╭*||▂▂ ▂▂||*╮    ╰||| o o |||╯     ||╰╭--╮ˋ╭--╮╯|| ╔┄┅┄┅┄┅┄┅┄┅┄┄┄┄┅┄┅┄┅┄┅┄┅┄┄┅┄┄┅┄╗ │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s.bookben.cn---书本网【浅沫】整理 │ │ │ │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 ================= 书名:[小时代BG]无效年华 作者:伊绌 文案 以下是食用前说明: ①该文严格来说是《小时代》同人; ②这文主要写的是一普通的妹纸穿越进一个小时代BG攻略游戏里面所发生的故事。 ③作者不会卖萌,系统掉节操什么的或许会有,但绝对不会很多; ④作为一篇游戏文,我希望大家别去介意里面的人物是否崩坏; ⑤不喜游戏文的请点右上角; ⑥不定期更新,目测会变长篇。 |你知不知道,你就是我生命里出现的烟花。不管出现的时间有多么短暂,在我心里,你就是比星星还要璀璨的存在。| 作为一个莫名其妙被系统坑进了游戏里的人,林朝夕总觉得她的生活异常苦逼。 首先是系统一个劲地“坑害”她,然后是周崇光一个劲地“坑害”她…… 可是这明明是个喜剧的,为什么到后来却展开了林朝夕的身世之谜呢? 宫洺上门、Kitty警告,以及莫名其妙出现的、不在原著里的何杨,收留了林朝夕的崇光……所有的人,似乎都和林朝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内容标签:虐恋情深 怅然若失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朝夕,周崇光 ┃ 配角:何杨,宫洺等小时代众人 ┃ 其它:小时代同人 ==================   ☆、-0-   -0-   我一直都觉得,不管电视新闻里播放别的地方出现多大的雪灾,像上海这样的地方是不可能被雪埋住的。   上海会下雪,但下雪的次数很少。有时下点小雪就不错了,不太可能出现那种让人心慌的暴风雪。这或许是地势和气候的问题,但我却觉得,那是因为上帝不愿意用这样天崩地裂的方式埋葬那些在上海纸醉金迷的生活里挣扎的人们——那些被金钱和欲望驾驭着的、辛苦地活着的人们。   上帝是慈悲的,却又是残忍的。   他创造了人类,却又给了他们对于物质的欲望。欲望可以毁了一个人的理智、生活甚至是生命。但同样的,如果没有欲望,这个太过和谐的世界只会让人觉得昏昏欲睡。对某些人来着,他们生来就是为了穿上十厘米的高跟鞋,站在上海最高大的公司里,喋喋不休地数落着自己的下属、以光速完成着一项又一项人类无法完成的任务。——那是欲望的驱使。   没有欲望,就没有这样繁华的上海。   但是上海有一点是我所欣赏的。那就是在过一系列西方节日时,各大商店会摆出各式各样适合节日的商品、会精心地装饰自己的店铺、会计划一系列的吸引顾客的活动。情人节的时候,甜品店、蛋糕店、花店常常是让店主忙得恨不得多长几只手出来。而晚上的时候,温暖而柔和的灯光会为这个褪下冰冷外壳的上海化上一层柔软迷人的淡妆。那样的上海,美得不似真实。   不管店家们的目的如何,我依然喜欢并且期待着每一个西方的节日和店铺推出的活动以及……晚上那些美好的、寂寞的,景致。   今年的圣诞节比往年都要热闹。   我裹着单薄的风衣,戴着帽子围着围巾,双手揣在口袋里沉默地走在大街上。我和周围的热闹气氛格格不入,仿佛来自外星没有人看得见的外星人。   几乎所有的店都在干净得连一只苍蝇停上去都会打滑的玻璃橱窗上喷出了圣诞老爷爷或者铃铛的形状 ,也有直接挂出一些漂亮的有关圣诞节的挂件的。一棵棵挂着缤纷的彩球、挂饰的圣诞树立在店铺最醒目的地方,生怕别人不知道今天就是圣诞节。   烤鸡的香味时不时地从某些店里飘出来,直钻进路人的鼻子里去。餐馆挂出“平安夜烤鸡”的招牌,吸引了不少的人。一看见店里人挤人的热闹场景,我脑中几乎想象出了第二天早上店主数了一整夜票子的通红的眼睛。   一对又一对的情侣从我身旁经过。那些情侣大多穿着情侣装,头上戴着可爱的圣诞帽子。虽然他们的鼻头冻得通红,但有身边的人在,再冷也只是微微一笑。惹得我也忍不住地微笑起来。   只是一瞬间,眼前忽的绽开斑斓的色彩。我微愣。直到身边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惊呼声时,我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视网膜上投射出来的那一点点、一片片的绚烂直直地传进我的脑中,欢乐而喜悦的声音一次一次冲击着我的耳膜。   我唇边的笑不经意间消失不见,如同被蒸发在空气中的水珠那般不留痕迹。   ——我们明年,还要一起过圣诞节好不好?   眼眶中积聚的泪水,在这句话在耳畔响起的那一刹那彻底打碎我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然后,我像个疯子一样,蹲在地上,不顾别人诧异的眼神嚎啕大哭起来。   今年的圣诞节,我却再也见不到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1-   -1-崇光你好[系统君你敢不敢再狗血一点!TUT]   【欢迎进入由小时代改编的游戏《小时代BG向少女攻略游戏》,请输入您的名字。】   【朝夕,林朝夕。】   【尊敬的玩家,请选择您想要攻略的人物。】   【周崇光。】   【尊敬的玩家,是否确定开始游戏?】   【是。】   …………   意识渐渐由混沌转为清醒,我挣扎着睁开眼睛。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意料之外的白色的天花板,而鼻子附近萦绕着的刺鼻的消毒水味道更是时时刻刻提醒着我,这是哪里。   我试着僵硬地移动了脑袋,目光触及到左手边上的输液管,正有一滴又一滴的药水从瓶中落下,顺着输液管输入我的身体。我抿了抿唇,迷茫地眨了眨眼睛,想要回忆起来到这里之前发生的事情。   只是记得我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了一张什么小时代的游戏光盘,晚上洗完澡闲着无聊就打了开来,在按下确认键之后……   我的脑中有什么很重要东西一闪而过。这样的想法吓得我我冷不丁地从床上跃起来,却因为头疼得实在厉害,□□了一声又像是被抽去了力气一样倒回到病床上。   ——是否确定开始游戏?   ——是。   该死的!一定是那个游戏搞的鬼!   我一边在心里哀叹着,一边撑起眼皮打量着这个病房。整个房间是清一色的冷冷的白色,不算很大,但也比我以前见过的普通病房要好一些。最让我舒心的是,整个房间只有我一个人,这样倒也不用担心有人会来打扰我。也好,我就趁这个时间好好整理一下吧。   我一个大活人,突然从家里出现在了这里。除去怪力乱神一类的说法,我也只能用我捡到的那个游戏光盘来解释了。在我点了是之后,眼前的场景突然变成了这样。   【尊敬的林朝夕玩家,欢迎进入进入由小时代改编的游戏《小时代BG向少女攻略游戏》。此刻您正在上海的某所医院里。系统设定,在一天前您因车祸而被您的攻略对象周崇光送进了该医院。五分钟后,周崇光将会进入这个病房,请告诉他您什么都不记得了,谢谢合作。】   脑海中一个冰冷的女声响起,我又是吓得一哆嗦。然后才反应过来,敢情这是系统的温馨提示啊?!系统想得还真是周到。等等,它说什么?我出了车祸?周崇光送我过来?在五分钟后周崇光会来这?这么多事情突然地塞进我的脑子里,我似乎能听见我脑子里那个“咔嚓咔嚓”机器运转的声音。一不小心,它当了机。   车祸梗?失忆梗?系统你敢不敢再狗血一点!   在我没来得及编好最好的理由的时候,病房的门突然打开。   我猛地一惊,反射性地看向病房门口。在看见门口小心探进来的那张脸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呼吸微微一滞。   那张脸该怎样形容呢?正如书中所说带着一份阴柔、一份邪气,帅气自不用说,可贵的是这样的一张精致的脸上此刻竟带着孩子般的纯真表情。灵动的双眸和纤长的睫毛无一不在说明他那比女生还要美好的样貌。可惜了这样漂亮的人,一眼看过去就是一个男生。没有见到真人之前,我一直想知道,一个人要有怎样的样貌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看过了才知道,这样的样貌确实有这样的资本。   我承认我是被他给迷住了,一时之间竟忘了做反应。直到他把右手握成拳放在嘴边轻咳了一声我才回过神来。下一秒我立刻为自己那种犯花痴的举动感到羞愧不已,只好努力地把视线转向别的地方。   “你好,我是周崇光。这里是医院,昨天你在街上出了车祸,是我把你送进来的。”   他很自然熟地走到我身边坐下,姿势随意而美好。   我脑中回响起刚刚系统说过的话,故作苦恼地皱起眉头思考了很久:“……我,认识你么?”   崇光愣了一下,然后很快地摇了摇头,干净的眸子一动不动地锁着我:“你还记得么?”   我没理解他话中的意思,傻傻地回答:“不记得,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垂下眸子,试图让自己看起来正在很努力地回想着过去的事情。谁知正当我聚精会神地想象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时,我的头竟然不可抑制地疼起来。我无法形容这样的疼痛,那种该死的感觉就好像要把什么东西从脑中剥离,又好像是要把什么东西硬生生地灌入我的脑中。   崇光看见我的样子,一下子就慌了神,赶忙去按铃叫医生。   意识彻底模糊之前,我感觉我吐出了一句不是存在在我脑子里的句子,最后晕了过去。   【恭喜您完成隐藏任务:失忆风波,经验值+1。】   ——醒醒啊。   你是谁?   ——快醒醒啊。   你到底是谁?   我感觉自己像是沉溺在无边无际的、黑暗的、没有一丝光亮的海洋深处,唯一不同的是,我看不见海底的鱼。呼吸越来越困难了,我使劲地憋住气,可是水流还是不断地从我的耳朵、鼻子涌入我的鼻腔。好像有什么液体从我的眼中流出来了,那是什么?眼泪?海水?还是……血呢?   心中的恐惧感不断扩大,我连挣扎或者呼喊的力气都没有了。我不知道我在这里呆了究竟有多久了。窒息、孤寂、扑面而来的死亡气息一瞬间将我整个的包裹住,毫不留情。   我在心里不断地呼喊着:死了吧,死了也比这样好受啊。   “别哭了,没事了。”   忽然一个模糊的声音闯进我的耳朵里,渐渐把我的意识强硬地从死神的手里夺了回来。感觉后背被人猛地一拍,我惊得立刻睁开眼睛,眼前那张放大版的俊脸又让从恐惧感逃离出来的我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崇光眨巴着他的大眼睛很无辜地望着我。我愣愣地回望着他,一不小心又陷在他好看的眸子里了。   他纤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好几次差点碰到我的。薄唇抿了抿,柔软得像是刚刚撕开包装的果冻,害得我差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这个妖孽!   “这位先生,放心吧。这位小姐大概是因为车祸脑部受损而失去部分记忆,而刚才因为她想要强行回忆起以前的事情,所以才会突然之间晕了过去。没什么大概,好好休息一会儿就行了。”医生的话突然打断我神游的思绪。   崇光听了医生的话,皱了皱眉,直起身子问医生:“那,恢复记忆的几率大么?”   “不清楚,”医生摇了摇头,面无表情的脸上是见多了的波澜不惊,“我们只能尽力。”   崇光等到医生出去之后就开始沉默了。   我承认我并不聪明,对现在的情况也是一知半解,反应也反应不过来。看着坐在旁边的崇光,我很想找些话题来聊聊,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那个……”我舔了一下自己发干的唇瓣,转过头看向他,“我叫林朝夕,谢谢你送我来医院。但是我对之前的事情完全没有记忆,真的很麻烦你。”   我这话是一语双关的。一个方面是因为出了车祸而麻烦了他送自己进医院,另一方面也有“我失忆了然后你捡到了我所以你以后要好好照顾我”的痞子想法。只是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听出这一层意思。   他抬眸,看了我一眼,然后笑了起来。   看见他的笑,我内心是存在着一些不安的。面对这样一个貌似天使的人,我居然欺骗了他。我仿佛都听见心中的小天使和小恶魔闹了起来。   他的手拨开我额前的碎发,随后覆在我的额头上,动作熟稔得仿佛已经做了无数遍:“没关系,你没事就好。”   他轻柔而优雅的嗓音如同羽毛一般轻轻扫过我的耳廓,带着淡淡的搔痒。   ——TBC—— 作者有话要说:     ☆、-2-   -2-同居任务   [你当初进医院的时候,我看他怎么不像不认识你的样子?哪个人会抱着一个不认识的人横冲直撞地闯进医院然后大喊“医生”的?]   医院里的日子是很无聊的。我相信在医院里住过院的所有人都曾经会有这样的想法。因为哪怕是性格脾气再好的人,也敌不过这恼人、压得人喘不过起来的寂寞。整日整夜的面对白花花的墙壁、天花板、病床甚至是他特意送来的百合花,我只觉得我快要对白色过敏了。   崇光倒是每天都会过来,但时间不定。有时天刚蒙蒙亮我就看见他眯着眼睛蜷缩在我病床边睡觉的样子,有时到了午饭的时间点也不见他的身影。如果是那样的话,估计我要等我睡完午觉再和系统调会儿情才能看见他。   在我醒来的第二天,他就很贴心地送来一台笔记本。有时他也会给我带一些有趣的书来,或者带一些好吃的小吃来。我实在享受来自于他的照顾,也就厚着脸皮继续赖下去。慢慢地,等他过来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   而托他的福,我虽然不喜欢医院里的日子,却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无聊了。   转眼间时间已经过去一礼拜了。这一礼拜里,崇光会时不时地试探着问我过去的事情,而通常是以我捂头皱眉一语不发结束。这样两三次之后,崇光也不再询问以前的事。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总感觉他对我的过去很介意。可是当我想从他嘴里挖出有关我的事情时,他却总能巧妙地把话题带跑。   虽然我是因为车祸而进医院的,但是好像除了脑部受创失忆以外什么伤都没有。每天在医院除了例行的检查,过的简直就是米虫生活。   可是这样的米虫生活就在某天崇光一句貌似无心的“朝夕你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吧”戛然而止。   在我听到这句话之后大脑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嘴里的牛奶喝到一半竟然忘了咽下去。我傻子一样地看着眼前的脸庞,很天真地眨巴着眼睛,装作没听懂他的话。   他只是一笑,没有再说下去。   于是后来的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在思考我出了院之后怎么办的问题。我一个失忆的弱女子,长相不行、唱歌不行、写东西不行。没有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等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证件……我怀疑你把我往人堆里一丢第二天你就可以看见上海报纸的一个小版面出现“一不明身份女生横死街头”的标题。   就在这样的担忧里,我开始倒数起我美好的米虫生活。   最可恶的是,医生居然在某天跑过来和我说,我的身体已经恢复正常,如果没什么不舒服的话已经可以出院了。而那时我居然只能扯着僵硬的嘴角说“谢谢你”、“麻烦了”等句子。   我顿时觉得我的生活一片灰暗了。   【恭喜您触发限时任务:同居风波,是否接受?】   你觉得在某个阳光明媚一转头就看见崇光睡在我旁边的美好的早晨突然出现这样一个机械的女声我该作何反应?   要不是系统突然有了反应我还真忘了还有任务这一样东西。我回头看了一眼熟睡的崇光,确定他不会醒来才伸手点开系统的页面。   页面上只有很简洁的几句话:   【任务说明:在天黑之前劝说周崇光与您同居。任务奖励:玩家经验值+3,周崇光好感度+2。PS:若在天黑之后未接受任务或未完成任务则任务自动失效。是否接受?】   怎么办?接不接?接的话出了院之后我就有住的地方了,虽然同居两字让我很纠结。不接的话……我的脑中又出现了那个“一不明身份女生横死街头”的标题。我才不要还没攻略游戏就死在游戏里呢!我咬着牙权衡了很久,最后还是点了“是”。   【您已接受限时任务:同居风波,请努力。】   可是接下来之后我又明媚地忧桑了。我一个和崇光无亲无故的人,凭什么在人家送我来了医院任劳任怨地照顾我那么久之后还要让我和他一起住?为嘛呀?崇光脑子又没出问题。   要不,装可怜?扯着他的裤腿可怜兮兮地说:“你看在我失忆的份上,你收留我吧。既然你都把我送到了医院,不如送佛送到西再收留我一会儿?等我回忆起来以前的事情我就走!”   ——等我回忆起以前的事?算了吧,那得等到何年何月去?况且这话我听着都觉着矫情。   要不,威胁他?满脸高傲地对着他说:“你敢不收留我?我知道一些你的秘密!”   ——喂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这完全不是我该有的属性啊!而且我从哪知道他的秘密啊!   要不,干活抵债?一脸真诚地对他说:“我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平时洗衣做饭一类的活都不在话下哦~”   ——我怎么听着最后一句话像是“包邮哦亲~”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什么家务活都不会干!   …………   最后,我还是很无奈地躺在了病床上,捏着自己皱得可以捏死一只苍蝇的眉头,烦躁地向额头吐出一口气,吹得额前的碎发小小地飞舞了一下。   瞥了一眼没事人一样的崇光,我忍不住在心中哀嚎道:你个杀千刀的周崇光!身为我要攻略的人物居然还不负责我的生活起居!可是吐槽归吐槽,我每次看见这张祸害无数少女的脸庞我就生不起气来。   叹了一口气,我把自己缩成一团,戳了戳他的胳膊。   还是收起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好好和崇光说说吧。大不了被他拒绝之后再好好地想办法。这不过是个游戏,死了我就重新来过。这样想着,我感觉我的底气足了不少。   没错,就是这样,不管遇上什么事,先想一个“最坏”或者“大不了”。   戳了半天崇光仍是没反应。   我皱起了眉头,忍不住凑到他的面前。他的眉眼在清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愈发精致,似乎他的整张脸都是米开朗琪罗一刀又一刀精心雕刻出来的最美的雕塑。不同的是,我能感受到他此刻异于雕像的呼吸,他颤抖的睫毛……   ——不对!   睡着的人睫毛怎么会颤抖呢?!曾经在看小时代第三部的时候,我就对结尾处宛如说的那句“颤抖的睫毛”表示怀疑。因为在我的认知范围里,熟睡中的人的睫毛是不会颤抖的。除非他处于浅眠状态或者梦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或者说,他根本就是在装睡。   可是现在的崇光没有装睡的必要,而我刚刚一个人捣鼓了那么久,如果他是浅眠的不可能现在还不醒。那么他可能就是在做噩梦了。可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他这个样子,我的内心就是有一种隐隐的不安。   我小心翼翼地拨开他的刘海,却被他额前不断滑落的汗珠吓到了。   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慌从心中深处被拖出来暴露在阳光之下。或许那时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我的手几乎是掐着崇光的手臂的。我惊慌地摇晃着崇光的手臂,可是他有的变化除了脸色变白了以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崇光!周崇光!你醒醒——”   下一刻崇光就在我的推力之下摔下了睡椅,并不强壮的身体撞在地板上发出一声闷响。我实在没有想到我居然会有让崇光摔下医院的睡椅的力气,更没想到的是崇光居然摔下去之后也没有睁开眼睛。   我感觉我的世界开始崩塌。   记忆中的那些片段不断地向我涌来。我记起小说里崇光身患胃癌躺在病床上脆弱的样子,我想起崇光和林萧告别时寂寞的样子……脑中那些不成形的片段不断地和眼前的这个人重叠到一起,渐渐连成一条锁链,死死地扣住我的记忆。   我拼命地捂着头,想把这些记忆从我脑中统统驱赶出去。   “医生!医生!救命啊!救救他——”   依旧是让人讨厌的病房,依旧是让人讨厌的病床和病号服,可是躺在床上的人却换成了崇光。阳光还是从窗外漏进来,此刻我却没有欣赏的心情。   就在刚刚我声嘶力竭的叫喊引来了医生之后,崇光被推进了手术室。而我穿着病号服守在手术室门前,像是守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手术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医生突然出来要我给他去办住院手续。我却只能干巴巴地说:“我不是他的家属,我也不认识他。”   这是实话,除了他的名字,其他的所有关于他的东西,如果不是看小说,我都一无所知。   “不认识他?”医生仿佛看见了怪物一样地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你当初进医院的时候,我看他怎么不像不认识你的样子?哪个人会抱着一个不认识的人横冲直撞地闯进医院然后大喊‘医生’的?”   我被医生这一番劈头盖脸的话给弄蒙了,一时之间脑子转不过来就卡在了那里。   直到医生诡异的眼神在我身上上上下下转了好几圈之后,他才如同天灵盖被劈开一样恍然大悟地说:“……哦,不好意思,我忘记你失忆了。”   听到这话,我的表情瞬间从“0 0”变成了“= =”。   失忆?拜托,我只是一个从现实生活穿进了游戏里的普通妹子而已。不管我有没有失忆,这具身体的过去我都是不可能知道的好么?这具身体以前和崇光有没有关系也不关我的事好么?我只要我的生活以后有保证就好了!   可是,医生接下来的一句话让我的心沉到了谷底——   “那也不对啊,如果他认识你,怎么不和你说呢?”   在医生百思不得其解之中,有彻底呆愣掉了的我以及医生踩着皮鞋“蹬蹬蹬”潇洒地飘回手术室的身影。而我看着医生的背影,感觉脑子中像是被人硬生生地塞进了几十斤重的棉花。   说医生的话完全不让我介怀是不可能的。正如医生所说,如果崇光真的认识我,那么为什么装作不认识我呢?他难道有什么秘密瞒着我?如果崇光不认识我,那么医生刚刚说的那些话都是假的吗?崇光会心地善良到去救一个不认识的人么?   要是说在崇光被推进手术室的前一天,我还感觉我的生活像是生活在城堡里的公主的生活:不亚于公主的生活条件,还有一个陪伴在身边的帅气的王子。可是现在,我总觉得这个王子来历不明、目的不明,而我那好好的生活也被这个王子搅得胡乱无比。   我以为这会是个骑着白马的王子,但是事实是怎样谁都不知道。或许他不是骑着白马而是骑着一匹喷火龙(当然,凭着他这张皮是绝对不可能是骑着白马的唐僧的),或者是骑着一匹恐龙?而这个王子也确实是长着英俊的脸,但是这张脸是不是面具或者是人家雕刻上去的容貌……这是谁也不敢肯定的。   看原著的时候,越看到后来就越是有一种陷入阴谋的感觉。但是随着林萧的目光一层层剥开一层又一层迷雾之后,我的眼前却是豁然开朗。   那么,现在呢?当在这个世界上我唯一认识的人都不对我说真话的时候,我是不是还能相信他?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而现在的我能跟随着谁的目光去剥开这个迷局呢?   我觉得如果再这样想下去,我是真的要疯掉了。   ——TBC—— 作者有话要说:     ☆、-3-   -3-任务完成   直到手术室门口的红色灯光转为绿色,崇光才躺在手术床上被推出来。我看了看表,从他进入手术室到出来,还不到二十分钟。我忍不住松了口气,刚刚医生那种严肃的表情真的把我吓得半死。   我凑到走在手术床一旁的医生身边,低声询问着有关崇光的病情。   “哦,没什么,小姑娘你别担心了。可能这位先生昨晚喝了太多酒导致急性肠胃炎,再加上他死熬着不肯来找我们,直到早上才被你发现。不过还好,他现在也没事了,”医生边走边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如果你不给他开住院手续的话就让他住在你的病房里好了,反正你也没什么事。话说小姑娘啊,要不是你叫得这么恐怖,害得我们以为闹出了人命我们也没必要这么一大早的就把人家往手术室里送啊……”   在听到医生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就受到了惊吓,导致我差点听漏了医生后面半句。   这是什么情况?崇光居然会大半夜的跑去喝酒?我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一个阳光帅哥喝完酒胃痛还不肯去看医生、反而直接痛晕在了我的病房?这真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看着躺在手术床上依然脸色苍白的崇光,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他的右手手背上扎着输液针,挂在手术床边的输液瓶随着他们的运行不断地在晃动,看得我直想走上去把那个小小的瓶子稳住。   回到原来的病房里,我才感觉到了一丝真实。虽然崇光还没有醒过来,不过听了医生的话之后我倒是放心了不少。现在他安安静静地霸占着我的病床,原来紧皱的眉头已经松开来。看得出是胃部的痛苦减轻了不少。   他挂着盐水沉沉地睡着,我也不敢睡下去。万一他的针滑出来了或者盐水没了,而我那时候又睡得像猪一样,那他一个好好的人不出事估计也会出事了。所以我就把他当做了自己的房东大人一般守着他,时不时地抬抬头看看他的输液瓶和他的手背。   我坐在一旁看着他以前带过来而我没看完的杂志,时间就这样慢慢地从我指缝里溜走。   后来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回忆着这一个场景、这一段时光,我总感觉这时的我保存了一段最为美好、最为安宁的时光。哪怕我后来过的日子有多快乐、有多不缺钱花,我都觉得,那些日子都比不上这段时光。   直到崇光的手机铃声响起。   正当我看着书上一句“倘若有一天,我们擦肩而过,你看见的是我的微笑,看不见的却是我的泪如雨下”正在无比惆怅的时候,崇光的手机放在床头柜那里开心地放着我听不懂的外国歌曲吵个不停。   我瞥了一眼躺在床头柜上不断震动着的手机和睡得已经十分安稳了的崇光,抚额哀叹了一声,任命地拿过手机看了看来电人,结果事实证明我是真的来到了小时代里!因为此刻屏幕上闪闪亮亮的“宫洺”二字差点闪瞎了我的钛合金狗眼。   我发誓在我看见这两个字的时候我一个手抖,就差那么一点点手机就从我的手机滑落了。不过我用尽了此生最大的力气把它握住了。   怎么办?接不接?我的脑子里出现了无数的选项。   先不说我一个和崇光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接起电话之后那个冰山老板宫洺会有什么反应,我又该怎么和他说“您好崇光先生现在正躺在某某医院里”这样差不多直接把我送往坟场的话呢?搞不好他会以为是我把崇光弄成这个模样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凭借着我的道行,我不觉得我有能力能和宫洺对话超过三句话。我是受不了他那种冰山气场的。   狠了狠心,我按下了那个拒接的按钮,然后像是刚把上吊的绳子从我脖子上拿下来的女囚犯一样瘫软下来,把手里的手机强行弄成了关机状态,丢还给了那个温和的床头柜。我不知道那时候我脸上那个如释重负的表情看起来就像是我刚拆完一个炸弹。   我回头心虚地看了崇光一眼才反应过来:我那是什么样子啊?搞得我好像在背着崇光偷男人一样是为什么?!   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忧桑、正打算45度仰视天空的时候,崇光睁开了眼睛。   他首先是睫毛开始颤抖,然后是眼皮下面的眼珠有了滚动的迹象,之后……他就慢吞吞地睁开了他那双如同原著中描写的那样湿漉漉的大眼睛。那个我见犹怜的样子差点让我丢掉所有的理智冲上去强吻他……不过还好,现在的我没白痴到那种地步。   我目光中含着深情【误】地、一言不发地等待着他从梦中完全地醒过来,谁知道——   他确实是睁开了眼睛。可是等眼中完全清明之后,他居然只是眨了眨眼睛,把没被输液针限制住的左手往双眼上一捂,轻声念叨了一句“看样子还没完全清醒啊”之后,彻底没了动静。   我手里倒水的动作直接僵在了半空里。本来我看他醒了给他倒水,结果他倒好,一睁眼又马上闭上,速度比木马侵略电脑还要快。   但是显然我不打算放过他。   因为即使在他昏迷的时候,我也依然记得我那个接受了但是还未完成的任务。如果完不成这个任务,我就没办法在出院之后再和崇光呆在一起;如果不和崇光呆在一起,不仅我没办法攻略这个游戏,也没办法保证我能在这里生存下去;如果我攻略不下崇光就说明我回不到我原来的世界;如果我回不到原来的世界……   我靠,再想下去的话还真的一个头两个大。所以我当机立断,马上伸出手用我的长指甲戳了戳他瘦弱的肩膀。   事实证明我这么一戳还是有效果的——他一半隐藏在左手手掌下的眉头微微地皱了皱,但他还是没有睁开眼睛。不知是不想面对现实还是别的什么。   “亲爱的周崇光先生,如果你还不睁开眼睛我就跑去和医生说你又昏倒了。如果你不想医生误以为你酒精中毒送你去洗胃的话。”我一脸认真地凑到他耳边轻声说道。那一刻我有一种我被顾里或者Kitty附身了的错觉,尤其是我那抑扬顿挫的语音语调。   我被我脑子里这个想法吓了一跳,然后下意识地把手捂在胸口处。三秒钟之后才反应过来——艾玛这不是如如的标准动作么?!   我还没来得及放下我的手,崇光已经刷得一下睁开了他的眼睛惊恐地看着我。   而我脸上因为被我自己动作吓到的表情还像被石膏突然敷上一样凝固在脸上。   所以,如果身为看客的你在这时推开我们的病房,你就会发现一个丢到人海里就找不到的女生直勾勾地盯着眼前这个帅气的男生,而且二人的表情都维持在一个恰到好处的、被称为“惊悚”的标准之上。这样的画面也许能让你联想到——“一个少女死命纠缠着一个少年然后被无情地抛弃”的新闻标题。   你有这样的想法么?反正我是有。   大概是第一次看见我的脸上出现这样的表情,所以崇光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好在几分钟之后,我们俩都恢复正常了。   “医生说,你昨天去喝酒了?”我用这句话来做开场白摆明了是希望他可以告诉我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接过我递过去的水杯,喝了一口才不在意地回答:“昨天心情不好。”   我观察着他的表情。不知怎么的忽然记起小时代众说的“欺骗分为两种”这句话。我不知道崇光这句话是真话还是是在敷衍我。但是我清楚,哪怕我心里对他这样子的态度再不舒服我也没有资格去说些什么。   我们不过是两个陌生人,或许明天、后天、大后天,我们都会永远不再见面。他能给我一个差不多的解释也已经差不多了。   “你今早吓死我了,”我揉了揉眼睛,“一早上起来就看见一个脸色苍白的帅哥睡在自己身边,而且怎么叫都叫不醒……”   崇光闻言,突然抬起头冲我灿烂一笑:“所以呢?你是想说我应当报答你负责你以后的生活起居?”   =口=崇光少年你什么时候听出来我的话有这层意思了?姑娘我不过是想抱怨一下你打扰了我美好的睡懒觉的时光……那个报答是哪蹿出来的玩意儿?   ……好吧,我承认,我心里确实是希望你可以收留我的。毕竟这关乎我能否完成任务及我未来的生活……   我抿着唇盯了他很久才清了清喉咙开口道:“其实……”   结果后面半句“如果你不想收留我也不用勉强我没有厚脸皮到一直缠着你”直接被他的一句话封杀在喉咙底里了——   “看在你在我昏迷的时候那么关心我、替我叫医生,而后又守在床边的份上,我就勉强收留你吧。别太感激我哦,我知道失忆之后的你出院之后没地方去。”   他的笑容一半隐没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那一边的笑容虽然我看不清,但是再阳光照射下的、在我眼皮子底下的那一半笑容,却让我直接愣在了原地。   突然脑中响起一个清脆的“叮咚”的声音,直接把我从无数粉红色幻想中拉了回来。   【您已完成限时任务:同居风波,获得奖励经验值+3,周崇光好感度+2。】   ……喂这什么情况?我什么都没说他就同意了?我的任务完成了?   我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砸得快要昏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4-   -4-卖身抵债   我一直都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三种最烧钱的地方。   我想首当其冲的绝对是学校。上过学或者正在上学的人都知道,不论什么学校,都是一个把钱投进去就不见底的无底洞。拿高中来说话,一般的普通高中包括住宿费、书本费、水费、电费等等乱七八糟的费用,一个学期就能彪上三四千。而那种私立高中更不用说,一学期没个八九千,你连学校的门都进不去。   而第二个地方,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医院。私人医院漫天开价,而大医院的挂号费、检查费、住院费、医药费等等一系列必要的不必要的费用。说不定你一个没病的人去医院也能被那些乱七八糟的检查费砸得你双手贡献出好几百好几千的。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一辈子不得病。每个人都有病,每个人是病人。   最后一种地方,是崇光这一类有钱人所住的地方。其实我也想象过他们的住所有多豪华,东西有多齐全和昂贵。比如宫洺那个变态老板其中一所造在上海市中心的房子。可是在亲眼看见崇光的家的时候,我仍旧是忍不住地想要把自己的球鞋把他脸上丢并且大喊“你丫有钱了不起啊”!   可是,我没有这样做。或者说,我不敢这样做。没错,有钱确实了不起,至少不用像我们这种活在资产阶级最下级的平民老百姓一样每天为“柴米油盐”四个字奔走劳碌。   我只是在下了出租车之后默默地抬头看了一眼被崇光称之为“家”的地方,然后乖乖地跟着崇光上了楼。我在心里默默地安慰自己:这是小说,这是游戏。   现在是八月份,按平常来说应该已经入了秋。可是现在的天气倒也还好,没有以往的冷空气的突袭,整个上海显得温和了不少。窗子外面阳光正好,照进房间里,好像这样就可以闻到暖暖的太阳的味道。   我和崇光都没有拿什么行李,除了那两台崇光带到医院去的笔记本电脑以及他的换洗衣服,别无他物。   而我因为出了车祸之后一直呆在医院里,穿的也是医院里的病号服,没什么可以换的衣服。倒是崇光很贴心地在我出院之前让别人给我买了套衣服,才让我不至于穿着原来那套勉强遮体的衣服出院。至于那些牙刷毛巾什么的,崇光嫌麻烦就直接留在了医院里。   说起这个,我又不得不佩服崇光的恢复能力。   一个喝酒喝到被推进手术室的人,竟然在挂了几个小时盐水之后活蹦乱跳地开始打游戏。并且他第二天就给我办了出院手续把我拎出了医院。   是的,昨天这个时候,崇光还在病房里微笑着对我说“我就勉强收留你吧”。而把时针拨快一圈之后的今天,我就真的来到了他家。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个极大的刺激。若是此刻让我表达一下我的心情,我只能捂着胸口虚弱地说:“我受到了惊吓。”   在我听见那个惊悚的系统提示音之后,我愣是十分钟没说出话来。在我第26次重复着“周崇光你确定你没说错”、“周崇光你是不是喝酒喝坏脑子了”、“周崇光你就不怕我是个骗子么”、“周崇光你一点都不怕么”等句子的时候,他爆发了。   ……好吧。可能只是我单方面的觉得他爆发了,事实上他也只是很冷静回头握住我的肩膀,呵呵一笑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你如果再啰嗦你就一辈子呆在医院里吧。”   我瞬间热泪盈眶地反握住他的手,差点没说出“恩人请受小女子一拜”……   不过,这种激动的心情在我真的走到他房间门口往里看的时候荡然无存。   整个房间很大没错,整个房子很豪华没错,有错的是这个房子怎么可以乱成这个样子!我颤抖着看着堆满了房间的各种零食、衣服、游戏机、书籍等,想着是先换好鞋子还是先进去打扫一遍再换鞋子。   崇光回头看了顿在门口的我一眼,疑惑地问:“怎么不进来?”   =口=!你要先看看这个房间有让我落脚的地方么?!   崇光顿了顿,显然是看懂了我眼神中传达的意思。他低头思考了一分钟,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按了几个键就快速地说了一句话。最后他潇洒地把手机往我怀里一扔:“走了。”   我肉疼地接过手机,还没来得及心疼一下手机就被他拎住了领子:“……喂等等!去哪啊?”   “去超市。”   我显然跟不上他的思路:“那家里……”   “我叫了人来打扫。我们先去趟超市,买一些日用品。差不多我们回来的时候他们也就打扫好了。”崇光头也不回地解释道。   合着他刚刚是打电话叫人来打扫啊。这个富二代,真是钱多得没地方花!我在心里默默地竖中指。不过也好在他叫别人来打扫。如果让我来打扫的话,我估计我得打扫到2050年去。当然,我要突出的不是崇光的房间之乱,而是我打扫的效率之低。   有时我会想,一个男人在什么时候是最帅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迷恋过韩国那些男星。虽然知道他们大部分是整出来的,但是我还是如同飞蛾扑火般的迷恋着他们。喜欢看他们在舞台上、在各式各样的灯光照耀下那歌唱、舞蹈的样子。因为那一刻的他们,比天上闪烁的星星还要迷人。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你爱他们到了一定的程度,在你看见舞台上的他们时,一定会觉得他们就是你的一切。   也有人和我说过,男人认真工作的样子最迷人。   关于这一点,以前的我无法认同。一方面是因为我平时接触的最多的是同学和父母,所以我对身边的男性基本没什么感觉,而我又是那种看见永远捧着书认真做习题的书呆子们只想走远点的人;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还是比较喜欢那种开朗又阳光的男生,整天板着一张脸看着别提多难受了。   然而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在以前的我的理解中,“认真工作”就等价于“面瘫脸”。可是现在的我终于发现这两词完全不是一回事!   面瘫脸是指宫洺这一类的工作狂所拥有的表情。当然,他们虽然也在认真工作,但是他们身上那种不易近人的气质总让人感觉……咳抱歉那种感觉我形容不出来。   但是眼前的崇光用行动告诉了我“认真”二字代表的含义。   走进超市之后,崇光自动地推了一辆手推车,并且考虑到我没有来过这里,他还很贴心一一地告诉我哪里是日用品区,哪里是食品区等等。他不紧不慢地往前走,边走边问我有什么需要的东西。   他的嘴唇轻轻地张合,吐出的句子像是有魔力一般钻进我的耳朵里。他盯着一个包装看的时候,长睫毛会有点颤抖。可是超市里的灯光打下来,打在他的睫毛上,打在他不用眼泪就可以湿漉漉的眸子里,好像折射着无数的光芒。我甚至可以在他的眼睛里看见整个世界。   那样的他,让我着迷。   不过,着迷归着迷,该有的理智我还是有的。也许是小市民的心理作祟。我看见那些长得不起眼的日用品价格居然是我平时在用的东西的价格的好几倍之后,我愣是没敢伸手拿。我靠一支牙膏够你吃好几顿饭了你还敢不敢要?!再说了,那些东西外包装上密密麻麻的英文、德文等外国文字看得我头疼。   而让我头疼的结果就是……我和崇光逛了半个多小时之后,手推车里只有三样东西。   崇光似乎对我的表现很不满意,可是也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提醒着我再买一些东西。最后我们再一次逛回日用品区,我在崇光的建议下随手拿了几件。当然,这整个过程中我克制着自己不去看那些价格,因为我怕自己会被那些价格吓到。   等我们把我们能想到的日用品全部买齐之后,我们又去零食区买了一些零食。当然,那些零食以冰淇淋、薯片等不健康食物为主。虽然我有义正言辞地提醒他不该多吃这类东西,但不幸的是我的建议被他拍死在了摇篮里。   付账的时候,崇光很淡定地刷卡,连看都不看一眼。而我就不一样了,虽然用的不是我的钱,但好歹人家是我的衣食父母,我吃人家的,用人家的,住人家的,总不能一直厚着脸皮吧。我林朝夕还是有些骨气的,哪怕这是游戏,我也得过得有原则一点。   看了一眼价格就够让我肉疼的了。我默默地把价格记在心里,想着以后怎么赚钱才能还债。   大概是崇光签完字回头看见我忧郁的表情了,所以他开口问我:“怎么了?”   “好贵啊。”我指着账单上的数字,嘟囔着。   崇光一愣,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得了吧,用的又不是你的钱。”   我用力地揉揉脸,表情认真:“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然后他眉头一挑:“你是认真的?”   我很严肃地点点头。   “那么,你卖身抵债吧。”   在我惊得合不拢嘴的瞬间,他俏皮地冲我眨眨眼,没有再说别的话。只是潇洒地拎过我手里的购物袋,转身往外走。我发誓,他明媚的笑容差点晃瞎了我的眼睛。   【系统提示:周崇光好感度+1,经验值+1。】   【恭喜您成功升至一级!获得新技能:妙笔生花。请继续加油!】   ——TBC—— 作者有话要说:     ☆、-5-   -5-那些日常   这是我住进崇光家的第三天。   好吧虽然只是第三天,但是我已经毫不夸张地说我摸清楚了崇光的生活规律。因为崇光的原话是“你没来之前我的生活就是把所有你干的鸡飞狗跳的事情抹掉”。所以下面,请允许我介绍一下第一天和第二天发生的事情。   我住进他家的第一天,也就是我和他从医院出来的那一天。我安置好我的所有的行李之后已经到了十一点,崇光打完游戏开始喊饿。我问他去哪吃,他说要我做。我一囧,说没食材。然后他多啦a梦般的从冰箱里捣鼓出了很多的食材。我再囧,刚想说“不好意思我不会做菜”,结果系统叮咚一声告诉我劳资又触发了任务,而这个任务,就是帮崇光做一顿饭!   为了早些攻略掉崇光,我默默地拿了冰箱里的食材走进厨房。其过程我省略不说,但结果是——崇光看见狼藉一片的厨房之后受到了惊吓并且以光速把我请出了厨房然后叫了外卖。在我很不好意思地问他“鱼鳞怎么剔”这个很傻很单纯的问题之后,崇光一翻白眼,干脆地回答:“我下次再让你进厨房我就是脑子被门夹了。”而理所当然的,那个任务也就失败了。   解决完午饭问题,我就开始考虑起我能干什么。在我再一次充当小朋友乖宝宝的角色去请教崇光。结果崇光很潇洒地一挥手,让我陪他打游戏。当然,没玩过这类游戏的我往往在三分钟里轰然倒地,然后默默地看着崇光灵活地左躲右闪避开攻击。   晚上我看上了崇光家的阳台,觉得在这种阳台上视野应当是不错的。于是我又拉上了崇光跑去看星星。结果呢?星星倒是没看见,突然下下来的大雨倒是把我们淋了个透湿。我是没什么事,倒是崇光,洗完澡之后还是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喷嚏。   就这样一夜无眠。回忆着第一天我所做的事情,我感觉我就是一个来搞破坏的恐怖分子。   第二天,我决定好好补偿一下崇光,特意起得很早,下去给他买了早餐。但我没预料到的是,在我买完早餐回来的一个小时后,崇光依然在房间里呼呼大睡。我觉着不能让早餐浪费,而且睡那么晚对身体也不好,于是就跑进去叫他起床。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推门进去时看见的居然是只在腰间围着一条浴巾、其他地方完全没有遮掩的崇光!   崇光也没想到我会突然推门进去,手上擦拭的动作都顿在了半空中。   我的脸立刻就像煮熟了的烤乳猪一样烫,愣愣地看了他的胸膛半晌,这才意识到自己看的是什么地方!恨不得找个地洞好好钻进去的我连忙甩上门把自己丢到门外面。   我的背“咚”的一声靠在崇光的门上。我摸摸自己滚烫的脸,使劲地拍了拍自己的脸颊,一边暗叹自己的不争气,一边回忆着崇光的胸膛流口水。   上帝啊,玛丽苏大神啊,如来啊,观音啊,你们能不能保佑我不要在崇光面前丢脸了?从穿越开始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在他面前丢了多少次的脸了……   我在心里这一段话还没默念完,背后的门突然之间打开了——   我把注意力全部放在默念我的台词,完全没注意背后的动静。等门开了之后,因为惯性,我连稳住的机会都没有就直接往后倒了。   人在遇到危险那一刻是会慌乱的,但是会想办法抓住任何身边有利于自己脱险的东西。我也一样。   ——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抓住了站在我身后开门的崇光。   你问我为什么是抓住他?   那是因为,在我往后倒的时候,崇光的第一反应不是接住我,而是下意识地往旁边闪!这个情节和电视剧里那些“不小心倒下然后男主第一时间冲上来接住女主并且深情地问‘你有没有受伤’最后两人深情对望然后接吻”的剧情完全不一样啊!   不过好在我脸皮实在是够厚,而且心理承受能力也不错。所以我在崇光闪开的一瞬间作出的反应翻过身就是狠狠地圈住他的脖子。结果他也没有防备,吃惊的表情还凝固在脸上就被我强势压倒在了地板上。【……】   咳我发誓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看着眼前这张放大的俊颜,心中默默流着宽面条泪。   因为我刚刚倒的时候翻了个身顺带圈住了崇光的脖子,所以原本我倒下去的姿势就变成了我把崇光压倒在了地板上。   在我觉得,事情不可能更糟糕的时候,上帝用他的事实向我们证明了,他能。   就在崇光惊悚而痛苦地和呆滞状态的我对视的时候,崇光家的门居然锁扣一响自动打了开来,一个干练的女声飘了进来:“周崇光你最好快点给我交稿!不然我就把你家的钥匙复印一百二十遍扔满大街……”   “大街”的“街”字还卡在她的喉咙里时,她已经看见了我们。   我吃力地扭头看了看,一个穿着黑色职业装、化着烟熏妆的、身材高挑的女人呆愣地站在门口,手中的钥匙还挂在她纤长的手指上不停地晃动着。   我扯出一个诡异而僵硬的微笑,挥了挥手:“嗨……”   显然眼前这个女人被我吓得不轻。只见她目光呆滞得如同一个被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一样冲我挥了挥手,然后轻声地说:“嗨……”   叮咚。她手上的钥匙好像掉了。   得,这场景真是要多诡异有多诡异啊。   三秒钟之后,她尖叫了一声冲出崇光家并且狠狠地甩上了门。甩上门的那股子狠劲……我觉得当年炸暗堡的那位老祖宗也就这气势。   然后我回过头来,终于看见崇光沉下了一张脸。我顿时觉得不妙,还没等我爬起来,崇光已经两只手支起身子,脸上带着“和蔼”的微笑咬牙切齿地对我说:“林、朝、夕,趴在我的身上舒、服么?”   我心里咯噔一下,连道不好。   “你是自己起来还是……”   我还没等他说完就一骨碌从他身上爬了起来,然后连连后退了好几步。崇光长吁了一口气也利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边起来还边揉着自己的肩膀。   也就是他揉肩膀的那几秒时间,我从原来好好待着的地狱第一层被他的一句话打入地狱第十八层:“……Kitty也真是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搞到我家钥匙的,还叫那么大声……”   听完这句话后,我的脑子开始飞快地运转——刚刚进来的那个女的是Kitty,宫洺的助手,她是来催崇光稿子的。可是她看见了我把崇光压倒在了地上,而她又尖叫一声冲了出去,显然她是误会了什么。Kitty知道了这件事之后一定会原封不动地告诉宫洺。宫洺知道他最最亲爱的弟弟被我压倒之后……   打住打住!再这样脑补下去,我恐怕不是被崇光、宫洺、Kitty等人弄死而是被我脑子里的那些想法给吓死。   可是我没想到,这些都不是今天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   崇光还没来得及和我算账,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崇光接起来后听了一会儿,回答道:“你在我家楼下?上来吧。”   我心中忽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当我颤颤巍巍地、小心翼翼地问他来电话的是谁。他转过头很淡定地和我说:“宫洺。”说完想了一会儿,貌似是发现我不知道他,所以又补了一句,“我哥哥。”   我两眼一抹黑,真想从这个楼上直接跳下去。   在我即将把我的想法付诸行动之时,系统又是叮咚一声:   【周崇光好感度+2。】   周崇光你绝对是和你哥一起来整我的对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     ☆、-6-   -6-   我觉得如果要把我穿越到游戏里的日子做一个“最糟糕日子排行榜”的话,我来到崇光家的第二天一定会排进TOP10。   就是在这一天里,有那么一些有关我的秘密随着宫洺的到来而被露出尾巴。就像是拼命隐藏在海底的动植物最后还是被一个拍过来的大浪冲上海滩、在太阳的炙烤之下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一样。   如果当时的我还能够细心一点,应该就能发现,Kitty看见我时的呆愣不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我也应该发现,Kitty尖叫,不是因为惊讶,而是因为恐惧。   没错,恐惧。因为恐惧而尖到变声的尖叫,从她的内心深处,直接通过喉咙传达到了我的耳朵里。   同样的,如果我那个时候能转过头看看崇光的表情,就可以发现,他那冰冷的、与宫洺如出一辙的表情。他冷冷地扫过Kitty,眼神中好像带着两根冒着寒气的冰柱。   可是,我没发现。当时的我,什么都没发现。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样。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有一些事情发生了。就像一个巨大的齿轮,咔嚓咔嚓,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慢慢地、慢慢地转动着。所有的人,所有的事,就在这样的巨大的齿轮里,灰飞烟灭。   ****   就在崇光接好电话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宫洺站在了崇光家的门口。   宫洺穿着黑色的、笔挺的西装,精致的眉眼在楼道柔和的灯光照耀下,看起来就像是杂志上的那些平板模特。我想起来原著里林萧对他的描写是“精致得如同假人一般”。此时此刻的我,感同身受。他脸上一直维持着一种冰冷的表情,在我看来,即使这张脸再精致,也不会让我有亲近的冲动。   我只觉得压抑,只想快点逃离看得见他的范围之外。   让我觉得奇怪的是,崇光明明在宫洺出现之前接到了他的电话,打开门的时候还是愣了一下。   宫洺微微抿着唇,视线掠过崇光扫向我站着的那块地方。我想普通人不可能在他这样的视线下撑住超过三秒,像Kitty、顾里这样的超人自然除外。而其他人,在我看来,都属于普通人的行列,比如我。   我的心理素质不好,甚至可以说是很差。在他的注视之下,我紧张得不知道手应该往哪放。就算尽量不对上他的视线,我还是能感觉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我的身上。   那是一种比面临世界末日还恐怖的感觉。   正当我心里默念完“我已经死了”打算两眼一闭装死混过去的时候,我听到了崇光从未有过的严肃声音:   “不行!”   我抬头一看,宫洺一只脚跨进了房间,崇光一只手撑在门上不让他进来。宫洺侧着脸冷冷地注视着崇光,眼神中好像传达着我看不懂的讯息。另一边,崇光也抬起头,回望着比他高一个头的宫洺。   他背对我,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我可以想象到,他的眼神一定是不可退让的。   我舔了舔嘴唇,不知道这演的是哪一出,也许和我刚刚压倒崇光有关?我深深地吸进一口气,打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心中默念了一遍“崇光少年好样的就这样不要大意地上吧”后刚跨出第一步,宫洺低沉得如同大提琴一般的嗓音传来:   “——你这样做会害死我们所有人。”   我所有的动作、所有的思绪,都在他这样一句包含着无数意思的话里,哗啦啦地冻成了冰渣子。   明明这天气很舒服,为什么我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只觉得全身发冷呢。我不敢去看宫洺的表情,我只能低着头死死地盯着自己的脚尖。也许我骨子里就是有这样一种自卑感,它让我在遇上宫洺这样的人的时候不自觉地就低下了头。   我感觉我的心中有什么东西疯狂地破土而出、抽芽、飞快地生长,长出纤长结实的藤蔓将我整个包裹住——死死地、密不透风地,包裹住。   ****   【您已触发任务:身世之谜,是否接受?】   ……你妹啊!这么严肃地时候你个死系统跑出来干什么?抢戏份么?!我心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感觉被系统一搅,一下子就丢到了云霄之外去了。   我抽了抽嘴角,心中默念了一声“接受”后又听见系统叮咚一声:   【您已接受任务身世之谜,请加油完成。】   这是毛线任务=口=!身世之谜?你大爷怎么搞得和悬疑小说一样!我来到的真的是小时代的世界么请告诉我!可是不管我再怎样内牛满面求系统,它也不再有反应了。戳开任务页面,上面居然全都是打着问号的一个个框框,每两个框框之间有一条线连着。而最前面的那一个框框已经解了锁,看起来倒是像一幅地图。   ——系统啊,你的终极目标就是玩死我对不对?   ****   而宫洺来崇光家最后的结局是以宫洺说完第一句话僵持了半分钟崇光依然不肯让他进去离开而告终。   宫洺一走,我身上所有的防御系统就完全地崩溃了。现在我终于能明白为什么林萧会那么怕宫洺了——他压根就是一个冰箱!走到哪里冻到哪里!见过宫洺之后,我又感叹,还好当初选择的攻略对象是崇光,要是选择了宫洺——算了我还是跳楼比较快!   显然的,崇光也放松了下来。   他从冰箱里拿了杯冰淇淋,揉了揉头发就拉着我走到沙发边上坐下。打开咬了一口,他口齿不清地说道:“好险啊,突然出现一只大恐龙,还好我的HP满值,把他打跑了。”边说还向我挤眉弄眼的,嘴角挂着一个小小的酒窝。   我看着他吃冰淇淋默默地流口水,不过心里的疑惑远远压过了我馋虫的蠕动:“他不是给你打电话了吗?”   崇光“嗯”了一声,尾音上扬。随后他挑挑眉,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三秒之后才恍然大悟般地:“——哦,我骗你的。”   我:“……”   崇光:“那电话是送快递的啦,本来想吓吓你的。谁知道接了电话宫洺真的上来了。”   我:“……”   我终于知道那个周崇光加好感度的提示音是为什么了……   ——因为那是他用来看我变脸的谎言!   崇光少年摊摊手,俏皮地眨了眨眼睛,以此来显示自己很无辜。对此我就算恨得牙痒痒也狠不下心对他动手,相比于他捉弄我,我还是更想对他竖拇指然后说一声“言灵大师你好久仰了”。   我明媚地忧桑望天。   人家女主穿越都是穿成富家小姐,再不济也有个身份啊。我倒好,穿越到这里,整个“三无少女”——无父母、无住所、无身份,唯一有的就是一个“林朝夕”的姓名,还是我进入游戏之前输入的。   穿越小说里的那些武功盖世美貌如花都去哪里了!好吧这不是古代没有武功很正常……但你好歹给我个好一点的皮相啊!我丫穿到这里居然还是以前那张丢到人群里就找不到的脸。   没好一点的皮相也就算了,帮我安排一个住所总行吧?结果亲爱的系统大人呵呵一声告诉我这需要我自己去争取。   ……争取你大爷!   好!就算我自己去争取,能和崇光住在一起我忍了!那书里描写的崇光的温柔都去哪了!我认识崇光的这几天里,被崇光捉弄的次数比崇光展现温柔的次数少了几十倍啊!系统你告诉我这个游戏一定是三无产品对不对!   【请不要怀疑我的人品,我们绝对不会制造三无产品来坑害顾客。】   我:“……”   【而且,就算是三无产品,朝夕小姐您不是依然玩得很开心吗?】   我:“……”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是苦逼的作者君T_T   这篇应该会更得很慢以为我同时也在更另一篇盗墓的文……   [盗墓BG]光与影,CP小三爷。喜欢盗墓的大家可以去看看=3=   以及,谢谢支持的亲,开学之后努力一周一更=3=【鞠躬   ☆、-7-   -7-   八月的温度开始下降了。寒流似乎是已经准备了很久,不是突然袭击了上海,而是以一种渗透的方式,一点一点,侵入所有人的四肢和内心。有时就算晒着太阳也感觉不到一丝暖意,某些捧着热茶出去晒太阳的也只好搓搓手臂作罢。而随着温度下降,崇光和我也开始穿上厚一些的外套。   自从那天开始,我住在崇光家的日子就开始趋于平静。   崇光每天睡到午饭时间才起,起了之后就打打游戏看看书什么的,日子过得极度快活但也是相当无聊。   而我要做的,就是帮他买好一日三餐(原谅我真的不会做饭而且崇光也不让我学TUT),然后把他的家打扫干净(虽然看起来他家很乱,但其实是一天一天积累下来的,每天打扫的话也不会很累),到了晚上就和他一起看看电视什么的。   而我逛贴吧的时候很惊悚地发现现在的时间是2007年的八月,也就是说是在原著剧情开始前一年。几年之前的贴吧还没改版,看起来特别别扭。我注册了原来在现实世界里玩的那个ID,进了很多我关注了的贴吧,发现还都是老人们,我的基友一个都不在。   很多时候,崇光会保持着沉默的状态,一个人打一整天的游戏一句话都不说。而我捧着台笔记本忙着逛贴吧,有时候也会想找崇光聊天,但是每次我看他都是一幅出了神闷闷不乐的样子。   是我的到来让他这样的吗?   不,不是的。我能够感觉到,我和崇光肩并肩坐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崇光脸上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高兴;但是我一旦不开口了,话题沉寂下来了,他也就不再说话了,脸上是我看不懂的表情。   日子就在这样的气氛下一天天过去。   ****   如果不是某天Kitty出现在崇光家门口,我可能已经忘记了他还是个作家,一个畅销小说的作家。   那天门铃叮咚响起的时候崇光还在睡觉,而我正准备把买好的早餐放到桌上。听到铃声我一个激灵,一开始还以为是我的错觉,因为崇光家基本是没有人过来的。但是那铃声好像没有停止的打算。   开了门,我发现站在门口穿得像个特务一样、身材高挑、上次出现在崇光家门口又尖叫着跑出去的女人——Kitty。   她看见我,身体很明显地僵硬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你好,我叫Kitty,请问周崇光先生起床了吗。”   她说话的时候不卑不亢,气势十足,我差不多都要点头赞叹一下然后喊“女王大人”了,愣了半天才想起自己该先回话:“……哦,他还在睡觉。Kitty你好,我叫林朝夕。要不你进去坐一会儿?”   Kitty点头绕过我就轻车熟路地坐到了沙发上,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了。   我咬着指甲沉思半晌,想起来原著里在林萧来的《M.E》之前,崇光稿子都是Kitty负责的,所以她是来催稿的?   刚想问她,一抬头就看见她站了起来走到崇光的厨房那里泡咖啡,动作熟稔……   TUTKitty大人你可不可以稍微表现得不那么轻车熟路一点,你这样子让我这个住在崇光家里的人情何以堪。   这样苦逼而尴尬地心情就在Kitty拿着两杯泡好的咖啡,把其中一杯推到了我面前的餐桌上时降到了最低点。   我抬头看Kitty的眼神,可是完全看不懂她眼神里的意思。如果要说感觉,我总感觉她带着莫名的敌意。   我不知所措地开口:“Kitty小姐,我去帮你叫崇光起床……”   我刚想站起来就听见Kitty冷静无比的声音响起:“不必了,今天我不是来找他的。”   身体一僵,我心中升起不好的预感。   “我是来找你的,”Kitty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里的冰冷像是机关枪一样扫射过来,“林朝夕,小姐。”   她一个字一个字吐出我的名字,咬字咬得抑扬顿挫,尤其是最后两个“小姐”二字,带着浓浓的讽刺意味。我仿佛被雷劈过一般,在那个瞬间好像有什么场景在脑中闪过,但是速度快得我什么都没抓住。   【您已触发身世之谜第二轮任务,请与Kitty继续对话。】   我强迫深呼吸之后和Kitty对视,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也有那么一些气势:“Kitty小姐,我记得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我不知道我哪里惹到你了。”   “第二次?”Kitty笑了,“你是真的忘记了还是在装傻呢?”   她那样冰冷的笑意,在我看来就像是滑腻腻的、冰冷无比的蛇从我脚开始,顺着我的腿一直往上爬,最后缠上我的脖子,遏制住我的呼吸。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垂下眸子不去看她。   “已经没有用了,”Kitty说,“就算你还活着,也已经没用了。”   【恭喜您完成身世之谜第二轮任务,经验值+3,周崇光好感度+2。】   我彻底愣住了。   她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就算我还活着都没有用?他们是有什么瞒着我的?   我正想继续问下去,背后忽然传来开门的声音。转头一看,原来是刚刚清醒的崇光开门出来了。他边打哈欠边问我:“朝夕我的早饭呢?”   在他看见Kitty的时候,顿了一下,笑眯眯地说道:“Kitty你来得真早啊,要一起吃点早饭吗?”崇光笑的时候露出了八颗牙齿,嘴角挂着一个小小的酒窝。   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他我总能在第一时间放松下来。   等我再小心翼翼地去看Kitty时,她已经恢复了进门时候那种平静无比的表情了,这让我忍不住咂舌。   “不用了,周崇光先生。我只希望你能早些交稿子。”   说完,Kitty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拉开门走了。   崇光看着被Kitty关上的门,沉默了很久,然后转向我,笑容满面:“来来来,快点给我看看你今天买了什么早餐——”   我也被崇光的笑容感染忍不住笑了起来,但是……   ——就算你还活着,也已经没用了。   ……究竟是什么意思?   ****   我的米虫生活在某天某个编辑打电话过来催稿结束。   崇光对我的解释就是他在为《M.E》写稿子的同时,也在为别的公司写稿子,所以会经常有不同的人过来催稿。   当然我不大清楚的是为什么崇光把主意打到了我的头上。   起因是这样的——   崇光:“唉,又要写稿子了。”   我:“嗯,加油咯。”   崇光:“写稿子就没时间玩游戏了……”   我:“这是你的工作啦~”   崇光:“——我有一个好主意!”   我:“啥?”   崇光:“朝夕你帮我写。”   天知道我听见这句话的时候差点两眼一黑昏死过去,谁说崇光的属性是温柔?明明就是腹黑!标准的表面白内心黑!   一开始我死活不同意,但是在崇光用冰淇淋、蛋糕、巧克力等零食贿赂我后又拿出杀手锏——“我可是你的衣食父母!”   ……好吧,为了衣食父母四个字,我忍了。当然,我才不会承认我答应的原因里还包含了……   【您已触发任务:代笔作家。完成任务可获得经验值+5,周崇光好感度+5。】   这确实是个不小的诱惑。   结果我对着电脑屏幕的文档发了半个小时的呆,愣是下不去手。   我翻了翻崇光已经写在电脑里的稿子又观摩了很久他的手稿,最后发现——自己的水平和他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人家是装备牛叉技能牛叉的大神啊,我只是一个路过的路人甲而已。   正捂着额头装忧郁之间,我猛然记起好像不久之前我刚刚开启了一个名叫“妙笔生花”的技能。   【恭喜你发现了完成任务的关键,接下来请不要大意地完成这个任务吧!=3=】   ……系统我谢谢你。   事实证明那个叫“妙笔生花”的技能还是很好用的。不到一个小时我就码出了一段我估计我这辈子都写不出来的文字,在我仔细观察差点要鼓掌的时候,我整张脸都僵硬了。   翻开最新一期的《人物与时代》,封面的选题是《上海与香港,谁是未来的经济中心》。   每一天都有无数的人涌入这个飞快旋转的城市--带着他们的梦想;每一天,也有无数的人离开这个生硬冷漠的都会--留下他们的眼泪。   拎着LV的年轻白领从地铁站嘈杂的人群里用力地挤出来,踩着10cm的高跟鞋飞快地冲上台阶,捂着鼻子从衣裳褴褛的乞丐身边翻着白眼跑过去。   写字楼的走廊里,坐着排成长队的面试的人群。   星巴克里无数东方的面孔匆忙地拿起外带的咖啡袋子推开玻璃门扬长而去,一半拿出咖啡匆忙喝掉,一半小心拎着赶往老板的办公室,与之相对的是坐在里面的悠闲的西方面孔,眯着眼睛看着《shanghai daily》,或者拿着手机大声地笑道:“What about your holiday”   外滩一字排开的名牌店里,服务员面若冰霜,店里偶尔一两个戴着巨大□□墨镜的女人用手指小心地拎起一件衣架上的衣服,虚弱无力,如同摸到毒药一样只用两根手指拉出来斜眼看一看,在所有店员突然容光焕发像借尸还魂一般想要冲过来介绍之前,突然轻轻地放开,衣服"啪"地荡回一整排密密麻麻的衣架中间。   而一条马路之隔的外滩对面的江边大道上,无数从外地慕名而来的游客正在拿着相机,彼此抢占着绝佳的拍照地点,用各种口音大声吼着:“看这里!看这里!”   这是一个以光速往前发展的城市。   这是一个浩瀚的巨大时代。   ……这尼玛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我思考了很久,脑中一道闪电闪过,惊得我差点拍案而起!   我靠啊这就是小四小时代原著里的句子啊!   【……恭喜你答对了。】   系统你丫是在逗我?我内心咆哮了无数遍,系统却怎么也不肯出现了。   这时候崇光走过来看了看我写的东西,“咦”了一声,我以为他发现这不是我写的刚要道歉,他突然又开口:“看不出来你还挺会写的嘛。”   【您已完成任务:代笔作家,经验值+5,周崇光好感度+5。】   ……我的表情从“0 0”变成了“T_T”再变成“= =”。   系统君你绝对开挂了绝对的!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啊哈哈日更什么真是吐艳= =+   各位看官吃好喝好~   ☆、-8-   -8-   我曾经不止一次想要吐槽,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小脸的周崇光怎么可以这么腹黑。   在那天他看完我利用“妙笔生花”技能写出来的东西之后,他笑眯眯地拍了拍我的肩,说道:   “原本只是逗你玩的,没想到你写得那么好啊。那就不能浪费人才了哦,以后这些东西都交给你了!”   =口=为什么我永远都是被欺压的那一个……我是这个游戏里的玩家啊!是主角啊!为什么只有被崇光这个NPC欺负的份呢!这太不科学了,一定是系统开挂了!   但是我知道,我和崇光的争斗历程永远是“崇光设下陷阱——我毫不犹豫跳下去——我反抗——反抗无效——屈服”这一个过程。没有办法,每次看见崇光那张笑眯眯的脸我就没办法说出拒绝的话。   要怪也只能怪小四,谁让小四写出了这么一个人气高又腹黑的美少年周崇光呢。   很久以后,我才迟钝地发觉——我只有在面对崇光的时候,才会这样无条件地投降。其他人,哪怕是宫洺,也没有那个能力让倔强的我低下头。   只是,有些东西发现得晚了,就真的是晚了。   ****   夕阳西下,红彤彤的火烧云不知从何处开始烧起,直烧往天际。云朵好像是被人精心裁剪成了小小的一段一段分布在空中,配合着上帝泼上去的红色的颜料,远远看过去就是一件精致的艺术品。   从崇光家阳台那边看上去就是这样一副美丽的景致。   可惜现在在看这美丽景致的我居然感冒了。   我坐在崇光家的藤椅秋千上,怀里放在一包纸巾,身上裹着软软的毯子,嘴里叼着温度计,时不时打个寒颤。三分钟后,拿下温度计,一看才发现自己已经烧到了三十八度多……应该,不算太严重吧?   我摸摸自己的额头,察觉到自己连思考的力气都没有了。   话说烧到三十八度多是什么概念啊……我记得我在现实世界里都不怎么生病的,因为有母上大人细心照顾我。就算病了母上大人也会来照顾我,所以我从来我不把这种感冒发烧放在心上。   要说我为什么会感冒这还要追溯到三天前——   某天我和崇光在看一个电视连续剧,我突发奇想要和崇光打赌那个结局是悲剧还是喜剧,崇光大概也是闲着无聊就答应了。   我毫不犹豫地选了喜剧,毕竟一般的电视剧都是以喜剧结尾的嘛,悲剧会被观众喷的。崇光听了我自以为正确的言论,鄙视地睨了我一眼:“你输了怎么办?”   “输了……我就——啊呸我一定不会输!”记得当时,我还信心满满挺胸抬头地回瞪着崇光。   崇光很无奈地看着我:“你一定会输,”我刚想反驳,又听见他说,“这样吧,输的人三天晚上睡觉不准盖被子,怎么样?”   也怪我这一旦决定了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性格,就算崇光好心地提醒了我我一定会输,我还是义无返顾地和他赌了。   ——事实证明我在现实世界的那些经验不能用在游戏世界里。   那个电视剧的结局是悲剧啊尼玛!   在我苦着脸把结局看了好几遍之后,崇光扶着我的肩膀告诉我要坚强,然后说出了真相:“……这个电视剧的女主角正好是我的书迷,我打过电话问过她结局的。”   ……这是赤果果的炫耀!这是依靠人缘来开挂!   “反正我是赢了,”崇光无所谓地耸了耸肩,然后笑得阳光灿烂,“那么,林朝夕小姐,记得守约哦,三天不准盖被子~”   我就在他亮瞎我的笑容里默默屈服了。   以往的“崇光设陷阱我跳下去”在这一次斗争里变成了三姐妹经常在顾里面前做的“自己挖坑自己跳”。   ——经历了晚上不盖被子的两个夜晚,第三天也就是今天,我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你问我崇光为什么不来照顾我?   其实严肃地告诉你,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正在寻找答案——周崇光那个家伙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反常态地比我起得还要早,没和我打声招呼就出门了,一直到现在还没回来。而我起床的时候,就很郁闷地发现自己感冒了。   我也是绕着崇光家走了好几遍翻遍了每一寸地方才知道他出去了。   本来以为感冒不严重,喝了点水打开电脑写了很久发现都写不好,我这才开始休息。   崇光呀崇光,你说没事的时候你天天呆在家里,怎么我一感冒你就没影了呢?我边有气无力地想着,边把温度计收起来。然后给自己泡了杯咖啡,继续一个人看夕阳。   客厅里手提播放的音乐还在继续,厨房里水壶里的咖啡咕咚咕咚地冒着热气,飘出特有的香气,把整个屋子渲染得温暖无比。我用毛毯把我整个裹了起来,只露出个脑袋。   视线穿过阳台的玻璃窗落在房间里,我愣了愣神。   如果此时此刻,崇光站在窗口,手捧着一本莎士比亚诗集,用他充满磁性的嗓音念出上面的段子。夕阳的光芒洒在他纤长的、颤抖着的睫毛,洒在他手里拿那本诗集上,洒在他柔软的头发上。他对我笑着,露出他整齐的牙齿,嘴角上挂着一个小小的酒窝——那该是怎样一幅美好的图画。   我使劲地搓了搓自己的胳膊,疲惫一笑,心里吐槽:林朝夕你臆想症越来越严重了。   可是,我是真的很想看见他啊。   不管我有没有生病,我都很想看见他啊。   有时候想想,习惯真的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他在的时候,你什么感觉都没有。但是一旦你和这个人在一起成为了一种习惯,你就再也戒不掉他了。   我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   系统啊系统我真的好难受啊。   【亲爱的林朝夕小姐,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所以即使是在攻略对象不在的情况下我们也要坚强地自己去买药!】   我思忖了一下,觉得系统说的确实有道理。不过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   【不要再犹豫了美丽的林朝夕小姐,我们要抓紧时间向着美好的药店进发=3=!】   ……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了系统吧。   反正最后我还是接受了系统的提议撑着昏昏沉沉的脑袋走出了家门,又在系统的指引下找到了离崇光家最近的药店(说是最近我也走了很久TUT)。   等我买好药几乎要学日漫里的女主那样大喊一声“得救了”的时候,我发现——我迷路了。   这么狗血的事情要不要发生在我身上啊。我无力地垂下头,戳了戳系统,可是谁能告诉我系统君这个时候怎么又开始装死了!   其实也不能说我迷路了,只是刚刚过来的时候我只是跟着系统的指示走根本没注意附近的情况,从药店出来之后系统又开始装死,导致了我的迷路。   TUT我就知道系统信不得,这个系统只会坑我!系统说的什么“美好的东西”难道就是说我迷路吗……   把一粒泰诺干吞下去,嘴里苦得我真想往嘴里面塞糖。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估计再过个几分钟就完全黑了。我找了附近公园的板凳坐下,把自己蜷缩成一团。   出来的时候不知道会迷路,我也没有穿外套,只是穿着一件薄薄的毛衣就出来了。现在报应就来了——冷风一吹,我冻得瑟瑟发抖。   秋风卷起了在地上的落叶,缓缓飘起又悠悠落下,带着一丝萧瑟。   我吸了吸鼻子。这尼玛还真是秋风萧瑟啊。   吃了药之后脑袋晕得更加厉害了,刚开始我还能撑着,到后来就变成脑袋一点一点的,几乎要睡过去了。   “周崇光你个杀千刀的到底去哪了……”   “喂周崇光你丫是不是不要我了啊……”   “嘤嘤嘤好冷啊。周崇光你要是现在找到我我就努力学做菜……”   “周崇光……”   “崇光……”   ****   我抬起头,眼前朦朦胧胧有个人影,可是我怎么也看不清。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看见了满脸通红的崇光正沉默地看着我。   我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傻傻地咧开嘴自嘲一笑:“我就说嘛林朝夕你最近臆想症越来越严重了哦~居然以为自己看见了崇光。”   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安下了心。就算眼前的崇光只是幻觉,只是我自己的臆想。只是还是忍不住地失落起来——崇光啊崇光你到底什么时候来啊。   似乎真的是无奈了,他居然应了一声:“我在。”崇光细小而温柔的声音传来,在我听来却像一道惊雷在我脑中炸开。   我一怔,死死地盯着他。   这不是幻觉?崇光真的来了?   见我还是在发愣,他叹气,走到我面前蹲下,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披在我肩上,紧了紧,摸了摸我的额头:“你还好么?”   我从未见过这样温柔的他——他的动作轻柔得仿佛我是一尊瓷娃娃,生怕碰碎了我。他开口的时候我都能看见他眼眸里的担忧以及满得快要溢出来的温柔。   崇光身上特有的干净的气息钻进我的鼻子。我分不清是崇光身上传来的还是他的衣服传来的,我只是知道,这样的味道是我所熟悉的,是能让我安心的。   鼻子一酸,我感觉眼前又开始模糊了。   崇光沉默了一下,抬手把我的眼泪擦掉:“行了,别哭了,我们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不回家去哪里?我歪着头,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崇光只是拍拍我的脑袋,不露齿地微笑了一下:“去了你就知道了。”   说罢,他牵起我的手。   我慢慢地走在他身边。看着我们相牵的手,我忘记了宫洺Kitty给我带来的不快,忘记了系统整我的气氛,忘记了感冒的难受。崇光的侧脸在路灯照耀下看得并不真切,可是我感觉到,他也有那么一点点的高兴。   【周崇光好感度+2。】   我多想,就这样一直牵着你的手,陪着你,走到最后。   看着他的侧脸,我在心里默默地念道。   ****   我死都没想到崇光的重点不是带我来的地方,而是到了那个地方要交给我的东西。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有点像公园,不过空地要比一般公园大得多。到了目的地之后,崇光变戏法一样地变出了好几支烟花塞到我手里。   “一大早出去我就是为了做烟花,怎么样,感动吧,”崇光边捣鼓烟花边说,“来来来,快把烟花放了~”   我怔住了,晃了晃手中的烟花,不确定地重复了一遍:“……你做的?”   如果崇光告诉我这个是买的我还能放心地玩,如果是崇光这样一个富二代自己动手做的话……值得怀疑。   大概是注意到了我审视的眼神,崇光挑了挑眉:“怎么?不相信我?”   见我没动作,崇光二话不说就点燃了他手中的一支。   霎时明亮的烟花就“呲呲”闪出了漂亮的花朵形状,一点一点的火星飞出又快速熄灭。硫磺的味道、美丽的烟火,夹杂着崇光若隐若现的笑容,我的嘴角也微微上翘。   闲话不多说,我也加入了崇光的阵营,把手里的烟火弄成一把一下子全部点燃,旁边的崇光翻了个白眼:“你个败家子,这是我做了一天的!”   我心情大好,只是哼哼,当做没听见他的话。   干净的夜空点缀着几颗星星,微微闪动,有点像我们手中烟火落下的火星,秋风吹来似乎还带着一丝暖意。在我看来,烟火一直比星星美丽。   可是现在看了看拿着烟火和我追逐的崇光,我又想——崇光比烟火更珍贵。   你知不知道,你就是我生命里出现的烟花。   不管出现的时间有多么短暂,在我心里,你就是比星星还要璀璨的存在。   ****   这一天是2007年8月19日,崇光第一次带我出去玩,用他亲手做的烟火来庆祝我认识他一个月。   回了家之后,我才知道,那一天是七夕节。   很久很久以后,我在网上看见了一句话:“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我念了一遍,默默地合上笔记本。   没有人知道,看见这句话之后,我脑中第一个闪过的画面,就是明亮的烟火中,崇光肆意大笑不管不顾、好像洋溢着青春的高中生一样的笑容。   那是我永生难忘的画面。   ——TBC——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开始补作业了所以我在考虑要不要停更【沉思   表示这章各种JQ希望大家喜欢=3=【至少我个人还是蛮喜欢的哦呵呵   ☆、-9-   -9-   气温越发的冷了起来。外面的天气整日阴气沉沉,好像是上帝吸了烟然后把呼出的气全部吐到了上海的上空。最近也开始时不时地下着秋雨。冰凉的雨不仅是落在人的身上,更是落在人的心里。街上每天都很早起床的保洁工人愁眉苦脸,一到秋天,他们的工作量就大大地增加了。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在夏天持续高温的时候想着“秋天快点来啊”、“热死了再也不要过夏天了”诸如此类的想法。但是当秋天真的来了的时候,人类就又会裹着风衣,边揉着感冒的鼻子边咒骂:“什么破天气,还不如夏天。”其他季节亦是如此。   而在夏天和秋天交替的季节,医院里的生意又会相当热闹。现在正处于这样的一个时候,所以医院的生意在我意料之中地热闹了起来。   老天爷用事实向我证明,作为一个人——特别是作为一个病人——是绝对不能在入了秋的时候还大半夜的出去玩的。   证据就是那天晚上回来就一直高烧不退现在躺在床上半死不活头上一直敷着冰袋的我。   我欲哭无泪地躺在床上,看着崇光好像想把我闷死的凶器——一层厚厚的被子,想抬手都显得极其困难。当然,我不知道是因为我自己没力气还是被子太重。   对于我自己为什么会烧得这么严重,我也不是很清楚,但崇光一口咬定是我那天出去受了凉。之后的几天,他就放下了每天必玩的游戏来照顾我,除了特殊情况基本不让我下床。   他为什么这样照顾我?难道是出于愧疚?我曾经不止一次这样想。   看着他每天一大早起来把我叫醒,拉开我房间里的窗帘透气,然后把买早餐的任务揽到了自己身上。我在感觉过意不去的同时,心中也有淡淡的喜悦。早餐过后就是测量体温,不过让我比较忧心的就是体温总是在三十八度五到三十九度多之间,时高时低,但就是没有要退烧的样子。   崇光心情也不是很好,有时一整天也不会露出一个笑容。每天上网查治感冒的方法,多喝水、多通风、吃药、敷冰块,几乎能试的都试过了,可是我就是不见好。   我也有和他说过去医院,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对医院好像特别抗拒,每一次提都会皱眉头。   他守在我床边,时不时为我换掉额头上的冰块。下午的时候,他会翻出一些他的书,给我念上面他特别喜欢的小段子,而我通常就是在他这样轻柔的嗓音里和美好的语句中睡过去的。   记得有一次,我是被手臂上的重量压麻了而醒的。睁开眼就看见崇光右手臂弯曲压在我的手臂上,而他闭着眼睛,半趴在我的床上睡得正香。   我虽然和他天天相处,却很少有机会这样近距离地观察他。若是平时,我一定趁着这个机会好好吃吃他的豆腐。但是现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他满脸的疲惫,眼睛下方似乎还有了淡淡的黑眼圈,心下的愧疚让我有一种自杀谢罪的冲动。   我不过是一个偶然进入了这个游戏的普通人,何德何能让小时代里的人气王崇光对我这样照顾?   这不过是个游戏,通关了我就要回家了。好玩归好玩,但总会有结束的一天。就像是网游,就算再好玩,你也不可能玩一辈子。人的一生不能只存在一样东西。就像人的一生不可能只要爱情不要亲情和友情。   很多的言情小说里男女主角一开始爱得天崩地裂日月无光,爱来爱去爱到最后,爱人挂了,自己老人,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做伴,这时候就开始感叹:“啊,真寂寞啊。这时候有人陪着我就好了。”   在我看来,这真是傻到不能再傻的行为。   其他的东西亦是如此,金钱、权力、交际圈、朋友、亲人、爱人,其实一个都不能少。说实话,没有体验过亲情友情或者爱情的人这一辈子是不完整的。但是那种只体验过一种就放弃了剩余的东西的人……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心中太偏执。   我自认为不是那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我就是一个理科生,或许外表看起来嘻嘻哈哈没心没肺也没什么主见,其实我把一切都看在心里。不敢说我像什么大哲学家一样看破红尘了。但至少,我比那些抱着诗集大喊“带我走”的相对于我更加感性的文科生来说要理智很多。   如果哪天,我攻略了崇光之后必须要退出游戏,我会舍不得,但我绝对不会和系统要求留在这里。也许这样的我看起来有些无情,但我就是这样——没有什么是放不下的,你以为放不下的东西,只是暂时的。只要时间够久,日子够长,总有一天你会淡然的。   我垂着眼睛凝视着熟睡的崇光,慢慢地,握住了他冰冷的指尖,轻轻念道:“I always miss you like a darling.”   But you are not my daring.   **   我靠在不知道什么做的、反正可以用“透心凉”来形容的墙壁上,抬起昏昏沉沉的头望着天花板上白晃晃的灯,竟然有一种我躺在手术室里的错觉。   天花板的灯把地板和墙壁都照得有种阴晃晃的错觉。它把靠椅拖出长长的影子,和我的影子交叠在一起,映在墙壁上。不知是不是有冷风吹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即使我使劲地用风衣把自己整个裹了起来,可我还是忍不住发抖。   夜色越来越深,我抬手覆上自己的额头,好像还是有点烫啊。   也就是今天半夜,崇光回自己房间睡下之后,我突然烧到了四十度。看了一眼时间,我放弃了叫醒崇光送我去医院的想法,自己拿了钥匙拿了银行卡和一点现金就去了医院。   不过大半夜的打车也确实难打。后来我想想,这也可能和我这副尊荣有关。出门的时候我根本没那个心思照镜子,在路边吹了半小时的冷风才等到一辆出租车。车窗摇下的时候司机看着我愣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姐你有腿的吧?”   当时我脑子没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只是眨了眨眼睛,回答:“就算有腿我也走不了那么远的路啊。”   司机:“……”   最后和司机磨了半天,我差点把我辩论赛时候的精神都拿了出来,再加上身上的现金诱惑,终于成功说服了司机。上了车我偶然瞥到车上镜子里我的样子,差点爆发出一阵尖叫。   镜子里的我披头散发,两眼无神,脸色苍白,精神萎靡,黑眼圈都重得要掉下来了。   别说是陌生人了,连我自己看了都觉得受到了惊吓。也难怪司机问了我那个问题。如果换做是我,恐怕还得加一句“小姐你下巴不会掉吧”。车上司机一直和我说得不停,好像在这样的半夜逮到一个不是奇怪物种的大活人是一件很难得事情。如果换了平时我一定兴致勃勃地和他探讨,可是现在的我只能点点头,应个声。   开了近半个小时的车我才到医院。   不清楚司机是不是为了赚钱带我开了那么久的车,不过他带我来的医院倒是符合“小一点别太大的医院”,虽然有点远。   我从小对医院的印象就不大好。因为小时候经常生病,医院也没少跑。对于医院他们的挂号排队、看病排队、付钱排队、拿药排队以及打点滴排队等等一系列麻烦的事情深恶痛绝,而且挂号费手术费什么的乱七八糟的费用一堆,就算只是个小感冒都可以用掉几百块的钱。可是没办法,不去医院病就不会好。   让我觉得异常奇怪的是,现在的医院竟然挤满了人。按常理来说,现在这个时候已经没有门诊只剩下急诊了,人应该很少才对。可是我看见的情况却是:进了大门之后几乎全是人,有的穿着病号服,有的穿着一般平常的衣服,有老有少也有小,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脸色极度难看,面无表情。   他们基本都在外面游荡,没有排队挂号也没有在等待的样子,只是一个接一个,站在那里。   我觉得奇怪极了。心中涌起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察觉到了什么,但又说不上来我心中的那种感觉。只好加快脚步快速地从他们之间穿过。余光匆匆瞥到门卫奇怪的眼神往我身上瞟了一眼。   挂完号,我循着我的号码找到了那医生的房间,不过医生并不在。我等了一会儿,选择在房间外面的靠椅上休息一下,所以出现了前面出现的场景。   睡意越来越重,可是身上却冰冷冰冷的,怎么弄也暖和不起来。这样想睡又不能睡的感觉真的很难受。我蜷起双腿,把下巴搁在膝盖上,半眯着眼睛,嘴里哼唱起平时崇光在家里经常放的歌的调子。   脚步声忽然自走廊的尽头传来,我闻声抬起头,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往我这个方向走来。   走近了我才发现,那是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身高一米八左右,相当年轻,面相也很清秀,不似崇光和宫洺那样迷人,但五官看起来很舒服。如果不是他穿着白大褂,我还可能真的以为他是和我一样来看病的病人。   他走到我面前,带着审视的目光看了我很久,看得我心中忍不住发毛才开口:“你是来看病的?”   我忙不迭地点点头。他别有深意地看了看我的身后,转身率先走入房间。   “林朝夕?”我应了一声。   他看完我的名字翻开我的病例本,抽出夹在褂上的钢笔,打开笔盖:“有什么不舒服的?”   “感冒,发烧不退。”我乖乖地坐在他身上的椅子上回答。   他在我病例本上刷刷写字的手未停下:“几天了?”   窗外传来隐约的雨声。风刮得种在窗外的白杨几乎都弯了腰,树上的叶子几乎都被风吹得到处乱飘,这风好似狂叫着拍打窗户的幽灵。窗户关得紧紧的,我听不见外面的声音,但是我能想象。房间里异常安静,只有挂钟滴滴答答地走着,夹杂着医生奋笔疾书的声音,敲出一首和谐的乐章。   “大概一礼拜。”   他这才顿了一下,低声嘟囔了一声什么,只是我没听清楚,我也懒的去问。   又是一些医生常问的问题和例行检查,他给我开了一些很平常的药。我拿过来一看,这些不就是我在家里吃的那些嘛,还不如我自己去药店买呢。只是让护士多给我打了一枚退烧针。   我刚要站起来,医生一把按住我,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你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   我闻言一愣,沉重地盯着他思考起来。   首先,这个问题很耳熟,异常耳熟——没错,就是各种狗血的言情小说里男主勾搭女主时或者男主要给女主惊喜时的开场白。其次,我想知道医生对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才不会傻到去相信他对我说这话真的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一见钟情那是琼瑶最喜欢的戏码。最后我想说,我连今天几号都搞不清楚,就算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也和我没什么关系。   沿着这三个层次考虑了一下,我决定不答话,看他怎么说。   他没想到我会不说话,叹了一口气很无奈地、又一字一顿地说:“今天,是八月二十七号。”   二十七号?二十七号有怎么了?莫非我眼前这位仁兄是想提醒我九月一号快到了,大型灾难片《开学》即将在各地上映?可是我已经度过了最苦逼的高中是个大学生了。他不会眼力差到以为我是个高中生吧。可是他干嘛要提醒我啊,就算我是高中生快开学了也和他无关吧……   ……不对啊,我怎么感觉我的思路好像如羊驼奔腾之势一去不回啊……是我的错觉么?   他大概是彻底挫败了,无力地指着我的背后:“你自己看。”   我狐疑着僵硬地转过头去,只见一个穿着白衣披头散发的女孩飘在半空中幽怨地看着我。她眼中仿佛能滴出水来,柔顺漂亮的头发贴在她的脸颊上,怎么看都是一个漂亮又乖巧的青春期小姑娘。   ……好吧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飘、在、半、空、中。   这尼玛什么情况?超自然科学?我呆愣地眨眨眼睛,转过头看着面无表情的医生,故作平静开口:“我是不是出现幻觉了,快抽我俩耳光。”   医生被我噎了一下,再次无力地扶着额头,眉头一皱闭起了眼睛。   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我突然之间明白了他问我今天几号的用意。今天是阳历八月二十七号,换算成阴历的话,就是七月十五,也就是中国的鬼节,全国闻名的“七月半”。是关在地府里的鬼怪们出来游荡的日子。   我的心跳无法抑制地狂跳起来。想通了这一点我根本没有了回头的勇气,深吸了几口气,我死死地,同样也是恶狠狠地揪住医生的袖子,任凭一丝尖叫从我的喉咙顺利地划出来:   “有鬼啊——”   医生一开始还很满意看见我露出了这样的表情,可我的那一声尖叫又让他皱起了好看的眉头。所以他动作迅速地捂住了我的嘴巴,咬牙切齿地说:“知道你高烧为什么一直不退么?就是因为跟在你身后的那一只女鬼。她如果不走你这辈子就别想好了。”   ……好凶残啊妈妈我要回家QUQ。   医生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低下头与我视线平行:“我可以看见这些东西。现在我帮你把她弄走,你别害怕,也别再叫了,OK?”   我迟疑了一下,点点头。他这才放开那只捂着我嘴巴的手。   说实话我并不相信鬼。准确的说,我是对“世界上有鬼”这种说法持半信半疑的状态,毕竟自己没有亲眼见过。但我本身还是很喜欢看一些鬼故事或者恐怖电影一类的东西。大家对鬼的说法也是众说纷纭,没有统一的说法,所以人才会对鬼这种东西这样恐惧。   可惜我也还没修成正果,所以我也属于普通人——也就是怕鬼的——那种人的行列里。   “你确定她不会害我?”我还是不敢回头,揪着他的袖子,放低了声音不确定地问道,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鬼和人之间一直都有一个界限的,也有自己的规矩。你不去招惹她,她也招惹不到你。她跟着你,也只是因为可能有什么心愿没有完成,只要完成了自然就走了。”   我纠结地咬着自己的指甲,刚刚的睡意此刻一点都没了。这番说辞似乎在电影里经常听到啊。   思索间,欢乐的系统突然出现:   【阔别已久的林朝夕小姐,恭喜您已触发任务:遗失的爱情,是否选择与你身边的男士共同完成?】   我听见系统的声音差点摔倒。   我生病的时候突然消失了不说,现在又突然跳出来说我又触发了任务……好吧虽然和身边的男士一起完成好像会轻松一点的样子。但是,难道要和我背后那只女鬼对话?桥豆麻袋我是这个社会不偷不抢的大好青年三好市民为什么会让我碰上这种灵异事件啊QUQ?!   【完成可获得经验值+5,周崇光好感度+5,还有特别奖励哦,请慎重考虑=3=!】   有经验值和好感度拿啊,应该亏不了吧。我在心里这样默默地想着。   ……我才不会承认我是被那个所谓的“特别奖励”给吸引了呢。   【您已接受任务:遗失的爱情,请加油完成。】   遗失的爱情?这名字真是矫情得要命,系统的取名水平有待提高。虽然心里这样吐槽着,我还是打起了二十万分的精神。   看来这眼前的事必须得解决了,为了经验值和特别奖励,老娘我拼了!   ——TBC—— 作者有话要说:  ……米娜桑我回来了TUT。   这一章有鬼出现了,也有男配出现了,也有亲爱的系统和坑爹的任务出现了……   其实我想说的是,这一章的灵异只是调味剂+催情剂,以后的章节不会再出现灵异的东西,喜欢这种设定也好不喜欢也好,我会写别的东西了,会把剧情引向正道,毕竟这是一篇正剧。   关于会不会弃坑……我只能说,我只是更新得比较慢,因为是高二生,所以只能一周一更,不过每次会尽量多写一点,一般是礼拜六更吧。   最后,给大家一个有奖竞猜吧,猜那个医生的名字。   提示:两个字,姓何。   如果有猜对的同学,下周两更吧……   嗯就这样作者的话说完了=3=   ☆、-10-   -10-   了解中国习俗的人应该都知道,在中国有四大鬼节,分别是七月半,清明节,三月三,十月初一。而今天就是位于四大鬼节之首的鬼节——七半月当天。我,林朝夕,从三次元世界无意间乱入到小时代游戏里的一个苦逼玩家,在半夜发高烧后独自一人跑去医院看病,有幸看见了我从未见过的“异次元生物”。   一般人对鬼节的描述是这样的:七月初一是“鬼门关”大开的日子,从七月初一鬼门关开启起,到三十日鬼门关关闭这段日子里,阴间的无主孤魂都会涌到阳间,徘徊于任何人迹可到的地方找东西吃。所以人们纷纷在七月里以诵经作法等事举行「普渡」以普遍超渡孤魂,恐防它们为祸社区,又或祈求鬼魂帮助治病和保佑家宅平安。不管是烧纸钱送祝福,还是捧雏菊寄哀思,或祭先人,或是放河灯,今天活着的人一起思念过去的人,共同送去对先人的祝福,是人灵性的自发,是感情的延伸,是最基本的信仰。因此,农历七月又被人称为“鬼月”。   在这个“鬼月”里,人们一般流年不利,心情烦躁,而且经常生病或者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没有科学依据说明这些真的和“鬼”这种生物有关,但说完全无关似乎也解释不通。而通常,受过大□□高等教育的我,我是对“世界上有鬼”这种说法持半信半疑的状态。所以你们可以想象在我看见背后一直看着我长得极像浮游灵时我感觉奔腾过草泥马的心情……   最坑爹的是,我居然接受系统交给我的任务啊你大爷的!虽然我很想知道那个“特别奖励”是什么,但脑子一热接受之后再仔细想想——尼玛还是小命更重要有木有!跟鬼打交道不就等于跟阎王打交道吗!   不过系统还算有良心,派出了我身边那个外表医生实际职业也许是道士的家伙(俗称外挂)来帮我完成任务。   而且,听那个医生的话,似乎我高烧不退就是因为那个女鬼一直缠着我,而今天又阴气太重所以我撑不住了。也就是说如果我要好起来的话,就得把她送走咯?   不管了,林朝夕,加油上吧,美好的明天(任务奖励)在等着你!我默默地在心里给自己打气,然后泪眼汪汪地转过头去看着依然飘在半空中幽怨地盯着我的女鬼。   ……朝夕你要坚强!要知道那女鬼看起来只是个高中女学生而你已经是个大学生了!   虽然话是这么说没错啦,但是这个跨越物种的对话真的大丈夫?我回到现实世界之后是不是可以把这一段经历写进书里然后跟同学们炫耀说“嘿我见到了鬼哦”。我仿佛都能预见同学们诧异得像是在看神经病的眼神。   ……不对我的思路怎么如同草泥马奔腾之势一去不回了……   旁边的……因为不知道名字所以我暂时称之为医生吧。医生等了许久也不见我有什么动作,于是曲起手肘戳了我一下。我被他这样一弄突然回过神,疑惑地看着他。后来我回想起来,觉得这时我的样子画成漫画的话脑袋上一定有一个大大的问号。   “说话啊。”医生的语气有些无奈。   几乎是与此同时的,系统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请与女鬼进行对话。】   ……系统我可不可以放弃这个任务?   【咦嘿亲爱的玩家既然接受了任务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持到最后哦~系统君永远是你最坚强的后盾哟!】   ……盾你二大爷其实你就是来戳死我的矛吧=口=!   **   “呃,你好。”想了半天我仍然不知道说什么最好,只能挑了一句最平常的话来作为我们之间的开场白。   她听见我的话,不知道怎么动了一下,不再飘在空中,而是露出了和我们一样的腿虚空地站(?)在地上,抬起脸和我对视。其实这样一看的话,她也没刚才那么恐怖嘛。长了腿和人也没什么区别,只是脸色苍白了点,眼神幽怨了一点……而已。   而且真的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呢。圆脸、大眼睛、长睫毛、齐刘海、单马尾,是个标准的处于高中青春期的小美女,黑白分明的眼睛看起来也很干净,不像有些人觉得自己觉得漂亮就鼻孔朝天以为自己最大。如果不是她现在已经死去了,应该会是一个很活泼的孩子。   我突然想起我高中的那段时光。   身为一个女生,特别是读理科的女生,是很辛苦的。这一点我觉得应该有不少的人能够体会吧。本以为结束了初中三年的魔鬼式教育和恐怖的中考可以暂时地松一口气,谁能想到高中的课程居然比初中的课程还变态。原本初中拿优秀几乎没问题的科目到了高中能拿个及格就算是老天保佑了。   好吧,虽然选择文科的女生会多一些,但是我一听说文科班就像是一个后宫以及我自己不擅长文科所以就打消了读文科的念头,转而读了理科。   但是理科肯定是男生的强项嘛,我除了能在英语语文上拉男生一点分数之外,其他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几乎都是只有被他们虐的份。高一时我的成绩还算不错,到了高二高三开始加难度以至于我从前十跌到了勉强能进前五十。   而在这样被他们狂虐的情况下,我只能找我们班里和我成绩差不多的女生求安慰了。每次考完试,问完分数然后互相抱住痛哭一顿接着就跑去书店买辅导书发誓下一次要超过某一个人。我和我的基友们,一次次努力又一次次被虐,破碎的少女心粘了一次又一次,虽然伤痕累累却永远乐此不疲。   如果我的高中生活只是重复在做题之中,我当然不会在毕业之后去怀念这一段时光。   有人说,小学和初中的朋友不能称之为朋友,最多称之为玩伴,因为那时候年纪还小,觉得玩得来的就是朋友了。事实上我也觉得这句话是否说得太绝对了,但高中交到的朋友就一定是朋友了,因为那是真正你可以说出真心话的人了。   高中,在课余的时候,我会和基友们讨论着“那一对吵架了”、“那一对分手了”、“老班的孩子男的女的”、“今年有什么新番”等等等等的话题。   我记得我考试考砸之后晚上偷偷躲在被窝里抹眼泪的时候,我的上铺忽然慢慢地爬下来,有一下没一下地拍着我的被子,什么话也不说,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月光洒在她身上,照得她脸庞微微发亮,那时候我觉得她真漂亮啊;   我记得舍友在高中第一次谈恋爱,被告白的那天脸红彤彤的,捧着一袋她男人给她买的零食羞涩地把零食分给我们所有人;   我记得我和一个动漫发烧友有一天抽风了窝在一起看《天空之城》看了无数遍,然后挤在一张床上单曲循环《天空之城》。听着它安静的声音,我的心也平静下来。她缩在被子里,伸出凉凉的脚丫子轻轻地触碰我的小腿——那个冬天可真暖;   我记得有一年中秋,学校里没有放我们的假。我们班的人集体要求班主任用班费给我们每人发一个月饼。那天晚上,我们所有人没有人放心里在作业上,都抬头看着月亮,吃着月饼,傻傻地笑了;   我记得高考之前一个月,我在心里暗暗下决心:考完试一定要一把火把所有的书都烧了。可是事实是,我考完从考场里出来,睡了十个小时的觉之后,安静地把我所有的书整理好,封进了一个大箱子里;   …………   那些我记忆中有关高中最美好的片段,此刻全部从记忆的锁链中挣扎出来,涌入我的脑海。   虽然在高考的压力下,高中学习不轻松,但高中生活仍然令人怀念。而我眼前的这个女鬼,看起来还那么小,还只是个高中生,就这样死去了,死在了最美好的年华里。或许她再也体会不到我在高中时体会过的、经历过的那些东西了。   想到这里,我忽然不再害怕她,反而是发自内心地怜惜她。   “我叫阿司,死于今年的清明节,”她轻声开口,声线不似同龄人,反而异常平静,“七夕节那天,看见你和你的男朋友一起放烟花,突然就想起了我的男朋友,所以就想跟着你。但是我并不知道这样会伤害你,很对不起。”   七夕节那天……烟花……男朋友?   我迷茫地眨了眨眼睛,然后迅速反应过来她说的是那天我去买药然后崇光带我去放烟花的事情!原来那天她看见了我所以才一直跟着我的啊。不过——   “那个人不是我男朋友啦!”我急忙摆手解释道,可是脸却不自觉地红了。   崇光确实不是我男朋友,但是听见阿司说这话还是小小地满足了一下我的虚荣心。而且我承认我很希望有朝一日他能和我在一起。我知道没有一个妹子对崇光有抵抗力……   阿司和医生都看了我一眼,然后阿司继续说下去。   “我其实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家里父母离异,我由母亲抚养,但她对我的关心还没有我的老师对我的关心多。   “后来,我爱上了我的班主任。他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很单纯的大男生。在我的追求下,他渐渐放下了对外人看法异常在乎的心情,和我在一起了。   “但是这样的爱情是不被别人接受的。学校、家长,来自于各式各样的压力使得他最后自杀了……   “我的母亲瞒着我一个多月才被我知道这个秘密。清明节,我在他墓前打扫完之后,也和他一起去了。   “我想既然不能一起活着,那就一起死吧。可是我死了之后变成了游魂,怎么找也找不到他。别的游魂告诉我,他已经去投胎了,可是我不信,一直停留在这里,找啊找,找啊找……   “我去了我们去过的每一个地方,直到七夕那天看见你们放烟花。他也曾经给我放烟花的,在我生日那天。   “可是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说到最后,阿司平静的脸颊上居然滑落下一滴泪珠,可见她压抑自己的感情压抑得有多深。   我越听越觉得这个故事有点惊世骇俗。本来高中生早恋虽然算正常但还是被学校明令禁止的,更别说和自己的老师谈师生恋了。想起我高中班主任的那个将军肚再想想阿司站在他身边笑得开怀的场景,我就觉得我的世界观崩得很彻底。这样的感情肯定是不被接受,换了是我,可能也无法认同的吧。   但是事出有因,如果不是家庭原因,可能阿司也会像普通的少女一样爱上一个和自己同龄的男孩吧。   我不知道该怎样评价我眼前的这个女孩。或许她不该为了爱情那么执着,如果她不去追求她的班主任,事情也不会发展到这样的田地。她依然做她的学生,他依然做他的老师,各自走各自的路,不会这样天人永隔不再相见。   房间里气氛有些沉闷。   医生这时才开了口:“那么你现在出现是为了什么呢?”   阿司愣了愣,随后带着恳求的目光看着我:“我想再放一次烟花,可以吗?”   ……啥?姑娘你说啥我没听错吧?   你确定这个时候去放烟花不会招来各种东西然后群魔乱舞?!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哟西好久不见的更新献上,大家中秋节快乐吃好喝好哟=3=   话说发了一篇《大逃杀》的文,想看的亲可以去我的专栏里找,求支持求收藏!QUQ   对了有没有和我一样喜欢《未来日记》里由乃的亲呢?话说作者最近超爱病娇哟=3=   ☆、-11-   -11-   上过初中的人应该都知道,每逢农历十五十六,天上的月亮总是一个月里最圆的。所以农历八月十五会被定为中秋节,人们通常会在这一天和家人一起吃月饼、赏月。而把时间往回拨三十天,也就是和八月十五中秋节反差极大的今天——中元节(又称鬼节),月亮也是圆的。不过此时观月就不会有中秋观月时的那份心境了。   月亮虽然圆,但一旁的乌云时不时地飘过来遮蔽住月亮,看起来就像是若隐若现的邪气慢慢地缠上月亮。月光洒在身上不似平常会给人指引,看起来反而有一种鬼魅横生的错觉。冷风吹过的时候,我几乎都感觉无数的孤魂野鬼贴着我的耳朵高歌飘过。   即使我在出门的时候特意裹了一件衣服,在这样的日子里凌晨跑到大马路上吹冷风还是非常行为艺术的。可怜我撑着发高烧的身子,旁边走着一个认识不到半小时而且还不知道名字的陌生医生,后面跟着一只名为“阿司”的……嗯异次元生物?   就在刚才阿司向我们提出她的请求后,我默默地惊悚了一把,然后第一反应就是马上拒绝。也许是看见了我眼中的挣扎,医生抢先一步握住我的手腕,冲着我摇了摇头,示意我先别轻举妄动。   看着他平静的表情,我浮躁的心奇迹般的在一瞬间把所有其他的情绪去除了,我也就定下来心来看他怎么说。   正如小时代原文所说,这和信不信任无关,只是和智商和最平常的逻辑推理有关。因为只要仔细一想,就会想到他要比我了解这些东西,如果要害我也没必要这样帮我。况且我和他在今天第一次见面,无冤更无仇,他也没有害我的必要。所以,下意识地,我觉得听他的话应该不会错。   “你觉得这么晚放烟花合适吗?”医生一开口就单刀直入。   太棒了!真是太棒了!我一听到他这句话几乎都要热泪盈眶了。这简直是道出了我的心声啊!   阿司目光中哀戚又叠上了一层,望了望窗外的树影,说:“我现在只是一只孤魂野鬼,知道自己没什么资格和你们要求这么多,反正天一亮我就必须得去轮回了,能不能放烟花对你们来说也不重要。”   不知为何,听见这话我的心某块柔软的地方小小地触动了一下。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一颗坚硬无比的心突然在什么东西的轻轻敲打之下化作了柔软无比的海绵。不过为了我自己的生命安全,我还是倔强地抿着唇不说话。   估计阿司也没觉得我们会有什么反应,出着神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他曾经和我说过,只要你很努力地去做一件事情,就一定可以知道,因为他一直都相信事在人为。我相信他说的话,也按照他的话做了。我想找到他,可是我真的很努力了,却怎么也找不到。”   她微微仰起脸庞,暖暖的灯光罩在她的身上好像一层美丽的薄纱,嘴唇微动,仿佛在说世间上最美丽的情话:“你们一定都不相信我对他的爱,所以才不肯帮我的。每个人都这样说——说我只是因为年纪小,好不容易遇上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人就傻乎乎地把自己的整颗心给了他,等时间慢慢过去了,等我长大了再回过头来看就会发现这时候的自己有多傻;说他只是没有经历过恋爱,以为一个女孩子和自己在一起就一定是因为爱情……可是,可是……”她突然之间用右手捂住眼睛,哽咽着继续说,“我对他的感情是真的,我从来没开过玩笑,我是真的爱他。”   晶莹的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滑下,在她小巧的下巴汇聚成一颗又一颗的泪珠,带着哀伤坠落到地板上。   对于这样的现场告白,我只能沉默沉默再沉默。   没有经历过爱情的我大概是真的没办法理解这样深刻的感情的吧。记得高中的时候,我们班大部分女生都特别喜爱看言情小说,什么《花千骨》啦,《何以笙箫默》啦,《十年一品温如言》啦,都是经半班女生传阅的神作,每次都有女生哭得稀里哗啦。我并不是觉得这些书不好看,只是单纯地觉得爱来爱去什么的……实在戳不中我的萌点。   因为看言情小说而流泪的人,恕我完全不能理解你们的大脑回路。你说人的一生那么长,难道就只剩下爱情可以写了吗?当然不是。   人活在世,不是为了爱情的。一个人,既要生下来,又要想办法活下去。而让你活下去的动力有很多,除了爱人,还有父母和朋友,甚至你还会在工作后为自己的未来奋斗。那些挣扎在工作岗位之间的人,怎么可能会有心情去寻觅一个可能求而不得的爱人呢?   人难道不该是理性的动物吗?每次我和我闺蜜谈起这个话题的时候,沉溺在爱情中的她总会学着林黛玉姐姐红着脸翘起兰花指娇滴滴地对我来一句:“你不懂~”抖落了一地的鸡皮疙瘩后我就会赏一个白眼给她,窝回自己的床恶狠狠地咬着苹果。   曾经上《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时候,我后桌的男生几乎是读一句呕吐一句的,因为那台词比琼瑶还要恐怖一百二十倍。而我看着这么矫情的文字当然忍受不了,站起来和老师辩论,结果她轻飘飘地来了一句:“你不懂爱情。”   没错,我不懂。我不懂爱情,那是因为我没有体验过爱情的滋味,所以我没办法理解那些痴男怨女对于爱情所做出的一切行为。   我没办法理解花千骨逼白子画杀死自己的行为,没办法理解何以琛说完“你凭什么糟蹋我”之后又选择和赵默笙结婚的行为,也没办法理解叶蓁在杀了慕言的父王后纵身跳下悬崖的行为,所有的这些归结为一起就是一个原因——我没经历过爱情。   但是,自从来到这个小时代世界后,我发现我也渐渐可以感觉到那么一点点了。   有时帮崇光写稿子写得无聊了也会去网上找一些网络写手写的小言情看看,看得多了,心中也会有一种莫名的冲动,希望每一本小说里真心相爱的人都可以在一起,即使知道那只是小说。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促使我有这种改变的,也不愿意去深究。   只是现在的我,仍然理解不了阿司那样执念那么深的爱情。   “我相信你,”我带着惊讶回头,看见医生清秀的脸庞上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好像想起了某个人一样,“我相信你真的爱他,也能理解你的感受。”   阿司也和我一样,惊诧地转过头来看着他,闪动着泪光的眸子楚楚可怜:“你相信我?”   “——用生命来证明的爱情,没办法让人不相信吧,”他维持着那个笑容,“我也爱着一个女孩子,虽然她好像不知道,我对她的爱也没有你对他的多,但我还是能理解的。”   噗……那个医生居然也有喜欢的人?咦不对这很正常吧,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呢……   “所以……”阿司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   医生笑着点了点头。   ——你们在打什么哑谜啊喂!我是天然呆不是读卡器读不懂你们的眼神交流啊喂!   我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还没开口医生就潇洒地双手往口袋里一放,把身子转向我:“你身上有烟花吗?”   ……我身上有烟花吗?这几个字我都认识可是连起来我怎么就读不懂意思呢?我警惕地退后一步,右手贴上大衣的口袋,隔着衣料攥紧了里面的条状物,左手握上门把,打算一旦他有什么企图我就开门跑!   医生看穿了我的把戏一样地挑了挑眉,视线在我的口袋里转了几圈,目光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我心中还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强扯起一个笑容问道:“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医生和蔼地摇了摇头:“你说呢?”   我很狗腿子地继续没骨气地说:“当然是走咯,难道还陪你们聊天吗?”   医生再很有亲和力地摇头:“你说呢?”   笑笑笑!笑你妹!你以为你是不二吗!一直笑也不怕迟早有一天和不二一样变成面瘫!   心里念完这一句给我自己壮胆,我感觉底气足了不少,顿时挺胸抬头收腹对上他的目光……再狗腿地低下头:“所以你直接说吧到底要我干什么?”   “放烟花啊。”医生笑得异常开怀。   大脑里的马达迅速地转了一圈,我淡定地回答:“这个呢,不是我不想放,我也很可怜阿司啊,可是我没有烟花。你也知道,这个时候,烟花铺子也都关门了。”   阿司小朋友指着我的口袋:“我看见你出门前把烟花放进了口袋里的。”   ……小朋友啊,虽然大人告诉你们不能说谎的但是能不能在必要的时候适当地闭嘴?   医生露出一副“果然是这样”的表情。见我的烟花已经暴露,我也就破罐子破摔了:“是啊,我是有烟花,但是我不会放的,那是我用来做纪念的。”   我咬着嘴唇死死地捏住烟花。那是崇光给我亲手做的烟花啊,那天七夕节我们放烟花的时候,我趁他不注意偷偷留下了几根留作纪念,连我自己都舍不得用,凭什么为了一个破任务就给用掉?谁知道崇光以后还会不会再给我做呢!   这是有特殊意义的,我绝对不会用掉的。   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商量,都可以退让,唯独这一件事情,不行。医生渐渐敛起笑容,凝视着我。我也不甘示弱地抬头回瞪着他。   窗外树叶有些沙沙的响,时不时刮在窗户上,听起来好像是外面的幽灵想要爬进来一样,听得我惊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林朝夕,你有爱的人吗?”医生唇角勾起一个我看不懂的弧度,不过据我估计应该是讽刺,“一定没有。如果你爱着一个人,你一定可以体会阿司的感情,一定愿意帮助她实现她这个小小的愿望。”   “你胡说——”我急急地想要辩解。   “我没有胡说!”他一下子提高了音量打断我,目光突然犀利起来,“林朝夕,正是因为你没有爱的人,所以才觉得这样的感情无所谓,可以把这样的感情肆意地践踏在脚下对不对?你可以告诉我你有爱人,但你到最后一定不爱他,不信你就试试!”   我捏着拳压抑了很久,直到他说完之后才用很低的声音开口:“你说完了么?”   “……”   “是,我没有爱的人。我太自私了,我不想为任何人付出我的爱情,你没说错。就算我现在有爱人,我以后也会不爱他,我也不否认。感情是时间的产物,时间消逝了感情也会随之消失。但是有一点,你说错了。”   “我根本没有觉得这样的感情无所谓,也不会把这样的感情肆意地践踏在脚下。相反,正是没经历过爱情的我,才更渴望经历这一切。在经历爱情之前,我怎么可能对别人的爱情做这样的事情?”   “现在没有爱情不代表以后没有爱情。”   “我一直都相信我林朝夕有朝一日会找到属于我自己的爱情。”   “所以,不懂的人,是你。”   深吸了一口气,我拿出被我捏得有些变形的烟花,递给一语不发的医生:“拿去吧,就当……我真的能理解阿司感情的证据。”   阿司的眼里渲染上惊喜的笑意。   医生修长的手指拿过我手里的烟花,拇指轻轻地抚摸了几下,然后脱下自己身上的白大褂换上自己的外套,拿好钥匙往外走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在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竟然听见了他说的一句极其轻的话:   “我也可以为你做烟花。”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国庆节开始放假了……   作者在考虑要不要日更啊~   话说一回来收藏涨了那么多太开心了哟呵!于是下面说一下我的规矩:   连载状态:收藏过百就加更,有长评加更。   完结状态:长评给甜蜜小番外。   啊哈哈作者人很好对吧~我也这么觉得!   ☆、-12-   -12-   医生开车带着我彪出了医院。   用“彪”一字真的是没用错。光看看他把车拉到的速度我就有点心惊胆战的,不仅系好了安全带,还小心翼翼却又死死地抓住了副驾驶座的坐垫。偶尔侧过脸看看他,就会发现他面无表情得有些不正常,眸子有些沉,握着方向盘的手无比僵硬。   说他在开车还不如说他在泄愤。——虽然我不清楚他为什么一下子就这样了。   估摸着阿司也感觉到了,上了车乖乖地缩在角落里看着车窗外飞速后退的景色,出神的眸子看起来好像在回忆以前的事情。   看着医生紧抿的嘴角,我觉得我有必要找点话题,不然这个天然的大空调能在到达目的地之前把我冻死。   事实证明,找话题也是一门学问。   比如说啊,我看过一个节目,讲的大概就是男生向一个女孩子搭讪用什么方法最好。其中提到一种是这样的:   ——请问现在几点?   ——哦,X点X分。   ——真巧唉,我的手表也是这个时间!   反正当时看见我就笑喷了。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搭讪方式,第一次第二次用可能还好,用的多了就被用烂了。还有小说里经常出现的“今天天气真好啊”,每次看见我都忍不住想吐槽说这句话的人的智商——你就算再找不到话题也不需要用这一句吧?   时至今日,我才知道所有的小说里的狗血剧情皆源自于生活——比如现在我就很想用这一句开场白,但看了看乌漆墨黑的天空想想还是算了。   眼前急速倒退的景物让我有一种恍然的感觉,呆愣片刻突然脑子里过了电一样察觉到什么不对的地方。   “那什么,医生啊,今天医院急诊生意很不错么?”我急忙转过头,努力不让他看见我眼中的惊慌。   “……还好。”医生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我,大概是被我“生意”那个词给郁闷了一把。   “那你在医院的时候有没有看见门诊楼外面的人群?”心中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我都能察觉到我的心跳有些不正常。   果不其然,医生猛地踩了一脚刹车。坐在他旁边的我没有准备,一下子前倾又一下子被强大的力按回了座位里,后脑勺撞得我异常销魂。正当我捂着后脑勺哀嚎着并且企图大喊一声“你个丧心病狂的还不许我问一句我现在头好痛啊你说怎么办”要求他赔偿我医药费的时候,他眉头一挑,眼神中是鲜有的认真,一字一顿地:   “林朝夕,你不会真的天真地以为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医院的都是像你一样来看病的人吧?”   我被他话中的意思惊了一下,眨了眨眼睛佯装淡定地回答:“怎么可能……”   “你只是以为他们病得比你还要重,所以比你来得早,脸色还比你难看。”医生凉凉地撇下一句,在目瞪口呆的我想要还击的时候迅速地踩上油门。   五秒钟之后,我捂着自己二度受伤的后脑勺,在心里默默地竖起中指表示我对他的敬意。   后座的阿司看着我们的互动,微微地笑了。   ****   虽说我答应了让阿司放烟花(当然是被逼的),虽然现在烟花的来源问题也解决了(当然还是被逼的),虽然陪着阿司放烟花的人也有了(医生那个混蛋毛遂自荐充当阿司男朋友),但是,我们都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身为鬼魂的阿司是触碰不到烟花的,更别说去放烟花了。   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医生把烟花递到阿司手中时,阿司怎么碰也碰不到。遇见这种情况医生和阿司心情当然是不好的,但被强逼的我虽然面上也和他们一样皱着眉头心里却早就乐开了花——不用浪费崇光亲手做的烟花了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难道,连放一次烟花的权利都没有吗?”阿司低低地说了一声,掩面无声地哭泣起来。   对此,我心下又有些愧疚,于是蹲下来虚拍了拍她的肩,安慰道:“没事的嘛,你马上就要去轮回了,下辈子当了人想放多久就放多久啊。”   阿司看了我一眼,哭声渐强。   我:“……”就算不止住哭你好歹也给我点面子别哭得更厉害啊……   医生捏着自个的下巴思考了一会儿,眉头忽然松开:“不,有办法。”   我和阿司同时抬头看他。但是阿司的眼神明显是在说“真的么真是太感谢你了”,而我的眼神则是向他传达这样的意思“靠之死医生你少说几句话又不会死明明人家自己都放弃了”。   一个原因,我仿佛看见我的烟花在向我挥手告别了;另一个原因,他每次有办法的时候都是我倒霉的时候。   “林朝夕,送佛送到西,快让阿司上你的身。”   寂静。   ……谁来告诉我刚刚医生说了什么?上身?啊哈哈你是在开玩笑的吧这种只会出现在香港老电影里的梗怎么会出现在我身上呢?   我的眉头颤了颤,表达了我对此种怪力乱神的行为深深的排斥。   “林朝夕,我不是请求你的同意,我只是在命令你。”医生嘴角浮现出一个讥笑,不知是讥笑我的胆小还是别的什么。   要是好言相劝也就罢了,偏偏他就摆出了这样一副臭表情还说什么“只是命令我”。   这样一来我本来没有的火也就蹭蹭地上来了,冷着脸回了一句:“你以为你是谁?你有什么资格命令我?”   医生好似是愣了一下,然后唇瓣动了几下,不知道说了一句什么。   下一瞬间,我就感觉一阵风从背后袭来。还没来得及反应,眼前的景物突然扭曲、倒转,最后这个世间的一切都变成了无边无际的黑暗。   陷入黑暗的前一秒,我居然还在想那个医生说的究竟是什么话。但是联系到后来我的那个感觉,我猜想他说的应当是——“阿司,快”。   这家伙,居然分散了我的注意力来让阿司上我的身!   我的意识并没有消失,我只是知道自己陷入了黑暗里。   那是一种能让人发疯的感觉,你看得见自己,听得见自己的话,可是同时你也清楚地知道,这里除了你不会再有第二个人。那种无边无际的黑暗夹杂着无边无际的寂寞,能够轻而易举地将人击败。   阿司上了我的身,控制了我的身体,所以我的灵魂和意志就都被压抑到了身体深处,恐怕只要她不出去我也就没办法回去。   在这样的黑暗里,我想我很需要想一些东西。   首先想到的就是仍在现实世界里的父母朋友,虽然系统和我说,我在游戏里的时候现实世界的时间是暂停的,不过我还是很担心会出什么乱子;然后是大学的功课,我今年刚好念完大三,马上就是大四的实习期了,到时候的工作又是一个大难题;我们学院的那个教授超变态的,论文什么的简直就是来折磨我的……   最后的最后,脑子里剩下的画面居然汇总成了对着我微笑着的崇光。   穿着灰色毛衣的他,站在离我不远处,静静地看着我。他的笑容永远是露出标准的八颗洁白的牙齿,两眼弯弯像是新月,看起来好像是永远不懂忧伤的天使。可是现在他明明是笑着的,看起来却像是在流泪一样。   他向我挥挥手:“朝夕,我走了哦。”   ****   当我眼前的景物恢复正常的时候,我正躺在草地上。   医生静静地凝望着我,好像是那个时候的崇光凝望着我的样子。记忆中他们两人的眸子重叠到一起,我怔了怔,待感觉身体所有的部位都能让我自己控制后没好气地一把推开了他。坐起身,那个场景仍然让我很在意。   “生气了?”医生也不凑过来,顺势在我身边坐下。   “……”我把下巴搁在自己的膝盖上,不答话。   “阿司用你的身体,放了一场很美的烟火,”医生继续说下去,“你猜发生了什么?她的男朋友出现了,然后他们俩一起去轮回了。”   “你能想象么?其实她男朋友一直没离开过她,一直守在她身后。可是阿司太过执着,只顾着往前追寻消失的他,却不知道他一直都在她的身后。说来真是奇怪啊,居然连我都没有看见他……”   这样一来对谁都是一个Happy Ending,可是我却没有力气和他一起微笑一起讨论。   我闭上眼睛,乏力地说:“你送我回医院吧……”   “林朝夕,”医生突然打断我,“睁开眼睛。”   眼皮一抬,呲呲冒着火花的烟花就这样闯入我的视线。美丽的烟花幕后,医生的眼眸里是我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你留的最后一根烟花,喜欢吗?”   我吐出一口气,面无表情地回答:“我只喜欢他为我放的烟花。”   他手中的烟花垂了下来,如同他垂下来用来掩住眼眸情绪的眼睫。不愿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我起身拍拍自己的裤脚,没有留恋地走开了。   【您已完成任务:遗失的爱情,经验值+5,周崇光好感度+5,获得随时随地随叫随到的男神一枚!】   【恭喜您成功升至二级!获得新技能:入得厨房。请继续加油!】   系统,千万别告诉我你说的那个“随时随地随叫随到的男神”就是那个坑死我不偿命的医生?!   【其实他是个很温柔很阳光的少年哟!亲爱的林朝夕玩家请不要大意地上吧!】   ……滚你丫的,劳资再也不要看见他了!   ——TBC——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忙得要死……   这一个鬼节任务写了一万多字,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嘛,下一个就是中秋节任务啦啦啦啦~虐的情节什么的就要出现了哟。   ☆、-13-   -13-   今早起来的时候,气温还是有点低,不过阳光不错,照得我整个人都懒洋洋的。   换上白色的宽松大衣,把我的头发简单地束成马尾。镜子里,我的锁骨露在空气里,黑眼圈在经过昨晚的折腾之后居然奇迹般地消失了。忍不住展颜一笑,我这才发现原来我笑起来也可以带着这样的纯真。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感觉十二万分的满意。   这副样子比起昨天我在出租车上照镜子时看见的那副尊荣要好上百倍了。也不知道我躺在床上是不是也是这副鬼样子,崇光到底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每天照顾着憔悴得像鬼一样的我的?   想起这一点我就郁闷,想我温柔【误】体贴【大误】聪明伶俐【大大误】的林朝夕居然生了一场病就在崇光眼前毁了形象!身为我攻略对象的他会怎么看……想想我的未来还真是万分的愁云惨淡。但愿今天崇光起来看见精神的我能把前几天的那个我忘掉!   今天我特意起得早了一些,结果一来到客厅我就被吓了一跳。   这尼玛乱得和一万匹草泥马践踏过一样,与我第一次来他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真搞不懂崇光的破坏力,怎么可以强大到这种地步,我请病假的这短短几天居然把我一个多月来的成果毁得这么彻底!   伸手捡起第一件崇光搭在沙发上的外衣,我又去捡第二件。谁知我刚弯了个腰,我手里那件衣服的口袋里突然调出了一把很小巧精致的钥匙,大概只有我一个食指指节那么长,但要比我的食指细上许多,全身金黄,煞是好看。这样一把小钥匙如果放在不起眼的地方我一定不会注意,偏偏它就这样掉出来了。   我轻叹一口气,把钥匙握到手里。   不知道这钥匙是用来开哪把锁的,崇光家似乎也没有上了锁的房间,莫非他自己有一个小金库?我被我自己的想法逗乐了。既然是放在崇光贴身的衣服里,那么这钥匙应该是挺重要的吧。   “真是的,重要的东西也不收好,要不是我看见周崇光你就等着哭吧……”我恶狠狠地念道。   谁知我正打算把钥匙收起来,系统的提示音竟是叮咚一声欢脱地响起:   【您已触发身世之谜第三轮任务,请将您手中的小钥匙收好~】   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系统说这话的时候怎么感觉带着点……幸灾乐祸的意味?仔细琢磨一下却又什么都没有,莫非是我多心了?心下觉得疑惑,我还是很听话地把钥匙放进了我的口袋里,继续整理着崇光的衣服。   没几分钟,崇光的房间里有了些动静。门“吱呀”一声打开,崇光一边打着哈欠一边伸着懒腰走出来。   他头发虽然乱糟糟的,但整张脸在晨光的照耀下显得特别美好,那半眯着的眼睛更是让人有一种欺负的欲望。好吧最重要的是,他穿着和我同式样的灰色毛衣,在瘦弱的他身上看起来宽大极了,基本半个肩膀露在外面。   看见此种香艳场景,我只觉得我再不捂住眼睛就会不明液体从鼻子流下来了。   崇光伸懒腰的动作在看见我的时候僵在了空气里,看着他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模样,我忍不住笑出了声。故作严肃地咳了一声:“周崇光同学,我的病假就请到今天。从今往后你的早餐继续由我负责。”   怔了一下,崇光眯起眼睛笑了起来:“你这病假请得可真长。”话虽这样说,可是我听见了他明显松了一口气的语气。   我喜滋滋地抱臂:“当了那么久的保姆就不允许我请个长假?人家学生还有暑假寒假外带国庆长假呢!”   崇光挑了挑眉,不置可否,看着乱成一团的房间,淡定地转了话题:“你先去买早饭吧,我饿了。”   ……你丫你还真把我当保姆啊!   我愤怒地指着他僵持了三分钟,最后一句话都没说丢盔弃甲认命地拿上钱包下楼。   ****   我脸色纠结地看着眼前这个风度翩翩的男人。   天知道今天是什么运气,好不容易过了昨晚本以为可以再无瓜葛了,谁知道几个小时后居然又在早餐店里撞上了。没错,我眼前的人就是在医院里的、帮着我完成了任务的医生。   可是除了宫洺和Kitty,我最不愿意看见的人就是他了。   这家伙就是天生和我八字反冲吧!我不想干什么就偏偏让我做什么,逼我放烟花是,让阿司上了我的身也是……反正怎么看怎么惹人厌。原本打算走之前问他的名字改日登门拜访好好感谢的,但鉴于他之前的恶劣行径,我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于是就想装作没看见他转身走出去。   “林朝夕。”可惜的是,上帝还是没听见我内心的祈祷。   即使是背对着他我也能从路人的目光里看出来,他此刻的视线一定是停留在我的身上的。在大庭广众之下是不能丢脸的——这个道理是妈妈讲给我听的,所以此刻我心中暗咒了一声,微笑着回身:“你好啊,医生。”   三分礼貌,三分疏离,一句话也把我们俩之间的关系限定在医生和病人的圈子里。   他怔了怔,然后才说话:“我叫何杨。”   我不动声色地挑了挑眉,慢慢地往后挪了几步:“哦,何医生。”   “下来买早餐?”   废话!难道还下来吃午饭不成!我心里翻了个白眼,仍然礼貌地应了一声:“嗯,真巧。”   话一出口我才觉得有些不对劲——   他刚刚用的是“下来”这个词吧?……次奥啊!他是怎么知道我住在上面的?   既然知道我住在这里,那么在这里遇见他也就一定不是偶然了。我警惕地回头扫了他一眼,头痛地揉揉额头:“何医生,无事不登三宝殿,你到底想做什么?”   他有那么一瞬间对上我的眸子,然后又下意识地避开:“来和你说声对不起,”顿了顿,“我住三楼,有事可以来找我。”说罢把大衣把自己裹紧,二话不说推开门顶着寒风走了出去。   真是莫名其妙。   我瞪着我手里的早餐瞪了半天,发现路人的眼光越来越奇怪后就若无其事地整了整我的衣服。   抬头望向三楼,我竟然真的想知道他住在哪一个房间里。   呸!我那都是什么想法!我在心里鄙视了自己一把,嘴上嘀咕着:“我没事找你作死啊……”   ****   回到家里,就看见崇光神色焦虑地在客厅里翻找着什么东西。   他见我回来了,还没等我换好鞋子就着急地问我:“朝夕你有看见我的……衣服吗?”   我心中猜测他应该是在寻找刚才那把钥匙,刚想拿出来给他,又记起了系统的那个提示,那应该是完成我任务的关键。想了想,还是把那些话咽回了肚子里,转而翻了个白眼很不客气地指着杂乱无比的地板,说:“地板上不全是衣服嘛!”   崇光:“……”   看着崇光一言不发,我心中顿时有一种报复的快感——哼哼哼,叫你以前一直欺负我,今天终于轮到我欺负你了吧!   心情一好,我哼着小曲把刚买的早餐放在桌上,边絮絮叨叨:“衣服丢了就再买一件嘛,反正你钱多得没地方花。”   “……”崇光不搭理我,眉头紧皱着就回了房间,关门的时候还弄出了一声巨响。   我看着眼前丰盛的早饭,顿时没有了胃口。   【您已完成身世之谜第三轮任务,经验值+3,周崇光好感度+2,请妥善保管您的钥匙~】   手中的汤勺越握越紧。   我知道的,我从一开始就知道的,你们都有事瞒着我。   不管是我穿越过来后第一个看见的崇光,偶然遇见的Kitty和宫洺,还是后来出现在医院里帮我完成任务的何医生,你们所有人,都有事情瞒着我。   崇光虽然善良,但是没有好心到收留一个完全和他不相干的人,这是其一;Kitty公务繁忙,不会吃饱了撑得特意跑到崇光家来对我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更何况还有亲自登门的宫洺;何医生的话……只是我的猜测,因为他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是透过我再看另外一个人。   所有的人,都和原来的林朝夕有联系。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我脑子里有关这些的记忆一点都没有呢?仅仅是因为我是来自现实世界的玩家?不,系统为了保证游戏不出乱子,一定会把需要的记忆都灌输给我。而不灌输给我的唯一解释就是——那些记忆,是我没办法涉及,或者没必要触碰的。   显然,既然系统设置了那个“身世之谜”的任务,那么一定是系统为了增加游戏的好玩性而刻意抹去的。   它想要玩家在攻略人物的过程中体会解密的快感。   这么久了,我一直刻意忽略我心中的疑惑,但此刻所有的谜团竟在这样的触发之下全部钻了出来。   我住院的时候,崇光到底为了什么而喝酒喝到胃痛?我和宫洺、Kitty之间的纠葛究竟是什么,有什么事是会让他们这样紧张的,紧张到宫洺说出“死”那个字?Kitty临走前和我说的那句话似乎还回响在耳边——   “就算你还活着,也已经没用了。”   ……难道……   难道我本应该是死人?!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啊哈哈阴谋论什么的要开始啦~   大家做好和我一起解密的过程了么?   ☆、-14-   -14-   冰冷的空气顺着我□□的锁骨滑进我宽松的衣服里,冻得我打了个哆嗦,也不知是被风冻的还是被心里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弄的。我搓了搓胳膊就起身把窗关上了,但一时之间还缓不过劲来。   我摸了摸口袋里几乎都感觉不到的钥匙,心里寻思着什么时候趁崇光出去了翻翻他的房间。   崇光曾经和我说过,他家什么地方都可以进去,除了他的房间。你完全想象不了,当我听见这句话时发亮的眼神。崇光对我的描述就是“好像一个三个月没吃过甜点的吃货突然看见了黑森林芝士蛋糕一样”。(我:……)   每次当我三番两次想要打探他房间里存在的秘密时,他总会很神奇地出现在我背后,然后很不怜香惜玉地一把拎起我的领子:“林朝夕我再警告你一次不准再进我的房间!”   “为毛啊!你说不进我就更想进啊,人都有好奇心的好不好!”我像一条砧板上的鱼在他手里死命地挣扎着。   “为了防止你哪天兴致一上来特别跑进我房间报复我,把我电脑里的文档全部删掉。”   “……我才对你的文档没兴趣呢!”我怒:周崇光我是这么无耻的人么?!   要删也删你那些宝贝游戏啊,谁不知道你的文档你压根无所谓,平时还不是能拖就拖!就算写好了也会坑编辑们留下来帮你干活。我在心里默默地嘀咕着。   原本我以为崇光真的是为了这个原因才不肯让我进房间的,但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崇光有什么事情瞒着我,而且系统多多少少野给了我一些提示——既然要我好好收藏钥匙,那么我就得找一个时间偷偷进崇光的房间翻个彻底。   我叹了一口气,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崇光楼下来来往往的行人。   虽然已经见过很多次了,但我仍旧忍不住想感叹郭敬明笔下那个以光速发展的上海。   饶是消息这么不灵通的我,都能在电视里经常看见类似于“××广场建成”的消息。一幢又一幢或高级或不高级的建筑在上海这块不算大的地方崛起,每天成千上万的职业精英穿着职业装,踩着十厘米高的鞋子飞快地钻进出租车,然后报出一个几乎只要在上海就没有人不知道的地名。   天空中缓缓飘过的白云的速度和这群疯狂的上班族的速度是成反比的。   我突然记起来小时代的原话:“这是一个以光速发展的时代。”   不管是宫勋、宫洺、Kitty、顾里、顾源这些精英还是半吊子的林萧、南湘、唐宛如、崇光,都是这个时代的一部分。而我,一个最最普通的女孩子,虽然从旁观者变成了小时代的参与者,可是我却一点都感受不到这个时代。   即使每天都和崇光待在一起,可我能做的是除了负责一日三餐这样保姆的活就是帮崇光写写稿子、陪他打打游戏了。   崇光很少让我出去,特别是远一点的地方,所以昨晚偷偷上医院的事情也没告诉他。   可是那个刹那,我感觉到有些不对劲。   ……崇光,似乎是特意把我与这个世界隔离了。   ****   时间很快就到了九月。   九月一号可以说是全国学生的受难日——众所周知的,每次九月一号就会有很多少年少女们背起炸药包,带着不知道过了一个暑假又深了几百度的眼镜,奔向让自己受苦受难的学校。当然,同时受苦的还有那些老师们。   而作为已经上了大学并且马上就要进入实习期的我来说,九月一号虽然不怎么喜欢,但也不会像在读高中时那么排斥了。   可、是,你们能想象么!   已经脱离学校这一苦海的崇光居然挑在全国学生受难日的今天——九月一号,举行他新书的签售会!   知道这个消息的我震惊了很久,反复确认自己没听错之后,真想抬脚狠狠地他一脚——当然,我不是他的书的粉丝,现在也不需要去上学,所以没有踹他的必要。那一脚当然是替刚好开学没办法去他签售会的粉丝们踹的……   “今天是开学的日子啊!你当心你的签售会一个到场的粉丝都没有!”饭桌上我举起筷子抗议。   崇光在我动手之前,很精准地拿起手中的筷子敲在我的额头上,淡定抛下一句:“你难道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两种不去学校的途径——请假和逃课?”   我:“……”   你那是在带坏小孩子。我恶狠狠地戳着碗里的馄饨,试图用我的视线杀死他。   在崇光潇洒地出门之后,我二话不说就走到崇光的房间门口开门,可惜的是崇光在走之前好像料到我会进他房间一样把门反锁了起来,我又没有进去的钥匙。   系统,有没有什么开门的办法?   【亲爱的林朝夕玩家我可以提供你一把斧子哟~=3=学习由乃那样一斧子下去把门劈成碎片吧~】   ……= =那你有办法在我把门劈开之后再把门弄好么?   【那就是你份内的事情了,系统暂时不开启这一项功能~】   系统我真想对你爆粗口!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啊哈哈我说下一章会有吻戏你们相信么←V←   ☆、-15- 作者有话要说:  果咩,那么多天没有更。   我这里发生了洪灾,挺严重的,大家可以搜一下浙江余姚的洪灾。   嗯这一章没有吻,我想了想还是决定放到下一章。   那首背景乐是《你很爱他》,飞儿的,强烈推荐。   -15-   与崇光房间的门奋斗了一会儿,又和系统调了一会儿情,安静下来之后,我就感觉这个被称为“家”的躯壳空得厉害。   其实崇光家已经算是很大很舒适了,不过大概是因为是酒店套房的缘故,所以整个房子显得有点空而且毫无人气。在这个凄清的秋季,即便是我穿了毛衣,关上窗户,仍然感觉冷得直发抖,也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别的什么。   我对着电脑空白文档里那个跳动着的竖线发了会呆,站起身给自己泡了一壶特浓咖啡。   说起特浓咖啡,我也一直觉得奇怪。因为在我看来,崇光是个懒散到极点(这点可以从他永远是拖稿不按时交稿和坑我写稿可以看出)、并且不爱干净(这一点可以从我没来他家之前他家的样子看出)的游戏控(这点可以从他整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打游戏看出),他这样的非职业白领的写手应该是没有什么就业压力的。按照这几个月我与他的相处来看,他其实也不算一个特别喜欢咖啡的人。   所以在我从他家厨房柜子里翻出那一大袋我看不懂名字的特浓咖啡时候,我的表情就像调色盘一样异常精彩。   当然,我也怀疑过那袋咖啡是为宫洺准备的,但后来我又记起来宫洺讨厌一切苦的东西,崇光家也没有可以加在咖啡里的糖浆,所以这个可能性排除。第一次当我煮咖啡而崇光又在我旁边的时候,我就会随口来一句“你到底是为谁准备的啊”,崇光操作鼠标的手顿了一下,电脑屏幕上的那个角色瞬间倒地。   阳光照耀下,崇光的侧脸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芒,显得他的脸庞特别美好。   他扯动了一下嘴角,好像笑得异常开心:“我掐指算到你会来我家,所以专门为你准备的啊。”   相信我,周崇光扯淡的能力不亚于郭敬明写小说的能力。   不过我是个既聪明(误)又锲而不舍的人,本着“死缠烂打就不信你不告诉我”的原则,一天问三遍,崇光从一开始的微笑回答变成漫不经心地重复再变成不耐烦地挥手轰我走,最后崇光实在是受不了了,用手机录下了“林朝夕你到底想重复几遍”。每次我有开口询问的想法时,他总会抢先一步放出来。   看见了吧,崇光是个多么能守住秘密(无耻)的人啊!   ****   说实话,自从来到游戏里,我感觉我整个人都懒散了很多。这份懒散自然归功于崇光为我安排的不用上学不用工作的米虫生活。   就比如现在——   咖啡的香气飘散在屋子里,仿佛把屋子也弄得暖洋洋的了。我捧着咖啡杯,咖啡的微烫的温度隔着杯子传递到我的掌心,让我忍不住舒服地打了个颤。抿一口咖啡,浓浓的苦涩在舌尖散开,我却连眉头也没皱——虽然是特浓咖啡,但是一分钱一分货,真的是好喝到爆啊!果然崇光家好东西就是多~   我在百度搜索栏里输入“周崇光”三个字,意料之中,首先跳出来的就是崇光的百度百科,往下拉就是有关崇光的作品和粉丝们的留言了。思忖了一会儿,我又在搜索栏里加上了“签售会”三个字,这一下出现在最顶的信息就是崇光签售会的消息。   点进去看,都是几天前《M.E》公司为崇光造势的新闻,并没有今天的新消息,这让我有些失望。   失望之余,然后我下意识地点了“贴吧”二字,画面瞬间跳转成“周崇光吧”的页面。   我有一个习惯,在百度搜索完一样我感兴趣的东西之后总会下意识地进那个贴吧看看,这个习惯从我玩贴吧开始就一直保留到了现在。   怀着对崇光人气是否真的很高的怀疑,我看了一下贴吧的会员数:125684。我的乖乖,这个会员数还是非常可观的嘛!看来崇光妖孽的人气也不低。虽然他本人的说法是“出道没几年,只喜欢打游戏,写书是副业”,莫非这是他自谦的说法?   不过贴吧里很多都是水的人,估计是吧亲之间熟悉了就开始扯有关自己的事情了。   吸引了我注意力的是吧里一个收集了崇光照片的帖子,那个是精品帖,人气非常高。   帖子一戳进去就是楼主自己给的一首歌的链接,我很乖地戳开来,缩小,然后一张图一张图往下拉。   不得不承认,崇光真的是个很吃香的帅哥。虽然平时总是吊儿郎当并且喜欢掉链子,但这些照片拍的真的是挺好的,大概是《M.E》拍的写真什么的吧。   其中一张,是以黑色为背景的照片。照片里好像也是秋天,崇光穿着白得异常安静的毛衣,双手张开冲着镜头微笑。他的背后是沉下去即将消失的红色的夕阳,照得他的轮廓有些发红。照片特意把崇光的人弄成了彩色,好像是会发光的天使。   我握着鼠标的手不可思议地停了下来。   我仿佛看见照片里的崇光脱离了屏幕和照片,站在我面前,冲着我,张开双臂,安静地微笑。   楼主在照片下写了一句话:周崇光,You are my sunshine.   没有别的语言,三个汉字,四个单词,可是我却在这一句话里读到了楼主对崇光满满的爱意和崇拜。   呆愣的时候,刚刚点开的背景乐正好播放着高|潮:   “其实你很爱他,对我的惩罚   说你没有想他,是可怜我吧   我已没有借口,只能放手   不敢奢求,你说爱我   其实你很爱他,他很温柔吗   其实你很想他,就说出口吧   我已不想多说,捂住耳朵   不想再次听到你说,你很爱他……”   安静的背景乐,安静的照片,安静的楼主和安静的告白。我突然觉得这个秋天好像也没那么冷了嘛。   我的手指抚上崇光的脸颊,第一次笑得异常温柔:“你啊……”   崇光,你真的好幸运。有这么多爱你的人,为你疯狂,为你如痴如醉。   相对于她们来说,我就只是你生命里的过客吧。   ——TBC——      ☆、-16-   -16-   古人怎么说来着,人运气不好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   古人诚不欺我也。看看,我前几天去医院撞鬼,还用掉了我珍藏的烟花,认识了个莫名其妙的医生,隔天下楼那个医生就告诉我他住我楼下。严格来说,这些事情并不算我运气不好的体现。但是现在,我看见站在楼下比我至少高出一个头的何杨时,真想去喝一口凉水试试我会不会塞牙。   天地良心,我不过是想去超市买点吃的准备晚上崇光回来的时候给他做一顿饭,因为我正好想趁这个机会试试前几天刚刚获得的技能——谁让我们两只蝗虫平日里都是叫外卖,导致冰箱里只有酸奶冰淇淋一类的零食,根本没有可以煮的食材。   等我拿好卡和现金下楼之后,就看见了站在门口背对着我忧郁地仰望着天空的何杨。那忧郁的模样简直可以去COSPLAY小哥,天真怎么说来着?——“忧郁得好像天会掉下来一样”。   也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写东西太多写出魔障了,看见这幅场景脑子里的第一反应就是该用哪些词那些句子来修饰他,甚至还想着他如果这时手里再拿支烟效果就更好了。待我这样想着持续了大概半分钟,我才猛然反应过来,急忙打算转身往里走。   谁知不想什么发生什么就偏偏发生,这不,我还没来得及转身呢,何杨就先转了身,随后他惊愕的视线在我的身上停留了几秒马上转变为平静。他对着我安静地微笑了一下:“好久不见,朝夕。”   说实话,何杨何先生,我们前几天刚刚在对面的店铺里碰过面。而且我也不记得什么时候和你熟到互相只叫名字了。   好吧,这句话也只是在我的喉咙里盘旋了一会儿,没有真的说出来。我抿了抿唇,觉得还是需要给他一点面子的,毕竟他帮我完成了那个鬼节的任务。所以我很淡定地冲他点了点头:“你好。”   他迟疑了一下,朝我走了过来,黑色的风衣把他整个人包裹得挺拔无比,看起来像是一个刚完成任务的特务——如果他脸上的表情可以再坚硬一点的话。我身上立刻警铃大作,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一小步。不过这似乎没起什么作用,因为他还是站在了我的面前。   说实话他比崇光还要高一些。不过崇光平日太过懒散,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绝不坐着,很少会有和我并排站在一起的机会,我自然而然地也不会因为他的身高而产生压力。但何杨不同,他是个很傲气的人,从他一直挺着的背脊就可以看出来。此刻他站在面前,直接把我眼前的阳光挡了个彻底,就算不说话我也能感觉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冰冷的气场,和宫洺的如出一辙。   唯一不同的是,宫洺大概是工作原因所需要,而何杨仿佛是随时随地都开着这个气场,就好像刺猬和玫瑰的刺,近者伤,碰者死。   “你有时间吗?我有点事情想和你谈谈。”他幽深的眸子紧紧地锁着我,不过我道行还不够深,看不懂他眼神中传达的意思。   “对不起,”我晃了晃手中的钱包,严肃并且义正言辞地回答他,“我现在要去超市一趟,如果没什么急事的话就等我回来再说吧。”说完我动作迅速地绕过了他。我怕再慢一秒他就会伸出手把我拉回去。   就算有急事也请别来找我,阿弥陀佛。我在心里暗暗地祈祷着。   “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急事,”他的声音显然比我想象中要淡定很多,说淡定倒不如说气定神闲更为贴切,我甚至可以想象出他脸上胜券在握的表情,好像是看着挣扎在笼子里的狮子的猎人,“只不过和周崇光有关,而已。”   我的背脊突然窜上一阵凉意。   我转过身去,看着他脸上仿佛胜利者的笑容,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向他。我感觉我像是个走向刑场的犯人,或者像个一步一步走向他为我搭好的陷阱里的人。   他脸上的笑不知为何看起来有些悲哀,那个笑容一把剑一般地在我的心房刺了一下,但被我刻意忽略过去了。   我狠狠地盯着他的眉眼,微冷的空气强行压入了我的肺部,让我有些呼吸不顺畅:“现在,立刻,马上。”   “怎么?干什么?”他明知故问。   “如你所说,和你谈谈。”我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咬碎了一口的牙。   ****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软肋。强大如宫洺,他的软肋是崇光;高傲如顾里,她的软肋是林萧三姐妹;冰冷如顾源,他的软肋是顾里;崇光的软肋,目测是宫洺无误。而我在这个世界唯一的软肋,就是崇光。   这当然是毋庸置疑的。我在这个世界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有的就是一个让攻略的人物——崇光而已。如果连他都不能称得上是我的软肋,还有谁能算呢。   何杨把地点选在一家看起来挺高档的咖啡厅里。   那家咖啡厅并不大,也不处于闹市区,相对于其他的咖啡厅来说倒是安静许多。它的门牌是我看不懂的文字(我一直觉得好歹我也接受过大□□的高等教育,谁知道来到这里之后,看见各式各样的英语法语西班牙语,我倒是成了一个彻底的文盲),完全的欧洲不知道哪个世纪的风格,看起来很舒心就是了。咖啡厅里弥漫着浓浓的咖啡的香气,暖洋洋的,催人入睡。   推门而入的时候,门口挂着的风铃清脆一响,声音极好听,这让我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   何杨似乎是这里的常客,没等他点什么服务生已经自行送上一杯拿铁。何杨把菜单推到我面前,淡淡地问我:“喝什么?”   我翻了几页就觉得心烦意乱,搁下菜单没好气地回了一句:“你看着办吧。”   等咖啡的空当,我的视线在咖啡厅里转了一圈,发现这个时间来喝咖啡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到底是上海,忙碌的工作和生活才是他们最需要的。哪像我这只米虫,整天窝在家里简直是在浪费国家的粮食。   “你刚刚说你要去超市,买什么?”他啜了一口咖啡,垂下的刘海挡住了他的眼眸。   “买菜啊。”我正在四处张望,听见这个问题想也没想就下意识地说出来了我的心里所想。话已出口我才反应过来,懊悔地咬了咬下唇。   何杨似乎对我爽快的回答愣了一下,随即又低下了头开始用勺子搅咖啡:“为他洗手作羹汤?”   “洗手作羹汤”就像是一句咒语让我的左心房一下子就柔软了下来,满脑子都是崇光那张充满着柔和笑意的俊脸。这样一想脸上顿时就有点发烫,但我自认为我定力还不错,维持着自己的形象端坐在那里。   我没有回答,何杨也没有继续发问,气氛就有些冷场。   服务生适时地把咖啡端了上来。卡布基诺的香气让我有些绷紧的神经稍微放松了一下,刚抬起杯子轻抿了一口,我就听见何杨那充满疲惫的声音传来。   他说:“林朝夕,你不该如此卑微。”   ****   我这个路痴确实不大适合逛街,因为我连逛个超市都差点迷了路。   在买完东西找了近乎半个小时收银台之后,我灰头土脸地打的回家。拎着大大小小袋子的我在车上咬牙切齿地发誓,我这辈子死也不要当家庭主妇。先别说做饭,光是买菜就够我累得半死。旁边的司机估计被我狰狞的表情吓到了,开车速度一再飙升。   我记得我在原来那个世界里,我妈买菜都是去菜市场买的。那时候我觉得买菜嘛,多简单的事啊,买点自己要吃的就好了。殊不知买菜还有学问,挑菜、砍价、货比三家,我真怀疑我妈那么好的嘴皮子就是和人家讨价还价的时候练出来的。我这次买菜是在超市买的,根本不用走太远的路,肉类鱼类蔬菜类,品种齐全附带新鲜水果。不过即使是这样我也累得半死。   主要是我挑食,崇光也挑食,而同时我也得考虑到煮法简不简单的问题。这样一来买菜问题就让我头疼了许多。   回到家第一件事自然就是试试我的技能。   系统虽然喜欢坑我,但关键时候倒还真的没有掉链子。上次那个【妙笔生花】技能最初始的时候我还只能写别的作家写过的东西,后来系统偷偷地向我透露,【妙笔生花】是可以手动升级的。也就是说,我写的文章越多,技能等级就越高,而等级越高的技能,写出来的文字就不仅是别人的,也会是自己原创的。   所以我才会那么任劳任怨地帮崇光写了那么久的文嘛。   经过几个小时的忙碌,饭菜的香气也把屋子里原本的咖啡的香气掩盖掉了,馋得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不过想想那么精致的饭菜如果破坏掉了就不好看了,还是等崇光回来一起吃好了。   把饭菜稍微收拾了一下,我窝在沙发里开始看电视,边看边昏昏欲睡。   一到秋天,上海的黄昏来临得就会特别早,五六点的时候天就完全沉了下来。我打了个盹醒过来就发现天已经完全黑了,看了看时间才发现已经六点多了,该是晚餐时间了,只是崇光还没有回来。   我握着手机,迟疑地想着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问一下他什么时候回来。可是我都在联系人列表里翻出了他的号码了,要拨号的时候我却发起了愣。因为我记起来下午何杨在咖啡厅里对我说的那些话。   他说:“林朝夕,你不该如此卑微。”   他说:“林朝夕,你是不是真的忘记了过去的事情?你难道真的喜欢周崇光?”   他说:“林朝夕,难道你就想这样过一辈子?每天为他准备三餐,洗衣擦地?”   他说:“林朝夕,你知不知道你在干多么愚蠢的事情。”   在他对我劈头盖脸说完这些话之后就站起身走了,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发怔。   我猜到了失忆前的林朝夕和何杨以及崇光的关系都不正常,但我至今为止仍然想不明白其中的纠葛。以前的林朝夕是怎样的人,她经历过什么,她和崇光、何杨是怎样的关系。这些都是我想知道却不能知道的。   说实话,我实在懒得想那么多。我只是想和崇光住在一起,偶尔斗嘴,刷刷好感度,等攻略成功了就回我的世界,万事大吉。   可是这个世界的人不让我消停。不管是宫洺、Kitty、何杨,还是隐瞒了我很多事情的崇光。   思绪飘飞之际,门铃响了。我收起乱七八糟的思想,挂上开心的笑容去开了门,结果门外的那个家伙门一开就直接和我撞了个满怀。   这么说似乎有点不确切。准确一点来说,是开门的那一瞬间,崇光伸手一把就把抱住了,然后顺理成章地进门,关门,再然后……抱着我一起靠在了门上。   我身体僵硬地挣扎了一下,但是没有成功。崇光看起来瘦弱得像个书生,手劲倒是很大,抱着我死活不肯撒手。我无奈地抬头仰望着他,看着他灿若星河的眸子,刚想问他怎么了就闻到了从他身上传来的酒味。   我凑过去在他身上嗅了一下,不满地皱起眉头,斥责道:“你怎么又去喝酒?你记得不记得当初你喝成什么样子……”   崇光呵呵一笑,眼睛弯成两枚漂亮的月牙,估计喝太多没听到我在说什么。   我拿出手在他眼前挥了挥,对于他是否喝坏了脑子这件事十分忧心。不过还好,他动作迅速地抓住了我不安分的爪子,收起傻兮兮的笑容,露出了他惯有的、那个最迷人的微笑:“你知道吗,朝夕,今天我很开心。”   还没反应过来,他低下头,一个温暖柔软的触感落在了我的唇角。   我顿时惊得瞪大了眼睛,大脑像是突然过了电一样暂时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的唇异常柔软,似乎还带着酒的清香。那个味道从唇角溜进了我的鼻,带着令我沉醉的感觉。   安静。四周静得只剩时钟滴滴答答走过的声音。   夜色在晕黄的灯光里渐渐柔和起来,我心中有什么东西悄悄地、悄悄地,破土而出。把我整个人,和崇光一起,紧紧地,包裹在了一起。   我看着他颤抖的睫毛和近在咫尺的眉眼,想:这就是我想守护一生的人。   所有人都想守护他,我也是。   我也是。   ——TBC—— 作者有话要说:     ☆、-17-   -17-   他的唇慢慢地从我的唇角移到我的左脸颊。他的唇柔软得好似天空中曾被我们想象成棉花糖的云朵。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心惊胆战的,僵硬的身体也证明了我此刻内心的惊讶。他的发轻轻地擦过我的下巴,挠得我有些痒痒的,却又为了不破坏这美好的气氛而不敢伸手去抓。   他穿着的灰色毛衣上的好闻的阳光气味把我整个人包围起来。他身上总是这样,带着我最喜欢的阳光的味道。我不需要抱着他,只要靠近他一点点,就可以闻到从他身上传来的我最熟悉的、最让我安心的味道。   我突然记起来今天在网上看见的那一句话:“周崇光,You are my sunshine.”   sunshine,阳光。崇光,知道么,你是别人的阳光。同样的,你也是我的阳光。不管是杂志上的你,还是现实中的你,不管是穿着怎样的衣服,打扮成什么样子,可是在我心中,你依然是最最耀眼的存在。   就像此刻,你抱着我,吻着我,身上的味道深深地缠绕着我,如同阳光一样把我整个裹了起来。   但是,可以不要像这样给我太多的温柔好吗,我怕我会一直一直沉溺在你的温柔里,不愿意醒过来,哪怕知道这只是个游戏。   我愣愣地看着崇光幽深如同黑宝石的眼眸,心中好像有什么满的要溢出来了——我觉得世间的幸福也不过如此了。   崇光听不见我的心里所想,但是我看得出来他很高兴——眼里盛着满满的笑意,连吻着我的唇都是弯起了一个弧度的。看来他今天这一句“你知道吗,朝夕,今天我很开心”是真的。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呢——   是他今天又见到了很多新的粉丝?   是他今天书卖得很好?   是他今天有粉丝和他告白了?   或许都是,又或许都不是。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是现在抱着我的崇光他真的很高兴。   我不管别人怎么样想,只要你开心,我就会为你而笑。   可是乐极了是会生悲的,上帝总是喜欢遵循这样的法则,尽管我们本人并不在意,或者说,不注意。   像是现在,只是短短几秒我胡思乱想的时间,崇光眼睛一闭,温暖的触感离开我的脸颊,让我心里一阵失落。刚感觉到一点不对劲呢!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二话不说直接倒了下来。我惊了一下,下意识地用手去挡。但事实证明惯性的力量是无穷的,短短一瞬他还是将瘦小的我“嘭”的一声响压在了地板上。   虽然崇光瘦弱但并不能说崇光不结实,所以这样一下子压在我身上还是非常痛的!再加上我的后背撞到了地板(地板上铺着的地毯显然没起什么作用)……其疼痛真是可想而知!上面是崇光下面是地板,弄得我成了个真正的肉夹馍。不过可以庆幸的是我没有砸到脑袋,不然砸笨了也没人养我TUT。   我揉了揉额头,泪眼汪汪地看了一眼闭着眼睛呼吸均匀的崇光。哀怨地瞪了他半天才发现他早已经睡过去了!   我心中哪能用一个“郁闷”来形容啊!本来这么美好的夜晚——我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虽然不知道味道怎样),像个贤妻良母似的饿着等他回来吃饭,准备了一肚子祝贺他取得成功的话(即使知道他有可能不需要)。但是……但是……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用心做的。可是今天的主角现在安静地睡在我的上面,纯良无辜的表情让我根本生不起气来。   得了吧,林朝夕,你该知道的,你一到崇光这里你就没有办法,你一直都是这样的。   我自嘲一笑,随后记起客厅里还有一整桌的菜,笑容就僵硬在了脸上。想到菜在外面放一晚上会引来细菌,于是我决定起身去收拾一下。可是我忽略了我现在的状态——崇光又用那种让人见了就不忍心下手的表情对着我,无声地诉说着他的无辜。我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尝试了几次从他下面挪出来,无果。   最后我翻了个白眼,摸了摸崇光的头发,心里想:崇光啊,不是我不想把你抱到房间里去,而是我真的没这个本事,天地明鉴。嗯,所以你不会介意在这里睡一晚上的吧?虽然被你压着,吃亏的是我啦。不过我大人有大量,不会介意的。   崇光微笑着,没有回答。   我快乐地勾住了他的小手指,小幅度地晃了晃:“为了你的未来,从明天开始你就不能喝酒了哦,怎样,你同意么——不说话就是答应了!”我一个人自言自语自娱自乐,趁着崇光没意识的时候多多调戏一下。   “崇光啊,你是不是该减肥了……”   “喂你告诉我,你今天看见了多少美女?”   “阿——嚏——好像有点冷啊,崇光你冷不冷?”   “唔,算了,崇光,晚安。”   白色的温暖的灯光、零星的星光和柔和的月光交织在一起,倾泻在阳台上,铺满了一地的精华。   我蹭了蹭他温暖的胸口,然后把脸埋在他的胸前,任由他身上阳光的味道把我包围。   我知道,有你在我身边,我的梦一定很美。   【周崇光好感度+3。】   ****   我做了一个梦。   但很可惜,并不是如我所想是个好梦。但是称噩梦好像也称不上。如果要归类,应该是可以归到“正剧”一类的地方去吧。   我也不记得具体细节了,毕竟做梦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我只记得,我好像是隔着厚厚的、冰冷的玻璃窗看着躺在病床上戴着呼吸罩的崇光。他的呼吸很微弱,任凭我再努力也看不见他胸膛有什么很大的起伏。但是他静静地躺在那里,神情安然得好像只是睡着了一样。   我知道他还活着,于是伸出手,将我的手贴上冰冷的玻璃,好像是希望这样可以让玻璃窗暖和一点,带着整个病房也可以暖和起来。崇光不会喜欢这种冰冷的感觉的。   在玻璃窗上呵出一口热气,玻璃窗上立刻起了一层白雾。这是小时候我们经常进行的游戏,我隐约觉得梦中的我等下会写点什么。果不其然,我纤细的食指在玻璃窗上滑下几道痕迹——You Win。   You Win。我搞不懂这是一句话还是单纯的两个单词,不过单从表面意思来看很简单,是游戏里常出现的话:你赢了。   我盯着崇光,好像是希望他可以睁开眼睛看看我写的字。然而温度实在太冷,玻璃窗上的痕迹不消片刻就完全消失了,只留下一些细小的水珠。   我下意识地认为我在祝贺崇光战胜了病魔云云,但我完感觉不到我心中有那么一丝兴奋和开心,满满地挤在心里的是浓得化不开的哀戚。   忽而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直直地撞进我的耳膜。回头,却见一个护士急急忙忙地看着我,嘴唇张合不知道说了什么。   她应该是发出了什么声音,只不过我听不见而已。梦里的我听她说完,脚下一个不稳就要摔倒,被护士死死地拽住才没瘫坐在地上。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我立刻站起来,跑向灯光模糊的地方。   灯光模糊了么?不,是我的眼睛模糊了。   眼泪肆无忌惮地冲刷着我干涩得仿佛几天没睡的眼球,但是它们只是在眼中凝聚着,凝聚着,看起来像两潭水。想也不用想,我的眼眶肯定是红了一圈。   梦就是在我微红的眼眶中、我奔跑带起的风中突然破碎的。然后我就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第一眼看见到的就是仍然在睡觉的崇光,他的脸庞在晨光下看起来特别美好,嘴唇像是一块晶莹剔透的果冻,引诱人上去咬一口。   我微笑了一下,轻轻捏了捏崇光柔软的脸,然后回想起那个梦,嘴角的弧度就这样掉了下来。   那个梦太真实了,真实得我以为其实是真的发生过的,而不仅仅是一个梦。眼前崇光的脸和梦境里的那张苍白毫无生气的脸重叠在一起,让我一阵心慌。   这个梦究竟是想告诉我什么?我不明白我写下的那句“Yon Win”,不知道护士和我说了什么让我这样伤心难过甚至是极度恐慌,我又奔跑着要去哪?   我自认为不是个像林萧一样的爱哭鬼。小时候听我妈的描述,我基本不哭不闹,是一个太过安静的孩子。上了小学,我开始野了,经常和男生一起玩,摔倒磕碰骨折流血那只是家常便饭,低年级的时候还哭个一两次,到了高年级,玩的次数少了,受伤的次数少了,哭的次数也就随之减下来了。   印象中我哭得最凶的一次就是我和我妈吵架。   说来好笑,吵架的起因是什么我已经忘却,可是我却记得老妈那时候快要瞪出来的眼珠,眼眶微微地红。她急速地挥舞着手臂,好像舞台上演讲的国家领导人。可是说来说去也就那么一句话:“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女儿,你给我滚!”   那时候我脸上的表情应该可以称之为冷笑。我努力想维持着高冷的模样,因为我不想再她面前示软。但“母子连心”这句话真的是没说错——我从小就没见过我妈哭过,这下突然看见她哭了,肯定会心疼啊,然后我就跟着她一起哭了。   也忘了我们究竟说了点什么,反正哭到最后我们俩还是抱在一起,彼此把眼泪蹭在对方的衣服上。   我知道哭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虽然历史上有“孟姜女哭倒长城”的故事,但我仍然坚持着“肯定是因为那长城是豆腐渣工程平常人哭一碗眼泪眼睛就瞎得差不多了”的观点,并且持续到了现在。   所以,我潜意识地以为,能让我哭的,一定是我觉得很不得了的事情。那么,护士究竟是说了什么让我觉得很不得了呢?   女人都是水做的。那时的我完全忘记了还有这句话的存在。哭,本来就是女人天生的本领,不用学,不用教。   尤其是在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的时候。   ——TBC——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   ☆、-18-   -18-   崇光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地板上,身上盖着一条暖和的毛毯,屋子里开着暖气,暖暖的气息从眼前的毯子和空气里钻进他的每一个毛孔。   屋子里空空荡荡,没有朝夕的身影,只有咕咚咕咚冒着热气洋溢着咖啡香味的咖啡机在坚持不懈地工作。崇光揉揉额头,脑袋除了痛就是痛,完全没有别的感觉。   地板,电灯,毯子……他的意识混沌极了,崇光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的大脑去回想昨天的事情。只记得好像昨天他的签售会他看见了很多他的粉丝而觉得很高兴,喝了点酒,拒绝了宫洺或Kitty送自己回家的提议,一个人搭计程车回了家。   然后呢?然后,好像是朝夕来给他开的门。   再然后呢?   想不起来了。崇光痛苦地捂住自己的脑袋,记忆的最后好像是停留在朝夕气鼓鼓的表情和那句“你怎么又去喝酒”上了。   果然喝酒误事……崇光皱着眉撑起自己的身体,任凭小恶魔拿着钻子咔咔咔地钻进他的脑袋里去。把毯子随意地往沙发上一扔,扯了扯身上宽松的毛衣,崇光赤着脚走到客厅桌前。桌上干净得不染一丝灰尘,这让崇光忍不住露出一个微笑。   朝夕总是这样,喜欢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好像家里粘了一点脏东西就会发生什么恐怖的事情。   桌上有一张□□净的玻璃杯压在下面的橙黄色便利贴。崇光拿起来,看了一眼,微笑就不自觉地从嘴角爬上眼睛。每当朝夕有事出去而自己没睡醒的时候,她就总是喜欢把一些话写在便利贴上,而且总是挑橙黄色的。问她为什么喜欢橙黄色,她就会笑着说:“橙黄色和你一样,暖和啊。”   ——厨房里热着粥,宿醉起来最好先喝点醒酒茶,我也一起放在了厨房。我现在外出去超市买东西了,别担心我。如果觉得头痛可以再睡一觉。PS:睡之前一定要喝点粥!   便利贴的右下角,朝夕还特意画了一只扭曲的加菲猫,举着爪子怒气冲冲地看着崇光,好像崇光一旦不听话就会跑出来给他一爪子。   “真是的,管得比我妈还要牢。”崇光挑了挑眉,语气中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宠溺。   可是话虽然这样说,崇光依然很听话地跑到厨房盛了碗粥。锅里的粥一直处于保温状态,飘着令人舒心的香气,也不知道朝夕是多早起来开始煮的。朝夕的厨艺不好,唯一会的也就是煮粥了。不过煮粥不算难,但想煮得好吃也没那么容易。   这一次朝夕煮的粥倒是出乎意料地好吃。   酒足饭饱之后的第一件事,自然是检查这几天来朝夕完成的任务情况了。   崇光打开几个月前刚刚给朝夕的笔记本,轻车熟路地打开朝夕的文档,一路往下拉。朝夕最近在写的那一篇文章情节没什么进展,重在描写男女主角的心理活动。虽然刻画得异常细致,但仍需要经过专业人士的润色。   也难为了朝夕了,本来她的专业就不是文学一类的,让她整天写这些东西他也有些过意不去。崇光没多想,敲着键盘就开始添加一些细节和修改文笔上的漏洞。   修改完毕,崇光刚想把电脑关闭就眼尖地瞥到了一个新建的文档,连题目都还没取。崇光的心脏突然剧烈地跳动起来,因为他好像感觉到了那里面会是什么东西。他稳了稳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淡定下来。   “你要相信世界上一定会有一个爱你的人。无论你此刻正被光芒环绕、被掌声淹没,还是那时你正孤独地走在寒冷的街道上被大雨淋湿,无论是飘着小雪的微亮清晨,还是被热浪炙烤的薄暮黄昏,他一定会穿越这个世界上汹涌着的人群,他一一地走过他们,怀着一颗用力跳动的心脏走向你。他一定会捧着满腔的热和目光里沉甸甸的爱,走向你、抓紧你。他会迫不及待地走到你的身边,如果他年轻,那他一定会像顽劣的孩童霸占着自己的玩具不肯与别人分享般地拥抱你;如果他已经不再年轻,那他一定会像披荆斩棘归来的猎人,在你身边燃起篝火,然后拥抱着你疲惫而放心地睡去。他一定会找到你。你要等。”   这……这是……   崇光握着鼠标的手颤抖了一下。   这是崇光在高中时写下的一段话。虽然当时自己很喜欢这一段话,但终归年少气盛,觉得不抛弃原来的句子就没办法写出更好的句子,然后随手一扔不知道放在什么地方了。如今再看见这段话,崇光竟有一种恍然隔世的错觉。   平心而论,崇光并不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作为一个还未经历过爱情的人,他对爱情的态度一向是以不变应万变的。这么说可能有一种在打仗的感觉,但这句话对崇光来说是一个极好的形容。   突然胃部一阵翻涌上来的恶心感打断了崇光的思考。崇光捂住胃部,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洗手台就是一阵干呕——干呕而已,什么东西都吐不出来。   这是这个月的第几次了?好像每隔几天就会这样子干呕。崇光用水冲洗了一下自己的口腔,顿了顿,又粗暴地把自己整个脑袋塞进了水龙头下面。在接受这如同暴风雨般的洗礼之后,崇光才疲惫地关掉水,抬起头看着镜子里湿漉漉的自己,镜子里的他也湿漉漉地看着他。   半湿的头发贴着脸颊,贴着额头,晶莹剔透的水珠顺着他的脸庞往下滑。他的长长的睫毛向上弯曲着,细小的水珠轻巧地挂在睫毛上,像是一滴泪珠。他目光中混合着一种悲伤和迷茫的情绪,像极了一个泪光闪闪的美人的眸子。   “这世界上,一定会有一个爱你的人……”   崇光抱着自己仍然难受着的胃,颓然地滑坐在洗手间的地板上,望着天花板,喃喃出声。   虚空之中,是朝夕温柔的笑颜。   ****   崇光不知道的是,在他捂着胃难受的时候,我也遭遇了一个大麻烦。   我想你应该也猜到了,那个大麻烦就是我怎么躲也躲不开的——何杨。   相对于他为啥每天都不用去上班这个问题,我倒是更想知道为什么我去哪他总能知道并且时间掐的刚刚好来到我面前。不是没有怀疑过他找人监视我,但想想他一个医生,就算资历再高也不过是个医生,哪来的闲钱找人监视我,养家糊口还来不及。   嗯,也不知道他到底结婚没……   呸呸呸,我这都是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人家结没结婚跟我有几毛钱关系啊!不过每次想到“监视”这一个词都会让我觉得浑身上下不舒服。想我一个三好市民大好青年,一不偷二不抢,手上的钱都是清清白白的。除了学生时代经常坑老师(……)以外都没干过啥坏事,凭啥整天被人监视啊!   不过呢,以上都是我自行脑补的内容,可以忽略不计。   只是我眼前的这个大活人就不是我想忽略就能忽略的了。   虽然我有很努力地忽略亦步亦趋跟在我身后的何杨,但我快他也快我慢他也慢我停下他也停下永远和我保持一段距离的节奏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即使知道这是一场心理战争,面对着这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么久了的老狐狸,我还是会忍不住缴械投降。   没办法,谁让我道行不够呢。   所以我先停下来,换了个让我自己舒服点的姿势提着袋子:“你到底想干嘛?”   鉴于我们也没有那么生疏再加上我现在心情异常不好,所以我出口的话也很冲,一点也没给他面子。   何杨犹豫了一下,向着我走了几步:“昨天……”   我胸口一梗,他昨天说的那些话又回想在我耳边,心情一下子低到极点:“行了,别说了,我不想听。”   他的表情僵了一下,但是没有停下脚步。他本来气场就强,一向我走过来我心里就没了底,说到底我就是孬,这时候直接往后退了去。   然后所有的一切仿佛都变成了慢动作。   我感觉我的后脚跟踩上了一个石块,我看见我手中的袋子以抛物线的形状抛向空中。真奇怪,这个时候我居然还有心情建立坐标系去算算它经过几秒会落到地上。   我看见何杨脸上的表情凝固成了一个奇怪的样子。   我看见他向我奔跑过来,伸出的手抓住了我冰冷的指尖。   最后,最后,最后……   视线旋转,身体旋转,直至我的身下传来一声清晰无比的吸气声音我才回过神来。   刚才我因为踩到了一块石块而失去了平衡,何杨见了就过来拉我,然后硬生生地当了我的人肉垫子……我想到这里,哆嗦了一下,下意识地看了眼神色痛苦的何杨半坐在地上捂着自己的手腕。他染了些灰尘在衣服上,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形象。嗯,如果他不追究我责任的话……   我见他这副表情,心里一下子没了底,急忙蹲在他身边紧张地看着他,舌头差点打结:“你的手……”   他脸上的表情在听见我的话之后缓和了一下。半分钟之后,他面无表情地抬起头,淡定地吐出一句让我天旋地转的话:“没事,断了而已。”   我:“……”   我去你二大爷的!断了还叫没事啊!!!   ——TBC——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JJ很喜欢往我的文里塞乱码。【微笑   ☆、-19-   -19-   在这个世界上,你总能找到一个能让你抓狂无比的人。那个人对我来说,就是何杨。俗话说一物降一物,所以何杨能让我抓狂我也就认了,因为我相信一定也有人能够降住他。但是让我郁闷的是,除了他,能降住我的还有一个叫周崇光的人。   但是他们降服的方式不一样。   如果何杨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不会想起他。只有他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一些话或者让我做一些事的时候,我就会发现,想要拒绝他其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不过我估计这和我的性格也有关——从小我就是一个不知道怎样拒绝别人的人。何杨是一个气场强大得不亚于宫洺的人,他在面对我的时候虽然有收敛,但是我还是可以感觉得到他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冰冷气息和冷漠感。简单来说,就是你无法拒绝他给你的任何命令。   而崇光和他截然不同。或者说,崇光对我来说,是和何杨不一样的存在。   崇光不用说很多的话,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可以让我乖乖地听话。比如说上次,我们去超市买零食,他要买冰淇淋,我觉得天气太冷了说什么都不让他买。然后两个人就面对面大眼瞪小眼,最后崇光二话不说转身就走,连推车都不要了。看见他的背影我顿时就慌了,赶紧小跑上前和他道歉。他这才转过头来对我嫣然一笑,欠扁地说道:“朝夕,我在逗你玩呢。”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崇光可以轻而易举地降服我呢?因为我担心崇光会生我气。为什么担心崇光会生我气呢?因为怕崇光不理我。为什么怕崇光不理我呢?   ——为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   只是每一次想起崇光的时候,不需要看他的照片,我就能在黑暗中描绘出他的轮廓和他微笑的样子,还有他用低沉得如同在和情人耳语的迷人声音唤我名字的时候,我总是感觉左边胸膛里,有什么在突突地跳动着,跳动着。   是心脏的声音吗?是沉淀在我内心深处的感动吗?   不,那个声音的名字,叫做动心。   ****   我已经记不清这是我第几次来医院了。   第一次,记得我就是在医院里醒过来的,然后看见了崇光。哦,那个时候他还喝酒喝到胃痛来着,那时候的他可爱多了,哪像现在这么喜欢欺负我;第二次,是我自己生病,大半夜瞒着崇光溜出来看病的,结果又好死不死地碰上何杨,莫名其妙地完成了鬼节任务。   这么数起来的话,原来这已经是我第三次来医院了。而且我这次来医院还是因为何杨不小心弄折了手腕……   还好我出门时候有带着银行卡的习惯,不然还不知道怎样应付这次的突发事件比较好。本来我还想给崇光打个电话的,往口袋里摸了半天才发现自己把手机落在了家里。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也不知道崇光醒了没,我煮的粥吃了没,我这么久还不回家他会不会担心……   这样一想我又不禁回想起昨晚崇光的那个落在我唇角的吻,脸上立刻火辣辣地烧了起来。   实话说,我长那么大第一次被男生抱,也是第一次被男生吻。虽然只是吻了嘴角,但也算是打破了我的记录了。我不是一个保守的人,但我觉得,拥抱、牵手、接吻等行为当然是要留给男朋友的,至少也应该是自己喜欢的人。结果昨晚一个不小心初拥和初吻全部打包给了崇光。   我没办法形容那时候我心里的感受。   任凭哪个姑娘被一个大帅哥抱在怀里心里肯定都是乐开了花的,我自然也不例外。当他柔软温暖的唇覆在我的唇角时,我才能够理解和体会到有些小说里写的“只愿时间停止在这一刻,天地不老”。那个时候,我的心里也有这样的呼喊:时间,请你停下好吗?如果不能停下,那么……再慢一点,好吗?   我一定是被崇光那个妖孽给迷惑了,不然我怎么会脸烫得像是发烧一样呢。   周崇光你个该死的。你怎么可以突然吻我呢?你不知道你这样的行为很让人发指吗?!你不知道我会东想西想吗?还有,你吻我到底是什么意思?你爱我么?你喜欢我么?还是因为那只是你喝醉了呢?   原来从他吻我的那一刻开始,这种温暖而甜蜜的折磨就已经开始了。   突然对面的门吱呀一声打开,右手缠着绷带的何杨走出来,用仅剩的左手带上了门,面色无异地在我身边坐下,一言不发。   到底还是为了我他才骨折的,我内心万分愧疚的同时也在担心他会找我索要赔偿,于是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的手还好吗?”   “还好,医生说大概一个月就能好,一礼拜换一次药就行。”   听完我就沉默下来了。照他的意思来看,那就是说他有一个月不能用右手。这对他工作的影响会有多大啊……   这样一想我内心的内疚一下子排山倒海而来。   何杨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转回去很不自然地说:“如果觉得愧疚的话,你可以每天下楼照顾我。”他顿了一下,“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你每天都陪着我,我的意思是你只要每天帮我准备好三餐就可以了,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这个要求当然不过分,只是太过不合理。   帮他准备三餐不是难事,反正我也是要每天给崇光准备三餐,顺带给何杨弄一份就行。不过崇光那里就比较难交代。你想想,我要怎样和他解释我每天跑到一个陌生男人家里给他做饭呢?就算把他手弄断了这也不是个好的借口,崇光一定会找另外的人来照顾何杨的;而要瞒着崇光……我总觉得这任务比较困难,毕竟崇光天天窝家里,我基本是在他眼皮底下的。   ……你大爷的,真是难弄。我揪着头发问候了一下某人的祖宗十八代。   【恭喜你触发任务:不离不弃,是否接受?】   = =靠之。系统你啥时候出来不好偏偏这个时候出来!我都快忘记我是在一个游戏里面了……   【任务描述:连续一个月为亲手何杨准备三餐。任务奖励:何杨好感度+6,周崇光好感度+6,经验值+10。】   ……次奥啊这次的奖励居然那么丰富!我的眼睛在看见奖励的一瞬间就彻底被点亮了。以前弄任务最多的奖励就是好感度加五,这次一下子可以加六,当然是极其吸引人的啦!   ——不!过!谁来告诉我那个何杨的好感度是什么玩意!!我选的攻略人物不是崇光么,何杨怎么也会有好感度这玩意的!   【阿拉……因为这个世界上多角恋是游戏的必备条件所以我们特意加了一个人物可以让玩家选择攻略,当玩家无法攻略自己选择的人物时,也可以选择放弃原来的对象,转而攻略我们为你准备的NPC哟=3=放心,对您的游戏不会产生任何的干扰的,请放心~】   也就是说,现在坐在我身边的何杨也是我的攻略角色之一?系统我还真是谢谢你了。   【不用客气哟为您解答是我最乐意的事~】   难道我那句那么明显的反语系统君听不出来么……   “你真的有那么讨厌我吗?”我刚想骂系统一顿,何杨的声音适时地响了起来,打断我的思路。   我看着他,他也定定地看着我。   我没看错,他的眼中盛着一种名为悲伤的东西。如潮水,如夕阳,如大雨,如寒风,轻轻地慢慢地靠近你,抱着你,在你柔软的身体留下一个又一个美丽妖娆的伤口,鲜血肆意流淌在身体上。可是你要知道,伤你并不是他的本意。   他觉得哀伤,觉得难过,可是他不想你和他一起难过。   “我……”我嗫嚅着开了口,喉咙里却好像堵着一团棉絮,几分钟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其实也没有讨厌你。”我很认真地看着他,希望他可以相信我是说真的。   他不说话,仍旧静静地看着我。   我牙一咬,眼一闭,心一横,干脆道:“说实话吧,我挺感激你的。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帮我把阿司弄走了,让我的病好起来了。我唯一不高兴的就是你一定要用我的烟花作为代价。我也和你说过,那些烟花对我来说意义不同。”   说到这里,我抬眼悄悄地瞥了他一眼,却看见了他盯着某处有些出神的样子。   不管他,我继续说:“我可能并不聪明,但也不是个笨蛋。那天医院我们的相遇其实是你故意安排的吧,而你的职业,应该也不是医生是吧?哪个医生会那么有空天天跑我家楼下来截我?”我音量提高了些,顺便翻了个白眼表示我的不满,“之后你对我说的那些奇奇怪怪的话,我不是没有怀疑的,但我总归喜欢这样的生活,不想再去想别的东西,你明白吗?”   没错,不想看见他,不想遇见他,只是因为他可能和我的过去有关。而我不想打破现在的生活和现在的局面,仅此而已。从他出现开始,我就在怀疑,而后的接触则让我确定他是为了某个目的而来。   何杨愣了一下,然后微笑了起来,眸子里亮得仿佛映着所有的天光:“朝夕,你一点都没有变。”   我分不清他这话是褒是贬,只好看着他等待他的下文。   “我的职业确实不是医生,我是盛世集团的代理董事长,”他说到这里突然很认真地看着我,确定我没反应之后脸上涌上一阵失落,但他很快恢复,继续讲下去,“我知道你现在处于失忆状态,而且我也知道你失忆的原因。”   “如果你想知道,我现在就可以全部告诉你。”   医院里不知道从何处的冷风从我衣服的缝隙里钻了进去,刺得我皮肤生生地痛。那时我感觉我的背后仿佛有一个巨大的怪物已经张大了它的嘴,准备随时把我拆吃入腹。   【你这样会害死我们所有人。】   【就算你还活着,也已经没用了。】   我闭上眼睛。我感觉我离秘密越来越近了。   【恭喜你触发身世之谜第四轮任务,是否接受?】   是否这一次,就是我的身世之谜的终点了?我知道真相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呢?崇光是不是真的和我失忆有关?那么,那时候的我还能不能像这样若无其事地和崇光在一起呢?   我的手指抓紧了我的衣角。我不敢赌,因为赌注是崇光。   【恭喜你接受身世之谜第四轮任务,请与何杨继续对话~】   “我想知道真相,但不是现在。”我睁开眼睛,很平静地和他对视,“我现在只想知道我们以前的关系。”   何杨没有一点意外,仿佛料到了我会这样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知道你是为了他。”   随后他张开口,声音像是处理过一样低沉悦耳:“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一生之中一定会遇到某个人,他打破你的原则,改变你的习惯,成为你的例外。这是你曾经对我说过的话。”   他看着我,眼睛一点点地,变得湿漉漉起来。   “你于我,就是这样的例外。”   ——TBC—— 作者有话要说:  过往开始揭秘。小伙伴们可以来猜猜朝夕的身世哟。   ☆、-20-   -20-   平心而论,何杨是个很迷人的男人。但这个“迷人”和崇光以及宫洺的“迷人”都不一样。崇光有着一张帅气的脸,并且你不知道的是,在他很认真的看着你的恶适合,他在你眼里一定是个王子,加上他的性格,是公认的最适合当男朋友的人选;宫洺面容精致,虽然性格冷冰冰的,但他事业上的成功不仅弥补了他性格上的缺点,还把他的迷人之处发挥到极致。   何杨的五官没有崇光和宫洺那么精致,论性格的话也算普通,有时会觉得他气场太过强大,不过他笑起来的时候嘴唇微微抿起,眼里闪烁的笑意会让人觉得他是个脾气极好的男人。或许这就是他的迷人之处吧。   就像现在正在微笑着的他,松下来的眉头告诉我他现在的心情还算不错,这个样子的他真的蛮迷人的。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一生之中一定会遇到某个人,他打破你的原则,改变你的习惯,成为你的例外。这是你曾经对我说过的话。你于我,就是这样的例外。”   我差点摔倒在地上!   试想一下,我正襟危坐地等待着他的故事,结果他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告白”!真真把我雷了个彻底!   ……我沉默地看着他,试图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慌张,不过从他眼里的笑意我可以看出来,他此刻一定把我的狼狈全部看在了眼里。说实话,原来的林朝夕和何杨的关系我不是没猜测过,也不是没想到过这一层。现在何杨要告诉我以前的事,我觉得就算不是童话故事里常用的“很久很久以前”,也应该是“以前”或者“我和你以前是某某关系”吧……不得不说,何杨你真是我的克星。   何杨稍微敛了敛笑容,听口气竟是有些感叹:“现在我有点理解为什么他要隐瞒你了。这样的你活得比过去开心快乐,比过去没压力,这对你来说,应该是件好事。”   比过去活得开心快乐?那么以前的林朝夕是怎么活的?是被闺蜜背叛了还是被男人甩了?还有何杨口中的“他”……如果我没猜错,指的应该是崇光吧。   我清了清嗓子,开口道:“我的过去和未来都应当由我本人决定,快不快乐幸不幸福也得在我恢复记忆之后再做定论,你们局外人没权利替我决定是否隐瞒真相!”   咦咦不对好像有啥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这个情节以及我说的这句话怎么那么耳熟呢-。-那不是某些言情小白电视剧里经常会有的戏码吗——A失忆了,B瞒着A与C的所有事情,因为C伤害过A但是B一直爱着A,于是在某天A得知一部分真相后义正言辞地说出了我刚才的话……   噗不行再脑补下去我就真的要笑场了。   “咳咳你继续说……”吧字还没从我嘴里蹦出来,我就被他的动作吓得消了音。   他微微前倾,抬起还能自由活动的左手放到了我的头顶,轻轻地揉了揉,动作小心得仿佛在呵护自己的珍宝。我愣愣地看着仿佛整个人都沉浸在温柔的海洋之中的他,心中的某个角落涌起异样的感觉。   记忆中,除了我父亲,没有男生对我做过这样的动作。记得刚刚遇见崇光时,他很温柔地把手放在我的额头上,但也没有像何杨一样揉我的脑袋。   ——何杨的动作,代表的是对对方的宠溺。   “我们以前是情侣吗?”没头没脑地,我机械般地吐出这样一句话。   何杨的笑容不变:“如果没有周崇光,我们大概会是情侣的。不,不仅是情侣……”何杨沉思了一下,迅速地把话题转了回来。   “我和你是初中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我和你同校但是不同班,严格来说那个时候我们不会有任何交集的——因为你在重点班里,成绩永远前五的学生,而我呢,是那种性格孤僻不合群、成绩也不出众而被老师同学排斥的人。”他的目光极其温柔。   “每次考试过后,老师在司令台上表彰前十的人时,我总能听见你的名字,然后就看着你带着淡淡的微笑走上去,对着老师淡淡地鞠躬,对着镜头淡淡地笑。那个时候我觉得你真是一个傲气无比的女孩,连老师都不放在眼里,可是你又很聪明地把这一面隐藏起来了……   “我没有过多地关注你,只是经常听附近的人谈起你,然后把他们口中的你和台上的你联系起来——高傲,学霸,富二代……   “直到有一天,我的前桌让我给你送一封情书。我本来也奇怪他们原来都讨厌我,为什么突然间来找我帮忙了?后来把信交到你手里,看见你表情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他们是为了整我。”   ……   朝夕坐在靠窗的位置,长发披肩,侧脸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精致美好。   何杨走上前礼貌地敲了敲窗沿,面无表情地把手里的东西递了过去。正当他以为完成任务想转身走人之时,拆开信的朝夕叫住了他。他回头看的时候,朝夕饶有兴味地挑起眉头,可是眼神却是冷得彻骨。   “你写的?”朝夕扬了扬手中的信。   “不是,”何杨抿了抿唇,“我的同学让我送的。”   “那么你同学在整你你知道么?”朝夕潇洒地把信展开,面不改色地朗声念道,“亲爱的朝夕:我观察你已经三月有余,今日我终于鼓起勇气来告白……”   何杨的脸一阵青一阵白。   ……   何杨脸上的笑容是怀念的,我看得分明,他是在怀念以前的朝夕,怀念他们认识的那一天:“你知道后来我问你‘怎么知道不是我写的’的时候,你给了我怎样的回答么?”   记忆的闸门突然打开,潮水般的记忆涌来,一些不属于我人生的画面和声音闯进我的脑海,于是我呆呆地顺口接上:“我说……”   停顿了一下,我看着他的眼睛忽然微笑起来:“因为我会看面相,从你的面相我可以知道你不是那种喜欢找死的人。”   这些记忆大概是随着何杨的叙说系统植入我脑中的。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那时还略显稚嫩的朝夕和何杨二人在窗口对望的情景:一个懒散地靠着窗,眉头上挑,指尖夹着粉红的纸张;一个手垂在身体两侧,嘴唇轻抿,拘谨得像是看见了老师的小学生。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所有给你送情书的,一般都被你用特别的方法整得很惨。我那时运气真是好,居然没有被你误会……”何杨笑出了声。   我忍住笑,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都说了我会看面相!”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小时代电影里没有崇光不幸福T_T   ☆、-21-   -21-   系统真是个好东西。随着何杨的叙述,我脑中那些不属于我的记忆渐渐丰满起来。从画面上的灿烂阳光、缠绵阴雨到学校花园里那朵被朝夕凝眸仔细观察的白色花朵,从朝夕轻蔑微笑时嘴角的漩涡到何杨平静得如同一摊死灰的眼眸……色彩、气味甚至二人对话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清清楚楚印在我的脑中。   我听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偶然,只有必然。但我觉得何杨和林朝夕的故事,好似是上帝安排好的一场闹剧——明明是好像两颗在水平面上随意滚动的玻璃珠,沿着相反的轨迹越滚越远。可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上帝轻轻一推,把何杨推向了林朝夕的那个方向。   我和何杨肩并肩走出医院的时候,天空灰蒙蒙的,像是要下雨了。每次这种要下不下的阴天都会让我觉得沉闷无比,可接收了原来林朝夕记忆后的我,此刻看向天空的心情又不一样。那样不均匀的灰色,像是上帝故意打翻了一瓶灰色的颜料,然后又手舞足蹈地用颜料笔肆意涂抹。这样的颜色总会让我觉得奇怪,好像补充后的记忆还是缺了什么东西。   像什么呢?很眼熟的颜色啊……   何杨瞥见微微皱起眉头的我,伸手握住我的手腕,面色如常地开口:“快下雨了,我们打的回去吧。”   我低下头,视线落在他握住了我的手腕的左手,恍惚间记起来他和朝夕在好多年前也是这个样子——朝夕在左,何杨在右——按理来说这样一对男女走在一起应该是牵着手的,但何杨从来都只握住朝夕的手腕。   不是牵手,更不是十指相扣。他们之间,不过是类似于朋友之间的挽手。   我能感觉到的,不是何杨不想牵朝夕的手,不是不想和她十指相扣,而是朝夕在排斥。何杨尊重朝夕,默默地遵守二人不牵手的约定;但同时他也在怕,何杨怕朝夕心里的那个人随时会把朝夕抢走,所以他选择握住朝夕的手腕,不让她有机会去找那个人。   原来,从过去到现在,你一直没有变。那么,变的人是我么?   我顺从地让他把我塞进出租车里,然后一言不发地和他保持那样的手势坐在后座上。我偏着头透过玻璃窗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心里却是像打翻了五味瓶一般复杂。属于过去那个林朝夕的记忆信息含量太大了,让我有点一下子接受不了。   恍惚间往玻璃窗上一瞥,竟发现倒影中何杨正看着我。   他的眼神里包含了太多难以言喻的情感。有对朝夕的爱,有对二人感情的悲伤,有对他们没有在一起过的遗憾……可是他所有的感情,都是只对林朝夕一人的。而我,不是那个他记忆中的林朝夕。   这么说可能有些矫情,可是我真的觉得我是朝夕的替身。   何杨对我那么好,是因为在他看来,我就是林朝夕,就是他心里的那个人。可事实上我不是。如果这不是一个游戏的话,我就相当于强占了这句躯壳的一个游魂,我不过是披着林朝夕的皮享受林朝夕该有的待遇。这样想想我就觉得我真是一个不要脸的女孩子。   在我自我批评的同时,我内心又非常苦涩:既然何杨待我好是因为过去的朝夕,那么那个叫崇光的混蛋呢……他对我好,也只是因为我占据着林朝夕的身体么?   这样的结论对我来说,会不会太过残忍了一点?如果他们两个知道我不是以前的朝夕,他们又会怎样对我?是继续把我当朝夕看待还是就此陌路?不管是哪一种,对我来说都是伤害。可是我又多想赌一把,我多想相信他们对我好只是因为喜欢我这个人,而不是因为我是有着“过去”标签的那个林朝夕。   我多想不管不顾地冲他们两个大吼大叫,指着他们的鼻子质问他们,但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当我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哦,也许不会,因为过去的朝夕是个类似于顾里那样女机器人的人,他们一定会认为朝夕做任何事都是有理由的。   原来在这里最大的疯子是我自己。   原来在进入这个游戏的瞬间,就注定我会因此而疯。   ****   默默地把何杨送到他家,我在他家门口看他换好鞋子,磨蹭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先让我静一静比较好。正要转身呢,突然间又记起我接下了负责何杨三餐的任务,算算时间也已经可以吃午饭了。   于是我维持着面无表情,问道:“能把笔和纸借给我么?”   何杨不明所以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进屋听话地拿了纸笔递给我。我干脆利落地在纸上写下楼下那家味道还不错的快餐店的送餐电话,复而递给他,习惯性地像个老妈子一样念叨起来:“这是订餐电话,你饿的时候自己打个电话叫外卖好了;虽然你的右手受伤了,但是我相信你家一定有名叫‘调羹’或者‘勺子’的餐具,所以这个就请你自己解决——当然,如果你真的觉得不方便的话,可以给我发短信。记得,不要打电话。”说到一半我忽然想起什么,在那串号码后面又刷刷写下了我的手机号。   在没有获得新技能之前,我是个完全不会做菜的厨艺白痴,所以我和崇光都是打电话叫外卖或者自己去外面找餐馆的,从来不自己动手做。久而久之,我就把我们经常吃的那家快餐店的号码背了下来。   “为什么不能给你打电话?”何杨的脸色看不出什么端倪。   “你不希望在你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听见的是一个男生的声音吧,”我没好气地回答,“我没有把手机带在身上的习惯,所以一般都不是我接电话。 不过如果是短信的话,他不会去看。”   我没有说出崇光的名字,是我特意回避掉了。在我没有彻底弄清何杨对崇光抱有什么样的态度之前,我还是暂时忽略他吧。   何杨:“你就那么怕他知道我吗?”   握笔的手一顿,我抿了抿唇,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我林朝夕,怕过什么东西。”   话一出口我才惊觉这不是我说话的风格——准确来说,这是过去的朝夕的说话口吻。难道有了她记忆的我,也会开始被她同化?那么几个月、几年之后,我还会是现在的我吗?   何杨露出熟悉的笑容:“确实,你林朝夕怕过什么东西。”说完,从我手里接过纸笔,站在门口看了我最后一眼,吱呀一声轻轻地把我隔绝在了他的世界之外。   谢谢你,留给我一些缓冲的时间。等我把所有的思绪都理清了,我会重新抬起头,面对你。   我站在门外,这样深深地看着那扇门。   ****   真正回到那个属于我的、可以被我称为“家”的时候,崇光身上裹着毯子正窝在沙发上玩游戏,熟悉的咖啡香味让我绷紧的神经放松了许多。游戏里厮杀得正起劲,兴奋的崇光只是匆匆瞥了我一眼,然后随意地问道:“回来啦?买了什么东西?”   心中那块积压着的大石头在听见崇光声音的一瞬间就无影无踪了。   我凝视着崇光的侧脸,没有出声。明明刚刚进门之前我踌躇了很久打算问以前的事,可是现在我才发现,我看见崇光的那一刻我还是没有办法问出口。好了,林朝夕,我劝你还是承认了吧,你拿周崇光那个混蛋永远都没办法。   “没去超市,出了门之后嫌超市太远,去附近逛了一会儿我就回来了。”   闻言,崇光转头看向我,游戏里的他没了控制一瞬间就被其他的怪砍完后轰然倒地。崇光把游戏机往旁边一扔,往旁边挪了挪,然后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姿势,拍拍他左手边那个空出来的位置,示意我坐过去。   就是他这样一个小小的动作,却让我发了许久的愣。   ——你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走在你的右边么?   ——不知道。   当时的朝夕和何杨,有过这样的对话。当何杨鼓起勇气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朝夕毫不犹豫地给了这样的回答。可是朝夕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再笨的人都看得出来她不过假装不知道。   心脏的位置在左边,我总是走在你的右边是因为要把你装进我左边的心脏里啊。   当初何杨一定把这句话反复练习了许多遍。他也一定设想过你的回答。他那么了解你,知道你一定会说“不知道”,然后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把那句话说出来了。可是你真是可恶,你不给他机会。   你明明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可你装作不知道,你说这是个无聊透顶的话题,有这个闲时间讨论这个话题还不如多做几道微积分的数学题目。   林朝夕,别说你真的不知道,你只不过是害怕何杨真的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之后你没办法面对他。   林朝夕,你真的不喜欢何杨么,哪怕只有一点点?怎么可能呢,你如果不喜欢他,不会和他保持着这样的状态。   林朝夕,你不是没有怕的东西,只是你一直都不肯承认而已。   ——你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胆小鬼。   ——TBC—— 作者有话要说:  米娜桑我考完期末考回来了!!!!!   ☆、-22-   -22-   “在发什么呆呢?”崇光温和的声音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回来。   我回过神。崇光睁着他那双大眼睛看着我,湿漉漉的眼珠仿佛漂亮的水珠,闪烁着令人炫目的光芒。他的喉结露在微凉的空气中,我光看着都觉得冷。更作死的是,他还是穿着我走之前穿的那件衣服。每一次看见崇光,我都觉得他是上帝的宠儿,上帝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给了他:外貌、财富、迷人魅力。所以每一次崇光用这样小鹿般无辜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都没办法冲他发火。   摇了摇头,我给自己倒了杯咖啡,在他身边坐下沉默着。   我不知道自己用什么表情面对崇光才不会让他看出端倪,也不知道用什么话才能装作轻松无比和他进行平常无比的对话。所以我只好沉默,用沉默挡住崇光所有的不解。   手中咖啡杯里的咖啡升起袅袅的轻雾,诉说着这越来越冷的天气。我就像是个溺水的人一样死死地用手指扣住被子的底部,泛白的手指关节显出我的不安和矛盾,但我又试图让从指尖传来的温度温暖我身体里的每一根血管和每一滴流淌过的血液。   似乎是察觉到了我的异样,崇光伸手揽住我的肩膀,然后熟稔地把手覆在我的手背上,柔软温暖的触感却让我如同触电一般缩回了手。   有了那些记忆的我,开始害怕和崇光接触。不,严格来说那不是我,是那个林朝夕留在我身体里的反应。林朝夕不想和何杨牵手,又害怕崇光这样温柔地对待自己,她真是个极度矛盾的人。正因为如此,我才会觉得其实她心里也是有何杨的,只是天意弄人,林朝夕先喜欢的是崇光。她觉得这样的她既配不上崇光,也配不上何杨……谁说她什么都不怕,明明她怕的东西那么多。   我有点想嘲笑她,可是现在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其实只是她自己想得太多。爱一个人本身就没什么错,同时爱两个人也没有稀奇的,毕竟这个社会诱惑太多,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呢?林朝夕错就错在她觉得同时爱上两个人的她没资格得到任何一个人的爱情。若是这样想能把崇光和何杨都忘记也就算了,偏偏她就是那么死心眼,记着二人不肯忘,又不想和他们破坏现在的关系。   我们来假设一种情况。如果A喜欢B,而B喜欢C,这种时候B会怎样选择呢?   一种人会选择A,因为她们觉得有人疼有人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下雨时有人替你撑伞,刮风了有人替你挡风,不舒服了有人伴你左右。你累了,他会把肩膀借给你靠,其实你知道他可能比你还要累;冬天你的手冻得冰凉,他会心疼地把你的手捂在宽大暖和的手掌里;你被某个笑话逗得咯咯笑的时候,他会宠溺地看着你,陪你一起笑;你因为某件事哭得伤心难过时,他会着急地抱着你,问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这是多少女孩子都梦寐以求的另一半形象。   一种人会选择C,因为她们觉得自己此刻不爱的,以后也不会爱,现在爱着的就是她们一直在追逐的人,她们的爱无法被取代,哪怕别人对她们再好。就像何以琛说的:“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这是对自己所追逐着的爱情最美好的诠释。哪怕被拒绝,被伤害,哭过笑过之后你还是不想放弃他,只是因为你不想将就,因此而已。   而第三种人,她们会决绝地转身走开。因为不想陷入狗血的三角恋里,更不想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或者自己不爱的人烦心,不如现在就早早放手。她们坚信自己以后一定能遇见一个和自己相爱的人。但又正因为如此,她们经常会错过一些不该错过的人。   林朝夕的情况比较特殊。身为那个中间的B,她既喜欢A,又放不下C。但那时她是知道C是喜欢她的,那么就应该放开A和C在一起——可是她没有。假如情况倒过来,喜欢朝夕的是崇光呢?朝夕是不是会和崇光在一起?   这些问题我没办法回答,可能原来的林朝夕也没办法回答。   我只能转头用力地看着崇光,然后努力扯出一个微笑:“崇光啊……”接受到他疑惑的目光之后,我迅速扯住他的耳朵,凶神恶煞道:“你丫昨晚到底喝了多少酒回来竟然醉成这样?!”   崇光没想到我的反应差距那么多,愣了一下然后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你也知道我醉了嘛,我又怎么会知道我醉成什么样了了?”   我被他的话噎了一下,刚想开口,昨晚那香艳的画面顿时闯进我的脑海中。   崇光微笑着的、迷茫无比的神情,灯光打在他脸上投射出的淡淡的阴影,他扫过我眼睫的长长的睫毛……我的嘴角似乎还能感受到崇光柔软的触感,我的耳边似乎还回响着他那一句低沉轻柔得如同大提琴般的话:“朝夕,我好高兴。”   ……不行不行,这样一想,我脸就烫得可以煮一锅虾了。   崇光看着我的脸变成了可疑的红色,忽然凑近我,八卦兮兮地开口:“不会是……”   “你丫给我闭嘴!”我提高了声音说道,假装洒脱其实窘迫异常地站起身,二话不说冲进了自己的房间,甩上了门。   背后的崇光挑了挑眉:“我明明什么都没说啊。”随后摸了摸下巴,“奇怪,我记得我酒品一直都很好,难道真干了什么事?”仔细回想昨天的事,脑子里却是混沌一片,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耸耸肩,捡起扔掉的游戏机继续厮杀。   ****   冷静!冷静!林朝夕你他妈的给我冷静下来!不过是吻了一下,没什么好在意的,反正门外那个混蛋什么都不记得。我背靠着门,双手使劲拍打着不断升温的双颊,一边心里暗暗地告诉自己。   什么都不记得……   一想到这句话我马上就颓下来了。   搞了半天让我那么脸红心跳加速的一幕对他来说竟然是不曾有过的记忆,还有昨天我特意为他做的那顿饭,第二天起来我就把凉了的菜都倒进了垃圾桶。可恶!周崇光你这个混蛋渣渣!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我把自己扔到床上,用被子盖住自己的脸,等到呼吸不顺畅的时候又突然把被子掀开,看着天花板发呆。   其实我什么都不能怪崇光啊,要怪的话还是怪自己笨好了。就算要给他惊喜也要先打电话问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因为没问的后果是我傻逼逼地等了N个小时;你应该想到他要去庆祝他的签售会,所以也该料到他会喝酒。既然喝了酒,那么也可能会喝醉,你却觉得他会留着肚子回来和你一起吃晚饭;再说了,人家吻你只是因为他喝醉了,什么特别的意思都没有,只有你自己想那么多……   原来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我自己自作多情,是我自己不够聪明而已。   即使是这样,我心里还是会难过的好不好。崇光,你帅气聪明多金迷人,你身后那么多女孩子排着队打算嫁给你,你看起来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需要,我除了每天帮你收拾一下家里、帮你准备三餐、帮你写写稿子我还能干什么?你知道不知道我觉得自己真是没用透了。   我没有人家漂亮,没有人家能干,连简简单单的一餐饭都搞成这个样子……   可是崇光啊,你知道么?你所不在乎的,没有注意过的,都是我用心做的;我能给你的,都是我觉得最好的啊。   你不知道我曾经在你出去的时候上网找有关你的消息,你不知道我在你的贴吧里浏览了多少有关你的东西,你不知道我在帮你写稿子之前找了多少你之前写的小说,你不知道我在我的世界里看《小时代》的时候背过一整段你的台词……   所有的所有,崇光,你都不知道。   而且我和你一起住了那么久,我却发现我从来没有懂过你啊。你温柔,偶尔也会像个小孩子一样调皮。可是原著里的你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整天微笑——你也会不开心,你也会难过,你也会对这个世界感到厌恶。可是你从来都不让我知道。   亲爱的崇光,什么时候,你才会真正敞开心扉让我知道你的所有想法呢?   ****   都说忙碌会让人忘记一些不想记住的事,这句话还真是没说错。   林朝夕有在MSN的邮箱里写日记的习惯,但她平常都是用QQ或者手机来和别人联系,所以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在MSN的邮箱里写日记,这个习惯从她上初中开始就保留到了大学,不过比较可疑的是在她大三的时候,日记突然断了,原因不明。   知道她有写日记的习惯是我从她的回忆里看见的,但记忆太多,我也只是如同走马观花般的看了几个重要画面,了解了一些林朝夕的习惯。而且坑爹的系统给我的记忆还是不完整的——只有何杨和朝夕两人,并且到高中毕业就戛然而止了。所以我才想着能不能从她写的日记里找出一些线索来。   此刻我正在看过去林朝夕写在MSN邮箱的日记。   网上写日记的好处就是不用特意去记今天的日子,网络上可以直接显示写的时间,一方面写在邮箱里也不容易被别人看见。林朝夕所有的日记都是用日记做题目的,我点开几篇浏览了一下,发现日记该有的格式她都没有,一开头就直奔主题。看得出来她应该是个比较随性的女孩子。   她不是每天都会写,只有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或者她心情不太好了会上来写一点,发表时间基本没有规律。   我大约摸估计了下她和何杨认识的时间,但是因为林朝夕写的内容太散太乱,我找了近半小时才找到了第一篇提到了何杨的日记,就是何杨和我说的他们第一次认识,不过篇幅不长。   “今天又有一个男生给我递了情书,不过他只是被人整了。真奇怪,我的直觉竟然告诉我那封情书不是他写的。”   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一笔带过了何杨和她的认识。   “班主任还真无聊,竟然让我当什么心理辅导员,而且还真的有人会来找我聊天、辅导心理,真是不可思议。”   这个我从她记忆里看见过,是学校当时成立了一个什么心理辅导员社团,要求每班选出一位同学参加。而这个社团的任务就是辅导那些心理有问题的同学——当然,是在网上匿名交流的,不是面对面。不幸的是林朝夕就当选了。   “我就知道那些人都是来捣乱的,所谓的心理辅导员根本没有意义。害得我只能整天坐在电脑面前做作业,烦死了。”   我微微笑起来,接下来的几篇日记才是重头戏啊。   ——TBC—— 作者有话要说:  美好的寒假到了,亲爱的小伙伴们都活跃起来吧~   今天的日更哟。   ☆、-23-   -23-   “今天有一个很奇怪的人来找我心理辅导。他不说自己的姓名班级——算了,这很正常,一般有心理问题的人都不会愿意透露个人信息的;但我不能理解的是,他连他心理不正常的真正原因都不肯告诉我,只说他成绩不好,性格孤僻,没有人喜欢。从他的话里,我可以看出他其实是个不善言辞的人。而且他说话极为简洁,有时沟通都成大问题。突然出现这样一个人,我觉得厌烦内心却又有些庆幸:厌烦的是真的有人看重这个社团,所以来找我进行辅导;庆幸的是终于可以干些正经事,而不是陪无聊的人进行无聊的对话。   虽然说他真的是有心理上的疾病,但我毕竟不是真正的心理医生。况且俗话说‘对症下药’,如果连症状都不知道又怎么给他进行辅导。本来想寻根究底的我看见他那句不知是有心还是无心的‘我真的很寂寞’的时候,心脏有一个地方好像忽然塌方了一样毫无预兆地柔软了下来。我仿佛看见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少年坐在没有开灯的房间里,面对着发着淡淡光芒的电脑屏幕,他的眼中被寂寞渲染得没有一丝光芒。   他的那句‘我真的很寂寞’如此戳我心窝的原因我明白,知道得一清二楚。我从小就没有妈妈,而我的爸爸为了给我更好的生活努力工作,几乎每天都不呆在家里,一直在公司里工作。我知道他爱我,不然也不会因为我而不娶第二任妻子,不然也不会我每年的生日都记得一清二楚。但身为他的女儿,我没什么好回报的,只能每次考试努力拿好成绩。可是我不开心,我好寂寞,我好希望爸爸可以放下工作陪我一个月。不,哪怕半个月也好。   我不知道他寂寞的原因是否和我一样,不过从他身上我却感觉到了和我一样的心境。我想帮他。”   从她所写的和何杨所口述的来看,这段日记里提到的“他”就是何杨本人没错。原本我还奇怪林朝夕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女生居然会搭理一个有心理疾病的陌生同学——虽然这是她的本职工作,但她完全可以敷衍了事,但是她没有。   并且,让我惊讶的是林朝夕在日记里提到的“我从小就没有妈妈”这一句。林朝夕在学校里形象可概括为:综合学霸和富二代的高傲女生。可是没有人看见她光鲜亮丽背后的惨淡。或许有一得必有一失,林朝夕有令人羡慕的家世(具体家里有钱到什么程度现在还不清楚),但也许她内心最渴望的只不过是一个健全的家庭,每天回家面对着热腾腾的饭菜,偶尔考试考砸了被爸妈训斥的日子。   事实是她每天由家里车子接送,回家后会有人帮她准备好一切。期末考结束,她把成绩单递给她爸爸的时候,她爸爸从一大堆文件里抬起头,淡淡地微笑:“朝夕考得真好,继续加油。”然后又把头埋入永无止境的数据里。她生日的时候,蛋糕、礼物,该有的一样都没有缺,唯一不在的就是她的父母。   我浅浅地叹了一口气。   我没有体验过林朝夕那样的感觉。所谓的“根本没有什么感同身受,针不扎你身上你永远不知道有多痛”就是这样。更何况我的家庭生活和林朝夕的差得太远,也就更不可能说什么感同身受了。所以我根本没什么资格对林朝夕的经历感到悲哀。   虽然以前偶尔也会幻想自己被钱砸晕、看哪个老师不爽一沓钱甩他脸上、买什么东西都不会顾忌老妈回家的啰嗦的日子,但想想如果这样的生活要以我的爸妈来换……你丫还是去死吧!   钱可以买来很多东西,可是绝对买不到真心对你好的人。   很多人觉得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恶的东西——多少人因为钱出卖自己的本性?有女生为了钱愿意做五十岁老头的小三甚至小四,有男的为了钱愿意被富婆包养,政府官员为了钱愿意走上贪污的不归路,没有一技之长的青年为了钱愿意干小偷小抢不正当的事,亲戚朋友因为一些钱的事闹僵闹得老死不相往来,商家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坑害顾客……仔细想想何必呢,钱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偏偏这个社会离了钱还真没办法活下去。   可是钱真的是万恶之源了么?如果全世界都取消“货币”这种东西,世界是不是就不需要警察这种东西了?   最本质的原因其实是欲|望,金钱这种东西只是激发了人们的欲|望,罢了。《小时代》原著里,顾延盛就是因为太贪心导致顾里被宫洺抓到公司有巨大财产亏空的把柄,顾源的妈妈叶传萍也是因为看不上顾里的家世而反对他俩交往……   思忖间,顾里对顾源说的话突然闯入我的脑海:“你之所以能够这样无所谓地说钱不重要,那是因为你从来没有过过没有钱的日子。”顾里是何其精明强悍的女人,恐怕林朝夕再努力,也不会变成顾里那样的女人,从她在何杨和崇光二人之间摇摆不定就可以看出来。   林朝夕和顾里其实有点像,外表冷漠,内心炽热。唯一不同的大概是顾里那颗心是纯不锈钢的,而林朝夕的心是用了一种叫“多情”的粘胶把不锈钢的材料粘了起来。   神游了极其之远的思绪忽然被肚子传来的“咕噜”声打断,我捂着肚子趴在桌子上,嘴里发出一声类似于动物的哀鸣。   妈的!给何杨写了外卖的号码,给崇光煮了粥,就是没给我自己准备好午饭!TUT谁敢比我更苦逼?!刚才看日记忘记了时间,肚子一响我才记起来自己的胃里从早上开始就什么都没吃过。   何杨、崇光,你们俩真是我的克星!我在心里默默地比了个中指,然后苦逼地跑去翻床头柜。   那是我平时的储粮,本来的用途是我的夜宵,不过此时是特殊时期,只好将就将就自己了。翻了点自己平时喜欢的小零嘴,正仰头喝果汁之际,眼角的余光突然瞥到压在枕头底下却露出了一个角的手机。   我迟疑了一下,眼前突然显现何杨带笑的脸庞,鬼使神差般地拿起手机。按亮屏幕,一条陌生号码的短讯出现在我眼前,简简单单一句:“我是何杨。”   他还真是乖,居然听了我的话没有打电话而是发短信。我也说不上心里是什么滋味,手指微动,几秒之后,“收到”二字已然已经发送成功。   我如同完成了一个大任务一般地松了口气,坐回电脑面前,把何杨的号码添加到联系人那一栏。添加完毕后我才发现原来我的联系人只有崇光和何杨两个人。唉,想想我以前那些基友和我的爸妈……算了,等我完成游戏不就可以回去了么?   我在心里安慰了一下自己,把手机放在手边继续我的任务。   之后几篇日记的内容大概都是在讲林朝夕和那个不知名的“他”在网上聊天的事情以及林朝夕自己的心情,但值得注意的是,她写到何杨的次数越来越多,篇幅也越来越长,从原来的一句两句一笔带过变成了一段一段的,到后来甚至演变成了一整篇日记写到的都是何杨,尽管那时林朝夕还不知道他是谁。时间跨度大概是一个学期的样子。   我边看边暗暗咂舌,这他妈的勾搭速度也太快了点吧。虽然知道这两位现在还只是惺惺相惜的纯洁友谊,但我一联想到后来他俩的故事我还是有扶额的冲动。   手机不适时地“滴滴”振动起来,我心中一紧,打开看,果然是何杨发来的信息:“饭吃了么?”   刚想回一句“我正在吃零食”,又记起他和林朝夕那个尴尬的关系,觉得这种回答不大适合朋友之间交流,于是改成:“吃了。你呢?”   “刚吃完,你推荐的那家外卖店味道不错,我吃了不少,就是吃饭不方便,只能用勺子。”短信一分钟后回复。   我盯着屏幕上的话有些心虚,毕竟答应给他准备三餐的是我,结果我只甩给他一个号码也就算了,他吃完了还不帮他收拾。他要是这条短信是在向我抱怨也就罢了,偏偏他还很大度地只字不提,这不故意想让我愧疚尴尬么!   “嗯,喜欢你就多吃点。”发完我才发现这好像是某个广告的台词啊我去……   我不知道的是,何杨在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表情一愣,然后嘴角泛开一个苦笑。他伸出操作的大拇指,轻轻遮住了“就多吃点”这几个字。   他盯着手机屏幕,神情像是在看自己最最心爱的女人。唇瓣轻启,他喃喃道:“喜欢你……呵,多希望你哪天亲口对我说出这句话啊……”   当然,在他房间里所发生的一切我都不知道。   也不知道是被回过去的话雷到了还是别的什么,我等了足有五六分钟也不见有手机有动静,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我内心又隐隐地失落。   又是几分钟过去了,手机依然没有动静。我郁闷地开始边啃薯片,边继续看林朝夕的日记。   “我今天约他出来了。   我这是疯了么?居然约一个没见过面的网友出来见面。可是就是说不清原因,就是想见见他。见到他之后呢?继续若无其事地在网上聊天还是发展为现实中的朋友?万一网上的他和现实中的他不一样怎么办?如果见了面之后,他知道我就是那个又冷又傲的林朝夕不愿意和我继续聊天怎么办……天呐林朝夕你一定是疯了吧!   他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答应了。虽然这样,但我却能感觉到他内心和我有同样的顾虑。我们果然是一类人。   我们约好这学期的期末考之后见面,在学校后山的小树林里,老天,希望我做的这个决定不会让我失去一个朋友。”   ……我还能说什么。我能说我的眼珠子快从眼眶里蹦跶出来了么?事情似乎正在延着我无法估计的轨迹策马奔腾啊。   何杨在医院讲的时候有提到这一段,但他没告诉我是林朝夕约他的啊!我一直以为依照他俩一冷一闷骚的性格应该是何杨对朝夕有意思然后把朝夕约出来再然后朝夕百般推脱最后同意了吧啦吧啦……   果然还是我的思想太不正常了吧,还是说我的思想太龌龊?我严肃地沉思起来。   “之后的聊天一直很正常,我们都刻意不去提起那个约定,但是我们都清楚对方是不可能忘记那个约定,就像我们学会了从一数到九之后就没有忘记一样。因为那个约定,令人生厌的期末考居然也变得让我期待了起来,我这是怎么了?这正常么?”   我估摸着这两人真正的感情发展就是在这个学期两人在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进行的,大概朝夕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从何杨和她聊天之后,她的日记变得越来越生动。以前她的日记就只是在平板地陈述一个客观事实,而现在她明显带上了自己的主观情绪。唉,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啊……   不过……   艾玛,这可真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啊。原来林朝夕年纪小小就把自己的初恋给送出去了啊,哪像我,上了大学还他妈的没一个男朋友!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今天的日更,大家想我不~【拍飞自恋的某只   QUUUUUUUQ话说21号是我的生日,大家能不能多给点评当做我的生日礼物呢QUQ?【扭身子】   ☆、-24-   -24-   那篇日记与下一篇日记时间隔了半月有余,大概是那段时间林朝夕忙着复习和准备期末考。   “那天天气很好,是很难得在夏天遇见的很舒服的晴天。我不知道这是老天爷故意的还是仅仅是个巧合。不得不承认的,我在考试的时候分了神,只因为按捺不住心中可以见到他的那份激动。可是我不该是这样的啊,我应该冷冷地勾起一个笑容,然后装作高高在上的样子说:‘有病。’   我因为一个不知道对方记不记得的约定变成这样,我是不是真的该骂自己一句‘有病’?   一切的顾虑,一切的疑惑,在我忐忑不安地来到树林里见到他的那一刻消失不见。   ……怎么说呢,他看起来是个挺忧郁的男生。面容虽然不及杂志封面那些模特精致美好,但干净的衬衫和洗得发白的球鞋给他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他就那样坐在树下,任凭树缝里漏下来的阳光在他脸上流淌,像是最最璀璨的星光。他抬头望着天,眼中的紧张却没有逃过我的眼。   深呼吸,我扭了扭自己的手,昂首走向他。   他许是听见声音突然转过头来,视线触及我的那一刹那,紧张竟然转变为了不可置信,一副完全没想到会是我的表情。   无言相对,最后还是由我打破了沉默:‘你好,我叫林朝夕。’   ‘我知道,’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尴尬地咳嗽了一声,他才继续,‘我们以前……见过的。’   大脑里好像某根绷紧了的弦突然断了,我难得糊涂地盯着他的脸,眨眨眼睛,努力回想着自己在哪里见过他。他头疼地捏了捏眉心,提醒道:‘上次我被整了递了封情书给你……’   听他这么一说,我脑中才噼里啪啦闪过一些画面,这才发觉他的脸和记忆中已经模糊的脸重叠了起来。说过的话、有过的动作,竟在此刻渐渐清晰起来。   ‘你看吧,我当时就说我相信你啊。’我只是微笑着回了这句话。   心中好像隐隐地有些说不出的雀跃。原来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只是那个时候我们谁都没有在意。”   我想瞎子估计都能看出这篇日记所发生的变化。   首先,这篇日记采用了细致的描写手法,把他们说的话都清清楚楚地记录了下来,一改之前林朝夕写日记时事情一笔带过主要写心情的风格;其次,在这篇日记里她又很详细地记下了见到他的第一眼脑中刻下的模样和她心中所想。所谓的一切景语皆情语,从她的描写其实就已经可以看出很多东西了。   看到这里我揉了揉发涩的双眼,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整理起了纷乱的思绪。   就像众多小白言情的无聊情节一样,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因为一次偶然,而后上帝不甘心他们的故事就此完结,笑嘻嘻地又给他们安排了第二场美好的相遇。从何杨在医院里对于第二次的叙述来看,何杨在看见林朝夕的那一刻真的是吓了一大跳,不过想想既然网上都聊了那么久了,也就没什么好顾忌的了。   两者结合起来看,虽然何杨的心思我并不是太了解,但我还是可以推断出——先动感情的人是林朝夕!而且比何杨要早得多。   我一直以为先动情的人会是何杨呢,没想到外表冰冷的林朝夕却是先缴械投降的那个,这还真是世事难料,阿弥陀佛。所以说嘛,感情的事情,没有谁对谁错之分,爱上了就是爱上了,没感觉了就是没感觉了。   好吧,我承认一开始我有点怀疑十几岁的林朝夕是否真的懂爱情这种东西,不过看看他们后来的表现……林朝夕和何杨都是极为早熟的人哪。   ……不过,谁能来告诉我,为什么在心里默念“爱上了就是爱上了”的时候,我脑中闪过的,会是周崇光那张无比欠揍的俊脸?   ****   也许是考虑这个问题太过入神,导致门口处传来敲门声都把我惊得去了七魄。   伴随着敲门声飘进来的是崇光干净阳光完完全全的大男孩的声音:“朝夕,你在干嘛呢?”   突如其来的敲门声吓得我直接把网页一口气全部关闭,一听是他的声音我又忍不住不雅地翻了个白眼。吐出一口气,我站起身开了门,首先入目的就是白得仿佛洒了无数把珍珠粉的整整齐齐的牙齿,再往上就是他销魂的薄唇,微微泛着白色。此刻他正笑意盈盈地一手弯曲撑着脑袋,一手笔直撑着墙壁,一副要调戏良家妇女的架势。   他还特意换了一件极其宽松的灰色毛衣,不用低头我就可以毫无阻碍地看见他精致的锁骨。他的胸腔随着他的笑声在我眼前轻轻地震动,好似一幅极为诱人的风景画。   我也不知是不爽他打断了我好好的思考还是看见他穿成这样像是要去哪里色|诱别人一样的样子,往我左边的墙壁上一靠,眯起眼睛不爽道:“找我啥事?”   维持着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崇光骚年毫无羞耻之心地说:“我饿了。”   闻言我无助地扶住了额头,只觉得头顶有一只带着一串省略号欢乐地飞过:“我早上煮了粥的!”我挑着眉头指了指厨房那个位置。   “那是早饭。”——崇光。听听!多么理直气壮的话!   “早饭就不能当午饭吃么?”我板起了脸。   “早饭就是早饭,就算换个时间吃它也还是早饭。”不得不说身为一个作家,崇光的口才比我好得太多,看看他此刻三两拨千斤的样子,轻松无比。   我忍住自己想要往他头上揍一拳的冲动:“能吃饱不就行了么?!”   “可是我想去外面吃啊,”他笑眯眯的,“外面的多好吃啊。”   不说这句话还好,一说这句话我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就差跳起来咬他一口了:“……你的意思是我的粥煮得没外面的好吃?”尽管心中不是滋味,但姐姐我好歹是理科出身的,所以我维持着平静的表面,故意把这句话说得很慢。   “唉?有吗?这是你自己说的,不是我说的哦~”带着上翘的尾音,他仿佛恶作剧般,或者说什么都没察觉般的看着我。   一股无名的火突然就从我的脚底窜了上来,烧得我整个人都要不好了。我一边恶狠狠地甩上我的房门,一边恶狠狠地吼道:“那就请你这位大少爷自己去外面吃饭吧!慢走不送!”   就是那么一瞬间崇光眼疾手快地阻止了快要关上的门,整个人笑嘻嘻地贴上来。他的脑袋就在我的脑袋边,他嘴里呼出的温热气息几乎可以喷洒在我的耳廓。如果现在他的手臂环在我的腰上,我都要以为他真的是在拥抱我了。   “傻瓜,”他的声音像是在说世上最迷人的情话般低沉好听,“你做的东西永远是这个世上最好吃的。”   我因为怒气而握紧的手,在听到他这句话之后,蓦地放松下来,心脏柔软得仿佛不属于我自己。   秋季的凉风吹过,拂在脸上带来的却是难耐的热度,吹开放在桌子上的一本杂志,哗啦啦的轻柔翻动声在我听起来仿佛最悦耳动听的音乐。   【周崇光好感度+3。】   ****   好吧,最后我一个大□□理科重点中学毕业的高材生——还是屈服于崇光的“淫威”之下了。   如果把镜头切到此刻我所处的地方,你就能看见刻意调暗了的灯光下,我低着头,试图用玩手机来掩饰我内心的悸动;而坐在我对面的崇光,一只手搭在干净得足以映出我们容颜的桌子,一只手只伸出食指和拇指轻轻摩擦着下巴,皱着眉头,表情严肃,好像在思考什么人生大事。事实上,他的面前摆着的只是一份这家餐厅的菜单而已。   一旁的服务员只是站着,除了偶尔小声地为崇光介绍着本店的特色菜外,没有发出过一点声音,素养好极了。   有钱人就是有这样的待遇——可以去我们去不了的地方,买我们买不起的牌子,享受着我们享受不到的待遇,也不会在去某家店的时候被迎宾小姐拦下来,目光中含着鄙夷的神色:“小姐,很抱歉,但是我觉得你来错地方了。”对,没错,我们身上的衣服就仿佛是我们身上的烙印和标志,谁有钱谁就是大爷。   我在心里冷冷腹诽了一句,而后又觉得自己突然想到这样确实有些莫名其妙。   抬起头看了眼若无其事的崇光,我又忙低下头装作继续玩手机游戏,一边拿起桌上的玻璃杯喝了口水。说实话如果不是那个系统的提示音直接把我的魂震了回来,我现在恐怕还沉浸在崇光的话里不知今夕是何年呢。虽然以前我们这样近距离接触不是没有,不过我发现我最近对他的一举一动变得越来越敏感。   老天啊,莫不是鬼节那几天烧糊涂了……我怎么会对崇光那个妖孽有这样的错觉呢?   等我意识到周围的气氛有些不大对劲而抬起头的时候,崇光微笑着歪着头,用右手食指有节奏地敲击着自己的眼角,那姿势竟是魅惑无比。明明是大男孩般帅气阳光的面庞,偏偏在这幽暗的灯光下看起来像欧洲中世纪的贵族们一般。   “好喝吗?”他温柔地笑了,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   “什么?”我傻傻地反问。   “那杯水啊。”崇光被水滋润过的唇显得柔软无比,仿佛清晨沾满了露珠的娇嫩花朵。   “还……可以吧。”我依旧愣愣地回答,根本没回过神来。   “哦——是么?”崇光故意拖长了音,然后忽而勾了勾手指朝我凑过来,好像说小秘密一样和我咬着耳朵,“那你有没有注意到,那杯水是我的?”   我:“……”周崇光你这是故意下套来逗我呢!   我估计我脸上的神色像跑马灯一样转换了一圈才恢复,所以我干脆也破罐子破摔了——我点点头,理所当然地开口:“我就是觉得你那杯好喝不行么?”   事实证明,“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错,本来打算捉弄我的崇光听见我这句话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回答:“可以。”   嘿嘿,扳回了一局,本姑娘的心情是相当好啊,连吃起东西来觉得格外可口。   本来我没吃早饭,回家之后又在房间了看了大半天的日记,只吃了点零食,早就饿得不行了。菜上来之后虽然也想顾忌形象,不过美食当前还真差点没办法保持形象了。等我酒足饭饱抬起头看崇光的时候,没想到他却是兴致缺缺的样子,只吃了几口就放下了刀叉,坐在位置上喝起汤来。   “怎么?不好吃么?”我有些奇怪地问他,“不是你说你想出来吃么?”   富家公子还真是会花钱,天知道这里吃一顿要花多少钱,他吃了几口就不吃了,这不明摆着他是个“我有钱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花”的傻瓜么。   “嗯?”他从复杂多样几乎能反射出美丽的灯光的餐具里抬起头,带着疑惑的表情思忖了好一会儿,才若无其事地低下头去,“总不能看你因为吃零食饿死啊。”   我喝汤的动作被他突如其来的话打断了。凝视着递到我嘴边还来不及送进去的汤勺,我心中像是打翻了五味瓶。   ——原来,他说出来吃,只是因为知道我午饭只吃了点零食?   ——原来,他和我吵吵闹闹,只是为了把我拉出来让我好好吃一顿?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了一个淡淡的微笑,然后我突然记起来什么一样面色一凛,严肃问道:“那你午饭吃了什么?”   “不是说了你做的东西最好吃吗,我在家里喝了粥才出来的。”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不知在干点什么,口上的话倒是无心极了。   心中某个地方被他的话填得很满,我放下勺子,眨了眨酸涩的眼睛:“吃完了,我们回家吧。”   这一次的酸涩,却不是因为看了太久的电脑屏幕。   ——TBC—— 作者有话要说:  QUUUUUUUUUUUUQ前天那章没有看见评论某只很桑心。   今天是我的生日,大家可以给点收藏评论当礼物么?【忧桑脸】   话说崇光终于有正脸的戏份了~大家快出来撒花啊~   ☆、-25-   -25-   吃饱喝足之后最美好的事情就是有一张柔软的床,一个温暖舒适的被窝,一个高高软软的枕头,最好再来一个带着阳光气味的胸膛(……)。   反正在我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滚上我的床然后裹着被子继续滚的时候,我暂时忘却了恼人的身世之谜和那个不知道该放在我心里哪个位置的何杨,拉开窗帘,看着阳光透过窗子一点点洒在地板上、床上,甚至我的身上。   我觉得我的心情简直比这阳光还要灿烂。   心中有说不出的舒畅,那种感觉好像是蒸桑拿蒸完之后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打开了。脸上挂着傻傻的笑容的那个人真的是我么?我竟然会为了一句可能是崇光无心的话而开心这么久?   【系统提示:林朝夕好感度+5。】   好吧系统出现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可是系统说的这句话却让我吓得跌在床上差点被被子闷死。妹的系统你下次要出来好歹先打声招呼行么?!姐姐我心脏不好气管不好受惊吓之后心跳血压等等都会急速上升影响我健康的好么!不对这关气管什么事……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我什么时候也开启好感度这种东西了喂!那玩意不是NPC才会开启的么!   【亲爱的林朝夕玩家,好久不见了~看您这副幸福的模样,一定是有了攻略人物的爱情滋润了吧?您是否在攻略的过程中全身心地投入了呢?相信您一定能感受到这款游戏的乐趣所在!=3=】   滚你丫的乐趣。自从来到这个游戏里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我受到了惊吓。”这是感受到乐趣的表现么?!我忍不住吐起槽来。   不过说实话,前几次系统开口说话都是机械僵硬的提示女声,听惯了它欢脱的声音一时之间还真接受不了。人嘛,就是犯贱的动物,系统在的时候觉得烦,系统不在了又觉得很冷清,平时都没人陪你聊天吐槽调情什么的。如果系统是人的话,我们应该是对方的损友吧,虽然说起话来总是损来损去,但是关系还是很铁的。   所以啊,这个活蹦乱跳的系统一回来我就满血复活了哟呵。原来我还以为系统君因为我玩得太无聊所以一个人跑去旅游了呢。   【嘤嘤嘤亲爱的林朝夕玩家,要知道,系统永远和你同在哟!千万不要觉得我是个不负责任的坏系统哟!其实我一直都在注视你玩游戏的过程哟~】   那个一句话最后的“哟”字说得我真是鸡皮疙瘩刷刷地往下掉,什么时候系统也学会卖萌了!   【系统不会卖萌,系统一直很萌!】   【系统提示:系统附送香吻一枚。】   ……靠之,系统你这是来毁我三观的么=。=系统不是人怎么会像人一样来个飞吻呢……酷爱乖乖过来让姐姐吐槽啊喂!不对话题怎么不知不觉地被系统带跑了!   我揉了揉脸,感觉脸上的肌肉笑得有些抽搐,往肚子下塞了个枕头,我试图找一个更舒服的姿势打算和系统促膝长谈【误】!   于是我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严肃一点(虽然不知道系统看不看得见):“你丫少装傻也别卖萌!为什么我也会好感度这种东西?”   【让我来为亲爱的您解答吧~因为这款游戏暂时处于试验阶段,很多方面还不完善。虽然场景人物模拟得都很还原,但相信您也发现了这款游戏与平常的攻略游戏有许多不同之处——比如说,您没办法查看个人资料,所有的吃东西、换衣服等的行为都需要靠你在游戏里靠自己完成,而不是从物品栏换件衣服或者喝点药水就可以完成的。】   听到一半我差点炸毛,敢情这他妈的还真是三无产品?这不把我当小白鼠呢吗!   【同时,系统最近也在开发“CG”功能,便于为游戏参与者们留下美好的印象。当然,还有您任务栏里正在努力完成的任务,我们也在尽量完善中。】   ……嗯?CG是什么玩意我知道,但我能说我没听懂它最后一句话么。@_@   【要提醒您的是——请牢牢记住这仅仅是个游戏,游戏发明出来的目的只是为了让玩家感觉到快乐,但请不要过分沉迷。所以我们开启了玩家好感度这项功能,满值一百,当玩家对攻略对象的好感度达到80时,就表明您已进入对他单方面的暗恋。注意:此时为了您过度沉迷,我们将把您强制送回原来的世界。】系统原本欢脱的声音这时候听起来竟然有种规定好了的强硬和冰冷。   我怔住了。   原来是这个意思么?原来系统只是在提醒我不要爱上崇光或者何杨的其中一个……吗?我闷闷地趴在床上,第一次觉得和欢脱的系统对话真是一件讨厌的事情。只要好感度超过一定值,就会强行回到原来的世界……   再也看不见崇光那样干净阳光的笑容了,再也闻不到他身上好闻的太阳的味道了……   我忽略掉心里那种酸涩的感觉,换上笑嘻嘻的笑容:“系统你也太小看我了,虽然崇光是个美男,但他孩子气、脾气又怪,我还不至于爱上他啊。”   不过系统并没有搭理我,【最后再告知一点——】   听见这句话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竟感觉我的心脏不受控制地收缩了一下。   【本款游戏并不是单纯的恋爱的游戏,所以请不要抱着极度轻松的心情来面对未来会发生的事情。欢乐与苦难同在,愿您能承受到最后。祝,玩的开心。Good luck。】   这句话说完之后系统就陷入了一开始的能令人窒息的沉默之中。   系统的话是什么意思——未来发生的事……我从床上坐起来,脸上是浓浓的迷茫的神色,忽然灵光一闪,记起来那把快要被我忽略的、因为系统提醒而收起来的原本属于崇光的小钥匙。   我把它握在手里,金属的质感在手心里并不是那么舒服。明明是秋天,我的手心却有一层薄汗。   皱起眉头,我暗自思忖:难道和开启的那个身世之谜任务有关?   十秒钟之后,我痛苦地按着头在床上翻滚来翻滚去:“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系统你就直接告诉我好了吗又吓唬我又让我破案!不知道我脑细胞都要死光了么——”   三秒钟之后,我清楚地听见从外面传来的玻璃杯摔在地板上的一声脆响,好似是崇光被我高分贝的声音吓得手抖了一下。   我深吸一口气,转头看着窗外。今天天气真是好啊,崇光应该什么都没听见吧……   ****   之后几天的日子,我生活得平静如水,像往常一样给崇光写写稿子,陪他打打游戏,偶然兴致来了也会和他吵吵架斗斗嘴(……当然,都是以我的惨败而告终的)。唯一不同的就是每次饭点的时候,何杨都会发来短信问我吃饭了么或者吃了什么,其他的只字不提,好像我们只是最最普通的朋友。   悄悄告诉你,最近我多了一个任务,那就是——每天晚上回房间之后我就会看几页林朝夕的日记。不仅是为了了解她和何杨之间的事情,更重要的原因其实是她写日记用上了很多她从来不用的写作技巧。可见写日记对她来说,已经不像以前一样是可有可无的了。   并且我观察到,她只有在写到何杨的时候,那些写作技巧会像山洪、火山一样爆发,汹涌澎湃地在她的字里行间奔腾流淌。一日强过一日,一日凶过一日,如果不是我翻阅的速度还算快,可能也注意不到这种变化。   在她的日记里,在林朝夕和何杨共同的回忆里——   夏天的时候,他们一起放学去学校隔壁的甜品店。林朝夕神色认真地指导何杨不会的题目,偶尔也会被何杨奇怪的解题思路逗笑。冰淇淋在被子里融化,林朝夕眼中的坚冰也随着温度的升高化成了满满的柔情;   下雨的时候,何杨忘记带伞,林朝夕邀请他到自己的伞下。干净的天蓝色的伞下,靠近的不仅仅是林朝夕和何杨两个人,还有他们丢失了的心;   圣诞节的前夕——平安夜,何杨偷偷在林朝夕的抽屉里放了一个苹果,上面写着端正的字体:“下次我会超过你。”林朝夕捧着苹果,摩挲着那几个字,会心一笑;   学校考试后,阶段前十被表彰,何杨和林朝夕先后上台,接过荣誉证书后默契地相视一笑,却并不言语。   …………   他们关系越来越好是我所预料到的,他们经常一起学习是我预料到的,他们约好考同一所高中也是我预料到的。只是值得我注意的是,在中考成绩出来的后几天,林朝夕突然发了疯一般——不,这样说不太准确。怎么说呢,她好像是没有料到这种事情的发生但是它还是发生了,但林朝夕这个时候没有惊讶,或者说因为说太惊讶了反而让她平静下来了。   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因为那天她的日记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那是她自写日记以来不曾有过的:   “他回来了。”   我也不知道这句话究竟魔力何在,竟让坐在电脑前的我眼皮一跳。与此同时无数个问号在我心中涌现:“他”是谁?所谓的“回来”指的是从哪回来?为什么会让林朝夕如此反常?   如果“他”指的不是何杨,那么会是谁呢?   忽然,脑子里好像闪过一道闪电一样,电光火石之间,崇光的面容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下意识地,我就是觉得能让林朝夕那样魂不守舍的人,就是他。   何杨在医院的时候也有过这样的感叹:“如果不是那个人……”   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的话,林朝夕和崇光在很早以前就是认识的,但是出于某种原因,崇光去了别的地方。在崇光离开的那几年里,林朝夕遇上了何杨,而在林朝夕和何杨关系越来越好的时候,崇光又突然回来了。所以会让林朝夕有这样的反应。   摸摸下巴,我感觉我离真相越来越近了,不过这真相也越来越扑朔迷离了。   我脱力地靠在椅背上,然后用力地捏了捏自己的眉心,试图驱散这难熬的烦躁。   ****   崇光此时正坐在医院的长椅上。   周围都是穿着病号服的住院病人。有的坐在轮椅上目光呆滞地看着空气中的某一点;有的虽然脸色惨白,但依旧和身边的人说说笑笑;而有的小孩子,即使是穿上了病号服仍旧不肯消停,嬉闹着从崇光面前跑过去。   崇光双腿舒适地伸展着,两只手臂为了避免他往后倒而危险地撑着他瘦弱的身体。其实相比于身体来说,他的手臂可能更适合用“瘦弱”来描述。他慵懒地享受着晒在脸上的阳光,丝毫没有察觉在他身后正在慢慢靠近、满脸通红写满了兴奋的一群女生。   先不说他畅销小说作家的身份,光是他这张人畜无害的脸就已经足够让人过目不忘了。   一般来说,每一个作家,只要有一本书畅销了,这位作家一定会拥有一定的粉丝量,这时候的粉丝只是因为喜欢他的书而喜欢他这个人,并不会去在意那个作家的样貌。而当粉丝是一位青春期的少女、作家是一个无死角的帅哥甚至可以称之为男神的时候,外表是淑女的女粉丝在看见心仪的帅哥作家后,内心那个沸腾啊,恨不得瞬间长出一双翅膀以光速飞向他然后抱住他猛舔几口(……)。唔,如果她一定要忽略空气阻力的话。   恐怕崇光身后的那些女粉丝现在就有把崇光拆吃入腹的想法。   可是不行啊。为啥?你想想,在她们开来,面前的这个周崇光是个多惆怅的诗人啊,看着他抬头仰望太阳那副安静的模样,即使从背后也可以想象、勾勒、描绘出他正在颤抖的长睫毛,温顺得像只麋鹿。   所以这样温柔安静的人是需要温柔安静的对待的!她们眼睛里发着绿光,心里却有这样“三好少女”的想法。殊不知四周的人看见她们如此如饥似渴的表情,早就抖了抖发颤的身子逃之夭夭了。   只有什么都不知道的崇光,仍然安静地闭着眼睛晒太阳。谁也不知道,那个孩子气的大男孩,心里在想什么。   他记起来,朝夕是在医院里醒过来的,可是醒来的第一句话却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那时他心里是什么感觉呢?失落?庆幸?或许两者都有,又或许都没有。但是从现在他和朝夕的“同居”生活来看,他还是很满意现状的。   失忆后的朝夕,褪去了冰冷的外表,活跃了不少。偶尔的傻傻的行为能让崇光捂着肚子在沙发上打半天的滚,偶尔心情好了会温顺地蹭到他身边看他写稿子。   即使打电玩被崇光虐得很惨,朝夕也只是皱皱鼻子:“周崇光,我是女生好不好!你让让我啊。”他笑着说是,最后还是把她虐得很惨。而不是像以前的朝夕一样,玩完一局就扔下游戏机:“我去做作业了。”   即使被他警告以后不准再进厨房,朝夕依然趁他不在偷偷摸进厨房,煮点粥或者学着菜谱做一些小糕点什么的。而不是像以前的朝夕一样,只会扔下一句:“想吃什么?让保姆去做。”   这样的失忆了的朝夕,莫名地让崇光觉得很温暖,有种家人的感觉。   喜欢和你吵,喜欢和你闹,只是因为知道你是我的家人,不管我怎么闹都不会离开的家人。朝夕啊,你是我不管怎么闹都不会离开的家人啊。   崇光满足地弯起嘴角,下一秒又被背后传来的咔嚓咔嚓的照相声音。睁开眼回头一看,三个女生正拿着手机对准了他。她们见崇光转过头来,本来已经加速了的心跳一下子冲上了一百二,脸色通红,仿佛发烧了一样。   他也许是见过了这样的粉丝,所以只是无所谓地笑笑:“拍完了可以不要传到网上去吗?”   三个女生闻言,如小鸡啄米般点点头。不过这怎么可能呢,或许一小时之后,崇光如果有兴趣去网上找找有关他的新闻的话,一定可以看见这几张照片。   崇光还想说什么,本来安静躺在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脸上的微笑收敛了不少:“喂……是,我是周崇光……好的我马上过来。”挂下电话,崇光冲那三个女生温柔地笑了笑,翩然而去,留下她们在原地泛着粉红色泡泡。   走进医院里面的时候,崇光下意识地偏了偏头,目光触及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正神色匆匆地走出医院,几乎和他擦肩而过。能让崇光觉得眼熟的人放眼整个上海也没几个,心下一奇怪,崇光干脆回过头,但注意到的却是他手中的病情诊断书。   几秒钟的时间,那人就不见了踪影,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到底是谁呢……”崇光站在原地,喃喃自语。   阳光与风嬉笑追逐,穿过刚才男子的手指间的缝隙。阳光在他的病情诊断书上跳跃着,把笔锋有力的“何杨”二字悄悄藏匿起来。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好久不见~这是给久候的亲的福利。   这章里好久不见的系统君终于粗线了,大家想念它么2333。话说这一章伏笔各种多,各位有兴趣猜一猜么?   ☆、-26   -26-   在林朝夕的日记里,自从“他”出现之后,林朝夕和何杨的关系就处于一个非常微妙的位置。   结合我前面的推论来看,这种事情发生的原因已经呼之欲出——在何杨出现之前,林朝夕应该是喜欢着“他”的(当然,我猜测是崇光);后来“他”离开了林朝夕,林朝夕又因为机缘巧合遇上了何杨,不知不觉地对他产生了异样的情愫。大概是在林朝夕打算全力以赴的时候,她曾经喜欢的“他”突然回来,导致即使是睿智的林朝夕这个时候也束手无策了。   其实这一切都很正常,唯一让我觉得不大正常的是——在林朝夕读初中之前她才几岁啊?那时候的她懂得什么叫喜欢吗?即使我知道林朝夕是个很早熟的孩子。   上了高中之后,何杨如愿以偿地和林朝夕分到了一个班。当然,如愿以偿可能仅仅是对何杨一人来说的,如果那个时候他已经喜欢上林朝夕了的话。谁让那个时候的朝夕姑娘正在为“他”而心烦呢?   “我已经越来越不知道怎样面对何杨。我没办法和他像以前那样一起做作业、一起聊天了,我甚至开始害怕和他接触了。可是……我不该这样的。我和他只是朋友不是吗?我喜欢的人只有那个人不是吗?为什么我心里会有不安和愧疚,我不该有这样的情绪。”   唉,那个人的到来让冷静的林朝夕方寸大乱,甚至日记也回到了最初只记录心情和事情的模式。我发现自从我开始看她的日记,我叹气的次数与日俱增啊。   高中三年的生活其实完全可以一笔带过。因为在这三年里,林朝夕亲手把她在初三一年里建立起来的、和何杨之间的默契推倒了。只是她没有想到的是,越是强迫自己不去想他,林朝夕的脑中就越是浮现出他的身影,并且每次想起他,胸口总会有甜蜜与酸涩的感觉。   那个时候林朝夕也许已经隐隐察觉到了自己对何杨的感情,只是她不肯承认,也不敢承认。   以上的所有,都是我从她的日记里、何杨的叙说里以及系统展现在我眼前的有关林朝夕的片段结合得出。   所有事情的转机,发生在高中毕业后的那个毕业旅行——虽然我活那么大只知道日本会有毕业旅行,还不知道大□□的学校也搞这玩意,于是我坚持把这个旅行认为是系统的外挂——   什么?你问我具体发生了什么?咳咳其实严肃的说,我自己也想知道——因为林朝夕在日记中几乎没有提到,何杨的叙述因为时间太短还没有讲到这一段,系统……算了你觉得系统那个没节操的家伙会告诉我吗?   林朝夕只是在日记里简单地写了一句话:“我到今天才终于明白,我一直都爱他。”   这也是林朝夕的习惯,在某些情感在她胸口汹涌地翻滚的时候,她就会选择最快最直接的表达方式。这是我根据以往看她日记的经验分析得出的结论。   大概是想这一段时事情想得太入神了,我晚上躺在床上竟然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满脑子都是林朝夕那句□□裸的告白——我到今天才终于明白,我一直都爱他。他是谁?何杨还是崇光?发生了什么事让她确定了自己的感情?   不知思忖了多久,大概是因为温暖的毯子熨帖住我的皮肤的感觉太像是崇光充满阳光气味的怀抱了,迷迷糊糊地,我竟也睡了过去。   【亲爱的林朝夕玩家,看来您已经大概了解了过去您与何杨的故事了。那么是时候为您揭晓您心中所想的让她确定自己心意的事情了。】   梦里恍恍惚惚传来系统清晰的声音。我感觉眼皮很沉重,完全睁不开来,四肢身体也没办法移动,但是耳朵却可以没有一点障碍地接受系统的声音。在意识到我并没有在做梦之后,我在心里默念着:为什么挑在这个时候告诉我?我怕我一醒来什么都忘记了。   【请不要担心,这段经历保证让您永生难忘。因为此次不是我口头转述,而是让您回到过去亲身体验。】   ……你他妈这是在逗我么?我内心其实是很想咆哮一下的,但是出于半梦半醒状态的我脑子也是稀里糊涂的,完全忘了怎么骂人才具有最大的杀伤力。虽然……我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没必要让我亲身体验吧!   【这次的特别旅行不会有意外发生的,体验结束后系统会送您回来。而您也不会有任何的损伤。】   什么意外?!什么损伤?!这到底是要去哪里的节奏啊!我去了真的可以回来么?!   【现在开始倒计时:10,9,8,7……】   喂系统我还没答应呢!当心我回去之后投诉你们虐待玩家QUQ!   ****   眼前是万花筒一般的景象。   一圈一圈美妙妖冶的花纹围绕在我的四周,意识逐渐恢复,我发现我竟然站在这个奇怪的类似于二点五次元的地方。偶尔有花纹飘散过来,缠上我的手臂。这个时候我才惊讶地发现那些花竟然是真花。在缠上我手臂的那一刻,原本含苞待放的花朵突然地开放了,好像我是什么极好的养料一般。   养料?死人才会是非常好的养料好不好。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身子也因此打了个冷颤。很多时候人都喜欢自己吓自己,明明白天看的恐怖片不恐怖,但到了晚上就忍不住地想那些场景,然后吓得自己睡不着觉。   我现在就是这样,被自己那个奇怪的想法吓得立刻抖掉了落在我身上的花。   可是拥有发散性思维的我此刻又想起了很早以前Kitty留给我的少数话里的其中一句——就算你还活着,也已经没用了。曾经我就猜测过,她的意思是我本该是已死之人,但是却没有真的死去。   那么……难道因为我这个玩家的突然出现,导致我借了林朝夕的尸还魂?   这也太挑战我的心理极限了。不过这只是个游戏,我身体原来的主人——林朝夕也算是游戏里的NPC,所以我在系统的帮助下来到这个游戏、用林朝夕的身份在这个世界生存,都是非常正常的。   都是NPC……都只是NPC……也包括崇光。   我垂下眼睫想要忽略心里那份突如其来的失落感的时候,我所处的空间开始天旋地转起来。没有任何准备,这样类似于处在滚筒洗衣机内部的感觉让我胃里一阵翻腾,眼前眼花缭乱一片,不知是因为晕眩产生的错觉还是那些纷乱飞舞的花瓣掠过我的眼前。   肚子里的五脏六腑仿佛都错了位一样,失重感让我心慌地想要努力抓住一个能让我依靠的东西。   而后是如同千斤顶一般的压力猛地拍在我的背部,压得我一口血哽在喉咙口差点噎死。这样一来我的身体就完全突破空气中的阻力,身体急速下坠。   尼玛,这失重感可比在游乐园里玩什么自由落体过山车刺激多了。   但仅仅只有一个瞬间。因为下一秒我就感觉我的脚触碰到了地面——好不容易回到三次元,我对于那个奇异空间的恐惧还没完全散去。刚才卷在半空里的时候没有一点感觉,现在安全了,我反而觉得身体上下每一个部分都好像被拆解过了一点。   腿还有些发软,导致我差点站不稳,于是下意识地扶住站在我对面的人的肩。   “——朝夕?”陌生而又熟悉的声音自头顶传来,带着淡淡的忧心和尴尬。   我被这个声音惊了一下,三秒之后才反应过来——尼玛哪里来的肩膀啊?!这声音听着怎么又那么耳熟……   我刷的一下抬起头,然后就有把自己眼睛戳瞎的冲动——不对,是有把系统弄死的冲动。   眼前的少年穿着洁白的衬衫,领口因为天气炎热的缘故而微微敞开,露出漂亮精致的锁骨。下身搭着一条简单的牛仔裤,勾勒出他结实的小腿曲线。他的发没有让理发店的大哥大姐们处理过,但是他的发质很好,从软软地搭在他额头的刘海就可以看出来。   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活在青春期里的最美好的那一群的人的代表。他身上的气息,干净、柔和、小心翼翼。   可是他的眉眼,他的面容,分明就是我认识的那个何杨的缩水版!从打扮和年龄来看,他这个时候大概是在念高中。和现在的他相比,高中时期的何杨眼中多了一分青涩,有着属于大男孩的害羞;而现在的何杨眼中是沉稳,有的时候甚至可以看见冷酷和蔑视。   仅仅是这几年,他到底经历了些什么?我有些迷惑。   “朝夕,你怎么了?”在我沉浸在自己思想之中的时候,他再次开口。   “没事。”我的嘴里自动蹦出了这句话。   在我以为自己见鬼的时候,系统适时地跳出来解答了我心里的疑问:   【您现在处于2004年,林朝夕与何杨高中毕业后的那场旅行中。虽然告诉您让您亲身体验,不过为了防止您改变过去,所以我们只能让您感受而不能凭借您的意志去改变。所有的触感和语言都是真实的,请安心体验。体验完毕后,系统会送您回去的。】   不对啊,如果说我没办法控制这具身体,那么为什么刚刚我扶住何杨的动作成功了?   【那是因为您刚刚进入这具身体,林朝夕在那个瞬间不能准确地控制身体。而现在开始就已经全盘由本人控制了。】   好吧。系统又不经我同意莫名其妙地把我扔到这个地方,然后告诉我要我体验林朝夕过去的故事,之后再告诉我只能看看,不能动。算了,既来之则安之,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吧。也就是说我现在享受着的是一具不需要我操作自己会动的身体……嗯,享受好了。   了解了目前的情况,我悬着的心也放回了肚子里。   随着系统声音的消失,林朝夕也快速地手缩了回来,放在了自己的口袋里。不过我能感觉到她口袋里的那只手用力地握成了拳,还用手指甲抓着自己的手心,简直是自虐的行为。我觉得她应该为自己这个突如其来的行为而感觉……害羞?她演技可真不错,如果只是听她刚才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的声音,我还真以为她没什么反应。   其实林朝夕的心里是很在乎何杨的。我几乎在她的这个小动作里可以确定这一点。   有微风吹过,不过没有带来丝毫凉意,反而热得我有种跳进河里的冲动。视线触及何杨的背后,我发现入目的是美丽的蓝天白云。略略往下一扫,好嘛,何杨和林朝夕两个人竟然是站在低洼不平的松软土地上的。   【他们的旅游内容是野营。因为露营到一半的时候,何杨把林朝夕叫了出来,所以此时他们正在远离大部队的山腰。】   我在心里淡淡地应了一声。   一旦没有人开口,气氛开始沉闷起来的时候,打破这样现状的人一般都是林朝夕。果然,两人相对无言,最后还是林朝夕先开的口:“有事吗?没事我就先回去了。”   林朝夕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动作,何杨突然伸出手精准无比地扣住了她的手腕,因为做了许多遍所以早就异常熟悉了。接着我感觉到一股极大的力气将林朝夕带入了何杨温柔却霸道的怀抱里。   虽然我能感受到所有的感觉,但是从理智上来说,我仍旧不觉得何杨是在抱着我。因为他不知道林朝夕的身体里其实存在着第二个灵魂。   也许是夏天的缘故,即使隔着衬衫,我也能够感觉到从何杨身上传递过来的炽热的温度。   他死死地扣着林朝夕的后脑勺,脸颊埋在她清香的长发间,用低沉的嗓音开口,语气中有些孩子般的无助:“你那么聪明,不会不知道我想说什么。朝夕,我们认识那么久了,你一定明白我这么多次的暗示。我只问你一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似乎非常眷恋林朝夕身上的味道,可是声音却是那么干涩,开口却是那么艰难,“在你心里,我究竟是在什么位置上?”   林朝夕的嘴角微微扬起,可是那个笑却比哭还难看,好在何杨按着她的脑袋,看不见她的表情。她胸膛里的那颗心脏一下,又一下,跳得非常艰辛,就好像她努力憋着自己的泪水不让它流出一样。   大口大口的空气被她强硬地灌进了肺部,好像一个在呜咽的鼓风机。   还没等到林朝夕开口,他们脚下的地面突然毫无预兆地开始摇晃起来。一开始的几秒只是轻微地震动,到后来震动的幅度竟然开始变大,晃得他们根本就站不住。何杨慌忙松开林朝夕,二人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的眼里和苍白的脸色里看出了两个字:地震。   我去你妹的……   系统你外挂敢不敢开得再大一点?上海那么好的地理位置你丫还地震。地震也就算了,偏偏震在林朝夕和何杨到山上的那一天,这不存心想整死他们么?!莫非系统是想学习各种狗血电视剧让男女主角在地震中明白自己的感情最后成功救出完美大结局?   正当我以为我的想法没错的时候,脚下的震动突然停了下来。   我心里微微诧异:难道我猜错了?系统原来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狗血?   林朝夕和何杨紧绷的神色在察觉到震动消失的那一刻缓和了许多,但二人仍然不敢放松,都屏息倾听着是否有奇怪的声音。一开始我还不明白他们这样做的意图,既然震动都停了还不找个更安全的地方,难不成还得在这里等第二次地震?   哗啦啦——   有一颗小石子砸在林朝夕的脚边。她低下头扫了一眼,但是很快的,第二颗、第三颗,甚至到了后面完全数不清的碎石子蜂拥而至。何杨的面色随着小石子的增加愈发苍白,他抬头一看,眸子中闪烁着恐惧的光芒。   几乎是没有迟疑地,何杨拉起林朝夕的手快速地往下坡跑去。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上山虽然累,但你不用太担心你会摔下山去;而下山虽然轻松,但一不小心就会因为踩错地方而栽下去呜呼哀哉了。   这样类似于逃命的速度是很容易在下山的时候出事故的。不过何杨平衡力和眼力实在是太棒,跑了很久都没踩错地方。而被他拉着强行奔跑的林朝夕速度没有他快,不一会儿就已经气喘嘘嘘,只能以短跑的小碎步勉强跟住他。   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们两个都感到深深的恐惧?我没办法控制身体,所以也没办法回头看,只是耳边越来越近的奇怪声音让我感到莫名的心慌。   【是因为地震引起的山体滑坡哟亲233333。】   系统你真是够了——!!我在心里咆哮着。   身体上所有的热量都化作了冷汗,被快速掠过脸颊的风蒸发。令人最恐惧的是,身后的声音并没有因为二人的奔跑而减小,反而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光光作为旁观者的我都感觉到心跳的频率已经不正常到了极点,紧张和内心深处的恐惧不断挤压着我的心脏,膨胀得快要爆炸。   山体滑坡一个弄不好就会死人,怪不得两个人都那么紧张。哪怕是知道他们会平安无事的我此时也迸出一阵又一阵的冷汗。大自然的摧毁力太过可怕,人类的力量又太过渺小,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抵挡它的报复。   也许是察觉到真的逃不过这场灾难了,何杨突然停下来,转头死死地扣住林朝夕的手腕,一如高中三年的那样,眼睛里闪烁着柔情的光芒:“朝夕,如果我死了,千万别伤心。”而后又舍不得地放开。   说罢,他不顾林朝夕眼中的惊愕,一把将她推向下坡,然后以守护的姿势,任凭汹涌而来的山体滑坡把自己吞噬。   可是那一刻,我清楚地感觉到,在分离之前,林朝夕慌张地抓住过他的手。有那么一瞬间,他们的手,以恋人的姿态十指交握。   ****   无边的黑暗。   无边的寂静。   林朝夕在被何杨推开之后后脑磕上附近的石块,昏厥了过去。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她就感觉到自己的手脚已经完全受到了限制而不得动弹,而幸运的是,压在她身上的全是碎石头,让她不至于没办法呼吸。   嘶——   腿上,脚上,手臂上,脸颊上,全是擦伤,火辣辣的疼。痛觉传到我这里,连我都痛得忍不住想哭。   意识逐渐恢复,林朝夕一个激灵,想起了晕过去之前何杨看她的最后一眼,挣扎着就要出去。我不清楚是爱情的力量使然还是压在她身上的石头真的不多,虽然花了一段时间,但林朝夕还是成功把自己从里面挖了出来。   四周一片黑暗,好像已经入了夜。   林朝夕喘了口气,咬着牙,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山上的那个方向走去——说走似乎不大准确,因为膝盖以下的擦伤实在太严重,经历了刚才那场灾难,林朝夕几乎只能用全身的力量跪着过去。尖锐的石子不断划过她娇嫩的皮肤,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她的眼里满是泪水,而披头散发的模样又实在是狼狈,如果有路过的人见了这场景一定会以为她是个女鬼。   林朝夕摸索着前进,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不过在夜里,看得见和看不见也没什么大的区别。她的手上全是沙子,钻进已经划开的肉里,钻心地痛。   “何杨,何杨……”她的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珍珠不断地从脸颊上滑落,“你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   她用手不停地挖掘着每一处她认为可能会有何杨的地方,挖得整双手都鲜血淋漓,声音中是不可抑制的恐惧和颤抖:“你快出来,别吓我,何杨!”   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了来自于林朝夕内心深处剧烈的悲伤和恐惧的情感,情不自禁,我的口中喊出和林朝夕一样的身音,我的手上做着和林朝夕一样的动作。   她活像个疯子。我因为她疯而疯。   “何杨,你在的话,你听到的话,应我一声……”说完这句话,她身下的石头轻微地动了一下,林朝夕一个激灵,然后疯了一般地挖掘着身下的地方。   身体上的疼痛不及心里疼痛的万分之一。原来我竟是那么地害怕失去你。林朝夕整个身体都在颤抖。   不知究竟挖了多久,她忽然摸到一个柔软的物体,怔了怔一下子放声大哭起来,但手中的动作却越来越快:“何杨,你撑住啊,我救你出来。不会放弃的,我绝对不会放弃的!”   她说的不是情话,而是对她来说最难说出口的誓言。   她爱他,一直都爱他。一直爱的,都只有他啊。   挖开了上面的石子,上坡的石子又不断地滑落下来,她所有的努力都是无用功。   林朝夕手里的那只属于何杨的手,曾经强势地握过她手腕的手,躺在她的手心里,温度随着生命的流逝渐渐冷却。   她死死地握住他的手腕,就像从前他握着她那般,想要用这样的方法不让何杨离开自己的身边。她用另一只手托住何杨的手,而她的脸颊轻柔地贴上他的手背:“你不是一直要一个回答吗?现在我告诉你,我爱你,一直都爱你。”   她忍住哽咽,一字一顿认真地说道。可是话说完她又哭了起来。   这个世界少了你,谁陪我欢笑难过?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快来夸夸我这章爆字数了有木有!QUQ果然还是喜欢何杨和林朝夕那一对小夫妻的故事~   以后为了保证字数所以会努力两天一更,大家可以隔两天来看。   ←   话说这章的什么山体滑坡绝对是本文最大的BUG……   身为一个理科生,本人的地理学得是相当差,并且对于山体滑坡的知识也知道得特别少。如果写得不符合实际的地方,请大家自动过滤为是系统开挂了QUQ!以上!【鞠躬】   话说我那么勤劳大家能多留点评论么QUQ【可怜兮兮蹭   ☆、-27-   -27-   睁开眼,我有那么一瞬间在迷茫我现在究竟处于哪个时空。过去?现在?慢吞吞地撑起身子,微凉的眼角和濡湿的枕头告诉了我最准确的答案——我已经从那个时空回来了。   窗外隐隐透出晨曦的颜色,太阳带来的光在窗沿上投射出柔软的阴影。叽叽喳喳的快乐的鸟儿嬉闹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里,奏出一曲欢快的旋律。没有完全亮起来的上海处处透露着柔和安宁的气息,像是还没有完全苏醒过来的睡美人。等到她醒的时候,这个经济无比发达的地方就会又像马达一样不停地运作起来。   房间里没有全亮。发亮的似乎只有那个小小的窗户,在遥远模糊的目光里化作了一个小小的光点。   我披着头发,沉默地靠在床头,蜷缩起身子,把下巴搁在膝盖上那个最舒服的位置,陷入单调的沉默之中。刻意没有开灯,也许是我潜意识里不想让别人看见在灯光下暴露出来的脆弱的我。哪怕知道这个时候根本没有人会过来。   昨晚经历的一切恍若一场梦境。这样说不太准确——对我来说,这可能仅仅是一场梦。但是对于何杨和林朝夕来说,那是一场真正经历过的生死劫难。他们一起面对了生死,一起经历了生死。   林朝夕在心里默念了千万遍的那句“我爱他”似乎现在还回响在我的耳边,落在手背上的属于她的眼泪是那么滚烫。我确信她这辈子流的泪都没有那几个小时里流的多,而且都是为一个人而流的。即使那个时候视力受阻看不清东西,但光是感觉我都能知道林朝夕手上的伤有多严重。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完好无损的手背,刺痛的感觉好像还留在我的皮肤上。   “在你心里,我究竟是在什么位置上?”何杨的话,一字一句,清晰无比。   胸口一滞,干涩的眼睛里又开始流出不该属于我的液体。心里的难过如同汹涌而来的海浪,不论我怎样努力也摆脱不掉,只能一边挣扎一边眼睁睁地看着它把我整个吞噬。   我不知道我内心的难过是从何而来的,大概是因为这是属于林朝夕的身体,她的意识还存在于这里的缘故吧。我会感觉难过,是因为她感觉难过;我会感觉心痛,是因为她感觉心痛。   可是到底是多彻骨的爱,让她的身体即使在沉睡的时候还能感觉到主人的情感?   ——我爱你,我一直都爱你。   自从昨晚看完她的日记,我就翻来覆去反复咀嚼着这句话。有些菜,嚼几下就可以直接咽下去;有些文字,完全可以一目十行,连咀嚼都省略了。林朝夕的话看似简单,可是也只有我和她能清楚明白地体会她的爱和痛。   何杨如同她生命中的云。干净、纯白,时时刻刻漂浮在属于在她的世界里,看似遥远,但只要她伸手就可以触碰到。太阳猛烈时为她遮阳,阴云密布时愿降落在她头顶挡去狂风暴雨。可是对林朝夕来说,他却不是可有可无的浮云,而是深深印刻在她心底的最美好的童话。   什么是童话?有公主王子的故事吗?不是。是你一直期盼却无法到达的彼方。   在何杨被埋在下面的几个小时里,林朝夕死死地抓着他的手的时候,心里想的是——我求你别走。那样高傲的林朝夕,那样外表冰冷的林朝夕,竟然在那里握着何杨的手,带着满脸的泪水,低声喃喃:求求你,别走。   爱情会让每个人都变得如此卑微,也林朝夕也逃不过。   那么我呢?如果有一天我陷入了爱情之中,我也会像林朝夕一样吗?   ****   我穿着睡衣站在洗手间里洗脸。   身上的睡衣是优雅的紫色,真丝的,穿在身上就好像贴上了牛奶时不时倒上自己的肌肤,非常舒服;但它的缺点就是没有袖子以及下摆太短。这件睡衣是刚认识崇光的时候买的,那时候天气热,所以买的也就凉快了些。   可是这种入了秋的时节穿着这件睡衣,站在冰冷的洗手间里,任由身上N处肌肤暴露在空气中就绝对是自虐的行为了。   别说站着洗脸了,就连刚刚出被窝的那一瞬间我就想回去再睡一觉的冲动,太考验我的极限了!后来实在受不了了,我就在睡衣外面套了一件外套。这样一来袖子是有了,但双腿还是没办法让它们更暖和一点,只好咬咬牙尽量速战速决。   棉拖、睡衣、外套,看着镜子里穿得不伦不类的我,我却没有任何想笑的冲动。   镜子里的我好像一晚上老了好几岁一样异常憔悴,尤其是那一双眼睛——你要是告诉我是系统趁我睡着的时候给我换了一双兔子眼我也不会怀疑——血红血红的,大概是昨晚去体验的时候,身体还留在这里,所以能感应到林朝夕的难过吧。   脸上的泪痕依然清晰,大概和我早上醒来又哭了一场有关。   我沉默着拧开水龙头,双手鞠了一捧水拍打在僵硬的脸颊上,又慢慢地揉了揉稍微好了一点的皮肤。抬头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发丝有几缕因为被水沾湿而乖顺地贴在双颊,水珠在皮肤上肆意流淌,最终在下巴汇聚,重重落下,像是一朵突然碎裂开来的冰花。睫毛上也挂着一颗小水珠,细看竟像极了一滴晶莹的眼泪。   镜子里的人到底是谁?   林朝夕?   林朝夕又是谁?   是我,还是……她?   老实说,自从脑子里多了那些不属于我的回忆,我就有些分不清我到底是谁了。哪怕有系统一遍一遍的提示音告诉我,我是个来自真实世界的玩家,而不是游戏世界里的那个NPC。可是所有的记忆是那么清晰,所有的情感又都是那么真实。是梦境还是虚幻?我分不清,一点都分不清。   把自己收拾干净,又换上衣服,我深吸了一口气才鼓起勇气拉开门——我觉得是有必要面对何杨了。   拿着刚买好的早餐,我站在何杨的家门口,几次想抬手敲门复又放下,尝试缓解了一下呼吸才发现我紧张得有点胃痛。咬了咬下唇,我用凶狠的眼神瞪着他的门牌号,而后又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无力地垂下了肩。   有些狗血剧的狗血桥段事实证明也是从生活中复制过来的,不然为什么在我打算转身走人的时候门突然开了呢?   我愣愣地看着何杨,何杨低着头往我这里走了几步才发现我站在这里,目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也愣了很久。   这一次的对视仿佛了隔了千山万水,穿越了好几个时空。和他对视的不是我,是那个早就已经不在了的林朝夕。   我想起高中时候的何杨,差不多的模样,眸子里却少了青涩。现在的何杨穿着正式的西装,俨然是个拥有一份体面工作的男人,而不是过去的那个少年。他也许自己都没有发现,他的眼里偶尔会写着“不信任”三个字,偶尔也会笑得开怀,眼中却是化不开的坚冰,甚至是……对这个世界的厌恶。   我不知道这些年他经历了什么,但是我觉得那些对他来说,一定是非常、非常、非常辛苦的事。   想到这里我努力地眨眨眼睛,试图缓解眼里的酸涩。好一会儿,我才扬起一个自认为很平静的微笑,问道:“早餐吃了吗?”   何杨迷惑地眨了眨眼睛,或许也只有他眨眼睛的时候我还能看到高中时候的他:“还没。”他迟疑了一下,眼中的光芒闪烁不定,“你……?”   “傻站着干什么,”我反客为主绕开他走进他的房子,把早餐摆在桌子上,回头对他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快进来吃饭啊,再不吃就凉了。”   何杨怔了怔,然后唇角勾出了一个漂亮的弧度,眼中的惊喜显露无疑,为他的眼眸添上一抹动人的色彩。   【何杨好暗度+5。】   我看着这样的他,心中莫名涌上一阵悲凉——   如果你知道你心尖上的那个人早就已经不在了,你的眼中还会有这样能点亮灰暗的惊喜吗?   ****   何杨和崇光确实是不一样的存在。   比如说,何杨的家里收拾得一干二净,完全不像是正常男生的房间。当然,如果他有洁癖的话,这倒也什么好奇怪的;何杨习惯早起。如果他只是今天起得早的话,不可能这么神清气爽地出门的;他家里摆满了各类的财经杂志,光是看封面都晕得我想要去好好去大学回炉重造过。   而崇光那个家伙,整天就知道给我制造麻烦。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房间在我没有去之前乱得和原子弹投射过一样,哪怕是在我入住之后,他的房子也不能时时刻刻保持干净;并且崇光最讨厌早起,一旦某天早起一次,你必定可以看见他闭着眼睛在客厅里边走边补眠;崇光家……我能说只有游戏杂志么?要么就是满地乱丢的游戏光盘,哪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书啊。   从这几点来看,他们两个真的差太多了。不过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两个在某些时刻都会显露出温柔的一面,那种温柔足够把一个女人溺死。   和何杨一起吃早餐的感觉很奇妙,虽然谁都没有开口,但偶尔的眼神接触让我有了一种我们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一家人的错觉。偷偷瞥了他一眼,虽然他的右手还是不能动,只能用左手吃饭,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气质。   不得不承认,何杨真是该死的迷人。   轻咳一声,我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你的手还好吗?”   我还记得他的手就是因为拉了我一把而弄成这样的。而被救了的我,在答应了他帮他准备三餐的要求后又撒手而去,怎么想都是我的不对。这样一想,脸上就开始发烫起来。   “……”他听到我的话,不自然地沉默了一下,而后笑笑,“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啊。”我不客气地回答,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   “咳,其实——”他撇开头去,眼里好像有些尴尬,“其实,后天就可以拆了。”   ……啥。   他把头转过来,触及我疑惑呆滞的目光时,咬了咬牙干脆地说:“在医院的时候我骗了你,其实十几天就可以拆了。只是那个时候我希望能看见你,所以骗了你。”   原本应该发怒的我听见他的话不但不生气,心中反而涌起一种奇异的感觉,哗哗哗如同温柔的海潮一样触碰着我的心脏。   那是我的感觉还是林朝夕的感觉?   洗碗的时候,凉凉的水滑过我的手指,可是却没有像早上那样给我带来刺骨的冰冷。是心境变了么?我真的甘心为何杨洗手作羹汤么?   何杨站在我的背后,靠着墙,视线一直追随着我的动作。光从表面来看,我觉得我们真是一对平凡不过的小夫妻。   “我想起了一些事情,”我背对着他,低声说,“一些属于我们的过去。”   转过身,我盯着他惊愕的眸子:“对不起,让你等了那么久。”   ——TBC—— 作者有话要说:  看这章的时候大家别误会朝夕喜欢何杨QUQ   这篇文从头到尾朝夕真正喜欢的都只有崇光,而对何杨那种莫名的情愫,你们可以看成是林朝夕遗留在这具身体上的感情,所以朝夕自己都很容易混淆。   ☆、-28-   -28-   这几天崇光经常不在家。而且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在家”。   一开始我以为崇光只是因为《M.E》里有什么事情才让他变得神出鬼没,可是几天之后我就推翻了原来的猜测。   照理说他应该每天都睡在床上等着我买好早餐去叫他,闭着眼睛和我斗会儿嘴然后再闭着眼睛刷牙洗脸吃饭。每次我说他懒的时候,他总是打着游戏头也不回地说:“你试试写一个通宵的小说?”   呸!谁知道那只妖孽每天晚上回房之后都在干什么,但是想想就知道他怎么可能安安心心待在房间里写小说?   可是这样的生活在七天前戛然而止。每天七点准时起床的我,总是看不见崇光的身影。敲他房间的门,无人应答——原本他就从来不让我进他房间;打电话给他,永远是“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或者“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发短信给他,永远是石沉大海,而我从那时开始平均每十五分钟看看手机,希望可以看见他的短讯。   我在深夜等他,硬生生灌了自己好几杯黑咖啡却还是睡了过去。隔天起床的时候,我永远都是在自己房间的床上,身上的被子提醒着我有人把我抱了过来。   大概是自那天开始的,崇光走之前会在客厅的桌上留下一张便利贴,在上面简洁地写一句:“我很好,晚上早点睡,别等我。”从他潇洒的字迹里我几乎可以看见他潇洒离开没有回一次头的背影。   没有任何的解释,没有给我理由,好像我是个对他来说无关轻重的人。   我们的相处模式似乎是倒了过来。我再也没办法比他起得早了,因为他会起得更早——如果不是我睡觉的地方换了,我都不确定他晚上是否回来了。他不再需要我来为他准备三餐,不会缠着我陪他打游戏,不会威胁我帮他写小说……   冰冷的空气里那么一根微弱的弦,嗡嗡作响,刺激着我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我把自己蜷缩在崇光特意在秋季来临时铺上的厚厚的地毯上,如藻柔顺的黑发铺开,却不再像过去那样黑得发亮。仿佛化了冰的气息顺着手臂、锁骨钻进我的身体里,几乎把我整个人都冰封了起来。   我使劲地搓了搓起鸡皮疙瘩的手臂,皱着眉睁着空茫的眼睛:是冬天提前到了吗?   没有了崇光的房子空得像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坟墓,而我是躺在墓里渐渐发臭的尸体。   七天,明明只是短短的一个礼拜,我过得却是艰难无比。崇光不在,我没办法给自己一个早起的理由,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是午饭时间;去超市采购的时候,少了崇光帮我拎袋子,我一个人提得气喘吁吁。   一个人对着空空的房间说话,一个人呆呆地看电视,一个人盯着手机希望看见某个人的短讯。   我有想过去找何杨说说话,可是他也有自己的工作,不可能整天放下工作只为陪我——我也不希望他会这样做,毕竟我和他的关系异常微妙。除了偶尔的短信交流,我们之间就像是最最普通的朋友。不碰面也不打电话,彼此有着不打扰对方生活的默契。   放在耳旁的手机忽然滴滴地振动起来。我动了动已经冻得发麻的双腿,瞥见了那条来自于何杨的短讯:   “明天有空么?我想约你出去。”   温度下降了之后,我的脑子好像也被冻结了,看了好一会儿大脑才接受这条短信要表达的意思。   我面无表情地,慢吞慢吞地在屏幕上打出一个字:好。然后我把手机往旁边一扔,闭上眼睛开始休息,自从崇光不见之后,我几乎没怎么好好休息。   咔嚓一声,半梦半醒之间,我似乎听见了悬在我头顶上的那把铡刀砍下来的声音。   窗外的风,刮得愈发地大了起来,像是要把世间的一切全部吞噬进去。   ****   “周崇光先生?周崇光先生!”   崇光的视线从窗外收回来,看着眼前的医生,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走了下神。您继续。”   医生有些僵硬的脸色缓和不少。他是这所医院最权威的医生,哪个病人在他这里不是服服帖帖屏息凝神就怕错过他的一句话。而这位叫周崇光的病人,不仅经常自顾自发呆,有时还刻意忽略他说的话。如果不是听说周崇光是个有背景的人,医生早就甩手走人了。   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配合医生的病人。医生悄悄地鼻子里哼出一口气。   他不是向那个叫周崇光的人低头,而是向自己的职业低头罢了。医生拿着手里的那张单子,和气地开口:“从钡餐的检查和胃镜的检查来看,你的情况并不是太乐观,”一边观察着崇光的表情,他小心地措辞,见对方没什么奇怪的表情这才放心地继续说了下去,“——几乎可以确定是胃癌了。但幸运的是你发现得比较早,如果尽快治疗的话治愈的希望还是非常大的。”   崇光了然地点点头,无比平静:“嗯,谢谢你了,医生。”   “我建议你尽快治疗,最好是住在医院里,方便我们观察癌细胞的扩散。如果药物治疗成功的话就不必开刀了,但情况不乐观的话,即使开刀也可以康复。”医生说这话的时候非常自信,显然是见过了无数这样的病例,也是对他的能力感到自信。   而后者的态度显然没有医生积极,只是淡淡地点头:“好,我会考虑的。”   医生狐疑地盯着崇光,声音有些迟疑:“你对于你患了胃癌这件事难道没有任何想法吗?”   他当医生也已经很多年了,当然也接触过无数的病人。一般知道自己患了癌症的患者要么情绪异常激动,理智崩溃,大哭大喊甚至闹医院的都有;要么就是心里的那小小的火苗忽然熄灭了,也就是所谓的处于绝望状态。   而他眼前的这个人,没有什么情绪起伏,也没有任何绝望的气息,好像他只是平静地接受了“自己感冒了”的事实。   可是他患的是胃癌啊!哪是那些小感冒小发烧能比的?癌症是目前人类最难攻克的病症,癌细胞一扩散基本没办法救啊!   “你觉得——”崇光的笑容就像是七月的阳光般灿烂,眼中却有不一样的情绪在涌动,“一个觉得自己活得太久太累的人,会在乎自己患了胃癌吗?”   医生皱了皱眉头,出于医生的职业本能,他苦口婆心地劝了起来:“周先生,请不要有这样的想法。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你觉得你活得太累,别人也都这么觉得,可他们并没有像你一样随便放弃自己的生命,他们都很努力地活着。再渺小的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而且我可以和明确地告诉你,你这样悲观的想法会直接影响到你的病情,随时保持着一个良好的心态是康复的关键。”他唠唠叨叨了一堆,希望对方可以被他感动。   哪知对方只是弯了弯唇角,勾起一个略带讽刺的弧度:“医生,你知道我的职业是什么吗?”他敛起笑容,用很认真的眼神盯着医生。   “……不知道。”医生沉默了一下,盯着他的眼睛乖乖地回答道。   “我是个作家啊,”崇光站起身,拍了拍他身上其实并不存在的灰尘,笑容里有些大男孩的顽劣,“所以别和我讲大道理,我懂的道理绝对比你多。”说罢,扬长而去。   留下医生一人在他背后,惊得目瞪口呆。   也许他的心里在想——这小子真他妈的欠揍!   ****   今天的风很大啊。崇光心里默念着这句话,无意识地紧了紧自己不厚的外套,一下子冻得有些瑟瑟发抖。   如果在朝夕醒之后再出来就好了,她一定会很严肃地告诉他今天应该多穿一件衣服。可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伤人的词语就是“如果”二字,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如果。   崇光双手插在口袋里,戴着墨镜和口罩,故意放慢了脚步与上海街头神色匆匆的上班族们擦肩而过。身为一个人气不低的明星作家,墨镜和口罩是崇光上街必备的道具,那是为了避免被疯狂的粉丝连追二十条大街的悲剧发生。   和忙碌的上班族相比,崇光觉得自己真的是太悠闲了,也许是那个叫宫洺的男人把他保护得太好了吧。   这几天崇光的心非常的乱,是从未有过的乱。即使是当初救出朝夕的时候,他也比现在平静一点。他天天跑医院,等检查结果,无聊的时候便上街漫无目的地逛逛,耳朵里塞着耳机。他喜欢轻柔的英文歌曲充斥着整只耳朵的感觉。   刻意不去和朝夕见面,只是因为他怕自己一看见朝夕微笑的样子就忍不住把自己的病情告诉她——可是他不想告诉她,那个傻瓜知道了一定会很担心难过的。   最重要的是,他在发现自己的胃出问题的时候,有想到过胃癌,但是他却一点也不怕。他是真的觉得他在这个世界上活得太久太累了,不论是宫勋——那个勉强称为父亲的人,还是那个已经快忘记名字的母亲,也都不会在乎在这个世上除了宫洺以外的儿子。   在他们那对夫妇的眼里只有宫洺一个人。   宫洺聪明、听话、睿智,对商场上那些不流血的战争有着极高的天分。他在国外念最好的大学,接受最好的教育,接受来自于所有亲戚的赞美目光,接受宫勋在亲戚面前慈祥地摸他头,眼中却是写着“不满意”三个字的父爱……对,他这样的继承人,也只有宫勋会对他不满意了。   而他,周崇光,既没有被冠上“宫”的姓氏,也没有和宫洺一样的待遇。宫家人完全不承认他,他其实是个被遗弃的孩子。他淘气、顽皮、不爱学习、乐于把一切事情搞砸然后笑嘻嘻地让别人替他收拾残局……没有人喜欢他,除了宫洺,和朝夕。   宫洺是他异父异母的哥哥,可也就是这个哥哥,让他感受到了家的存在和属于家的温馨。   但朝夕不一样,朝夕是他儿时的玩伴。她小的时候就已经是和宫洺一样冷冰冰的小美人儿了,只有和崇光一起玩的时候,那张冰冷的面具才会取下。任凭那时候的朝夕再早熟,她也只是个小孩子,玩是天性。   宫洺忙得抽不出时间陪崇光的时候,朝夕总是会站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你怎么又是一个人啊?”   想起朝夕小时候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崇光就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可是冰冷的空气一吸入肺部,眼前所有快乐的幻影就都化成了泡沫消失不见。崇光一怔,胃部突然涌上来的恶心感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时间过得真快啊。”他的声音蒙在口罩里,听起来朦朦胧胧不真切。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啊。过去那个牵着他手的小女生一转眼就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还是非常厉害的少女;他的哥哥——宫洺,掌握着《M.E》一整个公司;而混吃等死的他竟然也在他哥哥的帮助下顺利获得极高的人气,从此吃穿不愁。   他的哥哥一直很厉害啊。真的。   哦,差点忘记了,现在的他除了作家还有另外一个令人尴尬的身份。   ——胃癌患者。   ——TBC—— 作者有话要说:     ☆、-29-   -29-   崇光每晚回家都看见朝夕蜷缩在沙发上睡着,电视嘈杂的声音充斥着他的耳膜。而朝夕虽然皱着眉头,但睡得却也很熟,甚至连他坐在她身边都没有反应。   果然还是因为太累了吧。   他轻柔地拨开朝夕额前的刘海,感受着她平静绵长的呼吸,看着她大概因为不安而皱起的眉头,鬼使神差地伸出手去帮她抚平。朝夕皱眉的样子很可爱,是那种恨不得把整张脸都皱在一起的感觉,像是上了年纪的老婆婆。   沙发旁边的茶几上放着一杯没有喝完的黑咖啡,厨房里传来咕咚咕咚煮咖啡的声音,美妙的香味在整间屋子里蔓延。崇光拿起那杯咖啡喝了一口,冰凉冰凉的,苦得舌头发麻。电视里逗人发笑的电影放得火热,可是崇光再也笑不出来。   挂钟的指针指向午夜两点。   崇光的指腹摩擦着朝夕白皙的脸颊,口中喃喃:“傻瓜,困了就去睡啊,干嘛非得等我回来呢。”   等得咖啡都冷了,困得连喝咖啡都没办法提神了,还想开电视让自己兴奋一点。朝夕,你怎么那么笨呢?我不信你不知道我其实是故意躲着你的。   他小心翼翼地把朝夕从沙发上抱起来,轻轻松松地把她送回到了朝夕自己的房间。熟稔地把她放在床上,帮她盖好被子,而后坐在她的床沿,注视着她孩子一般的睡颜。   实话实说,朝夕是个非常瘦的人,所以他刚刚抱她的时候一点也不累,可能拎着走对他来说也不是难事。而且朝夕从来都不知道其实她也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只不过她平日里不是埋头于作业就是埋头于工作,不喜欢化妆或者过多地装扮自己,不然一定会是一个让人眼前发亮的美女。   她脸上最美的部位是眼睛。   在她醒着的时候,崇光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逗她。想看她生气发怒的样子——像是一只被人家揪了毛想扑上来报仇雪恨的猫咪;想看她偶尔听见自己故意说出的暧昧不明的情话时,两颊通红的害羞表情;也想看她石头剪刀布输了之后陪他打游戏时不干的样子。   她所有的情绪,都是藏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的。只要看上一眼,他就可以知道她究竟是开心还是难过。   轻轻地掖了掖朝夕的被角,崇光忽然俯下身,缓缓闭上眼睛,纤长的睫毛在故意调得异常微弱的灯光下颤抖着,碎成一片光点。他的唇像是怕惊醒了朝夕一样很轻很轻地贴上她的额头,如同蜻蜓点水般的吻。他好看的薄唇扬起一个诱人的弧度。   曾经崇光也因为写小说有需要而去找过各种吻的含义。而最后额头上的吻的意思吸引住了他的视线。因为额头上的吻是——   “最怜惜、最疼爱、最尊重的吻。”   “朝夕,晚安。”崇光摩挲着刚才自己吻下去的那个位置,温柔地开口。为她按灭了灯,他顺着外面投射进来的光线走出去,关上门,吱呀一声像是短暂的叹气。   让客厅里所有的一切归于平静之后,崇光才把自己扔在自己的床上,睁大着眼睛不想睡觉,因为他觉得他需要理理自己的思路。   他最近根本没有心思写小说。自从“那件事”之后,宫洺对他和朝夕同居这件事的态度就处于非常难把握的状态,《M.E》只是把他以前写的小说整理成册然后发行,需要连载的时候都是从他以前写的、没多少人看过的文章里拼拼剪剪的,几乎不找他来要稿子。除非万不得已,宫洺会给他打电话让他把稿子发到宫洺的邮箱,但也绝对不会去他家。   仔细算算,宫洺也有将近两个月没有来过了吧。还有Kitty也是。崇光眼神空洞,但也只是在出神而已。   以前老是嫌Kitty催稿烦,可是一旦她真的不来了,崇光又觉得生活缺了一个部分,说实话,他还是蛮想看看那个金刚女芭比面无表情用尖锐并且包养得很好的手指甲指着他,冷冷地威胁他:“周崇光,如果你再不交稿,我就会把你房间里所有的游戏光盘、游戏手柄、游戏杂志全部扔掉,”她停顿一下,被烟熏妆染得漆黑的眼皮微微一动,“当然,必要时候还有你那台笔记本。哪怕你是宫先生的弟弟。”   没错,那个可怕的老女人总是拿游戏来压他。可是现在他没有闻到过Kitty身上刺鼻的香水味,也没有听见过Kitty女王般冰冷的声音。   他也记得以前宫洺有空来他家的时候,总是会提前两个小时请一批人来他的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那个有洁癖的人进来之前还会站在门口审视很久。褪下冰冷西服的宫洺换上了普通的休闲服,年轻了好多岁,看起来就像崇光一样是个少年。   可是现在,那个曾经抱住他,在他耳边轻声许诺“我不会丢下你的”的宫洺,也不再来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从他们发现朝夕住在他这里开始的。他甚至还记得宫洺和Kitty上一次来时的情景——窒息的空气堵塞着他的气管,宫洺和Kitty冰冷的目光如同冰剑一样把崇光伤得体无完肤。   崇光他不想这样,可是他也知道,那个什么都不记得了的林朝夕是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最无辜的人,所以他才会不顾一切保护她。   思绪翻涌,胃部隐隐有些疼痛,作呕的冲动再次从喉咙深处抚上他的咽喉。崇光捂着嘴光着脚冲到洗手间,然后就是故意压抑着的一阵干呕。崇光喘着粗气,打开水龙头用力地冲刷着口腔,想要把口腔里那股难闻的味道洗掉。   水声停止,他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喃喃自语:“没关系的,朝夕,别担心。”   我没事,什么事都没有,所以别担心也别难过。   所有的一切苦痛都让我来承担就好。   你只要躲在我的身后,看着美丽的彩虹和蓝天就好。   ****   每天一睁开眼,我最希望看见的人就是崇光。可事实总是和我的希望相反。   洗漱完毕,我看着镜子里那个面无表情的自己,觉得好陌生,眼里几乎没有光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崇光消失之后,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可能这就是一种“雏鸟情节”——崇光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认识的第一个人,所以我依赖他,并且这种依赖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严重,导致了我现在的情况。   我忍住抽自己两耳光的冲动,尽量轻柔地拍拍脸颊,收回自己的思绪,告诉自己:今天和何杨约好了出去的。   穿上一件不扎眼但也不会太邋遢的衣服,我束起马尾,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点。可是仔细照照镜子,我发现因为这几天都没怎么睡好,黑眼圈重得要命,只能用BB霜来遮住那该死的黑眼圈。最后给嘴唇涂上一层淡淡的唇彩。   好吧,这样稍微拾掇一样,我还是很像个少女的,尽管我的心理年龄差不多已经更年期了。   何杨短信告诉我,他在楼下等着我,早饭也帮我买好了。我回复了个“嗯”,裹了裹衣服,然后快速地冲下楼去。进电梯之前,我回头看了看那扇紧闭的门,不知为何心里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好像崇光站在门口含着泪微笑对我挥了挥手。   我觉得我一定是太想念崇光了,才会出现这样的幻觉吧。我捏了捏自己的掌心,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我以为我已经掩饰得很好了,可一下楼,何杨看见我的时候,脸上惊讶的表情一闪而过:“你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我这不是很好吗?”我奇怪地看着他,然后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装扮,完全不觉得出了什么问题。   何杨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哦不,应该是盯着我,直到我被他盯得头皮发麻他才转过头,把手里的袋子递给我:“你最喜欢吃的早饭。”   热气腾腾的小笼包,不烫口磨得非常细腻的豆浆——确实,是我最喜欢的早餐。暖暖的温度透过袋子传递到我的手上,让我冰冷的心也暖和了不少。坐在副驾驶座上,我恍恍惚惚地记起来这应该是我第二次坐他的车了,第一次是在医院,做鬼节任务的时候。   那个时候我好像还特别讨厌他来着,因为他用掉了我收藏很久的、崇光亲手做的烟花!不过后来仔细想想,他这样做并没有做错,毕竟这样可以让我好起来。   想起这样的往事让我的神经放松了不少,轻轻地笑了出声。而后突然止住笑,做贼心虚地往何杨那边看了一眼,瞥见他一脸认真地开着车这才放下心来。于是我咬了一口小笼包,鲜美的肉汁在口中蔓延开。   我边吃边含糊不清地问:“你早饭吃了么?”   他简短地回答我:“嗯。”   他开车开得很稳,基本都是匀速行驶,也不学人家超车,所以我在车里的这一顿早饭吃得还是比较舒服的。   酒足饭饱瞌睡虫就上来了,车子一晃一晃的像极了我潜意识里的儿时的摇篮,再加上何杨顺手打开的类似于催眠的音乐……我的头不由自主地靠上玻璃窗,一点一点的,眼皮也沉了起来。   高中的时候我也是这样,因为离家比较远,所以每次都要乘很长时间的公交车才能回家。学生嘛,平时在学校里都休息不好,上课的时候又不敢睡,下课了又睡不着。所以我就养成了在回家的公交车上睡觉的习惯。不过我总是浅眠,睡不深,一方面是怕自己坐过站,一方面身边也没有可以让我信任的人。   原来这样一想的话,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上下学的啊……   为什么那个时候一点都没有觉得寂寞过呢……   我不在乎何杨要带我去哪里。我只是觉得,我需要干一些事情来让我的心情好起来,整天像个怨妇一样待在家里等崇光回来也不是办法。反正崇光那么大的人了,也会自己照顾自己。所以我需要做的,是在他回来之前调整好自己的状态,然后把最美最好的朝夕展现在他面前。   陌生的景物,陌生的音乐,唯一算得上熟悉的就是坐在我身边充当驾驶员的何杨了。听说最能让人忘记烦恼的就是陌生的东西——去陌生的地方旅游,看陌生的风景,和陌生的人交谈,听陌生的歌,然后你就会发现,你费尽心思想要忘记的事就这么消失了。   大概是太多的烦恼积压在我的心里才导致我休息不好了吧。所以当现在我快要抛下烦恼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好困啊。   我烦恼的东西太多了——崇光究竟去了哪里?为什么不联系我?林朝夕在大学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什么事导致了她的死亡?我什么时候才能攻略崇光……或者何杨?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此时我的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了,只想闭上眼睛好好地睡一觉。   身体越来越沉,意识渐渐模糊起来。果然还是车上睡起来比较舒服啊。我满意一笑,沉沉睡去。   隐隐约约的,有温暖的东西覆在了我的身体上,带着令人安心的气味。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这章开始的后面几章有黑女主的嫌疑T_T不过请大家相信我,我是很爱我的女儿的~   另外,庆祝破十万>3<,这是我有史以来写的最长的文,谢谢大家的支持给了我继续的动力~   ☆、-30-   -30-   其实我是个非常讨厌做梦的人。   众所周知的,做梦是非常累的一件事,特别是在你做梦的时候被人吵醒。虽然也有人和我说过,每个人其实每个晚上都会做梦的,只是我们有没有意识到或者有没有记住的差别罢了。不过通常能让我记住的梦基本都不是什么好梦,而且醒来的时候总是会特别累。   久而久之,我越来越讨厌做梦。不过事与愿违,自从来到这个地方遇见了何杨之后,莫名其妙的画面总是在我睡觉的时候跑出来骚扰我,最郁闷的就是当时看见了,醒来之后却什么都不记得了。到后来我才发现,这些大概是林朝夕留给我这具身体的记忆吧。   我不知道梦是在深度睡眠还是浅度睡眠的时候会开始做。   唯一记得的是,我以前在车上浅眠的时候,眼前经常闪过灰白但是纷乱的画面,隐隐约约的好像是高中那些同学之间发生的事情,只是我并不觉得它们可以划入“梦”这一行列中;而深度睡眠……算了,我深度睡眠时候梦到的好像都是丧尸一类的怪物袭击校园。   当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出现一丝光亮的时候,我正以蜷缩的姿势安安分分地待在一个角落里,心中空得要死——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出现在这里,也不知道我要怎样才走得出这个鬼地方。   光芒越来越盛,有一个模糊的身影朝我走来,愈来愈近。我屏息,一动不动地望向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头部剧烈地疼痛起来。   明明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为什么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那个人呢?是因为那个人的身上笼罩着一层如同天神般的光芒吗?当头痛的感觉停止的时候,那个人的面容已经清清楚楚地暴露在我的面前了。他——不,是她——应该说,她从来没有想过在我面前遮掩什么。   高高的马尾,简单的休闲服,高挑的身材,精致的面容上覆盖着一层冰冷,她正站在我面前环抱着双臂冷冷地注视着我。   这他妈的不是我自己吗?!   我被吓了一大跳,急忙想要站起来,谁知腿一软又立刻跌坐在地。此时我听见了来自于她口中的笑声,仿佛是在嘲笑我这样的行为是多么愚蠢。   也就是这个寂静空间里突如其来的突兀笑声,反而让又惊又惧的我冷静了下来。我深深地吸进了一口空气,抬起头用与她脸上如出一辙的表情冷冷地回望着她。哪怕行动上不及她,在气势上我也不能输给她。   果然,我看见她的表情愣了一下,然后眼里勾起一抹赞赏。   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第二个我,除非我精神分裂。而且就算我精神分裂了,我的脸上也不会出现这样傲慢的表情。   所以说,眼前的人不是我,也不是我分裂出来的人格,而是——   “林朝夕,”我一动不动地盯着她,“你到底是人是鬼?”   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自己的问题问得实在是太烂了。我可以问她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可以问她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可我偏偏问了一句“你到底是人是鬼”……我呸啊,人家的身子你都占着,你觉得眼前的这位是人是鬼?!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位就是这具身体的真正主人——林朝夕。   好吧虽然这位小姐的名字和我的一模一样,但我叫出口的时候还是不习惯。就像我以前看她日记然后心里吐槽的时候我总觉得我吐槽的是我自己……不过这也是系统的设置吧,如果我在游戏开始时输入别的名字,她也不会叫林朝夕了。   她脸上冰冷的表情褪去,无所谓地眨眨眼睛,不咸不淡地回答:“我已经死了。”   “那……你现在是鬼魂吗?”我见她放松下来,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问。原本不是很信有鬼怪的我,在经历过鬼节那个难忘的任务之后,也不得不考虑起世间有这样一种“物质”存在了。   林朝夕挑了挑眉,在我身边坐下,膝盖弯曲并拢用双臂环住,而后把下巴搁在了膝盖上,淡淡的声音传出来:“好像不是,我没办法走出这个地方。”   她的动作好像和我是认识了好多年的闺蜜,让我有点不习惯地往旁边挪了挪,不过她一个眼神扫过来我就立刻止住了动作——明明她眼神里什么都没有,可她的眼神好像天生就有那种威慑力。   而她的话也让我觉得不大对劲:“这个地方?这是什么地方?”   难道这个乌漆墨黑的地方不是我的梦境?难道是我自己的猜测错了?我怔住了。   “不知道。我在这里呆了好久了,直到现在才看见你这一个活物。”她的姿势不变,语气中透过淡淡的寂寞和慵懒。   看着她的感觉很奇怪,也很神奇,就像是人家特意放了一面镜子在这里,只是镜子里的她和我做着不同的动作。不过我们身上的气息截然不同,所以倒也容易辨认出来我们俩谁是谁。   其实褪去冰冷外表的她,还是个很温柔的少女哪,为什么总是喜欢把自己弄成一副冰山美人的样子呢?   “喂,你现在在用我的身体对吧?”沉默之后,林朝夕突然开口。也许她就是那种喜欢打破沉默的人吧。   我点了点头,不敢发出什么声音,因为我知道她接下来肯定有别的话要说。果不其然,她勾起一抹我看不懂的微笑:“那你过得开心吗?”   过得开心吗?我怔了一下,眼前浮现崇光的脸庞,然后用力地点点头,认真地回答:“开心啊,和崇光在一起,我觉得非常开心!”   “是吗……”她的眼神突然涣散起来,好像想起了什么东西然后一瞬间又沉了下来,“那么宫洺他们呢?”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每一个字几乎是从牙齿缝里挤出来的。   见她表情阴沉下来,我又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错了,只好一字一句斟酌着回答:“……他们?他们……我不是太清楚,我只见过他们一次。”   “那他们和你说了什么?”林朝夕凑过来,闪电般地伸出手狠狠地掐住了我的肩膀,力气之大让我脸色发白,“他们一定和你说了什么话对不对?!”   我倒吸了口冷气,不明白林朝夕这是哪根筋突然搭错了,语不成调着:“Kitty说……Kitty说,就算我还活着,也已经没有用了。”   “就算我还活着,也已经没有用了……”林朝夕放开我,喃喃自语,脸上的表情看不出来在想些什么,然后扯了扯嘴角,“不管怎么样,我都相信他不会让我失望的。”   还没来得及思考林朝夕口中的“他”是谁,她忽然伸手推了我一把,而我却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力往后跌,却好像跌进了深不见底的悬崖,于是抑制不住尖叫出声。   “回去吧,有人在叫你呢,”林朝夕的表情有些悲伤,“只要记得的多来看看我就好……”   我的身体如同没有重量的纸在空气中飘然而下,而她白色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直到她在视线里变成一个白点,然后再也看不见。   “朝夕,醒醒。”何杨的手轻轻地拍了拍我,把我从混沌的意识里拉了回来。   睁开眼睛,何杨放大的脸出现在我眼前,身下是柔软的皮制的靠座,身上盖着何杨的外套。而车里的音乐依然轻柔地放着,仿佛即使千万年之后它也会这样一直下去。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明明是被林朝夕推了一把,怎么一转眼又回到了这里?难道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梦?   “到了么?”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打着哈欠很没形象地问道。   “嗯。”何杨下了车,走到副驾驶车窗边帮我拉开了车门。我手脚发软地爬出车,只觉得身上的每一处骨头肌肤都像是被车碾过一样,看来是睡得太久了。   下车之后,再伸个懒腰,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心情立刻好了很多,就像所有的烦恼都会被这里的空气驱赶得无影无踪一样。   等我视线触及我眼前的景物之时,我大脑登时有一个很时髦的想法——“我穿越了!”   亭台楼阁,细水包容着所有傍水的建筑物。那些建筑清一色以木头制造,做工并不精致但非常地古朴,看得出来已经有不少的年份了。而有些建筑上的漆斑斑驳驳,大概是多年来风吹雨打所造成的。但时光的磨洗非但没有磨掉它的美丽,反而为它平添了一丝韵味,显得迷人非常。   但是接下来我颤抖着手指向那边时候说的话彻底毁了这份意境:“请问——我们是穿越了吗?”   何杨无力地撑着额头,笑得异常无奈:“朝夕,你真是越来越可爱了。”   什么嘛,这到底是在夸我还是贬我啊?我撇撇嘴,对他这个结论十分地不赞同。   太阳已经渐渐地沉了下去,只留下一抹红晕在天与地连接的地方。那样的红,十分壮丽,仿佛燃尽了自己的生命去追赶太阳的夸父轰然倒地时那种死亡的壮美,那种安静却又动人心魄的美。   ……不对,我睡之前不是刚吃完早饭么?怎么一起来就看见了夕阳了……T_T所以我果然是穿越了吧。   “你啊,从早上睡到晚上,午饭都没吃,倒还真的应了你那‘朝夕’的名字。”何杨趁我发呆的机会抱住我,鼻尖在我鼻尖亲昵地蹭了蹭,他的碎发散落在额间,带来痒痒的触感。   我一时之间不习惯他突如其来的亲昵动作,刚想伸手推开他,何杨却先快一步牵住我的手:“走吧,去玩吧。”   我低头看着我们之间交握的手,忽然就记起来何杨高中时扣住林朝夕的手腕的那种姿势,那样霸道而又恐惧林朝夕会离自己而去。而现在,大概是有了安全感了吧,所以可以安心把我的手收在他宽大的手心里。   他的手心又暖和又宽大,被他握在手里的感觉非常令人安心。   虽然知道他喜欢的人不是我,虽然知道他喜欢的那个人可能再也不能和他再见面……但是如果把真相告诉他,对他来说是不是更残忍?我望着他弯起了嘴角明显开心无比的侧脸,打消了自己把手收回来的念头。   算了,就这样一直误会下去吧。如果他能这样一直开心的话。   “这是我以前来旅游时偶然发现的一个小镇。你还记得大学的时候我和你提过这个地方吗?虽然那时候你没有说什么,但我还是从你的眼神里看出了你对这里的向往。所以啊,我就在想,什么时候能够带你出来好好地玩一次。你看,今天终于实现了。”   “朝夕,那边有一块地方是专门饲养兔子的,要去看看吗?”   “朝夕,这个古风小镇其实也算是旅游景点,不过知道的人好像不多。这样也好,我们也免去了人潮人海的拥挤。对了,朝夕你午饭都没吃,饿么?如果饿的话,前面有一条小吃街。”   …………   进了小镇的何杨快乐得像个小孩子,平日不多话的他此时竟有了说不完的话,咧开的嘴几乎没有合上过。我也被他的快乐感染了,渐渐放开了各种纠结的事情,放开肚子吃,放开喉咙大声欢笑唱歌,遇见喜欢的东西就和何杨一起货比三家买最适合的,几乎牵着他的手逛完了一整个小镇。   我看见一个老人坐在路边用细竹条编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蚂蚱、蝴蝶、蜻蜓……每一只都活灵活现,看得我爱不释手;我看见有些店铺卖的都是自己手工做的布鞋、布衣服,上面的绣花精致无比,看得我眼花缭乱;我还很孩子气地乘了一回花轿,体验了一把当古代新娘子的感觉;哦对了,我很喜欢那些古装衣服,还租了几件我觉得最漂亮的和换上古代服饰的他合了几张影……   我笑得像个傻子,像个疯子,可是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这么快乐过。   天色黑了起来,但快乐热闹的气氛却没有因此消散,反而愈来愈盛。镇子里的大家纷纷点起那种自己做的纸灯,挂在屋檐下,红色的烛光透过朦胧的纱布发出幽幽的光,好看极了。   最后疯得实在累了,何杨拖着意犹未尽的我吃晚饭。   一路上吃了不少的小吃,不仅把午饭那份补上了,连晚饭那份也给吃进去了。本来我还在想这时候吃晚饭绝对亏啊,结果老板竟然端上来一盘——月饼。   我的脸瞬间变成了一个囧字,然后脑子里瞬间灵光一闪,急忙抓住何杨的袖子吃惊道:“今天是中秋啊?”   “对啊,”何杨还是在笑,“怎么样,今天玩得开心吗?”   “开心啊,当然开心咯。”我的笑有些奇怪。   中秋啊,今天是中秋啊。是我们团圆的日子啊,在这种日子里,崇光到底去哪了?他现在回家了吗?他记得今天的日子吗……   嘴里香甜的月饼似乎变得无味起来,也不知是我吃得太饱了,还是别的什么。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新年快乐~   这是为庆祝新年来临+采洁上春晚而更的一章WWWWWWW   祝女王马年吉祥OVO!   ☆、-31-   -31-   八月十五,月亮不是特别圆,但是很亮,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看上去别具风味。而我和何杨坐在月亮下面,扯东扯西。其实何杨今天也很开心吧,几乎什么话题都能聊出些道道来,时间这时就过得飞快了。   何杨心里藏着很多故事,有让人笑得前仰后合的笑话,也有通过他那双特殊的眼睛所看见的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故事。   系统提示音不断回荡在我脑海中,短短几个小时何杨的好感度就飙升了十七个点(当然,我的好暗度也上升了至少二十点TUT)。何杨那家伙打开了话匣子,怎么收也收不住,想到什么说什么,不知不觉桌上的月饼被我们消灭得一干二净。   我们的对话都是类似于这样的——   “从前有个电视节目啊,那个主持人说,请一位观众上台,讲一个笑话或者故事,但是只要有一个观众没笑他就会被丢下去。结果一个人上去讲了个笑话,全场都笑了,只有小猪没笑,所以他就被丢下去了;第二个上台的讲了个非常悲伤的故事,全场都在哭,只要小猪一个人哈哈大笑。人家问小猪为什么笑啊,小猪就回答说——”何杨是个非常适合讲故事的人,所以这个时候他很适当地停了下来,狡黠地眨了眨眼睛,问我:“你知道他回答了什么吗?”   也许是学生当久了,习惯让老师来告诉我们答案,所以我很顺口地接下去:“他说了什么?”   何杨很满意我的反应,一字一顿一板一眼地吐字:“小猪说:‘我觉得第一个笑话很好笑啊。’”   我的脑子里每一根神经细胞都被这莫名其妙的一句话打了个结,几秒之后才反应过来:“哦——原来是反应太慢了。”我忍俊不禁。   “朝夕的反应也很慢。”何杨微微眯起眼睛,像是慵懒的猫咪。   我又是一愣,半天才反应过来他是在拐着弯地骂我,于是做出一个凶恶的表情,作势伸出双手要去掐他:“何杨你骂我是猪——”   或者是这样的——   “唉,你上次和我说你眼睛能看见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是真的吗?”我兴致来了,怀着对那个世界的好奇和敬畏神秘兮兮地问他。   “当然是真的,”何杨似乎不喜欢这类话题,但因为是我感兴趣所以他还是说了下去,“不然我也看不见上次那个阿司——喏,现在你的后面就飘着一只。”   我恐惧地瞪大了眼睛然后站起身蹿到他的身后,一边探出脑袋小声地问道:“怎么样?它走了没?”这不明摆着欺负我看不见那些东西么!   “我逗你玩的,”何杨回过身来环住我颤抖的身子,耳畔是他呼出的热气,声音里是满满的笑意,“你还真信了?”   ……我瞬间风中凌乱了有木有!自从上次的经历我对这类奇奇怪怪的东西都是退避三舍敬而远之,连我最喜欢的鬼吧我也不去了!因为我深深地明白了“不作死就不会死”的道理。   可是何杨你个天杀的居然是在逗我……   何杨按住快要炸毛的我,安抚地笑了起来。说实话,他这样的笑容就像崇光的笑容一样是有着安抚他人的魔力的,所以看见他笑容的那一刻,我心里的那个小火苗就已经灭了。   “我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情。我爷爷死的那一天,我看见了他留恋地看着伏在他身上哭泣的奶奶和爸爸,再看了一眼躲在角落里的我,一步三回头地走出了屋子。那个时候我还很小,小到还不是很弄得清‘死亡’究竟是怎样一回事,”何杨的眼里满是怀念,“朝夕,有看见那些东西的能力并不是一件好事,其实我的生活比任何人都要复杂。”大概是我的错觉吧,他的语气听起来有些恍惚。   我下意识地,紧紧地环住了他的腰:“我知道。”   所以啊,不要再去想那个冰冷的世界了好吗?感受到了吗?我现在就在你身边,用我的身体来温暖你,一如你以前温暖我。   好不容易享受着这片刻安静的时光,结果店老板的轻咳声打破了这份宁静,搞得我和何杨就像是偷情被抓到的男女,极度尴尬。还好老板也不是八卦的人,微笑着送上一瓶酒以及两个漂亮的小酒杯就退了下去。   我的注意力立刻就被精致的小酒杯吸引了,抓在手里把玩爱不释手。何杨明显是见过不少次了,所以也没表现出有多兴奋,只是嘴角的弧度咧得比原来更大了一些。他往两个杯子里分别倒了一些,将一杯推到我面前:“尝尝?这家人自己酿的桂花酒,别的地方是喝不到的。中秋喝桂花酒,实在是应景不过了。”   他倒酒的姿势太过潇洒和妖孽,在月光的照耀下似乎覆上了一层淡淡的光辉,就像是古装剧里的那些美男子,以至于我有片刻的失神。   我低下头盯着安安稳稳站在桌子上的杯子,里面是碧波粼粼的酒,既好看又好闻。不过考虑到我实在是不大会喝酒,所以我还是咽了咽口水,打消了这个念头。   从小我就不喜欢酒,不论是啤酒白酒红酒葡萄酒鸡尾酒,无论人家说多好喝,我都是喝一口就会皱起眉头。记得同学会被同学硬生生灌了一杯白酒,然后我就华丽地倒在了聚会上,听我妈说最后还是被班长送回家的。   黑历史不堪回首!真是太丢人了!所以我不能在何杨面前丢人!   “怎么不喝?”何杨看着我,奇怪地问。事实上他也没有动杯子,只是放到鼻子下闻了闻。   “我不喜欢喝酒啊。”我摇了摇头,很理所当然地说道。   “我记得以前你很喜欢喝酒的。”何杨的眼中闪过一丝狐疑,但是还是被我捕捉到了。   背后一凉,我心中升起不好的预感,鸡皮疙瘩也不听话地爬了上来——难道他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了?不行!丢人也总比被他发现我不是那个“林朝夕”要好!所以我装出比他更疑惑的表情:“是吗?我忘记了……不如我尝尝?”   我看了看那杯酒,心中有一种壮士牺牲的大义,然后……小小地喝了一口。   只是没想到,这一喝就停不下来了。虽然酒的辛辣难以避免,但酒好就好在桂花的香味把辛辣调和了,咽下去之后,喉咙凉凉的,很像桂花带给人的清新干净。我喝的时候忽然想到一个词——沁人心脾。   ……呃,虽然不知道这个词是不是这么用的,毕竟咱是理科出身嘛。   我一杯接着一杯,何杨也不厌其烦地为我倒了一杯又一杯,可是自己却丝毫不碰。刚开始我倒是还好,不知喝到第几杯的时候头开始晕晕乎乎的,坐在椅子上都觉得是飘在空中,然后就不可抑制地开始说胡话:“何杨你怎么不喝?”   “我可是驾驶员,我可不想在中秋节的晚上因为酒驾而被拘留。”何杨很是无奈。   眼前的景物开始模糊,大概酒精真的可以壮胆吧,我揪着何杨的领子,大舌头高声说:“你……你告诉我!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林朝夕!”   “我当然了,我一直都喜欢你,朝夕,你是这个世上最清楚的人。”他的声音依旧温柔。   我撑着身子醉眼朦胧地向他靠近,结果一个手软摔了下去,幸好何杨眼疾手快把我捞了起来,让我的头枕在他的腿上。我傻呵呵地笑着,脑子里模模糊糊的是林朝夕哀伤的眼神:“那就好,你喜欢她就好。”   何杨没有再出声,只是一直抚摸着我的长发,以很温柔的动作。   “我好想知道……林朝夕大学发生了什么事……”我的眼皮渐渐合拢起来。   “乖,等回去之后,有机会的话我就告诉你,”何杨顿了顿,“可我更希望你想起来啊。”   而这时的我已经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   已经九点半了。   崇光坐在沙发上,那个朝夕睡觉最喜欢的位置,看着电视里各式各样的中秋祝福,愣愣地发呆。他不需要咖啡,也不需要看笑话来提神,可是他需要制造出一些声音来让他觉得这个世界不是他一个人。   以前的他也是这样,一个人呆在空空荡荡的房间里,一个人打游戏,一个人赶稿子,饿了就随便吃一些零食。有时他会跑到厨房制造出一些乒乒乓乓的声音,或者把游戏的音效开到最大……总之,任何能制造声音的机会都不会放过。   一旦这个房间陷入沉默中之后,崇光就会觉得他不是关在一个房间里,而是被缩在一个盒子里。   所以他其实内心是很期待有人不厌其烦地来上门催稿的,比如说那个总是带着烟熏妆穿得像只黑寡妇的Kitty,还有别的一些被Kitty轰过来当炮灰的助理。他也不是真的没写好稿子,他只是喜欢看别人急得跳脚的样子,最好有人能陪他说说话,就像普通朋友那样。   那样,崇光才会觉得自己左边胸膛里的那颗炽热的心脏其实是在跳动的,并且一下比一下有力。   可是有些时候,这样的行为让崇光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   直到朝夕的出现。她和自己住在一起之后,整个房间都有人气了许多。朝夕像是一只快乐的小鸟,不厌其烦地上网找些好笑的笑话给他听,兴致来了会拖着他的手去逛超市,有时也会趁他不注意偷偷溜进厨房然后再被崇光拎出来……   崇光第一次觉得,其实他也不是一个人,因为他的身边有朝夕陪着他。   他觉得,这几天来的逃避,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会把他和朝夕的关系推向另一个他无法接受的地步,所以他在中秋的这一天回来了,希望可以看见朝夕温柔的笑脸,然后佯装生气地追着他在房间里乱跑:“你还知道回来——”   可是,今□□夕不在。   崇光转头看了看安安静静躺在桌子上的精致的月饼盒子,心里不能抑制地涌上一阵苦涩。   真是风水轮流转。前几天他故意躲着朝夕,今天,轮到朝夕不要他、抛弃他了吗?他思绪越想越混乱,心中的恐慌一圈一圈地扩大。他不想再体验孤独寂寞的滋味了!   没有犹豫地抓起手机,拨通朝夕的电话,嘟嘟的声音和他的心跳几乎成了一个频率,他多怕朝夕也会像他一样拒接他的电话或者直接关机。   可是没有——只是手机响了很久而已。崇光莫名地松了一口气。   “喂?”然而手机接通的那一瞬间,那个从手机里传来的男声却让崇光如坠冰窟。   那不是朝夕的声音……   握着手机的手渐渐收紧,关节处泛着轻微的白色,就像是溺水之人在垂死挣扎:“你……是谁?”   “我是谁?”对方冷笑了一声,声音听起来有些轻蔑,“周崇光,你应该不会不知道我是谁吧。”   崇光这个时候完全无法冷静:朝夕的失踪、别人接起的电话以及电话里那个奇怪的男人的声音……朝夕遇到危险了吗?他在大脑里疯狂搜索着这个声音的主人或者类似的声音,希望从中找到蛛丝马迹。可是很遗憾,什么都没有。   “我不知道你是谁,我也没兴趣知道。我想知道的只有你把朝夕怎么了?”崇光的身体绷紧了,紧抿着唇,像是一只蓄势待发的小兽。   “你哥哥把你保护得真是好啊,”对方又说了一句莫名其妙让崇光摸不着头脑的话,“朝夕很好,只是喝醉了,有什么事你明天再打给她吧。”说完,他似乎打算挂了电话。   “等等!”崇光的呼吸越发急促,那个男人的语气让他不舒服,“你到底是谁?!”   “……何杨。”犹豫了一下,他最后还是告诉了崇光他的身份,然后毫不犹豫地挂了电话,留下崇光握着手机怅然若失。   朝夕认识那个叫何杨的人吗?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和他提起过?朝夕和他又是什么关系……恋人吗?一定是的吧,不然不会在这个日子里丢下他跑出去和何杨约会的。   崇光的拳头握紧,而后又无力地松开。他的身子软软地倒在沙发上,双手遮住眼睛,好像是为了挡住刺眼的光线。   “好痛啊……”崇光喃喃着,语调里是满满的压抑着的哀伤。   窗外的月亮正圆,月光透过玻璃窗洒向房间里,投射出一道白色的纱。电视里的声音渐渐远去,好像节目结束之后所有的人都谢幕退场了。房间里恢复一片寂静,就像从来就没有林朝夕这个人出现过,一直都只是崇光一个人在生活。   一片安静的白色里,崇光蜷缩起身体,肩膀开始颤抖。   ——TBC——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为后来的开虐埋一个炸弹WWWW   ☆、-32-   -32-   窗外的小鸟充当闹钟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不把还在睡觉的人吵醒誓不罢休。   “头痛……”   一大早起来你就可以看见一个皱着眉、披头散发状似女疯子的人挣扎着从床上起来,她一边起来一边嘴里念念有词——没错,这是女疯子就是我,林朝夕。   我现在就感觉很多人拿着锤子在我头上敲啊敲的,尤其是太阳穴那边,突突的就像是有个人拿着钻子使劲往里钻,疼得我直皱眉。我从来没有宿醉过,因为酒量不好,所以我就一直乖乖地不喝酒,偶然的喝醉喝得也不多,不会造成宿醉的效果。如今……看我头疼的程度你也就可以想象我昨天喝了多少酒了。   我一边哀嚎一边揉着太阳穴。   真不知道那些喜欢喝酒的人都什么体质,千杯不倒从来不用担心宿醉的问题,酒宴酒席也完全不用担心被人灌酒。而且明明酒在我嘴里根本就是比中药还难喝的东西,怎么会有那么多沾上酒就戒不掉了呢?   ……呃,好吧,我昨晚喝的酒味道还不错啦。   等头疼缓解好之后,我才环顾起四周来。白色的天地,给人干净利落的感觉,但墙上的暖色装饰和床上的深蓝色被单却还不至于感到冰冷。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可见主人一定经常打扫。用脚趾头想想这里是哪里,于是我放肆地在房间里东摸摸西摸摸,不过没发现比较好玩的东西就是了。   竖起耳朵贴到门上听了听,外面寂静一片,没有任何声音。   难道何杨上班去了?我思忖了一会儿,打开门,小心翼翼地探出头,确认真的没人之后才大摇大摆地走出来。我看了看手机,躺着一条短信:“我先去上班了。起来先喝醒酒茶,洗漱用品已经买了新的。早餐在厨房。”   没错,这就是何杨的家。我来过好几次,却没有一次进到主屋或客房里去,都是在客厅厨房逗留。   走到厨房,台面上摆着一只漂亮小巧的慢炖锅,打开来米香四溢,无暇的白粥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按照何杨的指示洗漱完毕,喝好醒酒茶,盛好小米粥,自己去冰箱里翻了些小菜出来,开开心心地开始吃早餐。   何杨不在,崇光不在,只留下我一个人吃早饭,再好吃的早饭吃到嘴里也会如同嚼蜡一般。我吃到一半,忽然想起在崇光家一个人吃早饭的情景,心情就突然地烦躁起来。掏出手机,我瞄了一眼崇光的号码,最后还是给何杨发了条短信:“在上班?”   我知道我说的是废话,我只是想找点事情来分散我的注意力。   “头痛吗?粥吃了吗?”何杨的短信很快就回了过来,简洁的回复一如他的风格。   “头痛倒还好,刚刚开始吃粥。昨天你连夜送我回来的?那你自己有睡觉吗?”记得昨天去的时候,何杨是从早上开到了傍晚,那开回去不是需要好几个小时?我发完信息下意识地看了看钟,已经十点了。   -。-自从来到这里我已经好久没睡得这么晚了,果然酒精是害人的东西。   “我找人开回来的,车上睡了会儿。”   我囧了。何杨啊何杨,你大半夜是从哪找来的这么好的司机啊?您也不怕那个司机看你有钱杀人灭口……你说你编出这个理由来连我都不相信啊喂!   ——笨蛋啊,不想让我担心直说就好了嘛。   我握了握手机,却没有拆穿他的打算,而是把话题转移到了别的地方。和何杨的聊天之中,他不会给你一个很有气氛的聊天环境,但是和他聊天会让人平静下来或者忘记一些事情,所以我无聊的时候也很乐意和他聊天——如果单单以朋友的身份。   谁知道何杨竟然来了一句:“昨天周崇光给你打电话了。”   我瞪着那条短信足足有三分钟,然后又失神地坐在那里。我不懂我胸口那种窒息的感觉是从哪里来的,明明崇光回来了还主动联系我了,我难道不是应该高兴吗?为什么心里会有一种莫名的怒气——   中秋节才记得我,前几天都上哪去了?!难道是中秋节没人陪觉得寂寞了……呸!谁知道这两天他去和哪个小姑娘约会了!   在心里狠狠吐槽了一把,没想到我心情更加抑郁。而后的怒气瞬间转化为不安:   何杨和崇光到底说了什么?   何杨对崇光那种莫名的敌意我是感觉的到的,而崇光又不知道和何杨是哪种关系,毕竟我的记忆里缺少了童年部分和大学部分。万一何杨说了什么不该说的……林朝夕你在乱想什么呢?!何杨会是那种人吗?   我使劲敲了敲自己的额头,收拾好碗筷,穿上外套就直奔回家了。   ****   我没有想到有一天我回家竟然也会在门口犹豫半天。   崇光现在在家吗?崇光昨天给我打电话了但是没说是在家里吧?万一他只是想起来想和我说说话呢……所以我又抱着脑袋在门口风中凌乱了,还好附近没有人经过,不然一定打电话报警。   纠结了老半天,我才冷静下来。说出来连我自己都会发笑,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当我面无表情或者异常冷静的时候,我都觉得是林朝夕附身在了我的身上——这大概是我使用了林朝夕的身体而感到内心不安的表现。   闭上眼睛,我在脑中描绘着崇光在家里打着游戏、房间里一片凌乱、咖啡壶咕咚咕咚冒着热气的场景,开了门。   房间里非常安静,是那种被原子弹轰炸过的死一样的寂静,连生命的气息都奢侈得让人恐慌。我急忙睁开眼,在房里四处搜寻,终于发现了蜷缩在沙发上像一只受伤的小兽的崇光。他闭着眼睛,几乎把头都埋到了沙发里,身上盖着毛毯,一半被他死死地抱在怀里。   他的脸上是一片不正常的潮红。   难道发烧了?我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刚要探探他的额头,崇光“刷”的一下就睁开了眼睛,眼中射出两道冰冷的光,让我瞬间被贴了定身符一样不知所措。还好只是几秒,崇光的目光又柔和下来,那两道冰化成了柔和温暖的水。   他揉了揉眼睛:“朝夕,你回来了。”不带撒娇也不带抱怨,是朋友之间打招呼经常用的平淡语气。   “怎么睡在这里?!”我佯装生气地瞪着他。   “嗯?”他的眼神看起来非常迷茫,好像在什么地方迷路了一样,“因为我在等朝夕啊。谁知道朝夕一直不回来,然后我就睡着了嘛。”   “嗬!你还好意思说!”我柳眉倒竖,前几天等他等到半夜都不见人影的委屈和怒意全部涌上心头,“我前几天一直在等你我都没说什么,我是女孩子啊!”   “可是……”崇光从沙发上爬起来都显得十分艰难,看得我真想去扶他一把,“我晚上都有把朝夕抱回房间啊,为什么朝夕没有这样做?”   ……马萨卡!崇光你是在卖萌吗喂!   “别闹了,我怎么抱得动你!”我想我的脸一定不争气地红了,说话的底气也没有了。   我想站起身掩饰自己的脸红,手腕上突然一阵用力把我往沙发上带去。天旋地转之际,眼前一片阴影将我整个人都罩了进去,崇光的身躯迅速压上我的。心跳漏了一拍,惊慌之中我伸手去推他,反被他死死握住。   崇光微笑的眸子对上我惊慌的眸子,他的眼里倒映着我红透了的脸颊:“抱我好不好?”语气的恳求却被我忽略了。   抱我好不好……   这个模式根本就不对好不好!我认识的崇光不是这个样子的!我抿了抿唇,他握着我的一只手,另一只手被狠狠压住,你让我怎么抱?而且这情况也太像我去找小三被吃醋的男朋友逮住了吧。   我也希望崇光会因为我和何杨出去玩而吃醋啊,可是崇光的好感度显示他现在根本没喜欢上我,那么又怎么会吃醋呢?再说了,我和何杨是以朋友关系出去玩的,光明正大,我有什么好心虚的?   崇光看不懂我心里所想,看着我没有动作于是发问:“为什么你可以抱他却不肯抱我?”   他口中的“他”应该是何杨没错,但是我什么时候抱了何杨了……我刚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脑中忽然闪过我环住何杨的腰对他说“我知道”的场景,一下子就心虚地不敢看他的眼睛。   千万别告诉我何杨连这种事情都告诉崇光了……   那仅仅是作为朋友的安慰好不好!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   “原来你真的抱了他……”崇光喃喃开口,目光变得涣散,“我以为我在做梦啊。”声音里有着掩不住的悲哀。   我胸口一痛,刚想开口崇光就深深地看着我自言自语般地说道:“我一直都觉得朝夕不会走的,我一直觉得朝夕是不管怎么样都不会离开我的家人。可是也就是这样的家人,骗了我。为什么不告诉我关于何杨的事?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瞒着我很有趣吗?我在家里傻瓜一样地等着你回来很好玩吗?昨天什么日子你记得吗?啊?”他握着我手腕的手突然用力,痛得我惊呼一声。   从崇光上扬的尾音我可以听出来,崇光现在一定处于非正常状态。   好痛。手腕好痛,脖子好痛,眼睛好痛,心也好痛。他那种近乎质问的语气,他那难过生气的眼睛深深地刺痛了我。可是我身体里潜藏着的骄傲不允许我哭出来,也不允许我向崇光低头。   同时我也感觉气疯了,我真的要被他气疯了。   明明是他抛下我一个人一声不吭地消失了好几天,我昨天和何杨一起出去散散心怎么了?我出去玩难道碍着他了,我交朋友难道碍着他了?他冷落了那么久我都没说什么,我一回来他就用这种语气质问我?   凭什么?我是你的朋友又不是你的瓷娃娃,我需要每时每刻都听你的吗?   多少天来累积的怒和哀怨现在从脚底蹿上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将我整个人都烧成了灰烬。   被怒火烧得快要冒烟以及被心里的痛痛得快要哭出来的我,此刻冷冷地昂起头,咬牙切齿:“周崇光你说够了没有?我出去玩一天怎么了?难道我是被你包养的情妇,连出去一天都得向你请示过吗?你口口声声说把我当家人,可你这样样子哪里像!你这是非法拘禁!”   我吼得整个人都在抖,可是我心中的怒火越来越盛:“你说我没告诉你何杨的事情,你说我瞒着你,那么你呢?周崇光,你难道就没有瞒着我什么事情吗?我和你以前是什么关系,我为什么会失忆,宫洺和Kitty的话是什么意思……这一切都和你有莫大的关系,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真当失忆之后的我成了傻瓜什么都感觉不到吗!”   怒到极点的人智商绝对是负值的,所以当我看见崇光的脸色变得苍白的时候,我感觉我的肠子都悔青了。   崇光瞒着我事情是没错,但是正如何杨所说,崇光是为了保护我;崇光把我当家人是因为和我有牵绊,他依赖我,而我却把这样的感情说得那么不堪;我和何杨认识应当由我来告诉他,所以当他从何杨口中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心中会那么生气……   笨蛋林朝夕!你他妈刚刚都说了些什么东西啊!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崇光!眼睛酸酸涩涩的,现在的我真的是要哭出来了。   崇光的瞳孔颤抖着,眼睛里面却没有一丝光彩,好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却又弄丢的那般绝望:“原来在你心中,我一直都是这样的形象吗?”他的手抚上我的脸颊,动作如同飘忽的羽毛温柔无比,语气也变得平静起来,随时都会离我而去的感觉。   我摇了摇头,想伸手抱住他可是却没办法动弹,只好无助地开口:“崇光你听我说——”   没等我把话说完,崇光忽然低下头来用嘴封住了所有我想说的话。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等“我们嘴唇碰在了一起”这个信息传达到我脑袋里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他吻了我。   他闭着眼睛,睫毛微微颤动;我睁着眼睛,眼泪却无声地滑落。   我想他一定不记得上一次我们的亲吻了,那一次他也是闭着眼睛吻我,动作温柔,好像怀里的我是易碎的珍宝。哪怕只是吻了嘴角,却也成了我记忆中最美好的碎片之一,每次回想起来都会甜蜜无比。   可是这一次……他明明是在惩罚我啊。   他用他的牙齿咬着我的唇瓣,时轻时重,直到我嘴唇红肿也不放过我。他扶着我的后脑勺狠狠地吸吮着我的嘴唇,仿佛在尝这个世上最美味的佳肴,而后用舌尖轻轻触碰着我的牙关,试图闯进去。可是不懂怎么接吻的我完全不配合他,不管他怎样逗弄都不肯张开口。   于是他贴着我的唇开口,说出的话通过我们连接着的唇直直地传递到了大脑内部:“乖,张开。”   我觉得此刻的崇光真像是一个帅气无比又妖艳无比的吸血鬼王子,他用完美的外表和哄诱的语气诱惑我和他一起在黑暗的国度里沉沦下去。我误入了这个地方,我遇上了他,所以我甘愿和他一起沉沦下去,不管对面是天堂还是地狱,我都愿意陪他一直走下去。   握着我的手不知道何时放开了,获得自由的我闭上眼睛自动环上崇光的脖子,顺从地张开口。   傻瓜,如果你是想引诱我下地狱的话,我陪你去。   因为啊,我喜欢你啊。   ——TBC—— 作者有话要说:  想崇光和朝夕继续的亲在哪里~~~~~~~   ☆、-33-   -33-   我从来都不知道接吻的滋味会是那么销魂,销魂到……不一会儿我就气喘吁吁眼前星星一片完全找不着北。我突然想起哪本书里——大概是笛安的吧——里面说,接吻是最能让人体会到唇齿相依的感觉的。   唇齿相依……多美的词啊。   我用近乎膜拜的姿态迎合着崇光的行为。我不敢睁眼,我怕一旦睁开眼睛崇光就会发现我眼中对他的痴迷,那样的痴迷已然足够烫到他烫到我自己。我只能闭着眼睛,紧紧地环抱住崇光的脖子,陪着他一起沉沦。   崇光的动作急切中似乎还带着一些粗暴,他喜欢啃咬我的嘴唇,但是舌尖却和他一样充满柔情地扫过我口腔里的每一个角落。仅仅是扫过而已,不停留,引得我也不得不追逐着他,与他共同嬉戏。他身上的阳光气息像是海洋拍过来的海浪一样,一瞬间就把我整个人都包围在了里面。   我不知道怎样的吻才算是美好,可是对我来说,只要是爱人的亲吻,哪怕只是啃咬我也会如痴如醉。   是,我喜欢崇光,我喜欢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崇光的感觉就已经不是单纯的“读者对小说人物的喜欢”了,而是真正的女生对男生的喜欢。科学上把“喜欢”这种世界上最美好感情归结于荷尔蒙导致的结果,这样一来温暖无比的词就成了硬邦邦的冰块。   已经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非常在乎崇光的一字一句,想迫切地见到他,想和他说说话。我曾经说过,我是个不懂爱情也不想懂爱情的人,所以哪怕我有些感觉到我对崇光有莫名的情愫的时候,我也会刻意不往那方面去想。   爱情在我看来就是绊脚石的存在,如果我做不到像顾里那样绝决,那么我宁愿不要。   可是虽然我不要,爱情这种东西却由不得我,爱上了就是爱上了,我不想爱任何人,但更不想骗人骗己。如果正如科学所说爱情是由荷尔蒙所导致,那么爱情的期限就只有一年,一年过后,你是你,我是我,我们毫无关系。   现在如果追溯起我喜欢上崇光的那个时刻的话——   也许是第一次遇见他,他推开病房的门进来,连阳光都黯然失色的那一霎;也许是他突然昏迷,我惊慌地把他送进急救室的那一霎;也许是他在超市里为我挑选日用品,侧脸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的那一霎;也许是无数次和他吵架斗嘴被他坑着写稿子打游戏的那些时候……   他时而卖萌时而严肃的表情,他永远闪闪发光可以映出我的倒影的洁白牙齿,他起床时总是顶着鸡窝头对着充当闹钟的我闭着眼撒娇“我再睡一会儿”,他有时装作生气装作伤心只为了让我上钩……   脑中很多很多有关崇光的画面闪过,最后汇聚成一条锁链将我紧紧困住,不管我怎么挣扎都是崇光。   崇光……都是你啊……到底是什么时候啊,我的记忆里竟然都是你了。   你真是个会勾引人的大混蛋!你就是顶着这样一张人畜无害的小脸、土豪的身份和写作能力,虏获了无数少女的芳心。而这些少女里面,居然还包括了我自己。   我的眼泪流得更凶,拥着他的手臂也加大了力气。我不客气地张嘴,学着他的样子轻轻地咬着他的舌头,却不敢太用力。我不想伤害你,我不敢伤害你,只有一个原因,你是我喜欢的人,仅此而已。   我们就像是两条被冲上海滩、正在垂死挣扎的鱼。我们拥着对方,渴望相濡以沫。   “不要离开我……”趁着唇分开的间隙,崇光贴着我的脸颊,低声喃语。我用力地点头,他随即俯下身来再次封杀掉所有我想说的话。   不会离开你了,只要你不赶我走,我都不会再离开你了。   有温热的液体落在他的脸颊上,我怀里的崇光的身体在微微地颤抖,我一怔,却仍是紧闭着眼睛。   我知道,崇光他哭了。   ****   把崇光额头上的冷毛巾拿下来,换上新的。顺便拿出他口中的温度计,眯着眼睛对着阳光一看,三十八点五度。   无力地叹了口气,看了一眼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崇光,我再次考虑起要不要打120。手机拨号拨到一半就想起刚才崇光拽着我的手,明明病得连力气都没了还坚决地看着我说:“我不要去医院。”   别看崇光平时文文弱弱的像个书生,但脾气犟起来谁都拉不回来。   第一次量体温的时候是三十九左右,虽然现在退了一些但仍是烧得厉害。况且现在才上午就已经那么厉害了,到了晚上岂不是要飙到四十度?崇光一向身体好,家里只有我上次发烧没吃完的退烧药,拼了命地给他灌了几粒,他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如果去医院的话,我也不用那么累啊。可是偏偏崇光就是不想去,对了,上次我生病的时候还不允许我去!   实在是理解不了啊,崇光和医院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居然连去都不肯去。   不过嘛……我环顾了一下房间,心里打起了小九九。这就是崇光说什么都不肯让我进来的属于他的房间,一直以来我都在猜测他在这里藏了什么不能让我知道的秘密,然而进来之后,我因为照顾崇光也没心情去想那种事情。   现在一得空,我那些脑子里的想法就一点一点浮现出来。   【啊呀~好不容易得到了机会呢朝夕酱~要不要翻一翻看看线索呢?】   这当然是废话。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林朝夕不可能放过,但相对于这件事情来说,我还是更关心崇光的烧什么时候能退。   【亲爱的林朝夕玩家您真是说笑了,身为NPC的周崇光是不会有事的,不然故事怎么继续下去呢?再者……记得我给过您的提醒么?您对周崇光、何杨二人的好感度加起来已经达到47了,如果不想强行回去的话就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了哟~】   我怔住。原本已经遗忘的事情经系统一提醒,这才记起来系统说的“好感度超过八十就要回去”的规定。   所有要破口大骂、类似于“在我眼里崇光不是NPC而是活生生的人”的话全部被系统的那一番话封杀在喉咙里,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打了个冷颤然后冷静地回复:“我知道了。”   看吧,林朝夕再一次附体了。   崇光的房间没有了我的整理乱得一塌糊涂,刚刚进来的时候我因为看惯了外面干净的客厅而被吓了一大跳。如果不是崇光看起来虚弱无比,我还以为他是特意拿这个房间来示意我“喏看吧就算世界上没有东西能吓到你还有我的房间做最后一道防线呢”……   趁着崇光昏迷的时候小小地整理了一下,虽然不及外面干净但好歹也看得过去了。况且整齐的房间搜索起来也会让我心情不错=w=!   但崇光的房间不算小,崇光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过来,所以我必须得缩小搜索的范围——比如说一张桌子或是一个柜子……但是范围要缩小首先得有什么提示吧?我苦恼地托着下巴,咬着牙打算不靠那个杀千刀的系统。   视线触及门上的锁,忽然灵光如同一道闪电般地在脑中闪过!   ——钥匙啊!我上次病刚好收拾客厅时捡到的钥匙啊!那个时候系统还提醒我要好好收好啊!   一有线索,我整个人都和打了鸡血一样,要不是崇光还在旁边我都要手舞足蹈地跳一支肚皮舞了~不对我也不会跳啊T_T——好了这不是重点。   首先钥匙的作用就是打开锁,那么就是把范围缩小到了有锁的物品上;其次,那把钥匙非常非常小,所以和它配套的锁也不会很大,那么就是把范围缩小到了比较小的地方。可这时问题又来了:小的东西可以藏起来,也可以放到外面当做装饰物,如果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   烦躁。我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恨不得把它变成一个鸡窝。   我坐在崇光的床沿上,回想起平日里会用到钥匙的地方。纷乱的片段快速划过——开门的时候要用到、开车的时候要用到,还有……柜子!没错就是柜子!我是一个从初中开始住宿,对于一个资深的住宿党来说,柜子是再熟悉不过的东西了。通常的柜子都是由自己配上锁和钥匙的。   那种锁很常见,一般都是用在柜子里的。   有了方向我又在房间里扫了一圈,令我失望的是,没有发现我想象中的那种锁。   难道又想错了吗……   那么除了柜子里会用还有什么地方会用?旅行箱?我呸!崇光家里怎么会有旅行箱那种东西。如果有地图之类的东西指引我去找就好了嘛!地图——纸——书——写字——……日记?!   【经验值+10。】   【恭喜您成功升至3级!获得新技能:万能解锁。请继续加油!】   ……矮油我的妈!还真的被我蒙对了?!   那么接下来就是要找到崇光的日记了嘛。我满意地伸了个懒腰,闭着眼睛思考着——一般人的日记本都会放在写的时候离自己最近的、但是不容易被人家看到的地方,那么就只剩下……书桌了。   视线落在崇光的书桌那边,果然,在右手的下方有一格抽屉是装了锁的。   你们是不是觉得既然知道了日记藏在哪就应该干脆地下手把日记拿过来?不是!既然已经知道了在哪里,那么就更不用着急拿了,反正崇光不发现端倪是不会动的,日记自己又不会长腿跑,还是等崇光外出的时候拿比较放心。   其实我的想法是——万一我拿到一半崇光突然醒过来了那我不就是在作死嘛!   所以啊……我们要淡定。   ——TBC—— 作者有话要说:     ☆、-34-   -34-   也许真的就像系统所说的一样,崇光是个NPC,所以烧来得快退得也快,经我悉心照顾了一个晚上之后,他就又活蹦乱跳的了。   关于那天发生的事和因为中秋节而引发的矛盾,我们谁也没有刻意去提起,偶尔说起来也总是淡淡地转换话题。当然,最让我庆幸的是,崇光没有问有关何杨的任何事情——包括怎么认识他的、和他什么关系等等,所以我也没有死抓着他瞒着我的那些事不放。   我们之间的关系恢复了正常,不因为吵了架而疏离,也不因为那个吻而更加亲近。   所有的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因为有投入水中的石头,所以河水一开始会有一圈一圈的波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任凭再大的波澜都会慢慢平息。   再刻骨的感情都有遗忘的一天,再难过的经历也可以笑着面对。   何杨和我的接触在我完成了那个“送餐任务”之后就少了起来,因为我记得我答应过崇光再也不离开他了。不过嘛,偶尔也会怀念一下何杨的怀抱吧,虽然不及崇光的怀抱暖和,但总是给人很安心的感觉——因为何杨是个很好很好的朋友。   崇光依旧每天睡到我去叫他起床为止,起来之后就拖着我打打游戏,在助理来催稿的时候自己躲到房间里让我来应付她们。而他最大的变化就是——他不知道从哪里捣鼓来一本菜谱,找到自己感兴趣的菜之后就整天吵着嚷着让我做。   对此我只能无力扶额……   虽然我有了系统开发的做菜的新技能,不过我记得我上次为了给崇光庆祝而做的菜是纹丝未动全部倒掉的吧?理所当然的,我在崇光的印象应该还是那个“只要进了厨房总会惹出些麻烦”的林朝夕才对。   既然他不怕被我“毒死”,那么本小姐就勉为其难地为他洗手作羹汤吧。   经我认真考虑之后,我依照崇光的指示为他做了一份布丁。崇光在我期待的眼神之下颤抖着吃了一口,视死如归那份劲被我狠狠鄙视了一把——明明是你让我做的,现在还弄出一脸被强迫的样子。   不过嘛……看在他吃完第一口眼前一亮并且把布丁吃得一点都不剩的份上,我就原谅他吧。   【周崇光好感度+5。】   听见系统提示的声音,我后面的尾巴简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哼哼,叫你看不起我,叫你那天没有吃到我做的东西。   “朝夕你的厨艺什么时候那么好了?”崇光吃完之后摸摸肚子狐疑地看着我。   “那你先告诉我干嘛无缘无故要吃我做的东西?不怕毒死?”我环抱着双臂,俯视着坐在椅子上所以比我矮了许多的崇光,微微挑眉,一副女王样,“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也许我可以称之为天真,但是我绝不是不会思考的花瓶,好歹姐也是理科本科毕业生。   崇光听了我的话,默默放下勺子,抬起眼与我对视,眼中有异样的情绪才翻涌。我握着手臂的手指微微缩紧,心脏不可抑制地加快了跳动,因为我感觉到崇光给我的答案会非常具有冲击性。   “因为啊——”崇光说一些很难开口的话的时候总喜欢停顿一下,就像现在这样,“我怕我活不长了啊。”   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样的一句话就像是一把锤子毫不留情地敲碎了我所有的情绪,无论是开心还是担忧,难过还是愤怒……都因为他的这句话,不见了。   “喂,愣住了啊?”崇光站起身,凑到我的脸颊边,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嬉皮笑脸地说道,“好啦,我骗你的啦。笨朝夕,被骗了那么多次还是不长进!”他不客气地往我头上敲了个爆栗。   而这时的我却没有像平时那样对他怒目而视,反而垂下脑袋,任由刘海遮住我的所有表情:“你以为我那么好骗吗?”手中的拳头渐渐握紧,心却好像被人揉在了一起,胸口发闷得连呼吸都觉得多余。   “——你不会真的当真了吧?”崇光非常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无助地晃了晃我的双肩,语气里着急了起来,“我真的是骗你的啊!”   笨蛋崇光,你才是笨蛋!我藏在头发下面的嘴勾起一个弧度,然后猛地抬起头,指着他非常得意地大笑:“果然中招了啊周崇光!终于轮到我整你了。”   他惊愕了半分钟,看着我灿若春花的笑脸,忽然收起了所有表情一言不发地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而嘻嘻哈哈的我也在房门关上的那一瞬间脸色变得惨白,无力地跌坐在离我最近的椅子上。   “我怕我活不长了啊。”   崇光啊崇光,如果你用这样的伎俩骗骗别人倒还可以混得过去。但我也说了,我不是个不会动脑子的花瓶,更何况我是知道小时代里所有人命运的人。   崇光,因为我很早很早以前就喜欢你了,所以书里有关你的一切一切我都反复看了好多遍,记得你最喜欢打游戏,记得你捉弄林萧时候的表情,当然也记得……折磨了你很久的胃癌和手术之后脆弱昏迷的你。   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会得胃癌这件事情,我只是没想到会来得那么早,我以为我可以这样和你……一直一直走下去。可是老天爷还是不放过你,不放过我,不放过我们。   如果你不希望我知道这件事,那么我就假装不知道吧。可是你得知道,你被胃癌折磨的时候,痛的不止你一个人。   双手撑住冰冷的桌面,我用手掌捂住脸颊。有温热的液体从指缝里流出来,吧嗒一声落在桌面上。   ****   平淡得如同白开水一样的日子是我最渴望的。   因为淡而无味的白开水可塑性非常好——就像是没有画过画的纸,等待着有人把自己的灵魂展现在上面。当然,必须小心的是,在上面作画的可能是梵高,也有可能只是个幼儿园的小朋友,如何让一张纸变成千金难买的名画,这是需要很高的技巧的。   同理,我们可以任意地在自己如同白开水的生活里加入可乐、果汁、咖啡或者药片。也许有时加进去是身不由己的,但是你要记得,你可以选择喝还是不喝。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上海驻留了许久的秋天终于过去了,摇摆着向我们走来的是冰冷美艳的冬季。   南方就是有这样的好处,冬天不至于像北方那样达到零下几十度,虽然零下几度对我来说已经算是很冷了。并且,季节们都喜欢以一种慢吞吞的如同江南女子般姿态,柔和地渗透进我们的城市、我们的身体和我们的心脏里,而不是像北方一样,一会儿是狂风,一会儿又是骤雨。   这就是我身为南方人所自豪的地方。   但是处于冬季的上海可没有那么好过。即便银装素裹的上海在各种商家费尽心思的装饰下以及漂亮的灯光照耀会非常艳丽,但别忘了上海这座城市的本质——建立在物质与金钱之上。   冰冷的上海和冰冷的冬季,对于宫洺和顾里那种土豪级别的人来说简直是一场狂欢party,但是对于我这钟来说,冬季是一场灭顶的灾难。   我和崇光在冻了大概有五天的煞笔日子之后,出去买了几件过冬的毛衣和羽绒服,又买了些过冬的储粮,因为我打算效仿一下冬眠的小动物们——一整个冬季都不出门了,饭可以自己做或者叫外卖……反正最近基本也没有需要我出去的理由吧。   倒是作死的崇光,羽绒服没有买,只买了比秋季厚了一点点的毛衣和毛呢大衣,这也就算了。更可恶的是,你们能想象么?在这种连北极熊都睡了的时节里,他居然在超市购物的时候往购物车里扔了至少上千块的冰淇淋!   我额头上的青筋一根接一根冒出来,好想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崇光揉起来带回家啊。本来大冷天已经不适合吃这种凉凉的东西了,更何况……   在我和崇光据理力争了老半天之后,我还是没有改变崇光要买冰淇淋的决心,所以我在心里默默地竖了中指:“周崇光你丫给我够了!”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没搭理崇光,估计他也知道我生气了所以也安安分分地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拽着从超市拎出来的袋子。我看着出租车上崇光侧脸的倒影,依然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   以前一直都觉得崇光是我心里的男神,是遥不可及的小说角色。来到这里之后,我也经常会想这一切到底是不是梦境,也许我哪一天醒来看见的还是我自己的房间?而每一次崇光在我身边、他身上的气息把我包围的时候,我才能真实地感觉到,崇光就在我的身边。   而且在我心里,他不是当红作家,他不是帅得掉渣的男神——他只是一个顽劣的大男孩。他只是一个叫周崇光的大男孩而已。   一路无言回到家里,我把买来的东西分好类,吃的放冰箱,衣服放柜子里,动作干净利落得像是干了无数次。是的吧,这半年的时光里,我为崇光做的家务比我在家里做的还要多,早就已经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或许这也是一种技能吧,不知不觉中开发的技能。   我在要走进房间之前,崇光走过来把僵硬的我拥到怀里,声音有些发闷:“你在生气吗?”   对啊,气得肺都要炸了,气得我快要死掉了。我在心里默默地吐槽,可是什么都不想说出来,这种时候我连说话都懒得说。   “好啦,如果我说这个冬天我都不去碰那么冰淇淋呢?”崇光很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真的?”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是我能在脑子里勾勒出他嘴角上扬的弧度。   “真的。”   “那好,希望你遵守你和我的约定。”我的手指用力地抓住了他的袖子,自从猜到他已经查出胃癌之后,我越来越患得患失,几乎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确认崇光还活着,我怕崇光有一天会在我不注意的时候消失不见。   如果有一天你必须要离开我,一定要提前和我打招呼啊。   我靠在他的肩头,把所有的眼泪都逼回眼眶里。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再两三章的样子这一卷就要完结了,有亲说这一卷有些虐,其实下一卷开始才是真正的虐戏W,所以提前和大家打个招呼~   ☆、-35-   -35-   在冬天里,大家最渴望的大概就是下雪了吧。   洁白纯净的雪把这个肮脏的世界的一切污秽都掩埋掉,只留下一个白色无暇的世界。呵出的白雾、柔软暖和的围巾手套、咖啡杯里袅袅升起的水汽,甚至是冻红了的鼻子,都装饰得格外美好。这样的景色很容易就让人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因为一片纯白会有着洗涤心灵的魔力,让我们回归到那个最单纯的童年时代。   下雪的时候,仔细听的话,会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好像不安分的小老鼠在啃咬东西一样。推开门,迎着好像是被风吹落的雪花欢乐地跑出家门,亮闪闪的眼睛里仿佛装着晶莹的冰花,肆意地在雪地上欢笑、打雪仗、堆雪人。   雪在我们的脚下发出“沙沙”的声音,有人说,是雪疼了,所以叫了出来;也有人说,是雪叫着玩耍的小朋友慢一些,小心滑倒。   不过说法太多,谁又说的好呢?一切景语皆情语罢了。   在南方的城市里,下雪并不是常见的事情,而且就算下了也不会很大,不像北方的孩子,每年都可以看见雪,打雪仗啊堆雪人随他们怎么玩。   不过我身为地地道道的南方人,却并不喜欢雪。被人家描述成四季如画的江南自然是什么时候都美的。我虽然出生在冬天,但似乎自出生就不喜欢雪。对我来说,下雪的日子就是来折磨我的。   只要你稍微了解我一点,就会发现冬季来临之前,我会比别人早穿上厚毛衣甚至是羽绒服,才不像有些女生为了漂亮而死撑着。捧着热水袋、戴着手套、围着围巾,大概是我在冬天里最常见的装扮吧。   上海还没下雪,不过温度已经低得让我有足够的勇气对着老天竖中指然后诅咒他全家。而崇光看见我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窝在家里的被窝里不肯出来的样子,诧异地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这么怕冷了?”   冬天的我就会有点面瘫毒舌属性,所以我靠在床头捧着咖啡翻着书,淡淡地回答道:“我什么时候不这么怕冷了?”我知道这句话一定会问得他哑口无言,因为这涉及到了关于林朝夕过去的事情。   果不其然,崇光默默地闭了嘴。   其实林朝夕过去的事情我也差不多了解了,比如说知道了林朝夕和何杨的感情纠葛,比如说猜到了林朝夕和崇光的发小关系。不过让我疑惑的是,林朝夕的父亲和宫洺莫名其妙的行为究竟是什么意思?能让宫洺说出“死”这个字眼的,一定是非常严重的事情。   我自认为脑细胞不够用,所以只猜到了这样的程度,我也知道这已经是我的极限了。   随着能把人冻成冰棍的冬季的到来,上海也迎来了少年少女们最喜欢的节日之一——圣诞节。关于这个节日的讨论自十一月份开始就已经开始了,明明要到十二月底才能庆祝的节日,大家居然都那么痴迷。大街小巷、新闻电视、贴吧论坛,几乎都刷满了有关于圣诞节的消息。   对于外国人来说,圣诞节就是他们的春节。而在中国呢……   对女性朋友来说,圣诞节是可以疯狂购物的节日,因为通常这个时候的店家们都会在干净得连苍蝇站上去都会打滑的玻璃窗上贴出“圣诞节欢庆:全场几折起”这一类的广告;对男性朋友来说,特别是对家里有妻外面还保养了小三的男人来说,这种时候就是他们钱包大减肥的时候,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钱包和信用卡离自己而去,并且还要拼命装出“没事这点小钱而已”的大方模样;对十岁以下的小孩子来说,他们的脑袋里还满是“在床头挂个袜子,圣诞老人会把礼物放进里面”的想法,但他们不知道,这么多年,都是爱他们的父母为他们营造的温馨假象……   当然了,最开心的还是那些手拉手的小情侣了吧。虽然圣诞节不比情人节送花送巧克力花样多,不过如果那天下了雪并且再加上一枚钻戒的话,一定是一幅再浪漫不过的画面不过了。   你说我和崇光?算了吧,看我整天窝在床上两眼无神的样子,你还指望我和崇光一起过圣诞?能弄出个鸡蛋就不错了。   不过虽然我不打算和崇光一起弄劳什子的圣诞节,某位仁兄却不放过我。没错,就是你们最最亲爱的——系统。   【亲爱的林朝夕玩家许久不见了~今日已经是十二月二十三号了呢!您来到这里也已经有许多时日了哦~明天就是少年少女们最最期待的平安夜啦,请快去为您的攻略人物挑选一只又大又鲜红的苹果作为平安夜礼物祝他来年平平安安吧~】   对于系统这种无聊的提醒,我向来都是以无视来忽略掉系统的话的。   系统沉默了一会儿,大概是也没有料到我会一言不发,十分人性化地换上了一个更亲切的声音:   【送攻略人物可以加很多很多的好感度哦~请不要放过这个机会呢=w=~】   ……很多很多?再多也不可能让我直接攻略把我送回去吧?我淡定地翻着手中的书,果断无视。   估计系统没见过我这样的人,又是一阵沉默差点就要跳起来咬我的时候(当然,前提是它在我面前实体化),我叹了一口气:“系统啊,你是更年期了么?有话快说别老是磨叽啊。”   【……明天是您攻略人物之一周崇光的生日,请为他准备一份生日兼新年礼物。】系统的声音依旧和蔼可亲,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它说话的时候有些咬牙切齿。   ——崇光的生日?   刚要把一页书翻过去的我一听见这句话,手中的动作就僵硬在了半空中。   仔细回想了来到这里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的原著,我记起来里面似乎有提到崇光的生日并且仔细描写了宫洺为崇光办的生日派对。不过具体细节倒真的是忘记了,毕竟当时也没特别注意。   “系统,可以给我看一下原著最后的有关崇光生日的写作片段么?”   这是我偶然发现的隐藏功能,当我忘记某个剧情的时候,可以通过系统把那些剧情再回顾一遍,但必须先征得系统的同意。   【好的。】系统非常快乐地接受了。   【崇光的生日非常接近圣诞节,这可能因为他本身长的就想一个漂亮的天使,上海到处下满了雪。上海这两年都下了雪,多少冲淡了南方冬天的那种灰蒙蒙的压抑感。周围都显得亮堂堂的,让人觉得喜庆。】   【原著里写到的是,周崇光的生日非常接近圣诞节,于是我们把他的生日默认为最接近圣诞节的平安夜——也就是十二月二十四日。】   我咬着指甲低头沉思了一会儿:“……这是系统的任务么?”   【恭喜您触发限时任务:为周崇光先生买一份生日兼圣诞礼物,时限为此刻起至十二月二十四日晚十二点整。是否接受?】   真是麻烦,在这种大冷天出去什么的最讨厌了……我皱起眉头,但是手上穿衣服的动作却干净利落没有一丝停顿。   【您已接受该任务,请加油完成~】   使劲搓了搓冻得发白的指关节,我裹上厚厚的羽绒服,涂上防干防裂的等等护肤品,围上围巾,把自己的半张脸藏在下面,面如死灰地走出了家门。   几乎是走出去的那一瞬间,一股冷风就迎面吹来,吹得我只想转头回去。我把双手放到脖子后面捂了捂,感觉冰冷的手稍微有些回暖之后才颤颤悠悠地拿出来。我觉得走在冷风里真像是一个大笑话。   抬头看看天,阴沉沉的天空好像要压下了一样,看得我心情非常抑郁。   果然我还是非常讨厌这个冰冷的季节的,果然我还是非常讨厌在这种天气出来的。不过——   如果是为了崇光的话,我还是能接受的嘛。   我微微地笑了起来,通红的鼻头像是马戏团的小丑,可是我一个人兀自笑得欢乐无比。   ****   十二月二十四日。   我觉得现在淘宝上应该各种大促销,并且快递君们已经瘫痪了吧?看看街上张灯结彩的那种样子,连过年都没那么喜庆。也是,像上海这样的经济城市,人们还是更倾向于向西方国家靠拢,尤其是节日这一方面。   无聊到逛贴吧的我无聊地看着贴吧上各种关于平安夜的祝福帖以及秀恩爱的帖子,感到万分忧伤。   其实我只想吐槽一句,过圣诞就过圣诞,为什么圣诞之前还得有个平安夜?!这就像是中国的春节——过春节就过春节,为什么在大年初一之前还要来个除夕夜?这不吃饱了撑的么?   你问我为什么突然想到这个问题?其实我只是想表明,我真的很无聊。   崇光去哪了?崇光一大早上的就不见了人影,弄得像个和小哥一样的失踪人员,不过他给我留了条短信:“晚上回来陪你。”   想想也知道啊,今天是他的生日,这么疼爱他的宫洺身为哥哥,一定会像小说里那样为他准备一个非常豪华的派对、邀请很多的俊男美女为他庆生、用精美包装的礼物堆满在他身边……吧。   握着鼠标的手已经凉透了,我烦躁地把鼠标一扔,扯了扯身上裹着的毯子把手藏进去,这样一来才稍微暖和了一点。   ……崇光,其实我没有告诉过你吧,在这种大家欢聚而你又不在我身边的日子里,我都会很想你。   忽然门铃那里传来清脆的“叮咚”一声,带着三分的俏皮。   ——TBC—— 作者有话要说:  谁都别阻拦我剁了冬天的行动!【抽武士刀】劳资已经快被冻成狗了冬天你快够!   ☆、-36-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背景乐,请亲们戳开。歌名为《Without U》无法听的亲可以自己搜索。背景与文搭配食用效果更佳哟!   这是许久不见的作者君。作者君说她已经快死了,作业补课以及零下几度的环境,我打字的时候手完全就僵掉了有木有!T_T   所以这一章爆字数了啦……   好了,这是朝夕与崇光最后的美好回忆了,所以想写得用心一点才写了那么久。   -36-   大半夜按门铃已经是非常不正常的行为了,而更不正常的是我居然没有觉得不正常并且面色如常地走过去淡定开了门。   我那么淡定的原因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知道门外的会是谁。   门外站着的一个笑容甜美的送货小姐,手里捧着一只包装精美的黄色盒子,见我开了门就把手里的东西恭敬地送到了我的面前:“林朝夕小姐,您的包裹,请签收~”   我默默地看着那个安静得有些诡异的盒子,默默地抬起头指着它问道:“……请问里面那家伙还活着吗?”   送货小姐笑容不变,动作毕恭毕敬:“请放心,一定没事。”   签完字拿好包裹,我小心翼翼地捧着那只盒子坐到了沙发上,疑惑的目光落在盒子上,而后屈起食指在盒子顶部轻轻地敲了敲。   竖起耳朵贴在盒子上仔细听了听,里面确实传来了那么一丝细小的声响,听起来像是小动物不安分地挠着盒子并且发出低声呜呜声的样子。听见这声音,我倒是松了一口气,还好送来的是活的,不然今天送什么给崇光。   我想你们一定很想知道里面是什么。简单来说,里面装着的就是我给崇光准备的生日礼物——一只只有几个月大的金毛猎犬。   如果你们想问我为什么会给他买一只狗当做他的生日礼物,那么我的理由如下:第一,崇光长得比较像一只温顺的狗狗,买一只狗来陪伴他再好不过了;第二,在我看来,金毛猎犬贵得要死,买回来一定能满足他的虚荣心;第三,听说金毛猎犬很聪明也很听话,我可以努力教它怎么陪崇光打游戏,这样以后就没有我什么事了。   ……我这明显是在吐槽的语气说出的理由怎么可能是真的呢。   事实上,只是我记起来原著里写到林萧第一次去崇光家催稿的时候,曾经被他坑去带着他的狗溜达,并且那只狗注明为金毛猎犬。既然崇光到了现在家里还没有一只所谓的“金毛猎犬”的话,那么就让我来给他买一只吧。   那天我走在大街上吹着冷风的时候,脑中几乎是灵光一闪想到了这样的主意。   挑好了礼物,二十三号那天又不是崇光的生日,所以我和店主约好在平安夜的晚上把狗送到我家里来——如果不是崇光那张信用卡的钱足够多,哪位少年少女愿意放弃和自个儿相好的约会机会跑过来送狗?   后来我回头想想,为什么我那时会有“买一只狗代替我陪伴他”的想法呢?也许那时的我已经预感到后来会发生的事了吧,只是我自己不愿去承认罢了。我很怕我不在的日子里,崇光一个人起床,一个人吃早饭、午饭、晚饭,一个人打游戏,晚上自己和自己对话,连助理来催稿的时候都显得那么开心。   可是我知道,他的心里非常寂寞,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寂寞。   我再也不想看见他因为什么事黯然神伤、寂寞彷徨的样子了,再也不想了。   叹了一口气,我刚要把盒子放在崇光的房间门口,敲门声忽然响起,把冻得七魂六魄几乎都不在了的我惊得回过了神。自从冬天到了,我的脑子转得也慢了许多。愣了愣,我意识到这个时候会过来的大概也就崇光了。   不过,崇光不是有钥匙么?敲什么门?   慌忙藏好刚刚送上门的金毛猎犬,我脸上带着疑惑打开门——   根本没有人!我目瞪口呆将近半分钟,以为是哪家小孩子的恶作剧的时候,视线偶然瞟到地板上——一张鹅黄色纸条正安安分分地躺在那里。   我好奇地捡起来看,上面写着:“请林朝夕小姐现在走到客厅,然后在客厅角落里放着的一只黑色的盒子里找出一只白色手机,完成后向联系人列表里唯一的一个号码发送内容为‘已完成’的信息=w=~”   看着这近乎幼稚的话,我噗嗤一下笑了出来。这字迹明显就是出自周崇光那个大笨蛋之手嘛,哼哼,以为不写署名我就不知道是你了吗?你的字我早就印在脑海里了!乐了半天,我才按照纸条上的指示在一个不起眼的盒子里找出了一只白色手机,乖乖地发了条短信过去。   我相信崇光一定是有什么为我安排了什么东西吧?不然怎么会用这种奇怪又老套的手段呢。   过了大约一分钟,短信回过来:“现在请编辑‘已完成’的信息,走到公寓门口后立即点击发送。PS:穿好暖和的衣服,外面很冷哦。”   ……不会吧?还得出去?我望了望外面灯火通明的夜景,玻璃窗上有白色的雾气,看得特别不真切。但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外面一定冷得我想自杀,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发起抖来。   当我裹上羽绒服冲出去的时候,我觉得这辈子都没这么勇敢过。寒气几乎是贴着我的身体,舔舐着我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不管我裹得有多厚、有多紧,寒气仍旧是不依不挠地摧毁着我好不容易建造起来的勇气。   ……好冷啊T_T周崇光,你如果敢耍我,我回去之后就拿着菜刀把你劈成两半!   短信很快回了过来:“现在请坐上门口那辆出租车吧,司机师傅会带你去该去的地方的。PS:记得给他看这条短信。”这欠揍的短信,我握了握拳,压下心中的怒气,坐上车。司机师傅转过头咧嘴一笑:“小姑娘,玩得开心啊。”说罢,一踩油门,出租车慢吞吞地开启。   开心个鬼,我还是觉得好冷啊,哪怕车里开着空调我也觉得很冷。   “是周崇光让你来的吗?”我试图和他套近乎然后从他口中套出一些信息,“你知道他想干什么吗?”   司机师傅很是开朗,大笑一声:“还能干什么呀,平安夜是年轻小伙子小姑娘们的节日,当然是告白订婚约会之类的活动咯。”   当他说到“告白”的时候我呆滞了一会儿,心脏的跳动却不可抑制地变快了。如果崇光约我出来是为了告白……我晃晃头,驱逐掉脑子里那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可是不得不承认,我心里真的期待着崇光会在一片柔和的灯光下拥住我,在我耳畔对我温柔地告白。   不过崇光的好感度已经说明了一切——他对我的感情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我完全没想到司机师傅带我去的地方竟然是一个异常热闹的广场。虽然正值冬季,不过平安夜的温馨热闹却适当地冲淡了这份寒冷。牵着小手的恋人们带着线织的帽子和围巾,冻得鼻子通红还是握着自家恋人的手,轻轻地呵出一口热气在对方的手心,眼中的光芒如繁星闪耀。   我觉得那是一种叫幸福的东西。   一棵特意被放在广场最中心的圣诞树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袜子及装饰品,周围的灯火通明把那棵树映照得如梦如幻。《Without U》不知从何处响起,一遍一遍,单曲循环,只为把气氛制造得更加迷人热烈。仿佛上帝把一把闪亮的钻石洒在了这个地方、人们的身上、眼睛里,所有的东西都折射着异样的光彩。   空气在逐渐升温,蒸腾掉了心中冰冷的那一块。   我一个人站在停留在了这里的人流之中,眼眶微微湿润。也许我是因为被这太过梦幻的景象诱惑了,又也许我只是觉得在这样热闹的气氛里,只有我一个人傻傻地站在这里,有些突兀。   崇光呢?他应该就在这里吧?   我站在原地正东张西望着,怀里的手机震动起来,一条来自于崇光的新信息显示在屏幕上面:“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别错过哦,在圣诞树上写下你的新年愿望吧。”   刚看完短信,我附近的一对情侣就说着要去写愿望,看那表情甜蜜无比。跟着他们免费领了一张黄色的便签,拿过笔坐在椅子上发呆。愿望吗?我的愿望是什么呢?我迷茫地抬头看了看不远处吸引了所有人目光的圣诞树。   我从来不许愿,也许是无欲无求,也许是不相信许下愿望就可以实现,毕竟这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这下子让我写下愿望,对我来说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   ——朝夕你真的好笨。   ——朝夕你快来陪我打游戏啊……   ——傻瓜,你做的东西永远是最好吃的。   ——朝夕……   我闭上眼睛,脑子里满满的都是我和崇光相处的画面:开心的、难过的、生气的、伤心的……什么时候啊,崇光的记忆已经满满地占据了我的大脑了?我的记性又什么时候好到把所有的东西都记住了?   崇光……   睁开眼睛,我的嘴角扬起一个淡淡的微笑,但只有我知道这个微笑意味着什么。提笔用僵硬的手在上面写下几句话,然后快乐地跑到树下踮着脚把我的心愿传达给了圣诞树。我合拢双手,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那棵一动不动的圣诞树,在心里默念:   如果你真的听得到我心里的话,那就请你保护一直守在我身边的那个男孩平安喜乐,请把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给他。   我从未如此虔诚地膜拜着什么,可是这一次我破例了。因为我想求它保佑的那个对象是崇光,住在我心里的那个大男孩。我想我是真的被他吸引了,我想我是真的沦陷了吧。   从前我一直都觉得,像我这样的女孩,一定不可能全心全意地去爱一个人的。因为我的骨子里潜藏着顾里那样的性格,对于爱情看得实在太淡。你要爱就爱,不要爱了就走,好聚好散,就那么简单。我不能理解分手了就大哭大闹的情侣,因为我觉得和平分手才算正常。但现在,我觉得他们如果走得毫不留恋,只能说,两个人爱得不够深刻。   真正的爱情,是必须靠两个人共同维持的吧。   而接下来,崇光却不是以短信的方式来告知我下一个地点,而是打电话过来:“朝夕,完成了我给的任务了吧?”   他的声音有些压抑的兴奋和快乐,我听见他的声音后被他感染,也忍不住笑起来点点头。想起他看不见我的动作,于是佯装无奈地回答:“你崇光大少爷给我的任务,我能不完成么?”   “嗯,那么就前往下一个地方吧~”他开心依旧,“这一次我来指挥你,听我的指示走下去哦。”   我没有搭话。只是听见他的声音,我就感觉他在我的身边一样,不管再冷,我听见他的声音之后也会立刻忘却那种刺骨的寒冷。崇光就像我身边的太阳,有他在的地方我都不会害怕。   手机里偶尔传来他的指挥“往前走,看见某某标志时停下”、“左转之后右转”等无数条命令,我难得安安静静,听着他的指挥一直远离那棵写下我愿望的圣诞树,在人潮里往前走,无数的人和我擦肩而过。身边的气氛热烈,可我再也不会因看着别人亲昵的动作而感觉孤独。   直到耳畔传来:“看见眼前那块闪烁着‘圣诞节快乐’牌子的影剧院了没?你的目的地就是这里。”   抬起头,他口中的影剧院整个展现在我眼前。规模不大,门口装饰却很精致,有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感觉。不过看起来略显冷清,门口除了那块牌子我几乎一点都没察觉出来过节的气氛,也怪不得没有人了。不过,我就是喜欢往人少的地方去。   察觉到崇光挂电话的意图,我急忙回过神问他:“你在哪呢?在里面吗?”   话筒对面的崇光一声轻笑,很是温柔地回答:“笨蛋,我一直都在你身边。”而后趁我呆愣没有回答之际快速挂了电话。   一直,都在我身边?我回过神来转头四处张望,希望在某个角落里可以看见他。不过比较遗憾的是,我在寒风里找了近三分钟也没看见他的身影,于是只能跺跺脚走进他说的影剧院。   里面很黑,我前几分钟几乎是摸索着进去的,好在也就大概三分钟的路程我就望见前方传出了光亮。这样另类的设计让我忍不住轻笑出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是鬼屋呢。迎着光亮走过去就到了大厅,一位兔女郎穿着圣诞老人的衣服,看起来滑稽又可爱。   “请这边来。”她脸上带着标准的职业微笑,为我带路,看起来也是崇光为我安排的。   她领着我来到一个比较小型的放映厅,说了一声“请尽情欣赏”就婀娜多姿地飘了出去。转头看了看,场内一个人都没有。只亮着几盏灯的放映厅看起来黑漆漆的,特别是最后几排,简直黑得什么都看不见。土豪就是土豪,看个电影还得包场。我撇了撇嘴,挑了第三排的中间位置坐下——我看电影一直都喜欢这个位置。   电影很快就开场了,不过正当我聚精会神盯着屏幕的时候,上面的一句话却让我愣了许久——仅以此片献给林朝夕小姐,感谢你作为《朵朵》的唯一读者和观众。   ……《朵朵》?我忽然记起来那是崇光前几个月写出来的一个短篇,题材不局限于男女之间的爱情、亲情、友情,而是把主角变成一只可爱的宠物狗——朵朵,以他的视角去写很多很多的东西。没有看过的人是没办法体会在我看完那篇小说时的心情,有心酸也有疼痛,而这种情感泛滥的表现就是——我抱着崇光靠着他的肩哭了好久好久。   我想,崇光之所以可以得到这么多粉丝热切的追捧,不仅仅是他迷人的外表,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他真的写得非常好的文字,每一个普通的汉字到了他的手里组合起来,就是最最扣人心弦的话语。   连我这种人都能看他的文看到哭,可见他功底是有多深厚。当然,这也有关于他写的有关动物的题材,如果是风花雪月的那种,恐怕我就不会有这么喜欢了。   那时,我问他,是不是想把这篇小说拿去发表。他摇摇头,很淡然地说:“稿子是为了生活,而这篇《朵朵》却注入了我的真正灵魂,而且……”他定定地望着我,“我相信能看懂的一定是很了解我的人,所以《朵朵》,我不想再给别人看了。”   所以,我成了《朵朵》的唯一读者。说实话,从一个朋友的角度来说,我是希望他的这篇文可以发表的,毕竟这样好的作品很难见了;而从他的暗恋者角度来看,我更希望我是唯一一个分享他的成果的人。   说是电影,还是说微电影毕竟贴切。电影从朵朵的出生开始讲述,除去背景乐外几乎没有声音,只是屏幕上偶尔会出现一些必要的字幕。朵朵是一只出生就带着一块难看斑点的白色小公狗,出生在农村的一个普通家庭。他母亲的主人嫌朵朵太丑,把他丢弃在了菜市场。   电影里,朵朵的眼神迷茫无比,缩在纸盒子里的最角落瑟瑟发抖。那种可怜无辜的眼神让我的心狠狠地抽了一把。   朵朵还太小,不知道这世间的很多事情。有个人把他捡走他就开心得上蹿下跳,谁知那个人带他回家只是为了吃他。还好那个人的女儿阻止了他的行为,并把朵朵送到朋友家抚养。   我看见小女孩把朵朵放下后还摸了摸他的脑袋,而朵朵则是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她,顺从地伸出舌头不舍舔了舔她的掌心,引来小女孩咯咯地笑。   那一家人对朵朵很好,可是朵朵却一直惦记着那个救下他的小姑娘,整天守在门口期盼着她的到来。可是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年过去了,那个小姑娘却没有再出现过。尽管新主人也经常和他说话,但朵朵依然固执地守着。   直到有一天,新主人告诉他,那个小姑娘死在了车祸里,带着他上山去她的坟前。朵朵虽然不明白这些东西,但也意识到了自己心里的主人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每天入了夜他就单独上来陪陪她,因为他怕那个小小的她会寂寞。   可是这个温馨短小的故事,竟以朵朵为了守护主人的墓而被盗墓贼打死作为结尾。   当初看文字的时候就哭了好几遍,这次画面展现在我的眼前,更让我忍不住泪流满面,电影结束,我满脑子都是朵朵被血染红的脸颊,那里镶嵌着一双泪水盈眶的眼睛。也许这就是崇光只安排我一个人在这里看的原因,因为他知道高傲的我不想让别人看见我哭泣的样子,所以安排了这个放映厅好让我一个人放声大哭。   ……可恶的周崇光!用小说骗我的眼泪还不够,居然还用电影来让我哭!我边抹着眼泪边在心里咒骂他。   等我收拾好了所有的心情,崇光的最后一条短信来出现了:“我在我们上次一起放烟花的地方等你,速度哦。PS:别哭啦,一定哭得很丑吧。”我破涕为笑,收起手机往曾经有过我们快乐回忆的地方飞奔而去。   我跑得很快。   虽然冷空气吸进肺里的感觉异常难受,可我一点都不在乎。一想到崇光在那里等我,我就恨不得长一双翅膀瞬间飞到他那里去。仿佛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兴奋,都努力地寻找着一个突破口把这样的兴奋告诉所有人。   崇光,那是我的崇光,他在那里等我……   眼前的所有景物在我看来都是虚无的,只有那个站在远处冲我挥手微笑着的人才是我真正要找的人。我快乐得快要哭出来了,可是笑容却怎么也止不住地浮现在脸上。我急促的呼吸、我发红的脸颊、我疯狂跳动的心脏,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我此刻有多开心快乐。   快一点啊,再快一点啊。我努力突破着我的极限,因为我看见崇光向我张开了双臂,他张合的嘴唇吐出的是我的名字……而下一秒,我整个人大力地撞进他的怀里,突如其来的冲击力让他忍不住往后退了好几步才稳住身体,我却浑然不觉地环抱着他的腰身,把头埋在他的怀里。   不用抬头我也知道崇光脸上的表情一定纠结无比,因为我也知道这样的一撞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可是我忍不住啊。我的手环得更紧,怎么样都不肯撒手。他身上的气息把我整个人包裹了起来,像是香甜的糖果。   “喜欢我的圣诞礼物吗?”他低低的嗓音响起,有些快乐却也带着些许疲倦。   我用力地点点头,感觉眼泪差点又涌出眼眶:“喜欢,好喜欢。”   我从来没过过这样的圣诞,从来没有人会为我准备这样另类的惊喜……我好感动也好开心,我很想对崇光说些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却都变成了“我好喜欢”。是的吧,其实一句“我好喜欢”已经表达了所有我想说的话了。   崇光松开我,冲我调皮地眨眨眼睛:“这就开心坏了?还有惊喜呢。”说完,他牵起我的手走到另外一边。地上没有灯光照耀,显得黑漆漆的,他握着我的手,转头温柔地望着我:“想看烟花吗?”   待我惊喜地点头后,崇光用手遮住我的眼睛,神秘地说着:“倒数咯,三——二——一!”   几个月前的那一幕再次出现在我眼前,只是这一次,所有的烟火在地上特意摆出了一个形状,安稳地待在原地燃烧属于自己的生命和光彩。跳跃的火星跳上最高处又落下,像是一道最美的抛物线,燃尽了它一生的精彩。   “平安夜要吃苹果的嘛,不过我觉得太没新意,所以给你做了一只烟火苹果……”   没错,正如崇光所说,那摆出的形状是一只苹果。不过崇光的手艺太差,如果不是他说我还真没看出来呢。   崇光的手掌把我的整只手都包裹在了里面,他身上的热量传递到我的手上,即使没有手套我也觉得异常暖和。忽明忽暗的火光之中,我看着他认真的侧脸,同样突发奇想认真地问:“崇光,我们明年,还要一起过圣诞好不好?”   崇光的手颤了一下,然后又用力地把我的手握紧,笑道:“我可没力气再给你折腾一场了,不过你倒是可以考虑下个圣诞给我准备惊喜。”   我抿唇一笑,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他。   一片白色的东西落在崇光的肩头,很快就化成了水。我微怔,伸出手去接,手心里凉飕飕的。很快,第二片第三片随之到来。崇光的声音很快把发呆的我惊醒:“下雪了。”   是啊,下雪了。晶莹的雪花在黑夜里看得不真切,但是有闪亮的烟花作伴,看起来倒别有一番风味。白色的雪,如柳絮在风里肆意飞扬,张狂却不失风采,我想谢道韫的“未若柳絮因风起”是有道理的。   烟火、飞雪、远处的灯火通明、默默对视的我们,构成了一幅绝美的静物油画。   我复而撒娇般的钻进崇光的怀里,嘻嘻哈哈地对他说着笑话。多美的景,多美的人,而我又多希望时间可以停止在这一刻,永不前进……   ****   那时的我不知道,这所有的一切美好,都只是为了反衬后来发生的事情。只是为了在我跌落低谷时,狠狠地打击我脆弱的心脏。   我也不知道,我那句认真的约定,从这以后再也没有实现过。   而我最最没有料到的是,亲手终结这一切美好的人,竟然是我自己。   这一场雪,也许就是为了把过去的所有都埋葬吧。   ——TBC——   ☆、-37-   -37-   和崇光回到家后,我扭扭捏捏地把装着金毛猎犬的盒子递给他。   要是他没有给我准备那么多的东西,我就可以大大方方地给他了。而现在,在和那些崇光用心准备的东西比较之下,我的金毛猎犬简直……相形见绌。   ——可是礼物买好了又不能不送。   倒是崇光一脸惊喜:“给我的礼物?”我红着脸点点头,装作无所谓地走到厨房那边倒了杯水,眼角的余光却忍不住瞥向崇光的那边。   我当然会担心崇光喜欢不喜欢我送的东西啊……该死的!我竟然紧张得有些胃痛。翻了个白眼,我忙喝水掩饰我的失态。   崇光在灯光下认真拆礼物盒的样子很好看,而在他看见盒子里的东西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瞬间就亮了起来。   捕捉到这个细节,悬在喉咙里的那颗心才算落回了肚子里。   我拿着水杯飘到他身边坐下,佯装淡定地问:“喜欢吗?”   崇光没有理会我,开心地把盒子里的金毛猎犬抱在怀里,然后凑近自己的脸颊作出皱鼻子的表情:“呐,你叫什么名字啊~”   金毛猎犬许是来到不熟悉的环境,身体有些发抖,可是小眼神无辜得我好想上去狠狠蹂躏一把。   【请玩家不要私自调戏NPC的宠物!】   系统你够了!   没有发现我和系统互动的崇光依旧逗弄着怀中的狗,调戏似的挠了挠他的下巴:“……以后你就住在这里了哦,我叫周崇光,我身边坐着的那个笨蛋——就是把你买回来的那个啦——叫林朝夕。”   ……什么叫你身边的笨蛋?!刚被系统惹毛的我再次被崇光的话激怒了!而激怒我的下场就是——   我叉腰作泼妇状:“周崇光你叫谁笨蛋呢?”   崇光低着头为狗狗顺毛,脸上好像是对于自家孩子的疼爱神情:“嗯,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叫什么呢?”   崇光脸上的表情变得苦恼起来。   靠啊,我被崇光忽略了,还忽略得相当彻底。我撇撇嘴,心里有那么一点点的不爽……好啦,真的只有一点点……而已。毕竟那玩意是我送给崇光的生日礼物嘛,他那么喜欢我应该高兴才对。   不对!我这种后宫娘娘失宠的语气是闹哪样!   而身边,崇光的声音传来:“……叫你DAN好不好?”   此时心情不好的我听见崇光的话转过头来龇牙咧嘴地问:“周崇光你高中念的一定是文科吧?连生物最基本的DNA都记反了?”   我相信一般人听到这三个字母都会下意识地组合成“DNA”,就算不是理科生也会觉得耳熟,更何况理科出身的我。   崇光这才斜了我一眼,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老神在在:“果然是读理科读傻了。”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又继续说,“这是给他的英文名哦,DAN——Day And Night。”   Day And Night?日与夜?日夜?   我继续用疑惑的眼神望着崇光,他被我盯得微微叹了一口气:“日夜不就是朝夕的意思吗……”   呆愣半秒我一下子从沙发上跳起来:“周崇光你居然骂我是狗!!!!!!”   崇光:“……”   ****   崇光非常喜欢那只“DAN”(原谅我实在没办法把朝夕这个名字套在那只长相萌我一脸血的金毛猎犬上),喜欢到吃饭一起、打游戏一起、写稿子一起、洗澡一起,甚至连睡觉都是一起睡的!此等行为在我看起来是非常不正常的。就像一个男人放着眼前的美女不管而去和一个基佬聊天——前提是,那个男的不是GAY。   况且,你们能体会他喊出“朝夕”的时候是对着一只狗时我内心的感受么?我的心在滴血啊!有时我很怀疑崇光这是故意的,因为我可以捕捉到他喊出那个名字之后眼里的笑意。   嘛,没关系,这些都是小问题。崇光的这些行为只能说明他非常喜欢DAN,我甚至可以自我催眠说他对DAN那么好都是因为我……   好了林朝夕你的脸皮又厚了不少。   时间自平安夜过去之后就过得飞快,很快就到了春节。不过和圣诞节比起来,上海人民热情淡了很多,全国的热点几乎都放在“春运”和“年夜饭”这两样东西上。   崇光向来不喜欢这类节日,在他看来圣诞过完已经过完了年,依旧过自己的小日子。而我嘛,没力气去折腾春节,只是会想起在现实世界里的爸妈。   离开那么久,说不想他们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在系统贴心(?)地把现实世界的时间设置为静止,不然我无缘无故消失,我爸妈肯定担心得要死。不过不担心不说明不思念,真不知道那些穿越异世的女主们怎么会那么淡定地说“既来之则安之”的,要是我回不去了肯定连自杀的念头都会有!   我把头埋在枕头下面。   还是很想回去的,还是很想吃老妈包的饺子的,还是很想从老爸那里偷偷摸摸拿压岁钱的,还是很想和他们一起看春晚的……   也很想和朋友们一起守岁、零点的时候互相打电话发短信贺新年……   加油吧,林朝夕,努力完成这个游戏就可以回去了。我在心里暗暗为自己打气。   ****   这一天崇光又在我没有起床的时候消失了。更可疑的是,他居然没有把DAN带出去!要知道以他对DAN的热爱程度,他上街宁愿带DAN也不愿意带我,而且每次外出都会带出去!   这样的反常让我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但很快被我压下去。   我看着他房间紧闭的门,记起来那天猜到了崇光背着我藏着日记,并且我也了解了日记的所在……为什么不趁现在去看看呢?照我以前的经验来看,崇光几个小时内回不来,而几个小时已经足够。   前几天崇光一直在家,虽然我惦记着这事儿,但有贼心也没这贼胆。好不容易崇光出去了,我怎么可能放过这个好机会呢。做贼心虚般地瞥了眼伏在地上打着呼噜明显睡得正香的DAN,我心里暗咒:跟崇光一个德行。   系统开发的新技能在此刻就派上了用场——打开了崇光房间的锁,用钥匙打开抽屉之后再打开了锁上了的日记。   打开抽屉后,果不其然,一本浅棕色的日记正安静地躺在里面。日记上落了些灰尘,似乎有些日子没有碰过了。大概是崇光这几月都没有写吧。   什么玩意这么秘密,还需要上三道锁?难道是崇光和他旧情人的爱情故事?我被我的想法逗笑了。   翻开第一页,崇光干净的字体映入我的眼帘。啧啧,他不仅人好看,字都那么好看。边摸下巴我边在心里感叹。而且我能从日记里看出来崇光绝对是文科出身的,因为日记该有的格式——天气、日期一样不落,比林朝夕写得可认真多了。最重要的是,他是每天在记录,而不像林朝夕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时间大概是零七年的四月份开始,前几篇记录了他作为作家的各种烦心事以及写稿子的灵感等等,属于一个资深宅男必要的吐槽。我本来很有兴趣看的,不过想想时间紧迫,我就粗粗地看了几眼直接往后翻。   事实证明重头戏压轴的想法是对的,在七月的日记里,我看到了一些不对劲的文字,为了方便,我直接略去时间和天气:   “我不知道哥和朝夕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本来好好的关系会变成这样?是因为林伯伯的去世吗——可是我知道朝夕不是那样的人。”   发生了什么啊我去QUQ崇光大哥你倒是把话说清楚啊。还有他提到的“林伯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林朝夕的父亲吧。一早我就思考过“林朝夕的父亲去哪了”的问题,没想到他原来是去世了。可是,他的去世又导致了什么呢?   我皱了皱眉,继续看下去:   “哥不让我插手《M.E》的事情,可是我怎么可能放任不管?哥突然决定收购朝夕的公司是为了什么?趁着林伯伯去世想干些什么吗?莫非有什么瞒着我进行的事情……”   宫洺居然想收购林朝夕家的公司,而且还是想趁林老刚去世的时候?这剧情怎么想怎么熟悉啊……思忖半晌我才猛然记起来这不就是顾里家公司被收购的情节么?!而宫洺费尽心思要收购公司的原因是什么呢……   崇光和朝夕是从小就认识的,那么让两个小孩子认识甚至是相交的可能性只有一个——他们的家长也是认识的。这样推过来,既然认识,那么都身为土豪的他们必定有生意上的来往。同样的,顾里的爸爸顾延盛也是宫勋的合作伙伴。原著里也说到两人都用相同的手法让巨大的数额不翼而飞……难道,他们三个人联手制造了公司的亏空并从中牟取暴利?   我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感觉就好像一只无形的手抓住了我的心脏,摘下了我的肺,让我呼吸都成困难。   所以,宫勋才会在林老死去之后迫不及待地收购他的公司,他以收购顾里公司的同样手法企图把那些钱收入囊中。   好狠,宫勋真的好狠。他对待林朝夕如此,也对待顾里如此。那么当时的林朝夕知不知道这件事呢?   我忍住心脏的颤动,继续看下去:“如我所料,朝夕怎么也不肯把公司卖给哥,但他居然从其他股东那里下手收购股份……为什么哥那么想得到朝夕的公司?而林伯伯去世的时间又那么巧合。难道林伯伯的死是哥一手造成的?!”   看见这一段我眼中的泪唰唰往下落,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心中那种莫名的哀戚让我忍不住哭起来,尤其是在看见“是哥一手造成的”这一句时。   “所有的一切,都是哥在暗地里操作。”   “为什么哥会突然伸手把她推下去?!”   “谢天谢地,朝夕没有事。失去记忆,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她,补偿我们宫家人对她的伤害。”   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怔怔地站着,手里的本子什么时候落在地上我都不知道。   原来所有的一切都是宫洺他们造成的,如果不是他们,也许我可以和何杨在一起,也许我可以把我爸的公司管理得井井有条……   他们这些人,夺走了我的爸爸,夺走了属于我的东西……连崇光,都帮着他们欺骗我,把我困在这个鬼地方。   怪不得,崇光第一次和我见面时装作不认识我;怪不得,他一直躲躲闪闪不让我知道过去的秘密;怪不得,他会把一个人“陌生人”带回家同吃同住……   他一直都知道,他不过是一直把我当成傻瓜一直瞒着我,而已。   “朝夕……”崇光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尾音有那么一丝的颤动。   我听见他的声音,抬起手慢慢抹去眼眶里的眼泪,深吸一口气,挺直脊背转身冷冷地望着他。我想我这辈子都没有这样冷静过。   崇光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地板上躺着的日记,勉强扯出一个微笑:“我不在你就偷溜进我的房间,还看我的日记……”   “不用掩饰了,”我轻声开口的同时,他身体一震,“我都看见了。”我努力地望进他的眼眸里,我的眼里只有冰冷,他的眼里只有悲哀。   “我爸爸的死真的和你们有关吗?”   崇光沉默着,而后点了点头。   够了,这个行为足以说明后面的事情全部发生了。如果现实世界里我的爸爸被别人害死了,我就算拼死也要把凶手碎尸万段。光是这样,我就可以知道当时的林朝夕有多绝望和悲伤了。   “你瞒着我这一切,是因为帮忙掩饰,还是能让我稍微快乐一些?”我闭了闭眼睛。   “……都有。”   意料之中的答案,可在我听来为何那么苦涩呢。   我低着头越过他往外走的时候,沉默的崇光忽然伸出手臂握住了我,力道大得我直想掉眼泪。我印象中的崇光不是这样的,他应该是温柔的,阳光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言不发沉默不语的。   这不是他!   没由来的酸涩充斥了我的胸膛,我越是挣扎他握得越是紧,眼泪又不争气地落下来,辛苦维持的面具也在这一刻土崩瓦解:“你放开我!放开我!”   “……朝夕,留在我身边。”他忽然用力把我拥在怀里,把我所有在挣扎的动作都封杀在他温暖的怀里。   他在我的耳畔低语,语调中是满满的哀伤,也只有哀伤。   “在宫洺对我爸爸下手的时候,”我哽咽着说话,“你就该知道,我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我没办法和一个杀人犯的弟弟在一起!”   我嘶声力竭地吼出这一句,我趁着崇光僵硬的那一瞬间用力推开了他,使得他跌坐在了地板上,刘海遮住他的眼睛,我看不见他在想什么。   我握紧自己的拳头才能克制住自己去扶他的冲动。冷冷地擦了擦眼泪,我挺直脊背转身走到门口,我不能让他看见我的软弱:   “你以为,得知了真相的我还会乖乖待在你的身边吗?”   说完这句话,我冷静地甩上门,没有回头看他一眼。   **   什么叫做心痛呢……   我面无表情地走在大街上,任凭突然下起来的大雨把我整个人淋湿。手好冷,脸好冷,身体好冷,脚好冷。   可是再冷,也冷不过我此刻的心啊。   我以为崇光是与我朝夕相伴的恋人,可是他却是让我爸爸死去的凶手的弟弟。我傻傻地以为他对我那么好是因为他对我也有特殊的感情,可是他只是为了替宫洺赎罪……   老天啊,这世界上还会有比我更傻的人吗……   我没有哭,我已经流不出什么眼泪了,我绝对不要为他哭,绝对。   脑袋越来越晕,迷迷糊糊间,一个人影踏着地上的水朝我跑过来。我皱了皱眉,眼前的景物天旋地转起来,而后我脚下一软已经无力地倒下。   一双熟悉的臂膀把我牢牢地接入怀中。   我没有力气睁开眼睛,只是陷入黑暗之前无意识地喃喃着:“崇光……”   ——TBC——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卷完结W   大概这一章是开学前最后一更,开学之后几乎就没有更新的时间了,所以亲们做好准备。   ☆、-38-   -38-   我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身上忽冷忽热的,眼皮沉重得怎么睁也睁不开。感觉就好像在坐过山车,一会儿被抛上去,整个人轻飘飘的;一会儿又有一股极大力道把我按下来,想把我肺里的空气全部抽出来。   脑子里闪过很多乱七八糟的画面——五彩斑斓的,由坚硬的锁链串起来,感觉就好像一部连续剧在我眼前播放。画面上的那个人,也许是我,也许是以前的林朝夕。可是那又怎样呢,不管好的坏的,都和我无关。这些烂摊子难道还要我来收拾吗?   我淡漠地看着那些快速移动的片段,心里却没有一点点的悲喜。   所有的一切,我都无所谓了。以后的去处、以后该怎样生活,我都无所谓。我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如果我想我就可以离开。如果玩游戏的初衷——娱乐已经不再,那么我留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   我真想一睡不起,睡到地老天荒。   “你还真是自私。”一个熟悉且略带嘲讽的女声从背后传来。   我听见这个声音的时候,愣了一下,但脑子里已经自动浮现出她的模样。那个女声的主人我熟悉得很,因为那个声音我每天都听得到,那个人我也每天都见得到。   那个人是我,也不是我,她有着和我相同的容颜相同的声音甚至相同的名字——林朝夕。   不过现在的我没心思搭理她,也就没有转过身去面对她的想法。也许是我有那么一点了解她吧,所以在她走到我面前时,我没有一点点的惊讶,只是淡淡仰起头看着她。   坐在地上的感觉不好受,尤其是坐在地上还要抬头看着她的时候,脖子简直酸疼得要死。   “你可真自私,”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中带着一丝高傲,就像是我心中的顾里会有的眼神,“明明占有了我的身体那就得对这件事负起责任,和崇光闹翻了之后就想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凭什么好事都让你享了,坏事让别人背着呢!”   不得不承认,在她说到“崇光”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心抽疼了一下。   我一直都觉得,我可以做到像顾里那样,可以毅然决然地放弃爱情。可是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顾里,这世界上也只有那么一个顾里,而我只是个普通人,永远都不可能像她那样。   和崇光闹翻时的那一幕还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只要一闭上眼睛就可以看见——崇光握紧的拳头,被刘海遮住的双眼……心脏也会因为我这样自虐的行为抽痛起来,好像一根细细的钢丝在心脏上绕了一圈慢慢收紧——即使没有血痕,我也很痛,很痛。   我为什么会那么生气甚至于伤心呢?   是因为崇光对我的欺骗?是因为崇光将我留在身边只是为了赎罪?还是因为他们家的人害得我家破人亡无处可归……   不,这个世界上能伤到你的人,只会是你在乎的人。   “为什么不说话?没话可说了?”林朝夕的声音再次从头顶传来。   我默默地看着她那张和我一模一样看起来却比我美得多的脸,忍住喉咙的不适开口:“你懂什么?你弄下的烂摊子得让我来收拾?就因为现在我是你?”   微微挑眉,脸上讽刺的表情一定和她脸上的如出一辙。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来刺激我,只会让我从张牙舞爪的小猫变成牙齿锋利的残暴狮子。也许我的骨子里也有一种傲气,那种傲气和林朝夕如出一辙。   如果说的再文艺一些,我和她是同一个人身体里的两种人格,取长补短,相互依偎。   “不然呢?”林朝夕微微一笑,对我的态度丝毫不恼怒,反而坐下来和我面对面平视,“难道你想自杀离开吗?”   “想过,”我看着她的眼睛,很诚实地回答,“不过我不是那种遭受了一点点打击就有轻生念头的人,所以也只会是想想。”   自杀的念头是一直都盘旋在脑子里的,我从高中开始就是这样了。不过高中是因为压力太大以及有时太无聊会想想怎么去死;在这个世界里的时候,我因为太想念父母而想过自杀回现实世界。不过嘛……我是个胆小鬼,不敢真的行动。   这样也好,不然我死了多少次都不知道了。   林朝夕没有接话在我意料之外,而话题沉寂下来真的是个不好的现象,所以这次由我来打破沉默:“……如果我死掉了,你是不是可以回到这具身体里?”   这是个很总要的问题,也是我一直都想问她的问题,如果是这样,也许我就真的可以用自杀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回去。说我懦弱也好,说我自私也好,可是林朝夕她绝对比我适合处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你以为我不想吗……”她脸对着我,眼睛却望向我背后的远方,“可是我已经是个死人了。”语气中有着淡淡的惆怅与怀念,但是我不知道她怀念的是什么。   无话可说,我只好僵硬地拍拍她的肩膀表示安慰:“节哀。”   林朝夕被我莫名其妙的安慰弄得哭笑不得,摇了摇头却是和我聊起了有关她的、但是我不知道的那些事情——其实也就是在崇光日记里看见的细节版本。   我和她背靠着背,从远处看过来大概会很像一对双生子吧。我弯曲着膝盖,她也如此,我们的头发都披在对方的肩上,这样的触感让我感觉我并不是一个人。   和何杨在一起久了,她说起话来也和何杨有些相像,都有些讲故事的悠扬之感。   “爸爸去世那一年,我在读大三,和何杨一起读金融系。虽然我喜欢何杨,但是我选择把感情埋在心里,等到我们都大学毕业了,等他有能力接任我爸的公司了再告诉他。不是试探他,而是对他有足够的信心,我相信他很爱我,我也相信他会成为比我爸更好的管理者。”   即使不看她的表情,光听她的声音,我也能知道她现在的表情一定和陷入恋爱的小女人一样温柔幸福。我静静的,没有打断她。   记起来高三毕业他们那个彻底毁了的毕业旅行,虽然过程惊心动魄,不过能让林朝夕直面自己的感情倒也是一段值得珍藏的记忆。   “这么多年,爸爸和我的接触一直都不多,可再怎么样,他也是我唯一的亲人。一开始是医生打电话给我说是爸爸生病了,住在医院里。爸爸向来身体健康,怎么会病得那么突然?我觉得有些不对劲请假去了医院,到了之后才知道,爸爸心脏严重衰竭,已经撑不了几天了。”她的声线有一丝的颤抖,声音也低了下去。   “我没有想到爸爸去世后,先下手的居然会是宫家人。更讽刺的是,那个下手的人,正是我喊了那么多年的‘宫洺哥哥’。”   我不知道她是觉得怨恨还是悲哀,但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就好像溺水的人寻求那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想那一段记忆对她来说一定异常痛苦。我也只能握着她的手,试图可以给她一些力量。   “说实话,以爸爸的公司实力和《M.E》比起来是小菜一碟,可是和宫勋的比起来……完成没有可比性。而我一个没有毕业的大三金融系学生,和一群老狐狸斗起来,怎么说都不会有任何胜算。”   “几乎是做好了‘就算死也要保住爸爸公司’的破罐子破摔决定,我向学校递了退学申请,什么都没有告诉何杨,打算一个人死扛到底。如果要问为什么,我只能很矫情地说:我不想他因为我受到什么伤害,他那样的一个好人,应该找一个比我更好的姑娘、一个更好的公司,而不是跟着随时可能破产的我到处跑,忙得焦头烂额。”   “你的想法不能代表他的想法,既然你那么了解他,就该明白他不是个会轻言放弃的人,他对你的感情更是让我这个局外人都觉得嫉妒。”我撇过头,出声替何杨反抗道。   对啊,或许因为家里的事情,人家会觉得你很可怜,你自己也觉得疲惫没办法再向前。可是你要知道,在你累得快要放弃的时候,何杨一定是站在你身边不离不弃的人。得到一样东西就必定会失去一样东西。   “我只是做了一个我认为最正确的决定而已。”她叹了一口气。   “但一定不是最好的,”我反驳道,“如果你的决定是最好的,那么你的结局也不会是这样。如果你一开始就选择和何杨一起面对,说不定你就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明明知道她是好心的,但我还是想反驳她的观点。现在的我大概和过去的她一样吧,坚持着自己自以为对的观点坚持到底。可她有她的结局为证,所以我可以斩钉截铁地说她的做法是错的。那么当时如果换做我,我会怎么做?   我不知道。我确实没办法给出回答,因为我没办法把自己代入那个场景。   林朝夕似乎在想什么事情,不再开口,一直保持着令人窒息的沉默。   ——TBC—— 作者有话要说:     ☆、-39-   -39-   我发了三天的高烧。   据何杨说,最高烧到了三十九度多,几乎到了四十度。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不过我刚醒过来时看见的病房以及全身酸痛的身子,我觉得他说的是真的。   那天和林朝夕的对话又是断在了最精彩的部分,因为何杨焦急的呼唤,把我从那个永无止境的黑暗虚幻之境里剥离了出来。不过还好,我从她的话里挖出了不少我不知道却不清楚的情况。   这是我第二次住在医院里了,上一次住院经历好像时间久远已经埋在了记忆的最深处,再去回想就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影像。只有崇光站在我的床边抚摸我的额头的场景还刻在我的脑子里,他温柔的动作和眼神,不管我怎样努力都挥之不去。   何杨每天都陪在我身边,抱着一台笔记本时而摸着下巴皱眉思索,时而又抬手在键盘上敲一些东西。我知道他在忙公司的事情,所以也安安静静地没有去打扰他。只是偶尔削一个苹果递给他,捧着何杨为了给我解闷而买的小说发呆。   是的,我仅仅是在发呆。因为我发现我对这些小说失去了原本该有的兴趣,小说背面各式各样或搞笑或忧伤或正经的简介完全无法吸引我。我只是拿起一本书,翻到某一页,好让自己的视线有一个可以落下的地方,不至于盯着墙角那么明显地发呆。   一开始,我还能看进去一些,但后来我渐渐发现,我看见一个词的时候会刁钻地去想这个词用在这里是否真的合适、这儿的剧情衔接怎么样设置可以更好地吸引读者……当我反应过来我在思考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的时候,我才惊觉,这些本能的反应都是我为崇光写稿子留下来的本能和习惯。   给何杨削苹果的时候,我会莫名其妙地想起平安夜的夜晚,他为我做的那只世界上仅此一家的烟火苹果;   看着何杨对着电脑发呆,我会莫名其妙地想起崇光缩在沙发上,把电脑放在盘好的腿上,死死地盯着屏幕打游戏;   看见何杨给我带来的饭菜,我会莫名其妙地想起最后的那段日子里,崇光逼着我给他做菜,但是吃完之后眼睛发亮如同一只温顺小狗一般的表情;   …………   总是莫名其妙地想起那些和崇光在一起的回忆……   很多个夜晚,梦里的时候我都看见崇光快乐地拉着我的手,在不知名的草原上狂奔。白云朵朵漂浮在半空中,而我们的身后跟着我送的“小朝夕”和我梦寐以求的、崇光笔下的朵朵。一切的一切都那么真实美好,可是醒过来看见的却总是黑漆漆的房间。   心里会在那样的时刻突然难受起来,好像一只小老鼠在心口挠啊挠的,又是痒又是疼。眼睛干干涩涩,我不知道我到底是想哭出来还是想把眼泪憋回去。   醒过来之后的时间更加难熬,因为完全没有睡意。长夜漫漫,我却不想开灯。一个人靠着墙缩在最角落,有时闭着眼睛,有时睁大了眼睛也不知道看着哪里比较好,反正入目的都是一篇漆黑。   黑夜里能打发时间唯一能干的事就只剩下回忆。   不管我想起了多少多美好的回忆,不管我想起那些的时候有多开心,到最后上扬的嘴角总会默默地掉下来。我亲手毁掉所有美好的那一天,清清楚楚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崇光清秀的字体,崇光没有表情的脸,我决绝走出我住了好久的“家”……   刺骨的冷像是针扎在身上一样,我忍不住抱紧了自己,好让自己暖和一点。   明明是我自己说出那些伤人的话的,为什么我的心里却比死还难受呢?为什么明明是想好好地哭出来的,却为什么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呢……   能存留在脑海里的记忆,不是最美好的就是最痛彻心扉的。因为大脑存储量有限,只能储存下让你印象深刻的画面。一遍一遍画面的翻阅其实就和看小说一样,有些小说第一遍看喜欢到爆,而后来却越看越无聊,翻破之后就完全没有了看的必要,因为嚼碎了的渣滓只能吐掉;而有些小说,看一遍哭一遍,印象越来越深刻,翻烂了也愿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美酒芳醇,回味无穷。   对我来说,崇光和我之间的美好记忆是那杯我自愿喝下的鹤顶红,无色无味,却在欢愉的最后给了我最最致命一击,在多少个无眠的夜里腐蚀着我的心。   可是,我乐意饮下那一杯自知有毒的鹤顶红。   如果承受了这一切,那么我为什么想要好好哭一场的权利都没有呢?哈,既然连万年冰山脸林朝夕都可以为了何杨哭得连半点形象都无,那么我为什么不可以肆意地哭一场?   ——我为什么不可以为了崇光和我们之间的记忆好好地哭一场?   ****   何杨接我出院的那天是大年三十。   他围着一条纯黑色的围巾,黑色的风衣把他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尽管密不透风却还是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目光。我收拾好病房里的东西,一回头就看见这个样子的他站在门口,愣了一下就忍不住笑了出来:“你这是要去哪里当特务?”   何杨的一身黑,除了帅气还多了一分冷峻,和过年的热闹气氛实在是差太多了。   他听了我的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扮,嘴角闪过一丝笑意:“收拾好了吗?该走了。”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顺从地拎着行李跟着他。他回过头来,二话不说把我手上的行李拎了过去,目不斜视地和我保持着相同的速度往前走。   这几天病房里一直开着空调也不觉得有多冷,一走出医院一股冷气扑面而来,冷得我直打颤。何杨见状,把自己脖子上的围巾解下轻轻地围在我的脖子上。由于考得太近,我还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以及围巾上的味道。   这样暧昧的行为又引来了无数人的侧目。   而我只是保持着淡淡的微笑,看着何杨为我围好围巾,也任由他牵着我的手走到停车的地方。   我感谢何杨的善解人意。他没有在我醒来之后问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贴心地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周崇光”这个名字;同样的,我没有问他怎么找到在街上游荡的我,因为那是我心口上的一个伤疤。就算现在已经结痂,但一旦触碰还是会鲜血淋漓。   我想何杨一定是知道所有的事情的,他那么聪明,他只是从来不曾告诉我。   也就是他这一份贴心,使得我可以安心地待在他的身边。   看着右手边不断倒退的风景,我心里有一份难以名状的迷茫。离开了崇光的家,我能去哪里呢?我只能去何杨的家里了吧,林朝夕的那个家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而且只要我开口,何杨就一定不会拒绝我的要求。   我脑子里各种想法交织在一起,看见商店门口的红灯笼时却突发奇想:“我们去一趟超市吧。”   何杨应了一声,二话不说调转方向开往最近的超市。何杨的车技一直都很好,我坐过几次但每次都坐得很舒服。因为我会晕车,所以我不是很喜欢坐车。不过在何杨的车上,我总能安心舒服地睡过去。   “我可以住你家吗?”我轻声问道。   “你还有地方去吗?”何杨在红灯前把车停下,淡淡地反问。   “……”我沉默了一会儿,“所以才向你开口。”   红灯转变为绿灯,何杨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放在我冰凉的手背上,眼睛平视前方:“我很高兴在发生一些事情的时候你能第一个想到我,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   他的手掌也很宽大,把我整只手都包裹住了,但是在我心里却不及崇光的温暖。   过年时候的超市很容易让人被那样热闹的气氛影响。在我要求下,何杨带我去了普通的超市,而不是随便买一样东西就能吃一顿饭的大型超市。在穿着羽绒服快乐地为了准备年夜饭而买菜的家庭主妇之中穿行,至少能让我感觉到那么一点点的温暖。   她们脸上的笑意,是期待儿女回家的快乐,是期待家人团聚的兴奋。   现在的我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家人。可是相比于那些回不了家的人来说,或许我更加幸运一点吧。因为在这个日子里,何杨还陪在我的身边,不离不弃。   其实呢,还是很想念在现实世界的父母的。   “你的爸爸妈妈呢?”我看着仔细挑着蔬菜的何杨,问道。   “他们都回老家过年了,上海的公司里事情多,我也忙不过来,所以今年就不回去了……”何杨说到一半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突然撇过头看着面无表情的我,面色迟疑地问,“你……还记得林伯伯吗?”   他的表情小心翼翼,好像是怕碰到我的禁忌。   “我爸爸?”我抬眼看着他,莞尔一笑,笑得却异常苦涩,“记得,当然记得。”   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我继续把他心中所想的说了出来:“我记起了很多事情,记起来爸爸的去世,也记起来宫洺那些人对我们所做的一部分事情,只是大三最后那段时间的记忆依然模糊,不过嘛……大概也能猜到了。”   他放下手里的东西,深深地看着我。正在我也努力微笑看着他的时候,眼前一暗,他以俯下身子把我抱在了怀里,一手搂住我的腰,一手扣住我的背,那样守护的姿态。   我一惊,手里的芹菜什么掉在地上都不知道。   满目都是何杨的黑发,飘进鼻子里的是他身上的好闻的气味。我怔怔地望着超市的某一个位置,不知该作何反应。   “对不起,对不起……”他抱着我,嘴里一直重复着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压抑无比痛苦无比,听得我一阵揪心。   我抬起头想拍拍他的背安抚一下他的情绪,只听见他用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保证:“林朝夕,从今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不管怎样我都不会再放开你的手了。”   那样的霸气和任性的他,是我从未见过的。   我很想就这样哭出来,可我的眼睛还是涩涩的,眼前忽然闪过有关崇光的画面,好像将死之人对过往的片段走马观花一样,最后那些片段被生生地丢入了我无法触及的距离。   ……崇光,再见了。我在心里这样默念着。   “好。”恍惚之间,我听见自己这样回答何杨,而后他将我拥得更紧。   周崇光,我一定,一定,要把你好好地忘记。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口=特么的开学真是太可怕了!小伙伴们求吐槽开学君!   ☆、-40-   -40-   在这个世界上我最怕失去什么呢?   中二时期的我总喜欢学着小说里的各位主角们四十五度角仰头望着天空故作忧伤深沉,思考一些那时自认为是“生命真谛”的但其实是犯中二病了会提的问题。在不断往前的人生中,我慢慢地成长,却仍然改不掉看天的习惯。看着蓝色的天空,看着飞机划过天空而留下的一道白线,把我的生命勾勒得日渐完善。只是有得有失,那条线同时也是过去的我与现在的我的分割线。   小时候,好像觉得成绩很重要,没有成绩爸妈就会很不开心;长大一点,开始迷小说和漫画,整天把虚拟的人物挂在嘴边嗷嗷大叫喊“本命”……   可是实话实说,父母在我心里的位置不管何时都不曾动摇过。我爱他们,但我知道他们更爱我。这些年来父母对我的关怀是我看在眼里的,不管多苦多累,他们都不曾对我抱怨过一句。我们之间有过矛盾和争吵,我们也曾为了一件小事怄气半天,但所有的所有,都是因为我们彼此爱着对方。因为爱着他们,同时也知道他们爱着我,所以我可以放心地闹小脾气——不管我怎么闹,他们都一定不会离开我。   直到现在我来到这个游戏世界,我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会有除了父母以外这样让我放不下的人。   ——周崇光。   现在想想,我还真是恨他。我不知道恨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的,所以我也没有办法正确判断我所说的“恨”是否真的是那种情绪。只是下意识的,在想到崇光的时候,我问自己对他是什么感觉的时候,我的心里会自动跳出那个字——恨。   曾经听人家说,如果不爱一个人是不会恨这个人的。那么在我说出“恨”这一个字的时候,是不是代表着我爱他?   爱吗?怎么可能呢,这真是再荒谬不过的事情了。这世上我爱的人只有我的爸爸妈妈,爱情在我眼里是永远比不上亲情的。对于感情这种事什么都不懂的事情真的有资格说爱吗?喜欢崇光是我很早就承认了的事情,但是……喜欢和爱,差了不是一个级别。   所以啊,我应该……只是喜欢崇光吧。   应该吧……   ****   大年三十的必备道具——爆竹、饺子、春晚、年夜饭。   把刚刚买好的洗漱品、被子、衣服等等物品全部收拾完毕归位后,天已经黑了下来,冷空气时不时地从特意开着为了通风的窗子里吹进来,吹得我直打颤。大概是病刚好的缘故,没干多久我就累得手脚发软,真想摊在沙发上休息上三天三夜。大部分的活都是何杨完成的。   何杨确实是个居家好男人,收拾起家里比我还要在行,任何我处理不了的东西,他三下五除二就可以解决,这一点,和崇光实在是差太多了。而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大概就在于不会做饭吧。   我围着围裙,站在厨房里包饺子。   手上的动作没有一点点的停顿,但很明显我只是在机械地重复一个动作,因为我知道我的思绪却到处乱飞。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不知道上海这个冰冷的城市里还有多少生活在高层的宠儿们会好好地吃一顿年夜饭。我说的那群人,包括崇光。   没有我在他的身边,今天的晚上他会怎样度过呢?和平常一样打游戏还是趁着有灵感之际多写写稿子?他会不会在烟花突然绽放的一瞬间想到他的家人,和我?他在一个人的深夜里,会不会觉得寂寞?   真是的……手里软趴趴的饺子皮被我一用力,原本包在里面的肉不小心全部漏了出来,回过神来的我一阵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收拾完,我又颓废地垂着手看着眼前可恨的饺子皮。   每次一闲下来就会想崇光,不管好的记忆还是坏的记忆,就只是疯狂地想他。每一字每一句,甚至每一条声线每一个语调,我都一遍一遍地在脑里描述着。那些都是我无法控制的,只要我一停下来,脑子里就会自动地浮现出那些我不想看见的画面。   其实,他维护宫洺什么的,我能理解的啊,毕竟宫洺是他最最亲近的人。可是他做得最错的事就是瞒着我所有的事,如果他从一开始就告诉我,也许我们也不会到现在这样的地步。   在这个世界上我最无法忍受的事情,第一件是背叛,第二件是欺骗。   嘛,不过仔细想想我还是挺想嘲笑自己的。其实我最最无法释怀的是说到底崇光还是不如我在乎他那样在乎我吧。真是的,林朝夕,我真是看不起你,明明这样简简单单的理由你偏偏要找另外的借口。   “我来吧。”何杨的声音自背后响起,然后他就把我手里的饺子皮不动声色地拿了过去,把皮摊在手心里从碗里扒拉了一点肉,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包啊!   刚刚酝酿起来的忧伤情绪被何杨突如其来的搞笑动作弄得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后脑勺垂下三条黑线,看着他盯着饺子皮一脸淡定却不肯放弃的模样,我决定手把手地教他。   “呐,你跟着我做好了,”我拿起饺子皮为他示范,从饺子皮的最边缘开始捏口子,一层一层往里折叠,“看,像这样——等等,不是这样子的。”我看着他手里笨拙的动作,急忙喊停,牵过他的手像是老师教学生一样一步一步慢慢地把皮折叠起来。   “——这样不就好了吗?很简单吧。”看着他手里躺着的虽然样子不好看但好歹成了形的饺子,我冲他笑了笑。   他二话没说把手里的饺子往台上一放,淡定得没有波澜的眸子紧紧地锁住了我。而我被他自动开启的莫名的气场吓得噤了声。低下头正想走出去,谁知他竟然先一步抓住我的胳膊,力道大得我挣脱不开:“你还在想他。”   他用的是肯定句。   我所有的动作和所有想说的话都因为他那样的一句话被堵住了。他口中的“他”指的是谁我们彼此都心知肚明。何杨的洞察力有多可怕我早就知道了,可是我没有想到我极力隐藏的事情他竟然一眼就可以看穿。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我可以微笑着教你怎么包饺子了,你就不能安分一点不提他吗……我好不容易可以不那么想他,何杨你就不能再忍一忍不说吗?   你难道不知道从早上开始我一直在脸上挂着那张微笑面具有多累吗?你难道不知道我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表明我很快乐吗?   为什么要一再提醒我有关崇光的事情……   “是啊,我还在想他,”我收起脸上所有的表情,用林朝夕惯用的冷漠表情对着何杨,慢慢地昂起骄傲倔强的头颅,“但是我一定会忘记他。”   不过是一段记忆而已,不过是一个曾经喜欢过的人而已,我林朝夕是什么人,怎么可能忘记不了那个叫周崇光的家伙。   他没有说话,放开我身上的禁锢,而后伸手把我的脑袋按在他的肩膀上,紧紧地抱住了我。   窗外呼呼的冷风凶狠地在玻璃窗上划下一道又一道看不见的伤痕,噼里啪啦的雨砸在上面,好像是无情的冰雹,刺耳的声音一下一下冲刺着我的耳膜。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默契地不再提起刚刚不愉快的几分钟,快乐地包着饺子,打开客厅的电视,听着从电视里传来的春晚的声音。边听,我边嘲笑着何杨包出来的饺子太没形象,而他则是偶尔用春晚里的毒舌台词把我噎得半死。   热腾腾的饺子端上桌,为这冰冷的房间添了不少的人气。我不客气地和何杨抢着吃饺子,因为我知道有人和你一起抢吃的的时候,那样东西才是最好吃的。   即使下了雨,也浇不灭人们放爆竹的热情,午夜上下,窗外的烟花就一朵接着一朵地空中大放光彩,各种颜色各种形状,在我的视网膜上投射出漂亮的斑点。   何杨拿了一瓶红酒出来,我笑呵呵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苦涩冰冷的酒滑入喉咙,我却看着窗外自零点开始就没有停过的烟花,笑得愈发开心。   视线渐渐模糊起来,耳边的声音模糊起来,身上的温度也模糊起来。   我想那么多人喜欢“醉生梦死”这个词是有道理的。只有喝醉的时候,我才能在梦里肆无忌惮地拥抱那个我想拥抱的人。   ****   明亮干净得不像是周崇光该有的房间里,一个身着西装的冰山般的男人正冷冷地站在沙发边上,而沙发上是把所有的心思全部放在眼前游戏的他的弟弟、这个房间的主人——周崇光。   “这就是你费尽心思要保护的人?”宫洺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叠照片轻轻地、却很有力道地扔到了茶几上,平静的语气中带着压抑的怒意和悲哀。   崇光并没有特意去看他的那一叠照片,只是听见他的话之后下意识往那个方向淡淡地瞥了一眼。   那一叠照片的第一张上,一男一女正推着手推车在超市里购物。那个男的推着手推车,视线落在正在认真挑选商品的女生身上,目光中有着说不出的柔情。   ——那是朝夕,所以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就是上次接起了朝夕电话的那个何杨了吧。   这么多天,他也终于弄清楚了何杨的来历——朝夕的初中、高中、大学同学,二人一同学习金融学,在朝夕的公司面临被收购的困境之下接手了朝夕的公司,凭借一己之力成功地稳住了那所公司的地位。   即便是不了解经济方面的崇光,也可以想象到想要从宫洺手中夺回公司,其过程一定是无比艰难的。但何杨,他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就办到了。听宫洺描述,何杨在商场上老辣的手段根本不像一个还没有完全毕业的大学生。   相对于朝夕,何杨是宫洺面临着的收购林家的盛世集团公司最大的绊脚石。   他也记起来那一次在医院里碰见何杨的时候为什么会觉得他那么眼熟,那是因为崇光曾经在朝夕的相册里见过他——何杨的照片满满地装了一整本相册。   所以,他输给何杨,是因为何杨代替他陪着朝夕度过了一段没有崇光参与的年华。所以他根本没有什么立场去指责何杨或者朝夕。   要怪的话,就怪他没有在朝夕最美好的年华陪着她吧。   崇光握着游戏手柄的手颤抖了一下,立刻恢复了原状,像原来一样把视线放在游戏上。他说不清是因为照片上的那一对男女刺痛了他,还是宫洺那一句“费尽心思想要保护的人”刺痛了他……又或者,两者兼有。   宫洺看着眼前这个已经长大了的弟弟,那张英俊的脸孔曾经、现在、以后,会这样一直迷倒无数的少女。他应该是阳光的,应该是灿烂的,应该是时时刻刻带着笑意的,应该是在被采访时笑眯眯地谈着写作心得的。可是,自从林朝夕离开之后,崇光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整天颓然地打着游戏,好像只有在游戏世界里才能找到自己的精神寄托。即使外表看不出来,但宫洺完完全全可以感觉到。   他一手栽培出来的人,竟然被林朝夕轻而易举地摧毁了。   宫洺心里的情绪让他冰冷僵硬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松动——他轻轻地坐在崇光的身边,声音像是怕吓到崇光一样轻柔:“我们好久没有一起过年了。”   屏幕的光、头顶的灯光、窗外的火光,揉碎成了一把粉末洒进崇光湿漉漉的眼眶里,他眼中的光亮,一点一点地、极慢地,熄灭了下去。   “我很想回到小时候,我、你、朝夕,三个人一起玩的日子。那个时候,你不会去想怎样才能弄到她的公司,不会去想怎样让我更加出名。”   崇光平稳的嗓音响起。他转过头来面对着宫洺,一颗滚烫的泪珠在他精致的脸颊上流下来,滴在宫洺放在膝盖上的手的手背上,烫痛了宫洺的心。   死亡一样的寂静包裹了这两个面对面的男人。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心情不好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很奇怪……【挠头】好奇怪,虐戏也写不顺手啊OTL果然是刷物理数学题刷得所有的脑细胞都死光了啊。   这篇文目前打算20W完结,完结之后会尝试写《爵迹》、《龙族》这两本的同人,如果有兴趣的亲可以追踪一下新文。   另外,《进击的巨人》的同人文正在存稿中,大概暑假(?)会发出来吧,如果字数多的话。   嘛,虽然文笔剧情什么的都很渣但还是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的啦~   可以打滚求收藏求评么QUQ   ☆、-41-   -41-   宫洺没有过多的停留,在和崇光将近对视了二十分钟之后一言不发地站起身走了出去,那个挺拔的背影看起来有些寂寞。   崇光放下游戏手柄,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手腕不颤抖才敢拿起桌子上那一叠照片。除去他刚刚略略瞥过的第一张,接下来几张里面,虽然二人没有过多亲昵的动作,但也就是那一份仿佛天生具有的默契感让崇光觉得心里发堵——尤其是他在看见最后一张照片的时候。   朝夕乖顺地窝在何杨的怀里,长长的黑发挡住了朝夕的所有表情。她的手覆在何杨的背上,而何杨也以守护却霸道的姿态紧紧地圈住了她。那样的一对璧人,任凭谁看了都会衷心祝福他们的。   崇光他嘴角勾起一个莫名其妙的笑,身体放松摊在沙发上,不再把身体蜷缩。现在的他看起来疲惫无比,而不是原来那一只总爱蜷缩着身子为自己疗伤的小兽了。他直直地盯着天花板,有些发怔,各式各样的场景在他眼前闪过,使得他眼睛酸涩得要命。   直到这一天,崇光也还能回忆起朝夕离开那一天所看见的事情。   在朝夕毫不留情的背影消失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后,他摔了茶几上的所有茶杯,摔了自己最最钟爱的游戏手柄。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杂乱冰冷的地板上,小朝夕小心翼翼地走过来,踩着小脚爬到他的身上,温柔地舔了舔他的脸颊,喉咙里发出阵阵低声的呜咽,仿佛是在为他哭泣。   “朝夕。”他摸了摸小朝夕的脑袋,喃喃开口,不知道是在唤小朝夕还是刚刚离开了他世界的女孩。   也不知道这样究竟坐了多久,豆大的雨点开始打在窗上。原本只是细小的雨丝,可到后来竟然大了起来。崇光听见淅淅沥沥的雨声逐渐变得杂乱无章,机械地转头望着透明的玻璃。三秒之后,他恍然大悟地突然站起身抓起衣架上的外套冲了出去。   朝夕出去的时候没有带伞!她如果现在在街上会感冒的!   冰冷的雨打在身上好像冰雹落在身上那样刺痛,崇光满不在乎地在脸上抹了一把,试图把他脸上的水珠全部抹掉。而雨不停,他脸上的水珠也是越来越多。不多久,那一场雨就把他整个人都淋湿了。   街上的行人都被这一场雨弄得狼狈无比,谁也没有心思去仔细看抱着外套不让外套淋湿的怪人崇光。他心中不祥的预感越来越盛,可他站在街角却不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去,只好凭着自己的感觉一路找过去。   他不敢开口叫朝夕的名字。   那样骄傲的朝夕,那样冷漠却又温柔的朝夕,是不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听见他的声音后自己走出来的,相反,她一定会躲得更远。   咬了咬唇,崇光心中掠过一丝后悔,心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就像是发酵的面团一点一点膨胀扩大,塞满了他的整个心脏。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朝夕,你回来好不好,我再也不会欺骗你了。   他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又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狠狠地把手心里冰冷的雨水甩到地上。眼皮一抬,一个模糊的身影一步一步朝他走来。崇光眼前一亮,加快速度跑到那人的眼前。而在看清眼前的情景之后,他呆愣在原地无法动弹。   何杨和崇光一样浑身湿透,冰冷的眸子不带一丝温度,嘴唇被冻得有些发白,可身上那种好像王者一样与生俱来的霸气让崇光根本无法直视。视线下移,他的怀里抱着紧闭着双目脸色苍白的朝夕,她的手死死地抓住胸前的衣服,极度没有安全感。   何杨在崇光的面前停下,斜睨着他,没有开口。崇光站在他的面前就像他面对着宫洺一样,是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倔强的眸子死死地锁着没有任何表示的何杨。   二人对视的时候,身边所有的一切:行人、街道、落下的雨,似乎在他们眼里都成了模糊的景物,彼此的眼中都只有彼此。   最终还是崇光先开了口:“把朝夕还给我。”语调执拗地像是个小孩子。   “还给你?”何杨慢慢地重复了一遍,仿佛听见了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一般嗤笑一声,冰冷的眸子里带了些讽刺的意味,“周崇光,你以为你是谁?”   ——你以为你是谁?   只是这一句话就让崇光如同被雷劈了一般呆愣在原地。何杨说的没错,他是谁,他又凭什么去关系朝夕、说“还给我”这样任性的话?他只是个伤害了朝夕的混蛋!   他记得——   “周崇光,给我少吃点冰淇淋会死啊!”朝夕双手叉腰,一双美目怒瞪着他,却不知道她所有的形象都在这样的行为里消失殆尽;   “你怎么能写出那么戳人家泪点的小说呢……”她靠在崇光的肩头,电脑屏幕上的《朵朵》文稿下标着“END”的字样,眼睛通红的她褪去一身霸气,惹人怜爱;   “喜欢,好喜欢……”她躲在他的怀里喃喃地却又开心无比地对他说着。   ……   他不是什么很厉害的人,他或许不能给朝夕所有她想要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还剩多少时间可以陪伴在朝夕的身边。   但是——他对朝夕那种无法割舍的感情都是真的,从来不曾作假!   所以崇光面对何杨丝毫不退却,反而仰起了头:“她是我的家人。”一直,一直,都是他最重要的家人之一,一直都是他最不愿意伤害的人之一。   何杨冷冷地回复:“她的家人早就被你哥哥宫洺害死了,她不可能和你们做家人。”   他的话像是一把匕首在崇光的心口狠狠划了一刀,但崇光还是努力稳住自己的身体,忽略掉胃里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咬着牙说道:“我是她的家人,所以一定会会好好保护她。”   “如果你真的做得到,”何杨勾起一个弧度,看了一眼怀里安安静静的朝夕,“她此刻也不会因为淋雨晕倒而躺在我的怀里。”   崇光的声音好像是喉咙被掐住了一样,连出声都如此困难:“以后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你能为了朝夕放弃宫洺,放弃你那个明星作家的身份吗?”何杨的表情恢复成淡淡的、毫无波澜的,瞥见崇光犹豫的神色后继续说,“你不能。那么你就没办法保证你可以保护好朝夕。”   “现在,和以后,希望你不要刻意出现在朝夕面前了。因为你带给她的只有伤害。”   崇光呆怔在原地,原本抬起想要去接朝夕的手也颓然地放下了。何杨抱着朝夕,往右一步绕开低头沉默的崇光,与他擦肩而过,一声似是叹息的话语从何杨的唇间漏出:   “后会无期。”   崇光回过头,默默地看着何杨的背影,以及躺在何杨怀里已经看不见了脸的朝夕,手中的外套掉在了湿漉漉的地上。哗哗的雨洗刷着他的身体,心中却比死去还要冷。   “后会……无期……”他脸上挂着悲伤的微笑,明明知道朝夕看不见却还是忍不住对着远去的何杨的背影轻轻地挥了挥手。   后会无期,这是崇光对朝夕的最后的疼爱。   何杨高挺的背影逐渐消失在雨帘里。模糊的视线让崇光分不清眼里的究竟是泪水还是雨水。   胃部一阵剧烈的疼痛,把崇光从回忆的漩涡里拉了出来。他一手捂着嘴,一手按住胃。此刻的他竟然是连冲到厕所去的力气都没有了。   医生曾经告诉过他,他的胃癌扩散比较快,如果不采取治疗很可能会发展为中期,那时再采用药物治疗就不及现在的效果好了。原本,有朝夕在身边,他一定会很配合地采取治疗。但一旦二人之间那层窗户纸捅破之后,崇光觉得,治疗这种东西,根本没有意义。   与其治好了胃癌在世上孤独地活下去,还不如带着和朝夕所有的美好回忆无憾地死去。   ****   和何杨一起生活的日子异常平静。他起得比我早,会帮我买好早餐之后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去上班,偶然忙的时候也会加班到很晚才回来。我觉得心中有愧,但能做的就只有做好晚饭等何杨回来,剩下的时间看看电视或者一个人去商场瞎逛。   这样的米虫生活太平静了,平静得让我忍不住想起和崇光一起的日子。崇光会每天变着法子逗我玩,平静之中带着那么一丝丝的快乐。而和何杨一起的时候,那种快乐就是最最纯净的白开水,淡而无味,细水流长。   那应该是夫妻之间标准的相处模式。   我不讨厌这样的模式,只是另外有人受不了。那个人我们都认识,但也许你猜不到——就是在我身体里只有我能看得见的林朝夕。   每次看见她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的公司怎么样了”。   我完全能够理解她的心情,公司是自己的父亲留给自己唯一的东西,自己没用弄丢了,如果是我的话,估计也会死不瞑目、天天想夜夜盼吧。不过她似乎不满意此刻何杨保持着《M.E》和盛世的平衡状态,因为宫家的公司存在了那个漏洞,足以让他们家破人亡。而盛世不用担心,那笔钱的去向林朝夕在她父亲去世之前就已经知道了。   我估计何杨就是不知道这一点才迟迟不肯出手的。而宫洺也是顾忌着这一点,他担心何杨知道这个秘密,又不敢轻举妄动引起他的怀疑。   我并不是很清楚为什么我会时不时进入那个特别的世界看见林朝夕,也不清楚什么时候才能进去。因为有时我想找她找不到她,没心思找她的时候她又出现了。试过问林朝夕,但她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原来冷漠的林朝夕也有这样着急的时候。”我似笑非笑地看着林朝夕。   她斜了我一眼,双手环胸像是个高傲的女王。   算了,这样的相处模式我早就习惯了。她表面看起来冷漠高傲,骨子里还只是温柔的小姑娘(?),从泥石流事件我就可以看出来了,能哭得这样伤心,她心里一定有着别人看不见的柔软的一面。幸运的是,那一面被何杨发现了。   “我会和何杨要求接手部分公司的事情,”我收起玩弄的表情,严肃地说道,“但是我看不懂,只能想办法把那些数据带给你看了。”   林朝夕沉默半晌,背过身去,低着头不让我看她的表情:“谢谢。”   我走上前,抱住那个和我住在同一个身体里的姐妹,让彼此的体温渗透进彼此的身体里。   ——TBC—— 作者有话要说:  下礼拜可能不会更【抱头别打我!】所以提前更新。      ☆、-42- 作者有话要说:  ←背景乐请戳开。   林萧出现,朝夕的心理防线也开始瓦解。   下一章开始正式的虐了。   -42-   和何杨说起公司的事情的时候,几乎是没有任何障碍的,何杨同意把公司的文件带回来给我看,必要的时候还和我一起讨论那些乱七八糟的案例。   没有接触过这些、一窍不通的我自然是听得晕晕乎乎,听了不到半分钟就头昏脑涨、昏昏欲睡。而最让我奇怪的是,我在睡梦里见到林朝夕的时候,她居然告诉我她听见了我和何杨所有的对话,包括何杨本该是对我所说的那些公司状况。   听了她的话我很吃惊:“以前有过这样的情况吗,就是我和别人的对话和动作你可以听见或是看见?”   她思考了半晌,最后点了点头道:“有过。在你睡着的时候,或者是快要睡着、受到某种创伤精神力极其薄弱的时候,我可以通过你的身体去感觉到一些东西。”   ——只要我的精神力薄弱到一定程度,林朝夕就可以通过我的身体去感觉,即便做不到完全控制却也可以微微地命令这个原本就属于她的身体。就像我上次通过系统体验了她和何杨经历的灾难一样,只是多了一条可以简单地控制。   听起来就像是人格分裂啊……   但不管怎样,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   留在何杨身边的我不是他心中的林朝夕,我不懂金融,对他没有那种超越朋友的感情,不会干很多东西,不像林朝夕一样可以随时地了解他心里所想,不能在任何方面帮助他哪怕一点点……我只能每天像个家庭主妇一样买菜、烧饭、等他回来,结束一天的生活。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我是个废物,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废物。   我也真是可恶,占了林朝夕的身体。如果不是我的话,林朝夕应该可以和何杨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吧。可是,我不后悔,如果不是这样的行为,我就见不到崇光了。   见不到那个让我无比眷恋他身上温暖的大男孩……   记得入住何杨家第二天的时候,何杨给我买了一只新手机,他说,希望我可以脱离周崇光的阴影,好好地生活下去。我没说什么,顺从地用上新手机,把何杨的号码存到里面。这样一来,联系人那一栏就只剩下何杨一个人了。   崇光买的那一只被我封在抽屉的最底层,用盒子锁了起来。我不知道这样的做法究竟是在欺骗何杨还是在欺骗我自己。   崇光买的手机就算闭上了眼睛我也能在脑海里描绘出模样,就算崇光的号码不在联系人里我还是可以顺利地背出来。就算时间过去了那么久我也依然记得崇光的音容笑貌和他送给我的那些惊喜。   一个人无聊到发呆的时候,总是会下意识地在百度的搜索栏里打下“周崇光”三个字,寻找有关他的消息,看看他最近又写了什么小说。也会去周崇光的贴吧里找他的图片,全部存在电脑里,加密。   现在的我,也只有用这样的方法才能好好地看着他了。   **   时间过得很快,在不知不觉中,一整个春天就过去了,上海开始迎来漫长的夏季。蝉鸣、热浪、不断提醒的各种颜色的警报充斥着我的小小世界。一日日攀升的温度让街道看起来有那么一丝的扭曲之感,不过街上仍是不缺出来游玩的学生党——因为放了暑假。   我穿着雪纺的及膝短裙,露出的那截手臂暴露在阳光之下,炽热的温度就像是怪兽伸出了舌头顺着手臂往上舔,脚上的凉鞋好像快被融化了贴在地上。我不得不把头发扎起来,在后脑勺处盘起来。   如果你要问我要去哪里的话,我会告诉你——家里的冰淇淋没有了,我想去超市买一些回来当储粮。   只可惜又怕冷又怕热的我刚出了公寓大门就被这样的高温吓到了。   无奈地站在原地抬起手臂挡住晒到额头处的阳光,我微微抬头,眯起眼睛,毒辣的太阳明晃晃得像是要把我的眼睛闪瞎一样毫不留情地刺向我的眼,导致我的眼睛有些轻微的疼痛。一拨接着一拨的学生勇敢地冲到阳光底下,笑嘻嘻地追逐打闹。   因为跑动而上翘精神的单马尾,笑得眯起来的月牙眼,从口中溜出的肆无忌惮的笑声。我看着他们,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   明明自己也只是一个大学生而已啊,怎么会发出八十岁老婆婆这样的感叹呢?   因为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很怀念高中的时光。不管有多大的压力,不管遭受多少学姐学长的白眼,我们依然可以在班主任站在讲台上咄咄逼人的时候低着头和同桌一起偷笑打手势,可以小心翼翼地在上课时候拿出一本小说在老师眼皮子底下看,可以一边和基友抱怨食堂的菜有多难吃的时候一边回想家里的饭菜,可以一次一次接受失败却一次一次爬起重来……   高中的时候,我们还不知道,我们手里握着的,就是别人最羡慕、最美好、最向往的青春时光。   疾驰而去的时光,把青春和我们隔绝,把文艺和我们隔绝,把无忧无虑和我们隔绝。回头望去,它们站在原地冲我们微微地笑,却总是不肯靠近……也根本无法靠近。现在的我们,只能一个人学着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咬牙成长,然后以怀念的目光看着每一个快乐的学生。   我想我的心真的是老到一定程度了吧?说不定去做个心理测试的话就可以发现其实我的心理年龄是个欧巴桑?我嘲讽地笑了笑。   我挺佩服我自己的,这个时候居然还有心情开自己的玩笑。   昏昏欲睡地闭了闭眼,刚转了个身就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我倒是还好,后退了几步稳住了身体,对方就没那么幸运了,手里拿着的东西噼里啪啦掉了一地。   “啊,抱歉抱歉,走得太急了——”对方是个和我年纪相仿女孩,她慌乱地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见我没事就手忙脚乱地收拾起来。   虽然被人撞了我很不爽,不过鉴于这一撞把我的三魂七魄都给震回来并且她认真道歉的份上,我还是蹲下身体帮她捡那些各式各样的文件。   她急急地对我说了声:“谢谢你。”   捡文件的时候,我用余光瞥了一眼她——黑长发、微卷,一身的家居服饰,脸上却画着精致的妆容,再加上她手上的文件。看了这些我几乎断定——她绝对是个暑假出来打工的大学生,看看故意画得成熟的妆就知道了。   原本我也没把心思放在她身上,谁知道捡完文件后,那一摞文件里居然飘出来一张小纸条。我微微扫了一眼便再也无法移开视线。   那张纸上写着一串地址。   是崇光家的地址。   与此同时,系统的声音响起:   【亲爱的林朝夕玩家!恭喜你此时正式进入《小时代》的剧情之中!此刻你眼前的这位就是《小时代》的女主兼叙述人——林萧!快去和她打个招呼吧!】   我蹲在原地仰头望着那个看起来平凡无奇的女孩,如同被雷劈了一般无法动弹。   她……竟然是林萧?是那个校草简溪的女朋友?是最后得到了崇光的心的小助理?是拥有顾里、南湘、唐宛如这群强大姐妹团的“废柴”——林萧?   老天爷,玩人也不是这么玩的!   我记得原著里的她是个平凡的女孩,是一个不好看、不突出、丢到人群里就不会有人记得她的人,我记得第三部结尾时南湘对她的评价是“自卑又善妒”,我记得她和顾里无数次的争吵之中充分利用了她文科状元的身份组织了一大串伤人的话来攻击顾里,我记得她曾经一次又一次地把大家的争吵推向最高峰……   从来都不曾想过,这世上会有这样的人,能让天使和魔鬼两中截然相反的人格安全地寄居于同一个身体之中。而就是我看见她的第一眼,也绝对想不到她炸起毛来也是个牙尖嘴利的人。   呆愣之际,她已经把那张纸条从地上捡了起来,匆匆转身打算走进公寓里。   她是林萧,她来找崇光,在不久的将来她就可以让崇光顺利地喜欢上她,而后他们会成为情侣,会快乐地在一起,她会陪崇光度过最难熬的日子——   不可以!我才不要崇光喜欢上别的人!   脑子里电光石火一片,我急忙回过神来喊道:“等一下!”声音大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林萧脚步一顿,疑惑地转过头来:“怎么了?”   我一时语塞,喉咙处像是心脏被一根线悬在喉咙口一样砰砰地跳动着,紧张得好像我一张嘴就可以跳出来。心中的恐慌已经不能用语言来描述,我只觉得连呼吸都那么困难。   绝对,不能让她见到崇光。哪怕万分之一的几率,我也不希望她见到崇光。   即使我知道林萧和崇光是《小时代》的官方配对……   稳了稳心神,我在自己僵硬的脸上挂上了一个看起来应该还算温和的微笑:“你是来找周崇光的吧?”   林萧眨了眨眼睛:“你怎么知——”还没完全说完就卡在喉咙里,她看着手中那张写着崇光家地址的纸条,恍然大悟,“哦,你认识周崇光吗?”   迟疑地点了点头,而后又快速地摇了摇头,我调动着脑中所有的语言:“住同一个公寓的,碰见过几次也聊过几次,其实也谈不上认识。有些时候也会带催他稿的编辑上去找他。因为有时候他如果知道是来催稿的是绝对不会开门的。”   “绝对不会开门?”林萧皱起了眉头,显然有些咬牙切齿,不过很快她就调整了她的表情,估计是想到让我带上去,“那你能带我上去吗?”她的眼睛一亮。   我面露难色吗,心中却暗暗松了一口气——看来林萧相信了我的话:“今天恐怕不行。刚才我才看见他从公寓里离开了,到现在都还没回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我的语气有些遗憾。   “什么?”林萧被我的话吓到了,看她的模样竟然是要哭出来了,“可是他的稿子我今天就要,很急的!”   我记得这里好像是宫洺说要不到稿子就解雇林萧吧,也难怪她这样着急。   “那你能想办法联系到他吗?”她无助地看着我。   微微叹了口气,我回答:“如果你能联系到他也不会亲自来找他吧。既然你们这个助理都联系不到我又怎么联系得到呢?”   她沉默了一会儿,咬了咬唇看着我:“那我去他门口等他吧,我就不相信他不回来!”   我听后一惊,忙拉住她:“别去!你这样会被人家当成小偷的!”这理由蹩脚得我自己都不相信,所以在她起疑之前我又接上,“这样吧,我的电脑里有一点他写过的稿子,要么我把那些稿子发给你?反正你这样去也不一定等得到他,既然我这里有现成的干嘛不用?”   我所说的“他写的稿子”是我无聊时“模仿他的文笔所写的稿子”,毕竟我也曾经给他代过一段时间的笔,在文笔这一块应该不会有什么破绽。   “……真的是周崇光写的?”她收了收表情,有些迟疑地问我。   我点了点头,表情十二万分的真诚。   见她还是一副迟疑的样子,我赶紧在她那里撕下一张便利贴,递给她:“我看起来也没必要骗你吧,我只是看你那么辛苦想帮帮你。你把邮箱留给我,我马上发给你。你如果看看觉得不对也可以来找我,反正我也住在这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是吧。”   我拍拍她的肩,又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   “那好吧……”她写下自己的邮箱,又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认真而严肃地盯着我,“一定要在四小时之内发给我!不然的话……”她没说下去,只是想到什么身体抖了抖。   我忽然对她有一种同情的感觉——有宫洺这样的老板真是她人生最大的不幸。   林萧除了邮箱,还留了她的号码给我,并且对我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在四小时之内发给我”、“有特殊情况可以打电话通知我,我二十四小时开机”等等。   我微笑着接下了她所有的话,然后微笑着目送她远离这所公寓。等到再也看不见她的人影的时候,我的防御系统一瞬间崩溃瓦解。   捏了捏自己已经僵硬了的手心,黏糊糊的全是汗,连背后也都是汗。我望着毒辣的太阳,却是全身冰冷,好像有人把一大桶冰块哗啦啦地全部塞进了我的身体里。   我沉默地望着街道好一会儿,转身走进凉快的公寓,没有了买冰淇淋的兴致。   这样的我让我觉得害怕,我觉得我自己真是卑鄙。   ——TBC——   ☆、-43-   -43-   说实话,我对于《小时代》中林萧这一角色有一种奇怪而莫名的情感。   我喜欢她,是因为我爱顾里,在别人都拼命伤害顾里的时候只有她陪着顾里走到了最后,我觉得她帮我完成了我们做不到的事情,所以我感谢她、喜欢她;可相对的,我也讨厌她——书里的她,长得不漂亮、没有能力、自卑善妒,可就是她这样的人竟然碰上了顾里这样的朋友和简溪、崇光这样的完美爱人——这也许是我觉得她不配得到这些吧。   如果不是《小时代3:刺金时代》中快结局时,南湘在医院里和林萧犀利的争吵时我注意到了南湘的用词,我大概还没有真正意识到用那两个词来形容林萧是多么贴切。南湘说她“自卑”、“善妒”。   只能承认的是,我第一次看见那两个词的时候心脏好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样微微颤抖起来。   我一直不知道,这个故事讲述者林萧——在文中也不乏犀利的吐槽的语句,她的毒舌程度也是一流的,只是被更加毒舌的顾里盖过了风头——她的内心是极度自卑的,因为她身边的人总是一个比一个牛逼。   记得原著里说,林萧她离不开顾里,她是依附着顾里的植物,一旦顾里倒下了她也会轰然倒下。她依赖顾里已经到了我们无法想象的地步。但即使是这样,我也觉得,她心里有那么一点点地嫉妒和恨顾里……我也说不清这种莫名的感觉是从何而来,反正站在我的角度我就是这么觉得的。   正是因为太爱顾里,有时才无法忍受顾里的所作所为,我相信顾里、南湘、唐宛如也是如此。如果不是唐宛如真的把南湘看得很重要,又怎么会在得知南湘和卫海在一起后怨毒地盯着她,说她是“贱人”?   如果卫海是被别的女孩抢走的,而那个女孩长得比宛如好看,性格比她温柔,那么唐宛如只会窝在姐妹们的怀里哭泣打滚求安慰。可抢走她爱人的是她认为最好的姐妹,南湘。   从《小时代》第一部到第三部,我见证了她们摸爬滚打的轨迹,看着她们一次次揪着对方的头发争吵又流着泪抱着对方说“对不起”。再多的争吵也磨灭不了她们心中对对方的感情和牵绊,我知道这就是我羡慕四姐妹的根本原因。   我觉得我很像林萧。   我和她同样是平凡无比的女孩,同样是高中时期老师手中的宝贝之一,同样拥有最最普通的家庭,并且最重要的一点,我和她一样自卑。这样的自卑来得我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明明我有一个不算太差的家庭,可我总是觉得自己比不上别人,唯一能让我引以为傲的就是我的成绩。所以当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用功学习的时候,我总是笑而不语。   没有人可以体会我的心情,也许连我自己自己都搞不清楚。   只是一想到我没有预料的未来之中,林萧会和崇光在一起拥抱、牵手、接吻,做那些我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因为我觉得一想这些事情简直就是在玷污崇光。   我嫉妒林萧,嫉妒她这样一个无比平凡的女孩可以得到崇光毫不保留的爱。我嫉妒她——我为崇光做了那么多事他也只把我当朋友,而他和林萧认识才多久就在一起了……可恶的官配,我从来没有这样讨厌过这对官配。   一想到崇光和她接吻的场景我就嫉妒得发疯,藏在身体深处的那只小狮子凶狠地撕扯着我的心灵、身体,想要突破我身体的屏障跳出来咬死林萧。   面无表情盯着电脑屏幕的我任凭思想放空,冷气吹在皮肤上,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可明明是这样热到逆天的天气。屏幕上,崇光的照片一张张整齐地排列在文件夹里,照片上的他笑得开怀。   “为什么你可以一直这样开心?”我咬了咬唇,眼泪不自觉地模糊了视线。   我想我一定是被那个只见过一面的林萧搞得快疯了。   ****   何杨的公司在林朝夕的帮助下蒸蒸日上,这是我没有预料的事情。   在过去林朝夕和我描述的有关她自己的事情之时,我觉得就算她在学校里是个好学生但还是个缺乏作战经验的富二代大小姐,因为是她自己说的她斗不过宫洺。而到了现在我才知道,她不是不厉害,而是在和宫洺对决的时候隐藏了自己的实力。   她和何杨是学院金融系的两位有史以来成绩最突出的“情侣组合”(二人密切的关系及不败的成绩让无数人八卦猜测他们的关系,即使当事人都没有承认),拥有“A”的成绩。而在校园模拟的考试中,二人联手打败了无数学院精英。   以上的消息都是我在他们学院的贴吧里一个记录帖里看见的。即使何杨和林朝夕都已经离开了学院,但二人如同神话一样的不败成绩在学弟学妹那里还是具有鼓励作用的。学院唯一的遗憾就是何杨林朝夕他们俩都没有上完全部课程就提前离校了。   试问这样的一个精英就算没有经验又怎么会被宫洺逼到这种程度?何杨水平比她高不了太多,可硬是在没有掌握宫洺把柄的情况下把公司安全地赢了回来,林朝夕不可能做不到。所以我知道她一定有事情瞒着我。   还有林朝夕的死亡。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疑点,凭我对宫洺的了解,宫洺绝对不是那种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人,更何况杀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宫洺再傻也不可能这样做。   事件背后隐藏着的各种不合理,在当初我烧坏脑袋之时完全没有考虑到,等现在静下心来好好想想才发现林朝夕的解释中充满了漏洞。我也曾因此质问过林朝夕,不过她那种无比淡定的态度让我气焰全消觉得自己是在无理取闹胡思乱想。   而最让我确定我的想法的是系统的那个“身世之谜”的连锁任务。明明我已经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但任务栏中显示全部完成还需要最关键的一环。   那一环中,一定藏着我至今为止还没有接触的真相。   哦对了,值得一提的是,在七月份的时候,何杨管理公司的消息不知道是从何处传出来的,很多学弟学妹毕业之后都到盛世公司实习,说是仰慕何杨和林朝夕的大名,也希望可以从学姐学长处学到更多的金融知识。对于这样的人,何杨在考核通过之后几乎是照单全收的。至于原因,我自己猜测是他想要培养一支完全是自己势力的队伍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林朝夕和何杨的联手一定会比顾里顾源造成更惹人发疯的结果。   这应该是来自于我这种总是准得离谱的理科女生的直觉。   ****   今天何杨一反常态地把我从被窝里拎了起来,开车带着睡眼朦胧直打哈欠的我去服装店挑衣服。一直到他把我推进了店里我才被店里的灯光震得猛然醒了过来。   N个服务生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在我身上比对,剩下的拿着化妆的刷子眼影什么的往我脸上蹭,这种只在电视上见过的场景发生在我身上真是让我震惊无比……所以我迅速扒拉开仿佛是黏在我身上的服务生,面色纠结地问何杨:“这是要干嘛?”   “今天要去参加何倩的婚礼,忘记了吗?”何杨坐在沙发上看杂志,听见我的声音头也不抬地回答了我。   没错,我记起来了。那个叫何倩的姑娘上礼拜打过来过来和何杨说她要结婚了,希望我们可以去参加她的婚礼。我本来以为何杨会拒绝的,因为公司实在是忙的要死,他不至于为了一场婚礼浪费一天的工作时间。   目瞪口呆之余,何杨为我解释了有关何倩的事情。   何倩是林朝夕和何杨的大学金融系的同学,关系说好不好说坏不坏,不过据说曾经有一段时间追求过何杨,在知道何杨喜欢的是林朝夕之后大哭一场果断放弃,带着开朗的笑容衷心地祝福他们可以幸福。   她那样的姑娘真是让人喜欢又心疼,和何杨告别的时候,她拍着何杨的肩说:“你没有选择我,那是你的损失,不过还是谢谢你给了我一段美好的回忆。你和林朝夕很搭哦,希望以后可以去参加你们的婚礼。”   结果直到何倩自己结婚了邀请他们去,何杨和林朝夕也没有结婚。当然,最终原因大概是我占了林朝夕的身体吧。   不过即便是这样,一大早拉我起来带我买新衣服化妆,这样明显抢新娘风头的行为真的大丈夫吗?坐在椅子上的我对于何杨的行为万分纠结。   大概这样漫长而甜蜜的折磨持续了三个小时左右,服务生把我从化妆间推出来的时候,我身上换上了一件白色的紧身连衣裙,脚上踩着十厘米的白色高跟鞋,手上拎着黑白相间的皮包。脸上化着我自己强烈要求的淡妆,好久没有护理的头发也被拉地笔直。   挺胸抬头,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样漂亮过的惊艳之余,我也有一瞬间的恍惚:我仿佛在我的眼睛里看着了一只潜伏着的狮子,那只狮子叫林朝夕。   何杨一言不发地站在我身后,看着镜子里的我,而后扬起一个淡淡的微笑:“很好看。”   我回过神来,机械式地回答:“你喜欢就好。”   婚礼办在一个规模不小的酒店里,看来当初的何倩嫁了一个不错的男人,至少这个男人可以为她提供还算不错的生活和婚礼。挽着何杨的手走入大厅的时候,很多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我们的身上,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认出了何杨。   何倩穿着红色礼服,笑容满面地招呼着客人们,脸上精致的妆容让我差点认不出来(我本来也不认识她,只是多少会有一些林朝夕保存在身体里的记忆,所以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印象)。她头上戴着钻石皇冠,在灯光照耀下闪耀着夺目的光彩。   没有一个女人不喜欢钻石,再脱俗的女人也避免不了,何倩是,我也是。   她看见我们的时候怔了怔,而后惊喜地小跑上来一把拉住我的手,毫不掩饰自己的快乐:“朝夕,你真的来了?我还以为你这样的大小姐会不屑来参加我的婚礼。”   这样异常奇怪的话在她口中说出来却不带一点讽刺,大概我也是被今天的气氛所影响,笑了一下:“老同学的婚礼,怎么可能不赏脸。”   她笑得花枝乱颤后又把视线转向何杨,哥们儿般地轻锤了一拳何杨的胸口,很是爽朗:“虽然我知道你现在混得很好,不过我还是想狠狠地嘲笑你一把——姐姐我最后还是比你早结婚吧?”   许是大学同学见面那种开玩笑的气氛让何杨远离了那些商场上的尔虞我诈,他轻轻地笑了笑:“那就狠狠地笑吧,要不要来比比谁先有孩子?”很难想象那样严肃的何杨也会开出这样不找边际的玩笑,不仅是何倩,就连我也被他逗笑了。   “本来想拉你来当伴娘的,”何倩冲我挤眉弄眼,又故作惋惜地叹了口气,“谁让你今天又打扮得那么漂亮,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才是今天的新娘呢。往我旁边一站真是把我的风头都抢去了。”   我只是听着她的话默默地微笑。   看得出来今天的她真的是非常高兴,本来她就是个话多的人,在这样的日子里她简直成了名符其实的话痨。聊了大概有半个小时,在另外一边招待客人的新郎来到我们面前,那个瞬间我觉得何倩当初放弃了何杨真是个明智的选择。   新郎长得帅,风度翩翩谈吐文雅,最重要的是真心真意对何倩好——这一点从新郎看何倩的眼神就可以看得出来。   趁着新郎和何杨交谈的时机,何倩神神秘秘地把我拉到一边,小声而八卦地问我:“你打算什么时候和何杨结婚?”   我听见这个问题的时候心中咯噔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却是十分无奈:“皇帝不急急死太监,我们俩都不着急你着什么急?”   这时她却收起了脸上那种嬉笑的表情而变得严肃起来:“朝夕,在学校的时候,你们就是公认的一对,你和何杨在这个世界上都找不到比彼此更般配的人了。如果当初何杨喜欢的是别人我一定不会让步、一定会争取到底,可我的对手是你,所以我甘愿退出。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现在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衷心希望你们可以幸福,就像我一样。”   她紧紧地握着我的手,像是一个苦口婆心的班主任劝导一个孩子别再贪玩认真学习。她脸上的认真表情和严肃眼神看得我只想闪躲,可她不给我这个机会。   我多想告诉她,我不是那个喜欢何杨的林朝夕,我是喜欢崇光的朝夕,这样的我怎么可能接受自己嫁给何杨?况且目前公司的状况也不允许我们谈论男女之情啊。   叹了口气,我轻轻地挣脱开她的手:“你不懂。”   何倩刚想开口对我说些什么,就在这个时候,何杨的手机响了起来。我下意识地转头望去,看见何杨的表情在接起电话五秒后发生了极度诡异的变化。   说是诡异,那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在何杨脸上见到过类似于这样的表情。他脸上的表情不是恐惧害怕,不会惊慌失措,不是难过悲伤,而是失神。就像一支巨大的针筒,把何杨体内所有的生活下去的希望和生命一并抽空。   我从来没有想到何杨的脸上也会出现这样的表情,那样只会让我觉得何杨见鬼了,或者是我见鬼了。显然何倩也注意到了不对劲,脸上的表情也凝固了起来。   我们的身边觥筹交错,温柔的细语充斥着冲刷着我们的耳膜,而我们四个人之间的气氛却僵硬得如同世界末日快要来临。我没办法动弹,感觉一只看不见的幽灵刷的一下从我背后划开了一道口子钻了进去。   下一秒,何杨原本狠狠抓在手里的手机从指间无力地滑落,掉在地上,宽大的屏幕碎裂成了可怖的蜘蛛网。他灰白的脸色让我感到了巨大的恐慌。   我慌忙上前抓住他的手,可是他的手指却冰冷冰冷的,没有一点温度。   “发生什么事情了……”我的声音在颤抖,我听出来了。   “……”何杨呆滞地把脸转向我,像是一个没有生机的幽灵用无神空洞的眼神望着我,他的嘴唇微微张合了几下,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片刻,他甩开我的手,疯子一般地冲出了酒店。   我瞥了一眼被他甩开的那只手,怔了怔咬着牙跟着他跑了出去。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了。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哈,礼拜一更新的原因只有一个……我病了T_T   ☆、-44- 作者有话要说:  ←背景乐,请根据自己需要选择是否戳开。【看过电影的应该听过,是顾里生日之后走在大街上时的背景乐。】   小时代电影里的大家陆续杀青,我的心情异常复杂。   很早就想说些什么了,在看见崇光变成了陆烧之后,我分不清我究竟是爱崇光还是陆烧。如果,崇光他就只是崇光该有多好。   七月十七,崇光、顾里,不见不散啊。   阿绌。   -44-   窝在满是泡泡的浴缸里,靠着温度已然冷却下来的浴缸壁,我湿透了的长发半浸在在泡沫里看不真切。我默默地盯着时不时地从浴缸里飘出来的透明泡泡,升到半空之时颜色忽然千变万化,最后湮没在触及不到的空气中。   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轻巧地敲打在玻璃上,声音不响却密集无比,听在耳朵里有一种莫名的烦躁之感。我从水温七十度开始泡澡,泡到现在水温已经比我的体温还要低。平时的我不是这样子的……我只是觉得,在这样的日子里,我需要干一些事情来让我平静一下。   拢了拢湿发,我站起来拧开淋浴器,闭上眼睛让适合的水温滑过我身上的每一寸皮肤。   浴霸金黄色的灯光洒在我的身上,在我肌肤上残留的水珠里折射出一点一点耀眼的光芒,让颓废的我看起来竟也像满血复活的女王一般。   我裹上浴袍,刷的一下拉开因为洗澡而拉上的窗帘,注视着窗下行色匆匆的行人们。灰蒙蒙的天空仿佛是在为什么即将发生的事情写下序言,带着沉重的叹气。我从架子上扯下干毛巾,关掉浴霸,坐在客厅慢吞吞地擦拭着头发,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   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我一个人,这样的感觉很像我还住在崇光家里,他忽然就不知所踪的时候。那时候的我,空洞、茫然,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好,不知道自己去哪里好,只想打电话联系到他,哪怕只是听听他的声音,看看他发来的短信也好。   心情莫名地就烦躁起来了,自从那天我和何杨狼狈地离开何倩的婚礼之后,总是会有乱七八糟的回忆塞入我的大脑,就好像暗示着我有什么事情发生。   不知道现在的何杨在干什么呢,他也已经好几天没有回来了。虽然我每天都可以联系到他,虽然我每天都可以看见他发过来的短信,可我的心中还是隐隐地觉得不安——这样无比平静的何杨让我觉得害怕。   我打开衣柜,从里面拿出了一套黑色的风衣,轻轻地裹在身上,用腰带狠狠束紧了我的腰,勒到我几乎喘不过气来为止。穿好衣服,我面无表情地对着镜子,里面的我同样冷冷地看着我,像极了林朝夕。   我面色苍白得看起来就像是个死人,所以我拿出了一支淡粉色的唇膏给我的嘴唇上了一层淡淡的色彩,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是今天的主角。把吹干了的头发束起,梳成一个最最简单的高马尾。   外面的风大了起来,咆哮着要把街上的树和行人全部吹走。   我拿着一柄黑色的伞,推开门,迎面吹来的风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明明只是一场夏季的雨,非但没有让人觉得凉爽,反正只让人发自内心地恐惧和颤抖,带着秋季的肃杀。   现在的上海在我眼里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坟墓,吞噬着你,吞噬着我,吞噬着何杨,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还会吞噬掉更多的人。它仿佛就是靠这种与生俱来的吞噬的能力,来让它自己充满活力。   而此时此刻,已经有一个人被上海咔嚓咔嚓地吞噬了进去。   我站在公寓门口,何杨的车很快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他摇下车窗,苍白无力的脸上没有一丝悲痛的表情:“准备好了吗?”   我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位上,系好安全带,冲着何杨沉默地点了点头,而后一言不发地盯着挡风玻璃上不断消失又不断消失的街道。雨刷把冲刷着污秽的雨点细细地抹去,发出咔咔的有节奏感的响声。   换做平时,坐在一向开得很稳的何杨的车上,听着车里舒缓的音乐和雨刷的声音,我一定会安心地蜷缩起来睡觉,只是此时此刻我没有一点睡意。我像个木头人一样地坐着,感觉自己的灵魂轻轻地飘荡在我的头顶之上。   记忆有些错乱,恍惚之间我才想起,我和何杨究竟是要去哪里——我和何杨要去的地方是墓地。   我们是要去参加何杨母亲的葬礼。   ****   从小到大,我参加过无数的婚礼和葬礼,送走我的家人,迎来我的新家人。可没有一次是让我感觉如此刻骨和压抑的。   这样的气氛让我的回忆出现了错乱,让我依稀回想起那一天。   那天何杨发了疯似的从何倩的婚礼上跑出来,跳上车,脸色苍白一副活见鬼的样子,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惊慌失措地看他颤抖着的手困难地把方向盘握在手里,稳了稳呼吸才敢开出去。而我也能从他不断狂飙的速度中感受他的害怕和恐惧,可是我不敢打扰他,我连伸出手握住他、和他说说话的勇气都没有。   可是我也不知道我在怕什么,也许是怕何杨口中会说出异常可怕的消息。   我说过了,我也是个和林萧一样胆小的人,我也需要依附着什么成长——在家里,我依附爸妈;在学校里,我依附老师和同学;游戏里,我依附系统和崇光;现在,我依附何杨。即使不喜欢这样依附的生活,可我知道,我别无选择。   ——所以,我不知道现在的何杨轰然倒下之后,等待我的将会是什么。   他口中一直喃喃念着什么东西,饶是我也得把耳朵凑过去非常努力地辨认才能听清他说的话。在车上,我猜测那是一个什么地方的地址。下了车之后,我抬头一看才发现那是一家医院。   是的,又是医院。我曾经来过医院无数次,来医院的原因有喜也有忧。这个地方,迎来了太多的生命,也带走了太多的生命。治好的人与医死的人永远是成正比的,你无法评判这就是个怎样的地方,就像是人类,一半是魔鬼一半是天使的人类,你不可以完全否定它也不可以完全肯定它。可我就是这样厌恶着这个地方。   穿过仿佛走不完的白色走廊,刺眼的灯光在我的眼里铺设出一条无形的道路,看起来在引导我走向一条不归路。   何杨在急救室里看见了躺在手术床的他的母亲,他的爸爸坐在手术室外面一动不动,就像何倩婚礼上的何杨一样——被抽走了灵魂般的漠然。   何爸爸听见声音之后抬起头来看了我们一眼,神情有些恍惚。他摇晃着站起来,目光落在何杨身上,手指颤颤巍巍地指向手术室,声线不稳:“你的妈妈……”   其实已经不用他说,何杨早已经看见手术室里大门大开之后的景象。他仿佛根本没有听见何爸爸的话,一步一步走向手术室,就像是在走向一个悲伤的故事的结尾。他挺直了的背影此刻在我的眼里越来越小,好像何杨一下子苍老了好几岁。   我往前跑了几步急急地拉住何杨的手,不希望他再继续往前走:“何杨,别看了。”我的声音带着一丝连我自己都没有察觉的颤抖。   求你了,何杨,不要去看了,你会受不了的。这样的你一定会受不了的。   我看过太多的生死,爷爷奶奶的、外公外婆的,甚至是叔叔阿姨舅舅舅妈的,我知道亲人离我而去时在世的人要承受多大的痛苦。即便我没有失去过我最爱的爸妈,可我也知道,只是失去血缘亲人之时就已经够痛了,那么失去爸妈该是怎样的锥心之痛?   你会在看见他们平稳的面容时记起来你曾经因为某个玩具赖在地上不肯走,他们无奈地蹲下身来和你商量,最后拗不过你只好给你买,接着说“下不为例”;你会记起来青春期那个最最叛逆的时候,成绩不好而导致的整日的和父母的争吵,面红耳赤热泪盈眶;你会记起来大学时候最盼望的就是春节回家推开门的那一刻,妈妈包着饺子爸爸看着报纸,开心地和你打招呼:“回来啦?”   …………   所以,何杨,我求你别看了。你说我胆小也好,自私也好,可我,林朝夕只求你这一件事——不要再看了……   我的视线忽然不可抑制地模糊了起来。   何杨没有回头,身体一震。而后他用没有被我抓住的另一只手安慰似的反过来拍了拍我的手背,声音沙哑:“没事,我没事。”   他的母亲身上全是血,右脚以扭曲的姿势摆在上面,在洁白的布上衬得格外触目惊心。她的面容没有痛苦,很是平静,也许她在临走之时知道了何杨看见她这副样子会多悲伤,所以故意摆出这样安详的表情。   医生说,病人死于车祸,因为失血过多,送到医院时就已经抢救无效了。   他走到手术台边,握住他母亲的无力垂下的手,把它贴在心脏的位置。斑驳的血迹印在手上,何杨像是要把那些已然干涸了的血液倒灌进自己的心脏。也许他觉得这样他母亲的血液就不会没有去处了。   何杨原本的身躯在僵持三秒之后就缓缓地矮了下来。我的大脑还来不及消化这个让我悲伤的消息,很久之后才反应过来——何杨跪下了,在他母亲面前跪下了。   何杨是多骄傲的人,不了解他的人根本想不到。根据我和林朝夕对他的了解,他绝对是那种“跪天跪地跪父母”的顶天立地的男人。可这样一副原本感人的场景在我眼里却是那么的痛心,我忍不住想要哭。   他在悔,在恨。他在心里责问他自己为什么不早点过来,如果早点过来,是不是就可以救回他母亲了?再不济,也可以看到她的最后一面。   ……可是,还是晚了。他甚至连她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何杨忽然发出低吼,听起来就像是濒死的野兽发出的最最绝望的咆哮,仿佛下一秒他就会把自己撕得粉碎。我冲上去,和他一样跪在地上,泪流满面地抱住何杨,希望把我身上的温度传到他的身上。   他紧闭的双眼在颤动,可是却没有一点眼泪。他抬起头,牙齿死死地咬住自己的下唇,直到咬出血印也不肯停下来。   同时,我的心脏也被这样巨大的悲伤气氛摄住了,胸口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我恨自己的无力,此时竟然没办法给何杨哪怕是一点点的安慰。   狂风呼啸而过,医院的灯暗了下来,为这此时无声的悲伤点上一曲安静的安魂曲。它仿佛是在用它独特的方法为这个刚刚离开尘世的生命,哀悼。   再把时间拉回到现在吧,这个充满悲伤气氛的墓地之中。   在场的人一色的黑衣,一样的肃穆表情,一样的安静、无人出声。除去在医院见过一面的何爸爸和何杨,我能认出来的,大概就只有墓碑上那一张黑白照片里笑得格外局促的女人了。   她和何杨很像,眼睛、嘴唇、鼻子,何杨身上的这一切都是来自他的母亲的。   我想何杨一定非常、非常、非常爱他的母亲,不然也不会在她死去之后的几天内几乎一言不发。他眼神空洞地望着墓碑上的她,把原本撑在自己头上的伞轻轻放在了墓碑之上。他担心他的母亲会淋雨。   我走上前把伞放在他的头顶,我知道他的母亲一定不希望看见自己的儿子变成这幅模样。   何爸爸站在一旁,低垂着头。明明是不到半百的年纪,此时看起来却已经六十岁一般。他额头上深深的皱纹和鬓上的白发是被时间刻下了的额角,是时光在他身上流过的痕迹。   在场的每个人依次走上来在她的墓碑前摆上了黄色的菊花。   轮到我的时候,我把伞递给何杨,拿起他怀里的那一束一并放在了墓碑前。雨水淋湿了我的身体和头发,没有说过话的我蹲在她的墓碑上小声而坚定地说:“您放心去吧,我一定会把何杨从悲伤里拉出来的。”   说罢,我站起来,深深地鞠躬。   这可能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虽然我们从未蒙面。细密的雨声隔绝了我和她的悄悄话被别人听见,但我知道,她一定听见了,而且听得清清楚楚。   抬起头,灰蒙蒙的天越来越沉,雨水落进我的眼眶里,有些刺眼的疼痛。   从此,在这个世上真正在乎、关心何杨的人,就又少了一个。但是,我知道我一定会陪何杨走到最后。   因为我也是关系何杨的那少数的人群之一。   ——TBC——   ☆、-45-   -45-   夏季就是夏季,雨来得快也去得快。自从葬礼那一场雨后,天空就恢复了原本的澄澈,好像天空从来不曾出现过那一抹灰暗,一直都是那么的干净。   可是我们都知道,有些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我们没办法当做没发生。那场安静无声的葬礼是何杨心上的灰暗,是他心上抹不去的伤口。这样一想的话,就会觉得天空真是可恶,总是喜欢和我们作对,明明第一天还和我们一样伤心得要死,结果第二天就换上了笑脸。   我会那么想,是因为这几天我心情不好,而且极度无聊。一个人呆呆看着玻璃窗的时候,乱七八糟的想法就会从心底涌上来,在大脑里汇聚成一句一段的完整文字,类似于某种强迫症。   而心情不好的原因自然是因为何杨。   我知道失去了母亲的何杨会伤心、难过,会借酒消愁,会做出一些反常的举动,会放下工作好好地休息休息。可是他没有,一样都没有。我没想到他会那样平静地继续工作——每天按时上下班,照例把文件带回家和我讨论。或者周末的时候微笑着询问我家里是不是需要买什么东西。   原本是何杨的话,按他的性格,我可以理解他超乎常人的恢复力——他们,包括顾里宫洺,都有一种叫做“快速治愈”的技能,可以瞬间治愈所有想治愈的伤痕。一开始,看见何杨那个样子,我真的以为他从伤痛里走出来了。可后来何杨一切的一切,都平静得太过反常。   这一点当然不是我发现的,是林朝夕发现的。她把何杨的一切看在眼里,然后坚决而果断地对我说:“何杨不是这样的人。”   我看不出什么端倪,自然是不服的。问她原因,她也只是摇摇头说:“感觉吧。我感觉何杨不是这样的人。”   在她的提醒之下,我开始刻意去观察何杨的一举一动和说话时的眼神。我在大学里除了自己的专业,还因为对心理学感兴趣而选修了心理学,平时要是注意一下还是可以揣摩出对方的想法的。而也就是这样,我发现林朝夕说的一点都没错——何杨不仅没有从他母亲死亡的阴影里走出来,反而越发沉溺。   比如说——   他在笔记本的键盘上敲敲打打的时候,手按在键盘上的力度、速度、声音,还有他盯着屏幕时的表情和眼神,都可以看出他此刻的心情是否烦躁:因为当一个人长时间盯着一个地方的时候是最容易泄露情绪的。   林朝夕了解何杨就像了解她自己一样,所以很容易就能看出何杨的不对劲;而学过心理学理论知识的我就可以根据林朝夕发现的这些“不对劲”来推测出何杨的心里所想。推测的最终结果我在上面也说过了。   另外一些值得注意的小细节是,何杨把有关他母亲的照片和衣服全部搬到了这里来,并且全部封进了箱子里;和我聊天说笑时,每当我提及家庭这个话题时,他总会很巧妙地避开,等等。   这就是类似于我们平常所说的“鸵鸟心态”:一种逃避现实的心理,也是一种不敢面对问题的懦弱行为。心理学通过研究发现,现代人面对压力大多会采取回避态度,明知问题即将发生也不去想对策,结果只会使问题更趋复杂、更难处理。就像鸵鸟被逼得走投无路时,就把头钻进沙子里。   何杨太思念母亲,所以把她的东西都带到家里来,但同时,他怕自己睹物思情,又鸵鸟一样地把东西封起来,以为看不见就是不存在。刻意避开家庭的话题和拼命工作这样的行为,是为了让自己忘记一些想要忘记的事情,不过这样的做法通常是自欺欺人的。   他现在的症状还算是轻微的,只要想办法让他直视他母亲的死亡就可以了。但是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必要的刺激是必须的。   所以此刻我就在以“让何杨真正恢复过来”为目标而努力。   “你确定这样可以吗?”林朝夕不确定地问我。   “我试试吧。你猜能成功吗?”我踮起脚,把照片用夹子夹在绳子上。   “悬。”她的声音听不出是讽刺还是别的什么。   忘了提了,那场葬礼后,系统为我开启了能与林朝夕自由对话的新技能,让我不用只能在梦里和林朝夕对话了,对我和她都方便了许多。不过我们的对话只有我们可以听见,就像是用脑电波交流一样,不需要真的开口。   把最后一张照片挂上绳子,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撑着自己疲倦的身体看了看整个房间的布局才瘫倒在沙发上。   原本干净的房间里此时挂满了装饰用的小绳子,用胶带粘在了墙上。而每一条绳子上都挂满了何杨母亲的照片和衣服。打开的窗子吹进来的风把挂着的东西吹得左右摇晃,远远望去,颇为壮观。   我双手托住下巴百无聊赖地盯着其中一张离我最近的照片,上面何杨的母亲还是个年轻的已婚妇女,留着披肩长发戴着帽子对着镜头很羞涩地微笑,干净而纯洁的气息是现在只知道化妆的姑娘们比不上的。   嘛,何杨的母亲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美人啊。   本来是想想点别的事情好让自己放松下来迎接何杨的,没想到思绪还是会不由自主地飘到照片上面去,紧张得有点痉挛的胃就隐隐抽痛起来。林朝夕的那个“悬”字还真是让我担心得慌,万一我估计错误,刺激不到何杨或者把他刺激疯了,他会不会一气之下把我赶出去?   ……那我就没有去处了好吗!   我已经离开了崇光了,所以不想再离开何杨了……我揪紧了自己的衣角。我再也不想体验一次失去别人的痛苦了,再也不要了。可是,我也答应过何杨的母亲,要带何杨走出悲伤,所以我更加不能违背我的诺言。   天色渐渐沉了下来,夕阳斜打在沙发上,带着凄凉的美感。原本挂着的普通照片,在这一片柔和的光里变得如梦如幻。我忍不住掏出手机拍了几张,想把这一刻定格下来。   拍到一半,客厅的门突然被打开,何杨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我真痛恨我的反应迟钝——直到何杨面色阴沉地走到我面前我也没把脑子里那些语言组织起来,只能无措地站起身,干笑:“回来啦……”   话音未落,他干脆地把手里的文件“嘭”地一声摔到地上,三步并作两步站在我的眼前,低下头鼻子几乎贴上我的面颊。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行为吓得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脚踝撞到了沙发脚,痛得我一个激灵。   “谁让你把这些东西拿出来的?”何杨盯着我的鼻尖,一字一顿。   他的面容阴沉而平静,但我可以从他额前跳动的青筋判断出他已经动怒了,只是他隐忍的性格不允许他就此爆发出来。   【提示:何杨心情值-300。】   冷静,冷静,林朝夕你给我冷静下来。激怒何杨就是你要的效果,真正刺激到他才是你的最终目的,说话吧,快说更多刺激他的话好让他有勇气面对现实吧。我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   我悄悄地吸了一口气好让自己平静一点,张口:“天气不错,想拿出来晒晒。”   “现在,立刻收回去。”何杨的声音有种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要收你自己收,”我把头扭向一旁,双手环胸刻意制造出我是女王的假象,可事实上我的手一直在抖,“你妈的照片为什么要让我收?”   我眼角瞥见何杨身侧的手已然握成了拳,我真是担心他会气到一拳揍上来。   “朝夕,我不想对你发火。”我真佩服他,此时他的声音听起来还是很平静。   “我也不想,但是我现在很累了。”我很快接上。   何杨的眼里仿佛藏着一只狮子。他勾起嘴角,脸上却没有一丝笑意:“你以为你懂什么?”   略带讽刺的话语让我身上的词一瞬间竖了起来,可我分不清那是我的情绪还是林朝夕的情绪。我也同样笑了起来,露出我尖锐的犬牙:“是啊,我不懂,死个人而已。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你有必要一天到晚避而不谈吗?连我都可以从我爸死掉的阴影里走出来你为什么不可以?”说到最后我忍不住提高了音量。   “是啊,你牛逼,你爸死了你都可以这样平静地谈论他的死亡。可我是胆小鬼,我办不到,你满意了吗?”何杨的眼里有一种很深的怨气。   那一刻林朝夕仿佛彻底控制了我的身体,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甩手给了何杨一巴掌:“这一巴掌,是为你侮辱我对我爸的感情而道歉,”接着又是反手的一巴掌,“这一巴掌,是为你那份懦弱。”   何杨大概是没想到我会突然动手,傻傻地愣在了原地,迷茫的眼神有点像我记忆里初中的他。   “我认识的何杨,也许以前是懦弱的、自卑的,他成绩不突出,没有人喜欢他,甚至还匿名寻求他人的帮助!可是自初三开始,他越来越自信了。我记得初三时他的成绩突飞猛进,居然扬言要比我考得好,而他真的做到了!”   何杨怔怔的,一言不发。   “高中的他一直都很优秀,不管什么事都努力做到最好,连我都比不上。他越来越喜欢微笑,身上自信的光芒根本无法阻挡,那些都是我看在眼里的。他变得霸气、自信,那才是他心里那个躲藏许久了的真正的他。”   “他很厉害,敢接下我那个支离破碎的公司,也敢和宫洺叫板。”   “可是现在他怎么了?故意逃避现实,装鸵鸟,以为这样就可以解决掉问题了吗?”   “这不是我认识的何杨,他去哪了?你把他藏到哪里去了!”我的声音不响却字字坚定,我伸出手,第一次握住了他的手腕,就像无数次他握住过林朝夕的手腕一样。   他抬起头,眼睛里写满了无措和空洞:“我……”   我一把把他拉到其中一张照片之中,扳过他的脸强迫他直视照片:“你看看,这就是你最爱的母亲,她现在在你面前,你为什么不好好地摸摸她,对她说说心里话!”   我又把另外一张照片递到他面前,照片上是何杨母亲站在还在婴儿车里的他的旁边:“你的母亲那么爱你,你应该知道!她为照顾你、生下你花了多少心血你是最清楚的人!如果连你都这样逃避不去想她,那么多年以后还有谁会记得她!”   何杨在原地站了好久好久,才慢慢抬起手来颤抖着把照片取了下来,贴在最靠近心脏的位置,和那天在医院里把她的手贴在心脏的动作一模一样。   他终于跪了下来,对着满屋子的照片,发出野兽的低吼,落下了滚烫的泪水。   我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他,用力之后我有些脱力,而且看他此刻的状态,我还是让他一个人带着比较好。所以我打算转身离开。   这时何杨叫住了我:“……有酒吗?”   我终于露出了这几天来第一个可以称得上是如释重负的微笑:“当然有,葡萄酒可以吗?”   ****   迷人的夜色降临,带着醇香荡漾在高脚杯里的葡萄酒散发着迷人的光芒,把这样的朦胧衬得愈加淋漓尽致。   我半躺在沙发上,任凭长发任意披着。低头凝视着头枕在我大腿上的醉醺醺的何杨,我笑了笑,伸手覆上他滚烫的脸颊,为他降降温。   他握住我的手,更加用力地贴在自己的脸颊上,迷离的眸子里闪耀着光芒。   “小的时候,我最依赖的人就是我的妈妈了。也许你无法想象,上幼儿园的时候,别的小朋友都很开心可以玩,只有我一个人缩在我妈妈的背后,揪着她的衣角不肯放手,像个扭扭捏捏的小姑娘,”他轻笑了一声,“我妈说,我小时候的性格就像个姑娘,弄得她都觉得生错了性别。”   “我小时候没少让我妈操心。我身体弱,经常生病,那时候也是她放弃了自己的工作陪我一趟有一趟地跑医院;学校里被别的男生欺负了,也是她教导我必要的时候也得使用一些武力手段,但最重要的还是以理服人……”   “你知道吗?我从初中的时候开始喜欢你,第一个发现的人不是我自己,而是我妈。可能是她比我更敏感的原因吧——所以你以为你不认识我妈,可是我妈却早就认识你了。在知道我们大学是一起念之后,她几乎把你当做了自己的儿媳妇,每年都念叨着让我带你回去看看。”   说到这里,他微微啜泣起来。   在酒精的刺激下,何杨的心理会愈发脆弱,话也会平时多很多。但这样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把心里所有的负面情绪全部随着这一场醉酒去除吧。醒来之后,你还是原来的何杨。   时间一点点走过,何杨渐渐睡了过去。我把毯子盖着他身上,靠着沙发背望着窗外依然亮着的灯光。   死去的人已经回不来了,但我们活着的人还得继续走下去不是吗?   “晚安。”我摸摸他的额头,轻声道。   ****   那时我还不知道,在看似平静的生活下,有着疯狂翻涌的巨浪。   那个巨浪正在向一无所知的我一步、一步、一步走来,吞噬掉何杨,吞噬掉崇光,吞噬掉宫洺,也吞噬掉小时代中的所有人。   而我,站在岸边,冷冷地看着那个巨浪把我脚下的礁石拍碎然后冲走。   最后,把我也吞噬了进去。   ——TBC—— 作者有话要说:  31号去春游OVO如果有灵感应该会把春游的情节写到这里来~   ☆、-46-   -46-   日子越过越无聊,夏天的温度逐渐冷却下来,秋季的萧瑟就那么悄悄地席卷了上海这座城市。落叶飘落之际,总是能挑起他人的愁思的。所以我想,古诗里总是在秋季写自己的愁绪是有道理的。   北京奥运会的热度在八月开幕式之后攀升至最高,空间里满屏幕都是奥运会的赛事、祝福、争执等等。不过对于我这种在现实世界里已经看过比赛的人来说,这根本没有什么吸引力——这就像在一部悬疑剧之前你已经知道了所有的答案,所以再好看你也不会有兴趣去看。   人们的节奏并没有因为慵懒的秋季又丝毫的减慢,依然保持着原来的节奏。相对于他们来说,我懒得像一头猪。   因为除去何杨在家的时间,我基本上是坐在窗边数今天门口的那棵树飘下了多少的叶子的。累了就打开电脑和音响,把声音开到最大,好让音乐充满整个客厅。我依然戒不掉喝咖啡的习惯,每天一杯是必须的,尽管那对胃并没有好处。   在空无一人的房子里,回忆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比如说,我会在某个捧着杯子发呆的时刻忽然想起来:我就是在秋天第一次看见崇光的。   那时候,我在病床上刚刚醒过来,迷茫的神色几乎还没有散去。他就那样推门而入,阳光打在他精致阳光的面容上,惊喜的笑容点亮了我灰暗的游戏人生。在那一刻我就对他一见钟情了,只是那时候我自己没有察觉到。   我记得,去年的八月十九号,崇光第一次带我去放烟花,来庆祝我们认识一个人。我把日期记得那么清楚的原因是我后来知道那天是七夕节,我和他这样的行为类似于一场浪漫无比的约会——尽管那时我觉得我自己发烧烧得快死了。   哦,还有被崇光逼着写文的日子。虽然有系统开发的“妙笔生花”的技能,但剧情构思什么的还是得靠自己,所以我抓着头发恨不得把自己脱离地球的日子并不少见。从一开始的被崇光吐槽剧情捉急到后来他会满意地点头,我慢慢地成长,为他写作也成了戒不掉的习惯——这个习惯一直保留到现在。   可是当我想到一个我认为非常好的梗的时候,我会惊喜地跳起来下意识地回头喊崇光的名字想和他分享。话一出口我才反应过来,我已经不在崇光的身边了。   还有离开前我和他最后的美好记忆——平安夜的那个夜晚,那一部只为我而拍的《朵朵》,那一颗只为我而做的烟火苹果。   所有的记忆随着时间的冲洗不仅没有淡去,反而渐渐明晰起来。如果不是这样,我大概还不会意识到我是有多小心地把崇光和我的记忆保存了起来。   离开崇光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常在电视上看见有关于他的消息,也经常去他的贴吧看看他的八卦,看看他最新的照片。偶然在杂志上看见他的时候,我会一个人默默地把他的照片完整地剪下来。   日积月累,我也积攒了一个盒子的照片。我拿锁锁了起来。   说来真是可笑,我前几天才说何杨是个不肯面对现实的鸵鸟、胆小鬼,可是我又何尝不是呢?找有关崇光的信息,不过是因为想他;剪下他的照片,无非是在欺骗自己他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而把照片全部封起来,只是害怕自己内心对他的感情会抑制不住。   崇光就住在我楼上几层,何其近的距离——只要我想,就可以看见他、拥抱他。可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一次,原因自然只有一个:我和他都刻意躲避着对方。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天生的默契。有时想想,其实这样也好,减少不必要的碰面,因为谁也不知道下次见面我们会各自以怎样的身份。也许下一次见面,我是站在何杨身边的经理,而他是为了宫洺可以做任何事的乖巧弟弟。   这样一想的话,我又会无法抑制地嫉妒起宫洺来,嫉妒崇光对他那一份难以割舍的感情。   何杨的短信提示音打断了我的神游。我看了看他发来的短信:“今天不回来了,早点睡。记得吃饭。”   我简短地回答:“好。”   天色暗了下去。自从秋天到了之后白天的时间就越来越短了,这是大自然的规律,我自然是无法掌控的。草草地吃了点面包,七点左右我就疲倦无比地爬进了被窝里,大概是今天没有午睡才让现在的我这么早就犯困了吧。   闭上眼睛,纷乱的回忆在脑海中一幕幕闪过。这一觉睡得极不安稳,也不知道睡了多久,隐隐约约,我好像听见救护车刺耳的声音,公寓下面一片混乱,乱闪的灯光在我这一层的玻璃窗上都可以察觉到。   我烦躁地把头整个埋进被子里,直到声音逐渐远去才把头解放出来。   “大半夜的,吵什么吵。有病。”我皱着眉蹭了蹭被子,享受着这难得的安静。   此刻安静睡着的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我可以睡得如此安心。   其实命运的齿轮一直都在默默地、默默地转动,齿轮边上的人,在某个特定的时刻被拖进去,碾成碎末、灰烬,我们谁都无能为力。   听见齿轮咔嚓咔嚓的声音了吗?   ****   今天的阳光太过美好,打在脸上那种暖洋洋的温度催人入睡。以至于当何杨和我说起去旅游的消息之时,我开始怀疑我产生了幻听。   何杨:“朝夕,想去哪里旅游?”   我:“……旅游?旅什么游?等等你在开玩笑吗?!”   别以为我们的对话还有下文,按通常的情况来说,何杨问我这类问题而我一犯蠢他就会默默地闭嘴然后用一种微妙的眼神看着我。可是今天他好像是抽风了——他看也没看我,自顾自地重复了一遍:“是旅游。国内的还是国外的?时间不要太长,一礼拜为期吧。”   这尼玛简直是破天荒了!何杨难得在这样休闲的话题上对我费那么多的口舌!我站起身,跑到他身边看了看他在浏览的页面,还真是关于旅游的!   我狐疑地盯着他的侧脸:“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去旅游了?”一起住了近一年,别说旅游了,连出去好好玩一场的日子都很少有。   “突然想起来的,正好这几天有空。一礼拜之后公司会有一个很大的项目,到时候想走也走不开了,就想带着你一起去放松一下,”他侧过头对我笑了一下,“怎么?不想去吗?”   “想去当然想去,不过不要太远了,就在上海找个地方玩就好了。”我给出了自己最中肯的意见。   何杨没有说话,点了点头表示答应,而后双手手指在键盘上如飞般敲出一长串的声音,双眼盯着电脑屏幕,面上有一种我看不懂的神情。   这个突如其来的计划来得太过莫名其妙,让我不由自主地生疑。要说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我只能说这是我的直觉——但通常,我的直觉都是准得离谱的。   有什么计划在我不知道的时候酝酿着呢。   ****   经过一系列的讨论,最后我们决定去滑雪。毕竟冬季临近,滑雪这项活动也会慢慢地热起来。并且让我比较向往的是我们订的那家酒店里的温泉,我们可以在滑完雪之后在冰天雪地里好好地享受被热水包围的感觉。   计划虽然已经定下,但离真正动身还是有一段时间的,毕竟得等何杨把公司的一切事务都安排到最完美。   而在这一段时间里,何杨愈发地忙了起来,常常整夜整夜地不回家。要把之后一星期的工作全部在几天内完成自然会有非常大的工作量。而我呢,每天撒欢得像是一只飞出笼子的小鸟,为呼吸到新鲜空气而感觉开心,动不动地就去查滑雪的注意事项等等。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记得读书的时候最期待的就是春游了。一旦我们有了春游消息的风吹草动,就会叽叽喳喳地讨论,谈谈自己想去的地方,回想以前春游的经历。在老师确定春游的地点和时间后,开始无心上课,整日整夜地思考着春游穿什么衣服、带什么吃的、玩什么项目。   我抱着被子快乐地在床上滚了一圈——感觉自己好像是回到了那段无忧无虑的青春时光。   这样激动兴奋的心情在何杨告诉我明天就可以出发的时候达到最高点,我把前几天就已经收拾好了的行李拖出来展现在何杨面前,询问他是否有什么忘记带了。他摇着头说没有,然后笑了一下:“好久没见你那么开心了。”   我怔了一下,不过马上就恢复正常:“我一直都很开心啊,不开心的是你吧。你不开心了,你看什么事情都是不开心的。放心吧,这一次去滑雪一定可以让你非常开心快乐!”   “当然。”这是何杨一贯的简短回答。   正当此时,何杨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起。他脸上柔和的表情在看见来电显示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且我发现接完电话之后的何杨脸色难看得连我看了都忍不住害怕起来。   “怎么了?”我盯着他阴晴不定的面色。   “宫洺好像想对公司下手,”看见了我瞪大的双眼,何杨沉着面色解释道,“刚刚Alex打电话过来说有人在泄露公司的私密信息,虽然还没查出来是谁想要这份信息,但我觉得应该是宫洺。”   宫洺?我身体一震,心中那种属于林朝夕的恨意和属于我本身的惧意一瞬间占据了我的大脑,两种极端的情感撕扯着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让我忍不住颤抖起来。   何杨没有注意到我的不对劲,自顾自地说:“明天给我半个小时,我去一趟《M.E》,你在家里等我回来。”   他刚要转身走开,我一把扯住他的衣角,面无表情:“我和你一起去。”   能说出这么牛逼的话的人当然不可能是我,只是我没想到林朝夕可以凭借着这一种情感轻而易举地突破我的精神屏障控制身体。   何杨一惊,下意识地望着我。而我则是回望着他,一字一顿:“我和你一起去。”   “很多账,我要亲自和他算一算。”   ——TBC—— 作者有话要说:  ← ←自己顶锅盖……   ☆、-47-   -47-   虽然话是从“我”口中说出来的,可是说出这句话的人却不是真正的我啊!“我要亲自和他算一算”这么霸气侧漏的话让我这个三好市民去实施真的可以吗?可是话说出口了我又反悔这完全不是林朝夕的作风啊。   更何况何杨在听见我的话之后,一瞬间发亮了的表情让我永生难忘。   不过难忘归难忘,这种玩命的事情还是比较适合像林朝夕、何杨、顾里这种神人去做,毕竟他们都是能扛着火箭炮往前冲的人。昨晚半夜我就着这个问题和林朝夕讨论了近三个小时,讨论到后来连她的声音都充满了倦意。   最后她实在不耐烦了,冲我丢了一句:“明天你只要乖乖呆着就好,交给你我自己也不放心。”   瞧瞧!人家就是标准的女王样,相比来看我简直就是个小透明。不过听着女王保证了的话,我这个小透明也就抱着被子放心地睡过去了。   果然这世上没有比女王的承诺更让人安心的东西了。   让我忍不住内牛满面的是,今早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的手里握着一支睫毛膏,而我正对着镜子把本来就纤长的睫毛刷得根根分明。本来我只是半睡半醒,看见这幅场景就彻底被吓得醒了过来。   我的手轻颤了一下,然后身体的主动权就回到了我这里。林朝夕的声音从心底传出来:“醒的挺早的。不过现在能把身体借给我吗,我不觉得你可以完成化妆这项任务。”   镜子里的我眼角抽搐地盯着我自己,脸色因为涂了什么东西而明显白皙了不少,即便我摆出了一个平常的表情但看起来还是比原先顺眼很多,只是只涂了一半睫毛膏的那只眼睛看起来略显奇怪。   我顺从地把身体让给她,然后从镜子里看着她一脸漠然地往自己的脸上涂涂抹抹,把脆弱的自己变成一个精致而冷漠的女强人。盯着她化妆师一件神奇的事情,因为我很少看见化妆的整个过程,而从林朝夕涂抹的优雅动作中可以看出她显然是习惯了这种事并且能非常灵活地掌握化妆技巧。   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做最后一步步骤了——往自己的嘴唇上涂上美艳的鲜红色。这样艳丽的红色涂在她饱满的唇上一点都不违和,反而使得她看起来像是一个做好了万全准备的高傲女王。   林朝夕拿起梳子,把柔顺的头发重新梳了一遍,轻轻地披在背后。我记得刚来游戏里的时候,我的头发只是刚刚过肩,如今一年过去了,头发也已经长到了过胸的位置。突然就想到了那句“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曾几何时,我也曾想为那个阳光的崇光留到长发及腰……只是现在这些都已经成了妄想。   我嘲讽地笑出了声,林朝夕淡淡地通过镜子看着我,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下:“笑什么?不好看?”   “不是。很好看,非常好看,比南湘还要漂亮。”我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南湘是谁?”林朝夕难得多了句嘴,看得出此刻她也想找点话题来缓和一下气氛。   “嗯……”我对这个回答显得有些苦恼,“是一个女生,很漂亮,女神级别的那种……虽然她也在上海,但是你应该没有见过她吧。”   我知道小说中的南湘描写得有多美丽动人、勾魂夺魄,不过毕竟我没有真正见过她,不好加以判断。不过从此刻来看的话,化了妆的林朝夕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美女——虽然南湘的美是纯天然的。   林朝夕点了点头表示她了解了,而后看见镜子眼神有些飘忽:“我知道化妆能把一个丑女变成美女,可是我更知道,这样厚厚的妆容就像是一层面具——微笑、发怒,都是假的。”她抚上自己的脸庞,迷茫地笑了,“我不希望何杨看见这样的我,我希望在他眼中我还是那个高傲的、但是没有那么多心机的我……可是现在我没办法,我已经死了……连用身体都是勉强,我又怎么敢要求更多。”   “我的时间是有限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时间就到头了,所以我得在我再也消失不见之前完成我要完成的事情。”   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导致林朝夕突然之间情绪有些失控,因为她的话到后来明显凌乱了许多,不过我还是能体会她的心情的。   她不希望自己这副虚假的样子被何杨看见,因为在她眼里,何杨是恋人,是伴侣,而不是工作伙伴;其次,她此刻能控制身体只是我的允许,而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为灵魂的她会消失不见,所以她很害怕;最后,在有限的时间里,她只能义无反顾地完成父亲留给她的任务,而不能想着与何杨长相厮守,她为此而难过,但她别无选择。   她仰着头,免得自己快要崩溃的情绪让泪水流出来。一袭黑色的风衣,让她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冷艳高贵的女特务。但是谁也不知道,她的心里有多难过脆弱。   收拾好自己的情绪,她换上一副自信的表情。敲开何杨房间的门,她与同样一袭黑衣的何杨对视片刻:“走吧。”声音里是我永远无法拥有的平静。   因为了解何杨,所以她知道此刻何杨也一定收拾好了自己。   这两个对视的人,他们是这世上最完美的情侣,可是何杨不知道,其实他们已经阴阳相隔。   我的心里忽然涌上来深深的悲哀。   ****   之前就想象过《M.E》的公司是什么模样,等亲眼见到了我才知道自己想象中的那幢楼和《M.E》之间的差距就像是宫殿和草房的差距。一句话——没有任何可比性。   因为是上海最近的新建筑,所以外观看起来异常精致漂亮,在上海市中心这样的繁华地段看起来也丝毫没有违和感。而它的另外一个特色就是它那吓人的高度,抬头已经望不到顶了,也许我来一个后空翻可以望见?   对于我这种小市民的盲目崇拜心理,林朝夕嗤之以鼻,还和我在心里对话:“林家的公司规模不会比《M.E》小。”   “你们都是土豪嘛,富二代什么的,我反正又比不上你们。”我叹了口气。   说话间,何杨把自己的名片递给前台小姐,然后我们就被带上了宫洺的办公室,我估计这大概是何杨事先和宫洺打好招呼的结果。举手投足之间,何杨和林朝夕都有着足够的默契和相似度,这是感情和时间的积累,是我和崇光做不到的。   到达指定楼层,我们直接往里间走。宫洺的办公室是全透明的,办公室外是两张特殊的办公桌,看起来应该是Kitty和林萧专属的。不过奇怪的是,Kitty和林萧竟都没有待在办公室外,而是一个个地都站在里面,神色慌张。   Kitty和林萧对面,是面上永远是那张精致面具的宫洺,可此刻骄傲的他却低着头。   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重点。   ——重点是,在宫洺那张豪华的办公桌旁边,站着一身便衣的崇光。   尽管他是背对着我的,虽然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了。但是我依然可以从他的背影认出是他——他的身形、身高、穿衣风格,我了解他就像是了解自己一样。从办公室里凝固的气氛和崇光僵硬的背部我大概也推测出什么。   何杨没有再往前走,也没有开口,而是像一个外人一样环臂冷冷地看着这一场好戏。   从来不知道我是如此地思念着崇光。即便我在这些日子里努力地不去看有关他的消息,即便我会在开心的时候笑得放肆,可我依然骗不过自己的本能——在偶然看见他的消息的时候会久久停驻目光,会在别人对着他的照片发花痴时默默地观望……也比如说现在,我看见久违的他,忍不住想要落泪。   我始终没有林朝夕那么坚强,憋着不哭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件困难无比的事情。我只能尽量地深呼吸,深呼吸,再深呼吸,把眼泪咽回去。   不想他?你真的不想他吗?怎么可能不想他,你明明就想他想得要发疯。   突然之间,崇光把右手拿着的文件砸向一动不动的宫洺,声音里满载的伤痛也让我的心狠狠地抽痛了一下:“你他妈是不是人?!”   他那样嘶吼的模样、疯狂的模样,是我和他相处那么久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我知道此刻他的泪水一定忍不住了,因为他的声音在颤抖,在压抑。   我心里的防线因为他那样的一句话而慢慢瓦解。   宫洺抬头望了他一眼,提起笔刷刷地在纸上写下了什么,而后递给Kitty,站起身离开。半途之中,被崇光一把抓住,接近崩溃的情绪彻底崩溃:“你说啊,你说啊——”   你说啊……   没有人敢走上前,发怒而极度伤心的崇光让任何人都忍不住害怕颤抖。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是片刻,我觉得我已经失去了估计时间的能力,崇光揪住宫洺领子的手慢慢地垂下,顿了顿,他转身往外走去。甩上门的声音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味。   转身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他通红的眼眶和满是泪水的脸颊。   他疾步走过我的身边,带起了一阵风。但他没有看我哪怕是一眼,我不知道他是没有注意到我还是刻意地忽略了我,直觉告诉我是前者。   可是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我清清楚楚地听见了他心碎的声音。   办公室里的气氛渐渐回暖,像个复苏的老人重新呼吸起来。宫洺和Kitty活动起来——宫洺理了理自己的领带和衣领,Kitty把地上的文件全部捡起来。唯有林萧——她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最后下定决心握着一把伞追着崇光跑了出去。   这一过程里,我呆呆地站在,像是个被抽空了灵魂和知觉的木头人。   何杨忽然握住我的手,幽深的眼眸锁住我:“我们该进去了。”   我机械地抬起头,想反手握住他的手表示我自己没事可却怎样也做不到。心底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快去追崇光,快去追崇光,为什么要让林萧代替你站在崇光的身边,站在他身边的人不应该是你吗!   站在崇光身边的人,不应该是我吗……   我和崇光的那些快乐回忆,和崇光和林萧不曾有过的。崇光曾费尽心思照顾我,给我惊喜,那些行为早就超过了朋友的限度。   ——站在他身边的人,当然应该是我,也只能是我。   我心里的声音肯定了我的想法,使得我一下子挣脱开了何杨的手。我来不及看何杨一眼或者对他说一句“抱歉”就踩着林萧的脚步跑了出去。高跟鞋在地板上踩出蹬蹬蹬的声音,一声一声像是敲打在我的心上。   穿着高跟鞋跑绝对是技术活,我踩得脚踝几乎要碎了也不肯停下来,因为我知道这是我难得的机会。待我跑出大楼扶着柱子喘气的时候,我才惊觉我竟然控制回了自己的身体!   原来,我对崇光的感情已经强大到可以压制林朝夕的精神力了吗?   稍稍喘了口气,我急忙跑出可以避雨的区域——不知何时,天上已经下起了雨,也怪不得刚才林萧会拿着一把伞冲出来。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雨水挂在我的睫毛上让我视物异常困难,所以我不得不眯起眼睛搜寻。   可当我找到崇光身影之时,我的笑容就僵硬在了唇边,想要迈出的脚也在半空中凝固起来。   崇光背对着我坐在水池边,而林萧撑着伞站在他的身边,一手按着他的头贴在自己的身上。姿势在湿漉漉的雨帘里看起来柔和而美好。   看吧,这样子的他们多好看啊,简直就是这世上最登对的情侣。   对啊,没错,他们原本就是小时代的官配嘛,他们两个不在一起还能和谁在一起呢,还有谁能拆散他们呢。   没有人能拆散他们啊,连我也不行。   我看着他们,捂着肚子蹲下,疯子一样地笑了起来。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让我看过去他们的身影也不是那么的真切。   没有人能拆散他们……   连我也不行……   ——TBC——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段也算电影里比较虐心的戏了吧←   我才不会说看MV的时候看见这一段我差点哭了=w=   嘛,我还是遵守诺言让崇光粗线了,下一章开始目测每一章都会有的哟~   然后,清明节要不要日更呢小伙伴们?   ☆、-48- 作者有话要说:  我记得上次谁说的求朝夕和林萧的对手戏,不知道这算不算QUQ   ←这个……可以说是背景乐,自己选择是否戳开吧。觉得这首歌很适合朝夕这个角色。   昨天没有更新,所以今天字数爆表了OVO   -48-   我一直都知道,不管我再怎样阻挠,崇光还是会像剧情发展那样和林萧相遇、相知、相爱。所以看见这样的场景,我一点都不吃惊。   因为林萧是小四笔下的女主,所以即便她胆小怕事、自卑善妒,她还是得到了校草简溪和万人迷崇光真挚的爱情,所以她可以轻易地获得崇光的爱情。而为崇光做了那么多的我,就只能在一旁看着他们拥抱,冰冷的雨水落在身上,淋得我活像个落汤鸡。我想林朝夕如果能看到我这副狼狈样,她一定会皱着眉装作不认识我的样子。   明明林萧认识崇光的时间没有我长,可是为什么此刻站在崇光身边的是她而不是我?难道就是因为我在你最需要陪伴的日子里离开了你吗?你应该知道的——我不信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想天天见到你,看见你开心就忍不住地笑起来,看见你难过就有想哭的欲|望……是你把我从一个不知道何为喜欢的感情白痴变成了患得患失的痴情种!   你凭什么,凭什么,在我认识在这一点之后就转身离去?   是,当初是我先离开你,可我没有办法!我用的身体是林朝夕的身体,我和你相处的时间都是从她那里借来的、偷来的,我只能顺从林朝夕的意愿。你知道吗,如果当时我转身离去的时候,你能一把握住我的手,而后紧紧地抱住我,那么我也一定会哭着抱紧你。   我一定会什么都不管了,我一定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牵着你的手直到我不得不离开的时候。   可你没有。   身为作者,你应当和我一样会猜对方的心思;和我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对于我的性格喜好你也基本摸清楚了……所以说,当初放手是你自愿的,是吗?   其实你一直都觉得我是累赘是包袱对吗?如果不是因为宫家亏欠林家,你是不是连和我说话都觉得累呢?那么,真是辛苦你了,要每天装作开心的样子和我相处,要刻意设置一些能让我动心的场景来留住我,来让我不要记起那些对你们不利的记忆。   过去你没有喜欢过我,那么在林萧出现之后,你就已经彻底地遗忘了我,遗忘了那个叫林朝夕的傻姑娘了吧。   我真恨你,我也真恨林萧。   如果你心里真的有过我,那么你现在就不该这样顺从地靠在林萧的身上;而林萧呢,如果她真的爱简溪,一开始就不应该去招惹上司的弟弟,更不该让你喜欢上自己。   此时的我突然想起了简溪最后写的那封信中的一句句子:“我好像灵魂出窍看着我们两个在接吻一样。”   现在我也是一样,我在欺骗自己,我就好像灵魂出窍一样看着崇光和我在拥抱。   可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鸵鸟心理。   全身上下的每一块骨骼仿佛就被针扎一般地疼痛起来,眼前愈来愈模糊。心里那个笑声越来越响,我分不清那是我在笑还是林朝夕在笑,又是在笑些什么。可是这样的笑却让我莫名地感觉悲哀。   上海天空的乌云渐渐浓厚,雨点加快了进度刷刷地淋着我这个疯婆子。   冰冷的温度再一次蹿进我的皮肤,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自从和何杨住在一起,我有多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呢?   忽然肩上一沉,一股温暖的气息就包围住了我。有力的臂膀把我整个圈在怀里,熟悉的味道让我绷紧的神经缓和了不少:“解决了。”   我没敢转身。因为我知道我刚刚那样任性跑出来的行为一定会让何杨觉得伤心、难过甚至失望,聪明如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我是因为追崇光才会那样地像个疯子呢。   他静静地拥了我一会儿,任凭雨水一点一滴打在我们俩的身上。可何杨一站在我身后,把衣服披在我身上,把下巴搁在我的头顶,替我大部分的雨,那么他自己呢?我浑身一震,手碰了碰他的袖口处,本来就不厚的衬衫湿了个透,皮肤也冰冷得死气沉沉让人害怕。   心里说不清的情绪不断膨胀、膨胀,席卷了我体内所有的情绪和空气,我转过身,胸口快要被气炸了!如果说刚才看见崇光和林萧我是难过,那么对于站在我对面的何杨,我就是愧疚和生气。而隐忍了很久的泪水在转身盯着何杨的时候也控制不了地溢出。   我冲着他大吼:“你笨吗!为什么要跑出来,在下雨知不知道,会生病的知不知道!你病了可别指望我照顾你!”   声音已然哽咽。   早上好不容易弄好的头发因为我的嘶吼和经雨水淋湿而贴在我的脸颊上,像是一条腥臭的细蛇。何杨一言不发地把我的头发以指带梳梳成原来的模样。之后他抬手,抚上我的脸颊,像是因为缺少安全感而寻求安慰一样。最后的最后,他以他一贯的霸道扣住我的后脑勺,把我带入他的怀中。   “因为你在这里,”他回答,又怕我不懂他的意思似的补上一句,“我为什么要跑出来淋雨,那是因为你跑出来淋雨了。记住,以后,你去哪里,我去哪里。”   我在他的怀里哭得像个孩子。   何杨啊,你不知道,你对我越好我对你就越愧疚。   我不是你喜欢的那个林朝夕,可我用了她的身体,享受着你对她的关心疼爱。而最让我觉得难受的,是在对你微笑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满脑子想的都是崇光一个人。   至今为止,我才知道我喜欢起一个人来居然是如此的偏执。在现实世界里,我看《失恋33天》的时候,记得里面的一句话:“忘记一个人最好的办法都是喜欢上另外一个人。”所以我也曾经试着去喜欢何杨。   可任凭我再努力,我都发现自己办不到。只要我还喜欢崇光一天,我心里就没办法装下另一个人。   况且用喜欢一个人去喜欢另一个人,这样的手段也太卑劣了。   我和何杨像是两条相濡以沫的鱼,垂死之际拼命地抱住自己可以接触到的温暖。相拥的力道恨不得将我们揉进对方的身体里。   可是我只是……想找个人,好好地,让我肆意发泄而已。   ****   全身湿透了之后首先做的是洗个热水澡,再换一身干净的衣服。   原本我和何杨的计划就是从《M.E》出来之后直接去我们预订的酒店,连行李都在后备箱里放好了。谁知道在雨里来了这样一出,弄得我和何杨只得找了一家附近的酒店匆匆洗澡换衣服。   人家都说一盆冷水能让人清醒,而我却站在暖洋洋的灯光之下,淋着热水之时清醒了很多。   林朝夕的声音在我的脑中响起,一如既往的冷冽:“你不该那副样子,如果是我的话,我不会这样做的。”   “胡扯,”这次我揉搓着头皮,不客气地反击,“高中毕业那次,何杨被埋在下面,是谁哭得梨花带雨在那里用双手要把他挖出来?”   “……”看得出来林朝夕被我噎住了。   热水温和地滑过指缝,落在我的肌肤上,周身一片氤氲,朦胧而美好。我双手抱着臂,一动不动。   “我只是想说明一个问题——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世界,也总有一个人会闯进你的世界。只有当那个人受伤的时候,不管你再冷静,也不可能不管不顾。你就是最好的例子。”我轻声喃喃,似是呓语。   “真奇怪,我居然可以理解你的心情。”林朝夕轻轻地笑了笑。   “那当然,因为你爱何杨不会比我爱崇光来的少。”我说得如此理所当然。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对话是很奇妙的,对于一个话题,聊得来的时候就会聊得很开心,意见不合的时候就会吵得像一千只鸭子在叫。我和林朝夕之间的对话正好夹在中间,不冷不热,像温水一样刚刚好。   林朝夕,现在你的世界里只有何杨了,所以你会比以前更加在乎他,但是你自己没有发现。   而我,自从来到这里之后,没有可以撒娇的父母,没有可以吐槽的闺蜜,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就只剩下了崇光。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会这样依赖崇光吧。   于我而言,他是一种毒、一种瘾。我能戒,可我不愿意戒。   ****   来到这里我发过两次高烧,一次是鬼魂缠身,一次是淋雨。所以在去滑雪场的路上我就在担心自己这破身体会不会在这个时候掉链子,不过还好,这次是洗了热水澡,还和林朝夕聊得比较开心,心情自然没有那天那么糟糕了,也就没有生病。   反观一向身强体壮的何杨,从酒店出来就一直清着喉咙,很难受的样子。   听说不怎么病的人一病起来就很吓人,所以看见他咳嗽我是吓得半死。让他去医院又不肯去,说是不想耽误我们的计划。我拗不过他,不过在我的坚持之下,何杨还是在途经药店的时候买了一些退烧、止咳、消炎的药。   何杨说没事,那么我也没有多想,来到预订酒店的第二天就开开心心地拉着何杨出去滑雪了。   表面上的我嘻嘻哈哈,什么都不放在心上,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些痛苦美好的回忆会把我毫不留恋地湮没。心里的伤从来都没有好过,只是我骗自己已经结痂了。   我已经输了他了,可是我不能让自己输得那么没有面子,即便输了,我也是笑着的。   心里有多苦,脸上我就会笑得多开心。   而在真正滑过雪之后,我的心情真的好转了许多。在前一天晚上,我开着手机查了很多滑雪的资料、技巧等等,看得我眼花缭乱,最后心烦意乱干脆关灯睡觉。第二天穿滑雪靴的时候也是换了一双又一双,因为我总是觉得双脚被箍的很紧。最后还是无奈扶额的何杨帮我挑选了适合的滑雪靴。   而何杨相对于我来说,明显更有滑雪的经验。看他挑鞋子、器具和站在雪地上的起步动作时都是那么老练,可是他却在起步摔了之后很淡定地告诉我:他从来没有滑过雪!   我被惊吓得差点直接扑在雪地上。   然后他告诉我他那么熟悉的原因是前一天我在查资料,而他是直接去请教一些滑雪的游客或者工作人员的。不过即便知道了滑雪的技巧也不一定能控制得到,必须自己上手了才能领悟到。   不得不说何杨学东西真的很快,明明第一天摔的次数不比我少,第二天居然可以滑一段比较长的距离却不摔倒了。   相比于他,我真的是弱爆了——第一天,摔;第二天,摔;第三天,在何杨的指导下进步了不少,但还是摔了几跤。直到第四天,在何杨放慢了速度的情况下我才能勉强跟上他。   虽然摔了之后很痛,不过摔在雪地里冰冷的雪点溅在脸上的感觉还是很舒服的,再说厚厚的衣服也不会让我受伤。只是有时候会觉得很冷而已。一次次摔倒、爬起,再一次次地重复,我累瘫在雪地里之后还是笑得非常开心。   这样的感觉能让我回忆起小时候在家里打雪仗的场景,一模一样的欢笑声。   当我以为这样的快乐会一直持续到这场旅行结束的时候,我们迎来了一对不速之客——当然,是对我来说的。   在来到这里的第五天,酒店的大厅里我看见了崇光和林萧两个人,看样子明显适合我们一样是来滑雪的。   崇光那个混蛋总是在我最开心的时候摧毁掉我的快乐,而他身边妆容精致的林萧看起来也那么光鲜亮丽,刺眼无比。他们背对着我在前台处不知说些什么,我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何杨不在我的身边,所以我只能在背后用左手握住右手。   我想此刻我应当转身走开,应该装作没见过他们,可是我做不到,我的脚被钉在远处,挪动一步就是鲜血淋漓。   崇光转过身来,脸上没什么表情。可是他在看见我的时候眼里清清楚楚地写满了不可置信。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见他不走的林萧转身回来,视线落在我的身上,皱了皱眉。   在我不知道该怎样做的时候,林朝夕竟然一下子控制了我的身体,换上了一副冷漠高傲的带笑表情,一步一步走向他们,步子里透露出一阵独属于女人的魅力。   “你干什么?”我的心里尖叫起来。   想来她此刻可以轻而易举地控制身体,那么在《M.E》的那一次也是她自愿让我控制的吧。   她没有搭理我。   在崇光面前站定,她脸上挂起无懈可击的笑容:“崇光,好久不见。”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好像我从来就没有和崇光闹翻过。   “好久……不见……”崇光呆呆地重复了一遍,而后展开一个礼貌而疏离的微笑,“是啊,好久不见。”   分开之后的第一句话,你竟然是用这样疏离的语气对我说的。   林萧在一旁思索了一会儿,恍然大悟道:“你是不是上次在楼下截住我然后又把电子稿发给我的人吗?”她的笑容很是真诚,“一直很想和你说声谢谢的,上次如果不是你,我可能就被解雇了!看,现在我和周崇光都很熟了。”   “我和崇光说话你插什么嘴,”林朝夕视线一斜,气场无形之中开启,“什么时候需要你说话了吗。身为助理,居然那么没规矩。”   林萧被这突然的转换噎得身体一顿,表情上有着从呆愣转怒的意思。   崇光似乎是意识到林朝夕的敌意,下意识地上前一步挡在林萧身前,皱眉道:“朝夕,你别这样。”   林朝夕冷笑一声:“我怎么了?我说话不一向都这样吗,从小到大和我一起过了那么多年难道你还不清楚吗?”她嘴角一斜,“有了新欢忘了旧爱,不知道你的粉丝们知道你是这样一个人会不会很难过哦。”   “闭嘴!”连一开始只是默默听她说话的我都忍不住了,这样对崇光说难听的话……那不是我!我怎么可能这样对崇光说话!   “就是你一直这样卑微,才会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你。”她的声音在心里听起来非常温柔。   此时此刻我真庆幸我们的交流别人都无法听见。   “……你不是这样的。”崇光避开林朝夕直视着他的目光。   “那你倒是说说我是怎样的啊。”林朝夕不依不饶往前逼近一步。   在旁边听着的林萧估计也听出了些眉目,一时气愤之下竟然拨开何杨,冷冷地对着林朝夕:“我是真心感谢你的帮忙,可是无缘无故被你一顿臭骂脾气再好的人都是忍不下去的。崇光他怎么惹你了,你针对我也就算了,针对崇光算什么。你以为你是谁?谁不知道崇光一直以来都是单身,就算和你在一起过又怎样,用得着看杀父仇人看着崇光吗!现在婚姻都是自由的,分个手又怎么了!看你那泼妇样,我要是崇光我也甩了你!”她的眼中,是我看得真切的怨毒的光芒。   崇光身体颤抖着回头:“林萧你闭嘴!”   “哦,一个大老爷们要你个小姑娘出什么头啊,一个助理而已别以为自己翅膀有多硬,”林朝夕对于她的语言攻击没有任何反应,“谁说我和他谈过恋爱啊?要说杀父仇人呢,他确实可以用这个形容词;我说话一直都那样啊,没逼着你听下去,不想听完全可以不听嘛;最后呢,看看我们现在的样子,到底是谁更泼妇?”   由于林萧刚刚赶到,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而且她明显刚入社会没多久,不知道控制自己的情绪,经过刚刚那一吼,狰狞的表情我都是看在眼里的。经验多成熟老辣的林朝夕把面部表情控制得特别漂亮,即便不化妆也是个美人。   “你——”林萧气急地往前走了一步作势要动手,被崇光拦下。   “还想动手吗?看你那小身板还得靠崇光帮你摆好架势吧。”林朝夕一动不动,冷冷地嘲讽。   ……直到此刻,我才承认,林朝夕的嘲讽技能已经满级了,而我还是LV0的菜鸟。   【周崇光好感度-10。】   听见系统的提示音,我的心一瞬间空了出来。原来林萧在他心里这样重要,他会为了她减了我那么多的好感度。   我积累了那么久的好感度……我为了他什么都愿意干……   “都别说了!”崇光深吸了一口气,低吼出来。   林朝夕冷哼一声,转身走人。林萧在她背后被气得呼吸不稳,啐了一口:“什么人啊。”   怒火就在那一刹那点燃,我猛地转身,借着转身的那一份力狠狠地甩了一掌在她脸上,清脆的声音回荡在耳边。   大厅里一瞬间安静了下来。   没错,那一掌是我送给林萧的,而不是林朝夕。被愤怒和仇恨蒙蔽了眼睛的人是没有理智的。那些嘲讽是林朝夕的,可是那一掌是我发自内心想要做的。   如果没有林萧,崇光就不会喜欢上她,就不会这样对我。   我什么话都没说,连看都没有看他们,只是低着头快步走回去。在走到没有人的角落,我捂着嘴巴奔跑起来。   你不知道在伤害你的时候,我的心受到的两倍于你的疼痛。   手心湿了一大块。   ——TBC——   ☆、-49- 作者有话要说:  ←背景乐。   这是我的构思中背景全为黑色的剧情之一,希望大家可以感受到我写这章的感受。   -49-   回到房间的时候,何杨穿着严肃的外套坐在床边,身边放着已经整理好了的旅行箱。我见他这副打算离开的样子,愣了一下,然后调整好情绪说话:“怎么了?我们要回去了吗?”   其实如果回去也好,一直呆在这里难保我和崇光他们会再碰上,到时候徒增尴尬,还不如早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眼不见为净。   “不是‘我们’,是‘我’,”何杨摇了摇头,“刚才公司里的人来电话,说是又出了什么问题。我觉得不放心,还是回去一趟看看再作打算。你就留在这里吧,等事情解决了我来接你。”   我听着有些不对劲,于是皱眉道:“为什么最近公司的事务越来越频繁了?是不是你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公司出了什么事?”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试图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些什么东西来。不过显然何杨也猜到了我的心思,站起身来拍了拍我的脑袋,淡淡地笑了一下:“你想多了。我从来都不会隐瞒你有关公司的事情,再说要真是你家的公司出了事,我不是难逃其咎么?”   何杨很少开这种冷笑话,不过大概是心情不算太好的原因,他这次倒是成功地把我逗笑了。   “放心,我出了事你的公司也不会出事。”   说完,他就忽然伸手把我圈在了怀里,轻柔地吻了吻我的耳廓,平稳的气息喷洒在我的脖颈上,带着撩人的意味。我迟疑了一瞬,回抱了一下他的腰:“我不能和你一起走吗?”   何杨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无奈:“好好的假期,别因为我的事情就那么毁了啊。”   “还有,答应我,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要怪我。”   最后直到何杨离开我也没把刚才发生的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告诉他,不想让已经那么忙了的他再为我的事情而担心,我没权利让他这样做。   躺在床上,安静的房间里滴滴答答的钟表声音一下一下像是刻在我的心上。就是这样,我就是喜欢在一片寂静里躺下,闭上眼睛,感觉整个世界只剩了自己一个人,就像是盘古未开天的时候。思绪随着时间流淌,不知不觉,几个小时就那么过去了。   很多时候,我觉得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欢聚之后突然的沉寂,那种反差通常会让我茫然无措。   说不出为什么,何杨最后离去时留给我最后的眼神在我脑子里反反复复,挥之不去。我说不出那个眼神里包含了什么,我看不懂,也没心思去看。之后细细回想,我心里竟然隐隐有一种……恐惧。   没错,那应该是一种可以称之为恐惧的感觉。不过那已经是过后很久很久了。当时的我因为崇光的事情并没有多想何杨。   所以说,有些时候,错过了一些细节,就错过了很多不该错过的事。   ****   何杨不在的日子里,为了减少出去的次数,我一个人整天窝在房间里上网。吃的、用的都会由服务员送过来,缺什么一个电话就搞定。偶尔晚上也会去泡泡温泉,泡到全身都酥软之后回去睡觉。   ——简直是猪一样的生活。   明明是和何杨一起来滑雪的,结果发生了让我那么不开心的事情。到现在何杨也回去了,留我一个人,好好的假期就那么废了。唯一的安慰大概就是还有个能陪我聊天的林朝夕了,不过她最近主动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且每次出来都很疲惫的样子。另外,我值得庆幸的是,我没有再遇上过他们。   如果日子会一直这样平静下去就好了,只不过老天爷总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大概是我住在这里近半个月之后吧,有一天,我在浏览百度周崇光吧的时候,看见一个回复量和点击量都很高的帖子,标题为“【震惊】医院惊现身着病号服的崇光!”。   看见标题的那一瞬间,毫不夸张地说,我的脑袋的确是嗡的一下子,和小说里所有的描写都一样,炸开了。我点了三次才控制住颤抖的手点开帖子,里面只有几张照片,拍的角度并不好,但熟悉崇光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那个人是他。   而不凑巧的,我就是那个熟悉崇光的人。   心中乱成了一团麻,慌乱之际我才猛然记起来——崇光是个胃癌晚期的病人!   我的手死死地握住鼠标,两眼无神,身体里有什么叫嚣着要冲出来。离开了崇光一年时间,导致我对于他有胃癌这一件事居然淡忘得如此彻底!林萧撑伞站在他身边的一幕浮现在我的眼前——那是因为崇光得知宫洺想利用他的死亡赚取最后一桶金后去找他理论的场景啊!在这里遇上崇光,也是因为他因为胃癌想要过来散心……   而滑雪之后,就是崇光手术的日子!   该死的我怎么可以把这么重要的剧情忘得一干二净!   在崇光得知宫洺以他的死亡而赚钱的行为之后,他该是多伤心和绝望才会只身一人跑去宫洺办公室像是小孩子一样冲他大吼大叫,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坐在雨里呢?为什么那个时候站在他身边的人不是我呢?为什么陪他哭泣的人不是我呢?   我真该死,我不该想着崇光喜欢上了林萧!那时候的他只是因为太脆弱了需要找个人来依靠,而林萧正好来到了他的身边。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崇光,对不起……   你一定很害怕很慌乱对不对?不要怕,不要怕了,我来了,我这就来陪你了。   我抓起钥匙、手机和钱包,连行李也没有收拾就冲了出去。我跑的速度很快,心里很怕赶不及。即使知道小说里的他安全地做完了手术,可只要一想他此刻心里的孤寂我的心就抽痛起来。飞速的出租车上,我蜷缩着身子,手不停地在抖,嘴里一直重复着“去医院,我要去医院”,吓得司机差点把我丢下车。   我握着手机拨打着早已烂熟于心的崇光的手机号,每一次拨打过去都是关机。我抓着手机,看着窗外神色茫然,最后还是决定打给何杨。   他接起电话之后,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崇光现在在哪里!”   “……”他沉默了一下,没想到我的开场白居然是这个,“……我不知道。”   他闪躲而不自然的语气让我联想到了他临走前给我的最后一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怪我”,就这样脑中灵光一闪,我呼吸不稳:“你知道崇光做手术的事情是不是?你说什么公司有事其实是想趁这段时间击垮宫洺是吗?你不让我跟来只是为了瞒着我是吗?”   每问一句我的音量就上升一个度,到后来声音居然尖锐到连我自己都觉得吓人。   快否认啊,何杨你他妈的快否认啊!这世上除了崇光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了,你是绝对不会因为这种原因欺骗我的对不对!快说啊……我的指甲戳痛了我的手心,更戳痛了我的心。   可是回答我的只有沉默。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尽力克制:“如果崇光出了什么事,我一定不会原谅你。”   挂掉电话,我关了机,让手机陷入了完全的黑暗之中。   这世上我最无法原谅的事情是背叛和欺骗。而一旦欺骗存在了,背叛还会离我多远呢?   ****   结果我还是在系统的引导之下找到了崇光所在的医院。只是当我到达医院的时候,崇光已经做完了手术,戴着呼吸罩躺在被隔离的无菌病房里,却依然昏迷不醒。   我从来没有这样厌恶过医院——不管走到医院的哪一个角落,总有逃脱不开的冰冷气息钻进你的身体,这让我无端想起了一种叫做蚂蝗的生物——恶心、冰冷、扭曲。医院带走了太多不愿离开的生命,无论我走着或者站着,坐着或是躺着,总能感觉到那么一两个灵魂幽幽地飘过我的身边。   我真怕哪一天崇光也会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   那时候,我无法触碰到他,无法看见他,无法听见他说话,更没办法安慰他。他是那么怕孤单的一个孩子啊,如果这样的事情真的发生了,他该会有多难过呢?   不过,我相信崇光一定会醒过来的,因为这个世上还有他割舍不下的人呐,他怎么可能舍得离开……就算,就算他舍不得的人不是我,那么还有宫洺,还有林萧啊。好啦,亲爱的崇光,请不要怄气了,我不在乎你心里的人是谁,只要你醒过来,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   宫洺和Kitty坐在病房外,我不敢靠得太近,只能远远地站在角落望着玻璃后面那个躺在床上模糊却孱弱的身形。   有那么一个瞬间,我觉得这样的场景很眼熟。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在某一个时刻,觉得某一个场景异常眼熟,并且知道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没错,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仔细回想,我却又想不起来我在哪里见过这样的场景。   可是我马上下意识地掏出手机开机,手机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未接来电让我的脑子轰的一下子炸开了。   全部都是陌生的号码,而且还是同一个。   我心中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试着会拨了一个过去,待对方接起之后小心翼翼地问道:“对不起,刚才你好像给我打了很多的电话……”   而对方却直接打断了我的话:“你是何杨的家属吗?”语气有些不善。   我怔了一下,迟疑了几秒才回答:“是。”复又补上,“何杨他……怎么了吗?”   “怎么了?你还问我怎么了?”对方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在讽刺我,又像是一根刺扎在我的心上,“你是他的家属,那么他今天动手术你不知道吗?”   “手术?!”我惊得叫了起来,心中那一份焦灼越来越盛,“他现在就在做手术吗?在哪个医院里?我马上就过去!”   何杨居然在做手术?!他得什么病了,为什么要做手术?严重吗?为什么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为什么要一直瞒着我?   “你现在来了也已经没用了。”她的声音依然冷清,带着刺骨的寒意。   “……为、为什么?”我屏住呼吸,似乎是知道接下来的答案会让我承受不住。   “手术失败,他已经死了。”   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按下挂断键,右手无力地垂下。手机啪地一声掉在地上,砸出一声清脆无比的声音。低头看的时候,屏幕上已经碎了,裂痕像是裂开的冰一样蔓延开来,倒映着我破碎的容颜。   我靠着墙滑落,无意识地笑了起来。   “今天又他妈的不是愚人节,开什么玩笑。”   生命力那么强的何杨,怎么可能死了呢。前几天的他还活蹦乱跳地教我滑雪呢……我知道了,一定是我刚才的话让他不开心了,所以他拜托了别人来骗我、吓我、让我担心。   何杨啊何杨,你的伎俩什么时候也这样低级了?   【系统提示:您的第二攻略人物何杨已死亡,您可以选择立即离开游戏或者将何杨的好感度加在周崇光的好感度上继续完成游戏!】   真是够了,连系统都和你一起来耍我,我林朝夕难道是那么好骗的人吗!   【请不要再自欺欺人,何杨确实已经死亡了,如果不信,现在我就可以带您过去见他。】   系统话音刚落,眼前的场景突然扭曲切换。待睁开眼睛的时候,面对着我的就是冰冷无息的手术房。那是我无比熟悉的场景,曾经,我就是在这里送走了躺在手术台上的何杨的母亲。   我的身体僵硬得要死,努力了很久才抬起手推开手术房的门,轻轻地走了进去。   何杨躺在手术台上,面色发青,皱着眉头,仿佛忍受着巨大的痛苦。我走近他,伸手抚上他的额头,冰冷冰冷的,没有一点温度。我又握住他的手,使劲地揉搓、呵气,盼望着他的手可以因此暖和起来。   一遍又一遍啊,直到我眼前模糊,直到我的手再也没办法动弹,他的手依然冰冷如初。   “你到底在开什么玩笑啊,再不起来我就真的不理你了。”我笑着说,眼泪却止不住地从眼眶里滑落,像是一只没有拧紧的水龙头,把何杨胸前的衣服淋了个透湿。   他仍是躺着,一动不动。   【请节哀。】系统冰冷的声音响过之后再也没有了动静。   我目光呆滞地看着何杨,心中忽然什么悲喜都没有了。   说会永远陪着我的人是你,而此刻把我一个人留在世上的人也是你。   何杨,你怎么可以那么残忍。   ——TBC——   ☆、-50-   -50-   圣诞节的前夕,我和何杨的爸爸一起把何杨的后事处理好了。   他的墓就在他母亲的旁边,隔壁的位置。两张同样苍白的脸看起来有一种相似感,那是来自于曾经流淌于他们身体中同样的血液。   站在我身边的是他们在这个世上仅存的亲人——何杨的父亲,可往后,失去了妻子和儿子的他将会一个人寂寞地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他头发在这几个月里从黑色疯狂地变为白色,一种苍老的气味在他身上很明显地展现出来了。   我问他将来打算怎么办。他说,他会辞去现在的工作,来守着这一个墓场,守着他这辈子放不下的牵挂。我说好,叔叔再见。   他点了点头,转过身去擦了擦眼角:“知道阿杨那小子最喜欢的人就是你了……”   我没有做声,只是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看到连墓碑上的何杨看起来都疲倦了的时候,一个人走出了这个寂寞的地方。   墓园外的天气风和日丽,墓园内却是凄清萧瑟一片。这个只是一把又一把的灰躺着的地方,注定是要被在世的人所遗忘的。   我靠在玻璃窗上,回想着何杨离开的那一天发生的所有的事情,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清晰,我甚至可以在脑子里肆意地描绘出每一抹的颜色。那只坏掉的手机我没有扔掉,只是没有再去用过,我只是想拿那只手机提醒我自己——破镜不可能重圆,人死不可能复生。   何杨的手机里有一段留给我的录音,我反反复复地听了好几遍,每一次听都泪流满面。   “朝夕,如果你能听见这一段对话,就说明我已经不在这个人世了。当然,如果我的手术成功了,这段话我当然会亲自讲给你听。你一定很想知道我做的是什么手术,我现在告诉你——是治疗坏血症的手术。记得我刚认识你时孤僻的性格吗?因为我从小就患有先天性的坏血症,是从我妈那里遗传过来的。我不能受伤,不能像别人一样流血,因为每一次的流血对我来说都可能危及生命。我妈走了之后,我一直睡不好,我怕哪一天我也会和她一样突然消失在这个世上,那时候你怎么办呢?你只剩我一个人了。所以我想,我应该去做手术。医生说,这个手术成功的几率很高,所以我打算赌一把。即使知道你会生气,可是只要想想之后我可以陪你一辈子,我就很开心。   “很多东西,我不说不是我不知道,而是我不想说。我知道当初那篇宫洺故意杀人的报道是你弄出来的。那么你也不知道的是,那篇报道,也正好是我压下去的。故意污蔑别人对你来说没有好处,这是你下的最差的一步棋。如果当时你肯和我好好商量一下,你也不必沦落到以死相逼不是吗。   “还有一个疑问。我一直都觉得你变了——在你失忆之后重新找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不一样了,一开始我以为是因为失忆的时候,你被周崇光改变了。可渐渐的,我发现并不是这样……你确实和以前不一样了,即使是恢复了记忆也是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语气、动作,不一样的思考模式……我曾经自己吓自己,说你因为刺激而精神分裂。不过怕什么呢,即使精神分裂你也还是朝夕啊。   “不管你信不信,在这个世上,我是最爱你的人。我知道你讨厌从我口中听见‘爱’这个词,但我忍不住了。那么久了,爱了你那么久了,我从未对你说过爱。我真怕此时不说以后都没有说的机会了。   “如果手术失败了,朝夕,忘了我吧,好好地找个人过日子。你太寂寞了,你需要找个人陪着你。”   何杨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是“你需要找个人陪着你”,可我呢,我和他通的最后一个电话里,我对他说了什么?我说:“如果崇光出了什么事,我一定不会原谅你。”   他那个时候应该是要准备进手术室了吧,接起我的电话,满心欢喜,没想到换来的却是我这样伤人的话。   害死他的人不是这个医院的医生,是我……是我啊……   我凭什么不原谅你啊,何杨?是你不会原谅我才对啊。   林朝夕得知何杨的死讯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与此同时我能感觉到的,是越来越虚弱的身体,和她意识里越来越强烈的排斥。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心里的恨意,她的灵魂想把我从这个身体里驱逐出去。   她恨我,因为我伤害了她最爱的何杨。   我无力和她争斗,也不想去控制那具已经到了极限的身体。在这个世界呆了那么久,我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快乐,反而是日益剧增的伤心和疲惫狠狠地要把我压垮。也许我一直在等一个机会,让我可以彻底放下、离开这个世界的机会。而此刻,这个机会来了——何杨的死亡。   心底的疲惫如潮水般涌来将我湮没,我努力地撑着眼睛和林朝夕进行着最后的对话。   “对不起。还有啊,谢谢你,给了我一段特殊的经历。”我望着天花板,感觉视线越来越模糊。   “你不该害死何杨。”林朝夕的声音冷冷的。   “是的,我不该,”我无意识地低喃,重复着她说过的话,而后笑了一下,“现在我要走了,可以问几个问题吗?”   “你想知道什么。”   “何杨最后的那些话。宫洺故意杀人是什么情况,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瞒了我什么事?”此时我真想嘲笑自己,留在这个世界的最后几分钟,我居然想知道的真相是关于这个的。   “当初我约宫洺去海边别墅谈公司的事,然后故意激怒宫洺,想装作被他推落悬崖。暗处有我找来的记者在偷偷地拍照。没想到的是,只是一场戏的事,我竟然真的掉了下去。可是又被偷偷跟随的崇光救了上岸,之后就是你占用了我的身体。”   【恭喜您完成身世之谜全部任务!经验值+20!】   我感觉身体越来越冷,忍不住蜷缩起来,浑身一直止不住地抖:“你啊,该说你聪明还是笨呢。”   “你没资格说我,现在的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笨的人。”她仍是不忘讽刺我。   “没错,我是。”   我穿着衣服趴在浴缸边缘,割断了静脉的手腕放在滚烫的热水里。精致的浴缸里渐渐扩散的红色是我生命流逝的象征。我看着倒映在浴缸里的我的影子,无声地哭了。眼泪落在水里,打散了我的模样。   是的,我自杀了。   我是个太过懦弱的人了。我不愿在这个世上存在了,我想回到原来的世界了,可我也知道我已经不可能攻略崇光了,唯一回去的方法就是在这里结束自己的生命。而生命的最后一刻,在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如走马观花一样在我眼前闪过,最后定格的,是崇光永不褪色的笑容。   真是可笑,他已经喜欢上了林萧,可我还是想着他,难道真的是因为初恋的缘故吗?   “下次,有机会再见了,林朝夕。”   “再见。安心睡吧。”   我安静地闭上了眼睛,弯起的嘴角让我看起来像是个吃了糖果的小孩子。   走了那么久,我终于走到了尽头。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必担心下一步该怎样走下去了。   世界一片黑暗。   【玩家林朝夕生命值归零,正在送回现实世界中……】   【Game Over】   **   “朝夕,你又走什么神!”   舍友一个爆栗毫不客气地落在我的额头,疼得我泪花都直接飙了出来。我揉揉额头,不满地回瞪了她一眼:“干啥呀,不就走了个神嘛,用得着这么暴力么?”   她双手环胸,冷笑一声:“我和你讲了五句话,你他妈的走神三次,居然还敢用‘不就’这个词,我看你是找揍吧?”   得了,火爆模式又启动了。我害怕地缩了缩脖子,略微狗腿子地笑了一下:“……你说,你说。”   她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把她的笔记本移到我的面前,指着屏幕对我说:“你不是很喜欢《小时代》吗,告诉你个好消息啊,郭敬明刚拍完了《小时代》的电影,这里刚把定妆照发出来,粉丝们都说人物很还原哦~”   我草草地扫了一眼,视线触及崇光那一张定妆照的时候猛然停住,再也无法移开。   舍友奇怪地看着反常的我:“怎么了?”   “没什么,”我低下头,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努力装出开心的样子,“我觉得崇光的演员选得真好,真好……”   “是吧,我也觉得陈学冬帅爆了呢~”舍友看起来很开心。   等了一会儿,她又转过头来问我:“对了,你好像和我说过,在《小时代》里,你最喜欢的人就是崇光对吧?”   我看着崇光那张微笑的照片,轻声开口:“……是啊,最喜欢的,就是崇光了啊……”   亲爱的,你不知道在你对着崇光照片发花痴的时候,我已经在那个用金钱堆砌起来的世界里走了一遭。   开心的记忆,伤心的记忆,所有的记忆,都是在这个世界里不曾存在过的。   和崇光相处的日子是这辈子最难以忘怀的记忆,而何杨,那颗原本应当闪耀在林朝夕生命的星星,也如太阳一般时时刻刻温暖着我。   谁说攻略游戏一定会是以攻略自己选择的人物为结局呢?像我这样懦弱又卑微的玩家,就没有玩到最后的勇气啊。   两年的时间,是我生命里的特殊的轨迹,是我永远记忆犹新的——   无效年华。   ——全文【END】—— 作者有话要说:  ← ←没错这就是大家期待已久的结局……咳,我知道大家的评价会是“坑爹”、“烂尾”什么的。   不过还有番外君QUQ   ☆、【番外一】最美的时光   【番外一】最美的时光   **   这世界上,总有一种感情打破时间、空间的界限。我凭借着这一种感情,来到这里,寻找到你。   **   窗外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   何杨睁开沉重的眼皮之后,困乏地眨了眨眼。抬手,手背上的刺痛感让他忍不住皱起眉头。偏头望去,手背上扎着的针似在提醒着他并未死去。   他竟然还没死吗?可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已经死了,就死在那张冰冷的手术台上。他的灵魂那时候站在朝夕的背后,看着她哭得像个泪人,想伸手抱抱她,可他发现他却再也无法触碰到她,即便是那么近的距离。   咫尺天涯,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况。   何杨沉默地站着。曾经的他见过无数的鬼魂,可他从未想过有那么一天自己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他不知道这样的自己该去往何方,是去地狱吗?还是天堂吗?   这世上有轮回吗?如果有,请让我下辈子再看见你、陪着你、守护你吧。   他俯下身,在朝夕的额头落下一个轻如羽毛的吻,深深地看了她最后一眼,而后转身离去。   之后的记忆就开始纷乱无比了。他只记得他好像受着某一种奇怪的指引,不停地往前走,往前走,走啊,走啊……风雨伤害不了他,饥饿击溃不了他,他什么都感觉不到,甚至连人该有的情绪都一并消失了。   原来死亡剥离的不仅是你的生命,还有所有你作为人时拥有的东西吗?   他从刮风走到下雨,从下雨走到下雪,从白天走到黑夜,直至他再也没有力气走下去,直直地倒下了。等他再次醒过来,他眼前就是这样的一幅场景。   直觉告诉他此时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茫然地盯着天花板,心里想:难道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梦吗?他没死,也没做手术,所有的一切只是他做的一个梦。   当他想要倒杯水的时候,他才受到了惊吓!他的手竟然缩水了!看起来就像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的手!还未反应过来,病房的门突然推开,他的母亲拎着一个食盒,看见何杨温婉地笑了笑:“阿杨,醒了啊,可以吃饭了哦。”说着晃了晃手里的食盒。   何杨呆呆地看着死而复生的母亲,心中涌起一种难以言语的感觉,眼睛也开始泛酸。   “怎么了,傻孩子?我今天有什么不对吗?”她抬起手摸摸何杨的脑袋,满眼的慈爱。   他注意到,母亲是三十岁左右的模样,长发披肩,除去眼角处留下了岁月的痕迹看起来还是一个美丽无比的女子。   他如同一个三岁小孩儿一般窝进母亲的怀里,贪婪地闻着母亲身上那熟悉的淡淡香味,有那么一瞬间,他有想落泪的冲动:“……妈妈,我好想你。”   “才离开你一个晚上啊,怎么那么黏人了?小朋友一个。”母亲轻轻地点了点他的额头,温和地斥责道。   “我就是个小朋友啊。”何杨的声音难得调皮起来。   在这几天里,何杨弄清楚了他现在的处境——他回到了自己十岁因为肺炎而住院的时候。但说是“回到”却又不准确,因为很多东西不一样了,比如说,他身上那个最让他头痛的坏血症没有了,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又比如说,他再见不能看见那些飘来飘去的游魂了。   重生。   他脑子里只有这样一个词语,可这个词语完美地诠释了他脑中所有的想法。原本只存在在小说里的剧情居然发生了他的身上,重生的同时还帮他摘除了最厌恶的两样东西。在成为拥有完美生活的完完全全的普通人之后,他觉得,这就是上天对他最大的恩赐。   也许是上帝看他这一生活得太累了吧,所以给了他一次重来的机会,让他可以活得轻松一点。   母亲的身上也没有了坏血症,他不再是那个孤僻的少年,现在的他成绩优秀、活泼开朗,是家长和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儿子,是同学们的好朋友。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的人生,终于不再是那么灰暗,终于如雨过天晴一般看见了美丽的彩虹。   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朝夕了。如果在这个完美的人生里朝夕仍旧出现的话,何杨就会觉得此生无憾了。可何杨觉得他这辈子都遇不上朝夕了。因为自小学开始,他的同学、老师和记忆中的那一些人完全不一样——每一年都是。   然后他忐忑不安又激动万分地上了初中,几乎没一个学期都会去打听学校里有没有一个叫“林朝夕”的人,可是没有,没有人知道这个人。学校里的万年第一不是林朝夕,变成了何杨。   高中三年亦是如此。   有的时候他也会躺在床上发呆,回忆一下以前和朝夕的那些时光,苦笑着让酸涩的情感在胸口蔓延。他知道他不该要求那么多,可既然人生可以重来一遍,为什么要把朝夕抽走呢?难道一物换一物,是朝夕的消失换来了他的幸福生活?   那么在你抽离朝夕这个人的同时,请把我脑中有关她的记忆全部抽走吧。   但也只是想想。在某些特定的时刻,他还是会不自觉地思念——他会在晚自修刷题目的时候忽然想起,曾经有一个不服输的少女不依不挠抿着嘴倔强地和他拼速度和正确率;他会在上街看见某件衣服的时候,想起这件衣服穿在那个少女身上会是怎样合适。   那些是他珍藏在脑海中的记忆,只是现在,好像已经没有了继续珍藏的意义了。   在他决定真正忘却朝夕开始新的人生的时候,他考上了浙大的金融系。金融?他看着自己填好的系名,嘲讽般的笑了笑自己,拖着行李箱往前走。猝不及防地撞上了某个人,对方手里的资料飘落了一地。   “对不起!”何杨急忙蹲下身帮对方捡,余光微微一瞥,登时整个人如同触电一般愣在原地无法动弹。   风儿扬起对方的黑色长发,有几缕蹭到了何杨的脸上,带来淡淡的痒。她修长白皙的手指划过地上的资料,眉目间一如既往是平和和淡淡的、难以言喻的高傲。不施粉黛的她褪去了那一层锐利,多了一分属于她这个年纪的少女的清纯。   是他日思夜想的那个人。   林朝夕抬头看了何杨一眼,什么都没说,接过他手里的资料就转身离去。   只是几步,她又回头看了一直望着林朝夕背影没有动弹的何杨,偏过头皱着眉头疑惑地问:“……我和你,认识吗?”   “我叫何杨。”何杨不置可否,冲林朝夕微笑着,心中打定了一个主意。   她点点头:“林朝夕。”说罢,翩然消失。   不管经过多少年,我都会记得你,认出你,追求你,爱上你。   记忆可以消失,身躯可以毁灭,可我对你的感情,永世不变。   上一次,我们没办法在一起;而这一次,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幸福。   这世界上,总有一种感情打破时间、空间的界限。我凭借着这一种感情,来到这里,寻找到你。   【番外一:最美的时光(END)】 作者有话要说:  何杨幸福了~   ☆、【番外二】丢失的记忆   【番外二】丢失的记忆   **   不是说好今年一起过圣诞的吗?圣诞节快到了,而你又在哪里呢?   **   睁开眼,困倦地眨眨,用手揉揉发酸的眼眶,坐起身,烦躁地甩甩脑袋。柔软的发乖顺地垂在两边,却和我的心情完全相反。公寓里空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人。孤独、寂静,忽然蜂拥而至将我的心一片一片地冰封。   这是我的家,可是我总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陈设、装饰都和原来的一模一样,也许是感觉?这个家给我的感觉和过去不同了,多了一些……嗯,大概是可以称之为人情味的东西吧。我说不清那种感觉。   哦,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周崇光,目前的职业是《M.E》的签约作家,那个老板就是我异父异母的哥哥——宫洺。不过老实说,他那不苟言笑的样子和我实在差的太多。我的爱好是打游戏,喜欢的牌子么……没有很喜欢的,平时是通常看见喜欢了就买了。最喜欢的零食是冰淇淋,什么口味都可以接受哦。   我算是个名符其实的富二代了。不过不必羡慕我,富二代也有富二代的悲哀。就在一年之前,我被查出来患有胃癌,直到前几个月才通过治疗真正治好这个绝症。而不幸的事还不止如此,那场手术之后,我会经常性地头痛。宫洺和我说,我被医生诊断为失忆——是心因性失忆。头痛就是因为某些场景和丢失的记忆中那部分重叠了起来。至于我失去了什么记忆,又为何心因性失忆,所有人都闭口不言。   很像小说里的情节是吧?我一直都不敢相信这样狗血的情节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凉水扑打在脸上后,头晕的症状才减轻了一点。胡乱地抹了一把脸,春风吹在脸上,我的心情随着窗外叽叽喳喳欢乐的小鸟而好了不少。我站在窗边,双手交叠放在窗沿上,微笑地看着飞来飞去忙碌的鸟儿。   还记得那句名言——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不知道是谁曾经和我说过:“早起的虫儿被鸟吃。”每当我想起这句话不由自主地想微笑时,头总会适时地痛起来,阻止我继续想下去。脑子里好不容易浮现的模糊身影也就此消失。   算了,还是不去想那些东西了,想想早上吃什么吧。   还是想喝粥啊,喝粥养胃。翻遍了厨房,我却找到了一个我不曾买过的慢炖锅,是专门用来熬粥熬汤用的。不过堆在那里似乎很久没有用了,上面全是灰尘。我心中一动,把它从底层拿出来,细细地洗干净了。   我买过吗?我的记忆告诉我我从未买过这种东西,难道是我在失忆期间买的?我什么时候这么家庭主妇了?   嘲笑了一下自己,我却动作熟练地往锅里加了适量的米和水。等做完全部我才猛然反应过来——我居然会干这种事?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又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挂钟,喃喃道:“大概一个半小时可以了吧……”   忽然一切都沉默下来了。我突然烦躁起来,直想把手边的东西都砸掉,忍了又忍才没这样做。这种感觉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的日子我过得真是太煎熬了。如果真的能什么都忘记那就好了,偏偏还给了我熟悉的感觉。   可恨,太可恨了。   DAN在客厅呜呜地叫。你问我DAN是谁?那么我要告诉你,它是我的宠物狗,金毛猎犬,陪我一年左右。记得它来我家的时候还是个小不点儿,现在已经长得很大了,站起来都能把我扑倒。金色的毛在阳光照耀下经常会折射着一种奇异的光芒,它张开嘴,吐吐舌头,一举一动都让我忍俊不禁。   可我记不得它是怎样来到我家的。还有,它那奇怪的名字——DAN,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个名字真的是我取的吗……可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我撕开狗粮的包装,倒在它的盘子里,看着它优雅而乖巧地舔着自己的早饭,心中愈发平静。   转头看看窗外,白云悠然飘过,一如我现在的平静生活。有那么一瞬间,灵光一闪而过,我急忙拿起纸笔,在纸上写下了一大串的名字缩写:GM(那是我的哥哥宫洺)、ZCG(我自己)、GX(我名义上的爸爸宫勋)以及最后一个HX——那是林萧,是个专门催我稿的小助理。前一段时间听说她因为和我时间相处过长而和男朋友闹翻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不……这不是重点。   我凝视着HX这两个字母,右手下意识地在这两个字母之间补上一个Z。   可是我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为什么要这样做,HZX代表着什么,是一个人的名字吗?我打开电脑,把这几个字母输入到搜狗里,弹出来的第一个词是“朝夕”。   心脏就在那一瞬间猛烈地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细小的疼痛从某一个点开始不断蔓延,太阳穴突突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迸发出来。   ——朝夕,朝夕。只争朝夕。   这是一个很美的词。我记得有关的典故是高中曾经学过的课文,讲一个人在森林里遇到了一只哭泣的蜉蝣,于是就问他:“你为什么哭啊?”蜉蝣回答:“我的妻子死了,我很伤心。”那人不以为意,觉得蜉蝣的一生只有一朝一夕,而他自己也马上就要死了,又何必悲伤呢。说完这一番话后他就走了。走到一半,太阳落山,他猛然醒悟——蜉蝣的生命只有朝夕,那么蜉蝣是在用他的下半生怀念妻子啊!等他回去之时,发现蜉蝣已经死去。   我对这篇不是重点的课文却有着异样的感情。   “人的一生如果这蜉蝣,若是只有这一朝一夕,你会用你的下半生去怀念你的亡妻吗?蜉蝣太过卑微,但这个故事里的蜉蝣的爱情平淡真实却触人心弦。”脑海中,一个陌生的女声响了起来。   “我羡慕蜉蝣,更羡慕蜉蝣的妻子。”那个声音继续道,声音里有着不加掩饰的向往。   ——是谁?是谁在说话?   心情愈发烦躁起来,我打定主意去外面的咖啡厅坐一下午。邻座的女孩正在聚精会神地上网,我微微一瞥,瞥见的竟然是我的贴吧,那女孩正在浏览一个帖子,看来也是我的粉丝。不经意间,楼主的ID闯入我的眼帘——“你猜我叫不叫朝夕”。   我突然之间就笑了,心里一个念头冒了出来:你怎么还是这副样子。   身体忽然一顿,我快速转过头,想从屏幕上看见更多的东西,只是她遮得太多了,我无法看见全部。于是我拍了拍她的肩:“你看的是什么帖子?”   她下意识地回头看了我一眼,而后很不可置信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待我轻轻地嘘了一声之后,她用力地点了点,喜悦点亮了她的整张脸。她很殷勤地把笔记本移到我的面前,把帖子的标题露给我看:记录和崇光有关的心情日记。   往下拉,楼主已经连续更新了一年左右,追的粉不算多,但好在更新稳定、文字之间感情真挚,还是经常性待在首页的。只是楼主在前几个月突然之间就不见了,也没留下什么音讯。这些讯息,都是我通过我身边的女孩所知道的。   一年前,几个月前,朝夕。时间和线索,真的可以这样巧合吗?   离开咖啡厅,我放空思绪,让自己的腿领着自己往前走。待我抬头的时候,看见的是我以前经常来的公园。绿油油的空地上有着被细小枝干插过的痕迹,我蹲下身,轻轻抚摸着土地。   “喜欢吗?”   “喜欢,好喜欢。”   我曾经在这里,对什么人,做过什么呢?闭起眼睛,我试图回忆起更多,但不管怎么努力我仍旧看不清那个模糊的身影。   “朝夕……”我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声音涩涩的,喉咙里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样。我读出这个名字简直念得比课文还认真,心却往下沉了一份。   “崇光,我们明年,还要一起过圣诞好不好?”   那个少女抬头望着我,忽明忽暗的火光之中,她的脸却亮得如同天上的星辰。握着我的那只手是那么用力,那么温暖,好似得到了这世上所有的快乐。   我呆呆地站着,然后像疯子一样笑起来,笑着笑着流泪满面。   我终于知道我忘记什么东西了。我丢失的记忆是有关朝夕的所有记忆啊……最后一次见她是在酒店里,她转身傲然离去的背影是那么笔直,可我知道此刻她的心理防线是如此的脆弱。我想,这世上留她一个人会怎样呢,她是那么怕寂寞的人。   我多想冲上去拥抱她,告诉她,我喜欢她,我想和她一辈子在一起。   可我没资格,我是个胃癌病人,我凭什么让好好的她陪着我一起和死神赌一把呢?胃癌治好的几率太小了。   我一直都知道她喜欢我,我一直都知道,我只是装作不知道,我只是不想让我毁了她一生。   所以我和死神赌了一把,我做了那个手术——如果成功了,我就可以活下来,那时候我可以站在她面前,告诉她,我喜欢她;如果失败了,朝夕就可以带着和已死的我的记忆,好好地活下去。   可我没有料到的是,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宫洺告诉我的,却是朝夕自杀的消息。   我还没告诉你我喜欢你啊……我还没和你说我想和你过一辈子啊……   原来我是心因性失忆啊……   我双手捂住脸,无声地哭泣。   不是说好今年一起过圣诞的吗?今年的圣诞节又快到了,而你又在哪里呢?   ——【番外二】丢失的记忆(END)——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卷完结了~庆祝撒花~   最后的就是后记啦~   ☆、【后记】   【后记】   **   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作者,很多构思写到一半就没了继续写下去的动力,长篇写到最后都是坑,能让我坚持下来的只有这篇文。还好,我还是写到了最后,谢谢所有人的支持,敬你们一杯。   **   《无效年华》从13年八月开坑到今天14年4月的完结,我走过了八个月。八个月,不长不短,是两个学期,是半年多的时光。我不知道这对于大家意味着什么,但至少对我来说,这八个月我体会到了很多。   我觉得我是个没耐心的人,说白了其实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   我的语文老师告诉我,喜新厌旧并不是一个贬义词。而把这个词用在我身上时的表现就是——有构思的时候写很多很多的字数,然后构思好了一整篇文的剧情;到后来时间隔得长了,感情渐渐淡去,构思越来越觉得没新意,也就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动力。   如果说一开始我开这篇文的最初动力来自于对于崇光这个人物的热爱,那么后来我坚持下去的动力就是所有人的支持。   说实话,一开始很纠结。因为早就听别人说起过,晋江水深不好混。我挑的虽说是同人题材,但看《小时代》同人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冷门和不高的收藏是无法避免的。不过相对于其他的小时代同人,我的《无效年华》的人气也算是蛮高了吧【笑】。总体来说,还是对自己的长篇处女作的成绩挺满意的。我希望有朝一日,我可以凭借写文这个爱好赚外快(不过我不是很想签约来着)。当然啊,也只是想想而已。   那么,接下来,请允许我再啰嗦一会儿,说一说我所有的心里话。   ←About我的写文史   我是从小学开始写的文。不过那个时候年纪小,写出来的东西各种不忍直视(但我相信要比网上流传的苏文好很多!【星星眼】),至今我的空间里还有存稿。即便不喜欢可还是不忍心删掉,毕竟是我一步一步走来的见证,有兴趣的亲可以来找我要。那时候是和小学的同学们一起写的,没有构思完整的剧情,只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可即便是这样,也依然可以写的很开心。现在想想,那一段时间应该是我写文以来最开心的时光了。   之后的话,写过一篇《人偶泪》,文笔稚嫩但剧情很喜欢;也有在柯南吧里发过一篇柯南的同人,不过因为太低发到一半就弃了;再之后,就喜欢上了秦时明月,开始写秦时的文,写了大概五万多了吧,人气也蛮高,不过还是弃了。接下来要说的大概是一个转折点,我的算是中篇的文《画中仙》。   《画中仙》是少羽的短篇,女主是勾魂使。因为那时候是鬼节临近,我又比较喜欢这方面的题材,所以写了一篇就发到了少羽吧。得到众人肯定的我有了写文的信心,从此对写文的热情愈发高涨。说实话,今天的我来看《画中仙》,BUG大大的有,病句大大的有,连剧情都不算出彩,究竟是哪一点让大家如此喜欢?   算了,这些事情不提也罢,反正也没有了意义。   之后构思的长篇,总是写到一万左右近两万的时候放弃了,原因就是上文所说的,我是个没耐心、喜新厌旧的人。坑是一个接一个,有时候有构思都懒得写下去。   再后来,看的文逐渐多了起来,喜欢《爵迹》里血腥的杀戮,喜欢《龙族》里永不放弃的废柴明妃,喜欢《哑舍》里各式各样的古董,喜欢《浮生物语》里那个可爱的老板娘。直到后来遇见了郭敬明的《小时代》。   ←About写《无效年华》的最初原因   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小时代》整套书我读了不下三遍。第一次读的时候,只是潦草地读了一遍,觉得这个故事还不错。到第二次读的时候,就愈发喜欢崇光和顾里这两个人。第三遍读是在看完电影之后了,边读,电影里的画面总是跳进我的脑子里,看着看着就泪流满面了。   结局中崇光和顾里的死亡让我无法释怀,可我不知道这对他们来说算不算是最好的结局了。   那个时候小时代吧里满屏幕的都是“小时代4.0”的自续的文帖,可每次看见我都忍不住想吼:“你们都够了吧,他们死了就是死了,你何必再把他们从地下挖出来呢?对我来说那个结局已经是结局了,林萧不可能再有她的好姐妹了,林萧也再也不会有她的爱人崇光了,你们何必呢!”   何必呢?   现在反过来问问在《无效年华》里花了不少工夫的我,我又何必呢?所有的构思费了多少脑细胞,写那些东西又花了我那么多的时间,我又是何必呢?我问过自己,这样值不值得,可我没办法回答。   到后来啊,我和自己说,没办法啊,我是真的喜欢崇光这个角色,想让我自己来到小时代的世界里陪着他度过所有的时间,哪怕我只是他生命里的一个过客也好。很多人问我,这篇文的结局是HE还是BE,我说是HE。可结局是朝夕回到了现实世界。也许她会慢慢忘却崇光,找到另外一个适合她的人生活下去,最后忘记有崇光这个人存在过。   你们说,我欺骗了你们,这根本就是BE。可是我想说的是,这个结局是在我打下标题“无效年华”四个字的时候就决定好了的。中间的剧情我有修改过,主角的性格我也有修改了,只有这个结局,我什么都没有改。   对我来说,现实就是最美好的结局。爱情之所以美好,就是因为它存在着遗憾。不是吗?   忘了说一句很重要的话——喜欢这篇文的亲都要感谢一个人,那就是我的娘子,影子。如果没有她,也就没有这篇文。   我写这篇文也是受了她的影响。当时她写了一篇有关崇光的文《未竟》,淡淡的文笔再加上淡淡的叙述,带着她一贯的冷幽默的感觉,却是真的触及到我的泪点了,尤其是最后一句:“我想那个老是让我催稿的干净有些胡闹的周崇光或许没有死,他可能站在某个地方微笑着策划给所有人的惊喜。”   那时我就在想啊,崇光这一辈子活得那么累、那么苦,连喜欢一个人都那么辛苦。   他为什么不能得到幸福呢?他就是个应该得到幸福的孩子啊。   所以我创造了一个呆萌的女主朝夕去陪伴他,抱住他,告诉他:“你啊,你要记住啊,你永远不会是一个人的。我在你的身边呢。”   COS是因为太喜欢一个角色喜欢到想到变成他,那么写同人文就是太喜欢一个角色喜欢到想永远陪着他,我想我就是我就是这样的。   ←About写文过程中的纠结   我觉得写同人的作者真是苦逼,要去查原著的世界观,不能出现BUG,否则会被读者们抓到小辫子。而我知道,作者的通病是为了知道一个词能不能用在这里查大半天的资料,而读者通常是直接跳过之后看人物对话。   不是作者之前我也是这样,成了作者之后我看文的时候会注意其他作者的景物描写,看看哪种方式是我可以借鉴和模仿的。所以这样一来,作者被说是世界上最苦逼的生物自然不觉得奇怪了。   每个设定,每个剧情,还要考虑到读者们的口味爱好,害怕哪天读者否定你,刷负分,不管怎样,那个作者肯定都会伤心的。   除去这些每个作者都必须经历和忍受的事,在十月国庆的时候,我的家乡遭遇了一次百年难遇的洪水(相信浙江一带的亲都是知道的)。我家里被洪水弄得一塌糊涂,我们这里人员伤亡也算蛮严重的了。那几天我的心理特别黑暗,心里好像总是关着一只野兽,不知道文里有没有带上这样的负面情绪?如果有,我在这里对大家道歉。不过还好,这些事情总算还是过去了。   还有写文会和学习的时间冲突,有人抱怨我没有日更。对此,我也很无奈,身为一个高二准高三的学生,我实在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日更了。毕竟相对来说,学习是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   嘛,这篇文完结之后,我会歇好长一段时间不写长篇了,不过有灵感的话还是会继续写短篇的。如果可以的话,我这里存着的一篇巨人的同人文可能会暑假发。时间不允许的话,我就等到高三毕业好好写吧。   高三,我应该……会暂时放下写文。   ←About我的情史   话说码这一段的时候我还真是想双手捂脸啊,因为这是我的黑历史。   高二一个男生追我,一开始我因为考虑到很多因素没有接受,保持着朋友关系。可是不可否置我的心在慢慢融化,直到后来他对着全班和我告白我才没忍住。   早恋是我心里最大的坎。因为我姐就曾经经历过这样的事,而我又不想让那么辛苦的爸妈失望。所以后来我一边恋爱一边心里越来越有罪恶感。直到后来,有一天他对我发了脾气,我特难过,抱着同桌哭啊哭,哭到后来我就告诉自己:别喜欢他了,反正也没有结果。   我知道高中的恋爱大多是没有完美结局的,再说我们学习成绩差别太大,高中毕业去了不同的大学感情肯定也维持不了多久,长痛不如短痛,倒不如现在感情还没很深的时候快刀斩乱麻。   时间过去一年左右了,现在看见他,我的心也没有当时那样不安和悸动了。   时间真的是治疗伤口的一味良药,对每个人都适用,只是长短问题而已。   谢谢你,再见了,亲爱的。   ←About最后的废话   QUQ实话来说,这篇文不是我最满意的文。剧情不出众、文笔渣、不流畅、病句错字大大的有,不过还是有那么多人喜欢,我还是很开心啦。   每一篇文都是我悉心孕育的孩子,成长了就很开心。知道吗,看着自己的孩子一点点的长大,那种感觉真的是不一样的。   从一万到五万,从五万到十万,从十万到十五万,再到现在的二十万。对我来说是一个字数上的突破,也是对我的性格的历练。   希望我的下一篇有更高的人气,也希望我可以经过这一篇成长不少。不管是文笔上的,还是精神上的。   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作者,很多构思写到一半就没了继续写下去的动力,长篇写到最后都是坑,能让我坚持下来的只有这篇文。还好,我还是写到了最后,谢谢所有人的支持,敬你们一杯。   爱你们所有人,有缘再见。   阿绌   写于2014.4.26 下午13:50   【接下来附赠我以前的渣文及娘子的《未竟》】 作者有话要说:     ☆、【附录一】人偶泪   【人偶泪】   ——人偶的眼泪,你看不见。——   (1)   我是一个人偶,我的主人叫我“熙若”。我的主人很漂亮,也很喜欢人偶,光摆在床头的就有5个,而我,是最不起眼的一个。   那个夏天,一家玩具店出了好多的玩具,主人马上去买了好几个。她回到房间时很兴奋,可是一看到我们一张小脸就垮了。   她嘟着嘴:“怎么那么多人偶啊?!这几个没地方放了!”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怀中的人偶,然后又抬起头,扫视了我们一遍,最终把目光定格在我和熙然的身上。   熙然也是她的人偶,同时也是我的朋友。   她放下手中的人偶,向我们走来。毫不留情地捏起我们,往一个又小又脏的仓库走去。   啪地一声,我们被她重重地摔在地上。然后,她没有一点留恋地关上了门,走了……   黑黑的房间李充斥这腐朽的味道,刺激着我们的嗅觉。   “熙若,熙若……”是熙然在叫我。   “熙然……”我的声音有些颤抖,我也可以听出来,她很害怕。我们也意识到,她不要我们了,再也不需要我们了……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久到,我们连自己的名字都快记不清了的时候,主人搬家了。她带走了满满一箱的人偶,唯独忘了我们。我们哭着,喊着,希望她可以听到,可是,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一点留恋。   “为什么?!!!”熙然哭着大叫,我感觉到了她的愤怒。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脱离了本体,站在一个唯一看得到外面的窗口前,静静地,淡淡的,看着她离去的背影。   为什么?我那么信任你,我相信你不会把我遗忘的,我相信,我一直都相信!   熙然也脱离了本体,与我并排站着,冰冷的身体因为极度愤怒而颤抖着,冰蓝色的眼眸变成了紫红色。   “我不会放过她的!”熙然咬牙切齿地说,“我会让她后悔的!”   (2)“你要干什么?”我微微转头,看着她的侧脸。   “我要杀了她!”   杀了她?我低下头,浓密的睫毛的阴影挡住了我的眼睛。   “熙若,你会和我一起的,对吧?”熙然看着我。   “你下得了手吗?”我没有任何动作,只是静静地站着。   下得了手吗?   “就算,就算下不了手,这辈子,也不会让她好过的!”她的目光死死锁住主人的背影,手不自觉地握成拳头。   她拉住我往外走,带上了我们的本体,带上了,她的愤怒。   要说不伤心是不可能的,我那么喜欢她,我那么在乎她,可是她......想到这里,眼泪就不自觉地流了下来。熙然拭去了我脸上的泪珠,带着我奔跑起来,也只有奔跑,才能让我忘记刚才的伤痛。   我们跟着她来到了新家。   新家很大,她的卧室也很大,足够她摆上万个人偶了。看着她整理着人偶们的头发,我心里还仅存着一份希望,说不定,说不定她会记起我们。   “别傻了,像这种忘恩负义的人,怎么可能还记得我们?”熙然这一句话打破了我的希望。   也许是我们讲话的声音太大了,主人停下了手中的活,转头向我们这边看过来。我和熙然立即躲了起来。她打开了窗户,向四周张望了一下,没发现什么异常,又关上了窗户。   我看到,熙然的眼里再次写满了愤怒。   (3)熙然往前走了一步,我挡住了她:“让我试试她,好吗?”   她显得有些惊愕,随即又恢复一脸愤恨:“无所谓!”我笑了,这样,主人就有生存的机会了。   我向她伸出手,把我的本体要了过来。夜深人静时,我把自己放在了她的床头,并且注视了她好久,直到清晨。   早上,我期待着她发现我,而且很用心地把我洗干净,然后抱住我,说:“熙若,你回来了。”   那样,我就会很开心了。   事实上,起床时她的确发现了我,但她只是皱了皱眉头,用餐巾纸包住我,从窗口扔了出来。我看着我的本体,心里好像被什么抽空了一样,很痛很痛。   主人,是你忘了我,还是......你根本就不喜欢我?   我哭得很伤心,惊动了主人。她出来,看到了我,我闪躲着,跑到一棵树后面。“小妹妹,你在这里吗?”她的声音传来,很温柔。   我哭得更厉害了,直到再也忍不住了,干脆放声大哭起来。   她循声而来,看到我,亲切地弯下腰问我怎么了。我停止了哭,抬起头,对上她黑色的眼眸。   你给我了生命,为什么又要抛弃我?   正神游着,她就已经被固定在树上,被人掐着脖子,而那人,就是熙然。   “熙若,干得好。”熙然嘴边荡开一抹冷笑,加大了手中的力道。   我只是静静站在一旁,冷眼看着正在挣扎着的她,那么脆弱,那么无力。   “熙若……”主人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看着我,忽然想起了什么。   “熙然……”她又看向她对面的熙然,嘴唇颤抖着,似乎想说什么,可是她没有说,静静地闭上了眼睛。   “熙若,熙然,看,我给你们带来好吃的!”主人笑嘻嘻的,端着三个冰激凌,笑着向我们跑来,一不小心,脚下一滑,重重地摔在地上。   脑海里浮现出若隐若现的回忆,我猛然醒悟。   “熙然,放开她!”我冲她大叫,上前一步抓住她的手。   “走开!”显然现在的她已经陷入疯狂状态。看着主人越来越红的面孔,我……   狠下心,我找到了她的本体,从树边间了一根木棍,下了最后通牒:“放开她!”   “你要杀了我?”熙然看到了我手上的东西,眼里闪烁着不可置信,但马上目光又阴沉下来,“就算我死,也要拉她陪葬!”她又加大了力度。   “不要!”我闭上眼睛,右手用力刺向左手拿着的木偶。熙然的动作呆滞了,但她还是抓紧主人不放。我又扎向了她的另一只眼睛,手中的木偶掉到地上,头和身子分开了。   “熙若,你……”说罢,她渐渐消失,不见。   “熙然!!!!”我哭着,嚎啕着,眼泪滴在她的本体上。我再也见不到她了。   我起身,拿来了自己的木偶,对准自己的眼睛,扎了下去……   身体就好像被抽空了,意识也渐渐模糊起来。我微笑着:“主人,做你的木偶,我不后悔……”   这样,我就可以和熙然一起了吧?   ——END—— 作者有话要说:  画中仙   药   妆未卸   醉军·醉君   ↑传说中的黑历史,慎戳QUQ   ☆、【附录二】未竟   《未竟》   文/遗下雪影(专注痴汉初七三十年的影子君)   首发:再见少羽吧   未竟>>>   序>>>   [生活就是生在这个世界上努力的活下去。]   [1]   活着很累。每个人每天从睁眼开始就做着每天都做的事情,每个人都要带上一个叫微笑的面具对人所有人都是如此,有时候时间长了也分辨不清自己脸上的微笑是面具还是真的感情流露。有时候要放下身段接受别人的谩骂不满,甚至是对自己的侮辱。   这种时候我们该怎样?是依旧微笑,反驳还是委屈的痛哭。   没有正确的答案因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是有着不相同的性格,但是每个人都在这个叫做社会的地方慢慢的磨去了自己的性格接受着最不想做的一切,整个人开始变得麻木就像没有性格的行尸走肉一般。   我就是这万千中的一个,只可惜我的面具做的太差太假老是被人一眼就看破。我每天都要看着上司的脸色,偶尔她开心了对我态度好些,偶尔被人撒了脾气就找我来撒脾气,我能做的只是忍下这一切然后扯起嘴角微笑说抱歉。当然实际上我心里骂道,你他妈的有病吧!   最近她心情似乎不错,让我去找什么作家去催稿。我一点都不想做这件事情的,现在的作家不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要不然就是避而不见,瞧瞧多少作家用自己身上有什么病来拖稿,当催稿的人转身离开后,他们就回到房间里继续打游戏看电视吃着一切所谓的生病不能吃的东西。   我站在门口在我按了数次门铃后,门才打开开门的是个长的精致的就是面色有些苍白的男人,我记得在杂志的专栏上看到过他,他叫周崇光,不过我虽然是在杂志社工作的,但是实际上我不爱看杂志,很诙谐对吧我也这么觉得。   他看着我一副等我开口的模样,我微笑说:“您好,我是苏然璟派来拿稿子的。”我说完话微微仰起头看着他,对了说实话说到我那上司名字的时候我心底里有些不太痛快她的名字太像那些来投稿的小女生言情小说里面女主的名字。   他微微皱起眉头一副苦恼的样子,我想不太对劲,他说:“最近太热了,我没有心情写稿子。”我敢保证我站在他房门的门口,可以感受到冷气从他的房间里涌出来让我整个人都感到凉意,他这明显是在拖稿。   我依旧微笑说:“可是我感受到您屋子里的冷气了。”他看着我依旧一副苦恼的表情极其认真的说:“我有胃癌。”我险些翻了个白眼,现在的作家为了拖稿真是什么理由都拿的出来了,一个个的都在诅咒着自己也不怕哪一天真患上了。   “那么实在是太抱歉了打扰到您休息了,可是我现在实在是需要您的稿子,所以请您受累去写一下稿子我想您的打字速度应该不会慢,您和苏然璟应该有过交流,她是个怎样的人您是知道的,如果我带不回稿子,我会被开除然后她会亲自来找您的,我想您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吧。”   他撇了撇嘴侧过身子说了句:“进来吧。”我那时对苏然璟充满了感激没错不是对周崇光感到感激是对苏然璟,因为我把她搬出来了他就让我进去了,这么就代表我可以拿到稿子了。对了,那个被开除的事情是我骗他的,我最多被抽走一半的工资,然后那些本来属于我的工资,将跑进苏然璟的口袋里,想到这里我宁愿被开除。   我站在刚进门的地方然后不动了,满地的衣服垃圾让我该往哪里走好呢?!他回头看我一眼那眼神里透露出来的话明明就是,你看这里这么乱你还是走吧。我弯下腰捡起一件衣服,不由的感叹现在的作家真是赚钱的职业瞧瞧这衣服在专柜的价格可是不便宜的,但是他却扔在地上。   我继续弯下腰捡了一件又一件的衣服,一样又一样的垃圾。我接下来并没有替他打扫,我那么做只是为了让我自己可以在这个地方可以走路而已。我把垃圾扔进垃圾桶,把衣服放在电视机柜旁。我看到他拿起桌子上的东西吃起来。   瞧瞧那些个东西没病也要吃出胃病来的。他见到我盯着他,拿起一个桌子上的苹果冲我扬了扬说:“要吃吗?”我摇了摇头坐在那个还算干净的沙发上,端坐着说:“您可以开始写稿子了吗?”   他显然对我的话题很不感兴趣极其的不感兴趣,他说:“不要用敬语了太别扭了。”他咬了口之前给我看的苹果嚼了好几口咽下肚后又说“现在没有心情写稿子,我们打游戏吧,打游戏可以让我有灵感。”   我可以选择不打游戏打你吗?   [2]   “你又来了。”我觉得我的嘴角上翘的弧度有点往下的趋势,看着面前那个只穿了条内裤一脸没有睡醒的崇光,我极其认真的说“快去把衣服给我穿好你穿成这样站在这里要是有人看到了会觉得你是个有裸体癖的人,还有现在是下午一点半,你昨晚又玩游戏了?”   他迷糊的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往里面走,我进门看到的依旧是一地的杂乱,我想我该习惯了,毕竟我一个月来一次来这里催稿,虽然这是我第二次来到这里。我和上次一样只是把阻碍着我走路的地方的衣服和垃圾捡起来,把它们放到该放到的位置。   我等了好一会,他才慢悠悠的走出来低着头看着坐在沙发上仔细研究沙发的我,极其认真的说:“我早饭还没吃,没有心情写稿子。”我差点补充一句你现在吃的算是下午茶了我的好男孩。   我在思考要怎么给他弄吃的,我这种人平时也就凑合凑合吃也不讲究,当然报应就是有胃病不过总是在饿疯的时候开始犯瞧瞧这病也挑人最无力的时候来凑热闹。说真的我现在关心的还是稿子,不过苏然璟上次拿到稿子后高兴的笑笑然后对我说,你以后就接下这担子吧,记得要宠着这祖宗当然该硬的时候还是要硬起来。   我当时怎么回答来着?我当时一脸乖巧的点了点头一副家犬的模样,现在想想还真是丢人,我这起码是野狗吧,被一个名字极其不现实的女人驯养成宠物狗了。   “不要然你先走?等我写好稿子我找你就好了。”   你找我?我抬头看着他,他一没我电话二想拖稿,我要是想走了指不定就找不到他的,当然这是个假设他应该不会甩下这公寓的以及公寓里乱七八糟的这些东西的。我站起身微笑说:“我替你去买早饭,你现在可以构思一下或者再休息一下。”   没办法,苏然璟让我宠着他的。   等我拎着买的饭菜进到他的公寓的时候,他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看上去是睡着了,我说让他好好休息他倒是不客气就这么睡了。我轻叹一口气,觉得自己倒霉的很接下这种担子,真想辞职走人算了。   “你真回来了。”我扯了扯嘴角尽量让我的微笑不那么的僵硬,他揉了揉眼睛坐好然后拿过我买的饭菜打开开始吃起来,一边吃一边评论,说这个好吃或者是这个太咸了这一类的话,我瞥了他一眼说:“真不知道你是怎么过的。”   “我就一个人过啊。”   他说这话的嘴里还嚼着菜,我听得却实在是清楚,他说的是他一个人过,我觉得一个人这样子很孤单没人陪他欢笑没人陪他难过没人给他烧饭菜没人给他收拾没人陪他玩游戏,甚至没人可以和他聊聊天。   人有一种感情叫做怜悯,怜悯别人的可怜别人的孤单别人的得不到那些人是因为自己站的太高了得到的太多了他们的怜悯会让太多自尊高的人接受不了,还有一种人他们同样也是怜悯别人同样的他们因为和被怜悯的人有相同的遭遇所以会怜悯。   显然我是后者。   “现在又想要做什么?玩游戏?还是再睡一会?”   “睡一会,然后睡醒后你陪我玩游戏,再之后吃饭,然后休息一会再开始写稿子。”我看着他扬起嘴角高兴的规划着一切。   “随你吧,只要记得我的稿子就可以了,苏然璟那里会催的。”   他只是太孤单了哪怕有一个人陪他聊聊天都好。   [3]   这个冬天已经到了最冷的时候。   我冲着双手哈着气,我觉得我这人太要面子了,所有才会在一个冷的不得了的日子里穿着一件薄毛衣和一件不算太厚的毛呢外套跑去找崇光催稿。我想想现在这个时间他会在干嘛,他的睡觉或许是刚睡醒,我这样子过去肯定可以看见他睡眼朦胧的样子。   我按了他的门铃,意外的按了一下他就来开门了。更意外的是他没有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反而很清醒的样子。他就和我一样穿了一件薄毛衣,可是他那张脸配着那还能露出锁骨的我叫不出牌子的毛衣看上去真的给人一种很干净的感觉。   我一如往常的进了他的公寓。摇了摇头说“你改了性子了?房间这么干净?”他一边关上房门一边说“昨天M.E的编辑来找我催稿,她比你有诚意多了帮我做了一件又一件的事情。”我微笑说“那么你给她稿子了,我的稿子呢?”   他一脸无可奈何的看着我,我想,这个人是个表面人畜无害的内心却绝对是相反的一个人。   “今天是圣诞节。”他对我说。   我挑眉,用这个来当借口么这个小祖宗。他一脸认真的看着我,我觉得被他盯得有些发毛了清了清嗓子说“那么你要拖稿?”说真的我已经习惯了,反正我也老是讨不到稿子老是到很晚的时候他才慢吞吞的给我。   “不拖稿也可以。”他笑起来接着说,“你陪我过一下圣诞节吧,一个人过没有意思。”   他在说完这些话后我想起了我前几天看了一个来投稿的小女生的文稿,是一篇言情小说,里面那个男主说了和崇光刚才说的后一句话一模一样,我敢保证一字不差!想到这里,其实我是有点少女情怀的所以对崇光这样的人也有点所谓的情愫,可是,他日复一日的用不同的事情来拖稿,偶尔还耍我一下。   我的少女情怀终究变成了大妈腐朽心。   “答不答应?我觉得你答应的话你会赚到的,至少别人会对你投去羡慕的目光。”   我面瘫着脸看着他一副我是认真的表情但是一看就是胡闹的模样,我叹了口气说:“十二点前给我稿子。”   他牵起嘴角点了点头。其实,一个人过确实很无聊,看着别人开心的狂欢自己一个人走街上走着又冷又无趣甚至有点羡慕那些有人陪的人。我果然是看多了那些姑娘们的小说变得寂寞空虚了么,我不能再看了。   “要不要吃冰淇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去冰箱那里拿了一盒冲我扬了扬,他又说:“要不要?昨天那个M.E的编辑就是没反应过来结果没有吃的。”我抿了抿嘴角说了句“我要。”说完话我觉得自己有点不要命。   他挖了一勺直接塞进我嘴里,我牙口不好被这冷的不得了的冰淇淋弄得一下子牙疼的厉害,他看着我龇牙咧嘴的样子笑的极度没心没肺,我觉得他在耍我。   他笑的正高兴,突然皱起眉赤着脚往厕所跑去看上去并不好受的样子。我皱眉跟了上去,他进了厕所把门关上了显然不想让我知道他是怎么了,我只能站在门口,直到过了好一会他才出来。   他冲我说:“我们出去吧,不是一起过圣诞节么,有点饿了。”   我瞧了瞧他那双眸子点了点头,显然的他不想我问他他怎么了。我走了几步说:“多穿点衣服,你看上去就像个病人一样别真的病了。”实际上我想说的是,你就是个病人别再更加加重病了。   可是又想到他的事和我没多大关系,我就是他的催稿编辑中的其中一个而已。   “我知道了。”   等我冻的不得了的和他回到公寓的时候,我对他说“我的稿子。”他冲我眨眨眼一副茫然的样子:“什么稿子?”   “说好十二点前给我的。”   “每天都有十二点啊。”   我是疯了才答应他了吧。   [4]   今天苏然璟找我去了她的办公室,我觉得不会有好事发生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所以我预感正确了。   苏然璟坐在那里严肃的告诉我说“你去趟医院。”我表示很茫然,我去医院做什么?又没到杂志社体检的日子。她看到我那奇怪的神色接着说:“周崇光在医院里,已经开始住院了,你是他朋友就去看看吧。”   我当时咂咂嘴想,小祖宗你平时老是用这些理由来搪塞我现在怎么还真的病了,弄得我都有点不太能相信,我问苏然璟他得了什么病。苏然璟随手拿起一本杂志说:“你自己去医院看他的时候去问他就好了。”   我站在病房外没有进去,因为病房内有人有一个女人我想我不该打扰的,所以在门口站了好久我低声抱怨为什么没有椅子,毕竟那时我穿着一双高的不得了的高跟鞋,站久了脚又酸又疼。   那个女人出来的时候是红着眼睛的,她也没有发现那个靠在墙上的我就离开了。她走远了我才拎着那买来的热粥走进去。他穿着一身病号服脸色苍白却依旧笑着看着我,他看上去不真实,我觉得我有点说不出的难受。   我走过去坐下把买的热粥放在他床边的柜子上,我说:“刚才磨蹭了一会才进来粥没有之前那么烫了,刚好有点温饿了就吃吧。”他眨眼笑笑说:“你早来了吧,我之前有看到你开了一下门虽然林萧没有发现可是我看到了。你在外面应该待了很久了吧。”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病房里安静的不得了,他只是慢悠悠的开始喝起粥来,直到他把粥喝了快见底的时候我舔了舔嘴唇开口说:“你这是什么病啊弄得这么严重的样子,瞧瞧你这张脸平时就白现在更加白了。”他看着我舔了舔勺子。   他淡淡的说:“只是胃癌。”   只是?!我攥着衣角我觉得我不太能理解作家的头脑。他说的那么轻描淡写甚至还在微笑,我突然记起来圣诞节的时候他跑去厕所那一次,实际上是吐血了吧。他看见我那像死了人一样的表情安慰我说“不是什么大病。”   我没有恼怒的冲他大吼也没有哭出来,我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认真的说“既然不是什么大病就给我活下去,我还要找你要稿子。别在这个时候被你口中那所谓的不是什么大病的病给弄死了。”   他扬起唇角点了点头说“等我出去了我就一定给你稿子。”然后伸出手臂轻轻的抱住我说“别装了要哭还是哭出来比较好,你的微笑太假了嘿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你笑的太假了……呐你现在明明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还装什么,咱们认识有半年多了你哭出来我也不笑话你。”   我扯起嘴角说““等你出院了我就哭给你看,现在我哭太不值得了。”他显然搞不清楚我的脑子的回路无奈的伸出一只手揉了揉我的头发。   可是他终究没有从医院里走出来。   周崇光死在医院的病床上。   [5]   天色阴沉沉的,没有下雨却闷得慌。   我站在教堂门口,我现在正在参加他的葬礼不对是已经结束了。那个叫林萧的女人哭了哭的很伤心,她身边有人安慰着她。我意外的从开始到结束都在那里没有哭没有伤心。本来就是啊,有人离开了哭根本送不走他们,只会让他们更加牵挂而已。   再说了,我一个人在那里没有人会安慰我。我只会像一个小丑一样丢人。   两天后,我收到一封信。   我意外的是崇光寄给我的,是在他死之前寄给我的,说让我去他家里拿些东西他把钥匙也放在了那信封里。   我打开房门,意外的干净的屋子。我当时吸了吸鼻子走进他的卧室从他的床头柜里拿到了他说让我拿走的稿子,然后又去了冰箱那里拿了最后一盒冰淇淋,那也是他让我带走。最后,我替他锁上房门离开,他第三样让我带走的东西是他公寓的钥匙。   我把辞职信递和他留下的稿子给苏然璟。她接过然后冲我笑笑说:“以外如果还想回来就回来,我给你开后门让你回来后照旧坐这个位子。”我有点惊讶或许我以往把她想的太不堪了些,不过,换了一个视角看她到也确实是不同的。   她微笑说:“再见,有空来看看。”   我笑着答应然后离开了。   那一次我哭了一个人站在路边哭着,不是嚎啕大哭只是简简单单的流着眼泪。街上的人看我的目光像是在看疯子一样。   我想那个老是让我催稿的干净有些胡闹的周崇光或许没有死,他可能站在某个地方微笑着策划给所有人的惊喜。   [-完-] 作者有话要说:     ╭*||▂▂ ▂▂||*╮    ╰||| o o |||╯     ||╰╭--╮ˋ╭--╮╯|| ╔┄┅┄┅┄┅┄┅┄┅┄┄┄┄┅┄┅┄┅┄┅┄┅┄┄┅┄┄┅┄╗ │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s.bookben.cn---书本网【浅沫】整理 │ │ │ │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